如果自己承認是吸血鬼,我會良心不安;
如果否認,我就是假裝吸血鬼的娘炮,這真是太危險了!
蒼白纖瘦的芬巴一直想突破自己的人生,
但交女朋友這回事,他卻是連想都不敢想,
因為對陽光過敏的他,總覺得好運只屬於運動男孩。
當吸血鬼愛情小說突然風靡整個校園,
他才發現,自己的機會總算來了!
為了收服吸血鬼迷妹、擺脫老是被發卡的命運,
他決定展現與眾不同的魅力,
沒想到真的吸引了許多女孩的愛慕眼光,
甚至還有人對他說:你可以咬我嗎?
問題是,芬巴喜歡的人,卻對吸血鬼一點也沒興趣,
這下該怎麼辦才好呢?……
作者簡介:
芙琳‧蜜妮 Flynn Meaney
畢業於聖母大學,目前是紐約杭特學院研究生,對吸血鬼文化深感興趣。當初聽到朋友說:「既然吸血鬼這麼受歡迎,看來古銅肌已經過氣了。」才發現吸血鬼竟讓蒼白纖瘦的青少年獲得把妹機會,他們在影集「海灘遊俠」當道時可是吃了不少虧呢!芙琳因此得到靈感,寫出了幽默詼諧的處女作《我的吸血鬼同學》。
譯者簡介:
葉妍伶
想當初我也很希望自己是條美人魚,或是魔法使──在文具店買了一隻鉛筆,原來是魔杖,而我是魔界等待千年萬中選一的護法。當自己太難,建構自己才快樂,這本書是譯者生涯中最大的享受。
英國愛丁堡大學翻譯碩士,目前進修貓行為學,往另一種翻譯前進。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瘋狂的青春是成長的養分。
奔跑於故事的情節,於是我也想變成吸血鬼。
咬我吧,青春。
我們將永生不老。
──獨立樂團/棉花糖
從吸血鬼辣妹到吸血鬼宅男……好看得要命!
──《鬼女孩》系列作者/譚雅.荷利
幽默有趣的文字不禁讓你自問:當吸血鬼還是青少年比較辛苦?
──《紐約時報》暢銷作者/凱莉.范恩
《我的吸血鬼同學》充滿機智與魔力。
──作家/丹尼爾.華特斯
有趣、原創,改寫了吸血鬼的形象,創造了擄獲人心的英雄……
──作家/貝絲.凡塔斯基
《我的吸血鬼同學》詼諧風趣、讓人放聲大笑,卻又如此真實。讀者很容易理解芬巴的困難與磨難,還有他自我探索的旅程。這是充滿原創性與樂趣的處女作!
──《圖書館期刊》
「蜜妮的處女作來得正好,對『暮光之城』羅伯‧派汀森的怒視形象大開玩笑,也間或傳達出令人捧腹的訊息。長遠來看,做自己通常是最正確的選擇。
──《好書情報》
名人推薦:瘋狂的青春是成長的養分。
奔跑於故事的情節,於是我也想變成吸血鬼。
咬我吧,青春。
我們將永生不老。
──獨立樂團/棉花糖
從吸血鬼辣妹到吸血鬼宅男……好看得要命!
──《鬼女孩》系列作者/譚雅.荷利
幽默有趣的文字不禁讓你自問:當吸血鬼還是青少年比較辛苦?
──《紐約時報》暢銷作者/凱莉.范恩
《我的吸血鬼同學》充滿機智與魔...
章節試閱
「咬我。」珍妮抬頭命令我,眼神熱切得像要將我整個人嵌進背後的磚牆。「把我變成吸血鬼。」
她乳白色的細緻頸子像一片嶄新的畫布,或是開學日剛買的筆記本。散落在鎖骨周邊的雀斑,在我眼中宛如靶心。尖牙要對準哦,它們好像在對我說,正中紅心。有條血管特別明顯,簡直就要爆漿了。那就是頸靜脈。我在兩年前學到頸靜脈是全身最粗大的血管,血液運載量最大。我的生物老師一定沒料到課程資訊會在我手中變成危險的知識,不過事實的確如此,我在幾個月前變危險了。
我得承認──這機會很完美。珍妮身材嬌小,比我矮三十幾公分,體重頂多五十九公斤。她不但是個瘦弱好下手的目標,而且還心甘情願。
這場地也很適合,簡直為我量身訂做,就像低成本恐怖片或「科學怪人」的拍片現場。珍妮和我在暗巷裡,她腳邊有落葉、垃圾和一具被輾斃的鴿子屍體。除了從三樓透下來的微弱燈光,我們絕對不會被人發現跟打擾。
但我真的真的很希望有人能經過。
操著南部口音的迷路觀光客、扒手、小偷,誰都好。我在心中默禱,期盼有人能打斷我們。我覺得自己一定是瘋了才會這麼做,才會撒下這瞞天大謊。
我經歷過某些低潮階段,不管怎麼做都沒有希望。我又來到這階段了,所以我一邊尋找靈感、一邊盼望奇蹟,露出牙齒、歪著頭、湊近她的頸間……
等等,慢點。我一定講錯了。這故事讓我聽起來好像是邪惡的吸血鬼,恐怖電影裡會到處去嗅聞獵物、把人類引誘到角落、喝光他們的血、不管對方意願就把人家變成吸血鬼的那種。事實上,我在巷子裡的時候和紅髮珍妮一樣害怕──甚至比她還不安。我認真地希望有人閒晃過來,不管是警察、流浪漢或超級英雄都好。我那一刻之所以會那麼惶惑不安,是因為我從來沒有把人變成吸血鬼過。
這樣講也不太對,是我把自己變成吸血鬼的。
*
而且,我其實是在很正常的情況下變成了吸血鬼。
正常的意思不是指在暗巷裡露出脖子,也不像故事書或恐怖片那樣,沒有人用該死的鐵鍊鎖住我的手腕。我不是在門窗緊閉、擺滿十字架的地下室。沒有人陰森森地靠在我的脖子旁;沒有蓄勢待發的飢渴尖牙;沒有裂成碎片的棺材,沒有東歐式的城堡,沒有亂飛猛撲的蝙蝠;沒人穿斗篷,穿的人當然也不會是我。
我在紐約威徹斯特搭火車時,在第三節列車裡變成了吸血鬼。
我是從美國中西部來紐約求學的男學生,家裡篤信天主教,從小就跟飲料,還有圖書館逾期未還的書一起長大。用我的方式把自己變成吸血鬼,對我來說也很正常,因為我自己學會怎麼打雙環結、自己學會用拉丁文唱嘻哈饒舌歌手吐派克的〈轉變〉,然後又說服自己,如果我把制服領帶打成雙環結,或公開朗讀拉丁文版的〈轉變〉,一定會挨揍。好吧,最後兩點算是我被別人逼著學的,但要變成吸血鬼的決定──真的是我自己的選擇。
少有小說或電影裡的人物自願選擇變成吸血鬼。他們通常都是被逼到棺材邊緣或城堡牆角,無處可逃,血被吸得精光,焦慮地在掙扎中扭成一團。
變成吸血鬼會痛。至少就我個人的經驗來說,簡直就是痛死了。若要自願變成吸血鬼,你就必須先處在垂死邊緣,或孱弱到你願意用各種方式來避免死亡。現在回想起來,我絕對已經到了死亡邊界,絕望失意、自暴自棄到想死。
就讓我來回想一下,我怎麼會落到那般田地。
或許都是因為搬來紐約。
我在印第安那州亞歷山大市長大。嗯,我不應該說「長大」,我十六歲以前都住在那裡,離開之後還是繼續長大。雖然我身高超過一八五,可是講到鬍子,我還是遠遠落後,或許因為我還在發育吧。總之,我以前住在印第安那州亞歷山大市,那裡最有名的就是全世界最大的彩色漆球。你八成不知道什麼是彩色漆球,很多人都不曉得,就是把一顆正常尺寸的棒球漆上超過兩萬一千五百層的彩色塗料。只要看看我們家過去十二年寄出去的聖誕卡片就明白了,我們每年都會在彩色漆球前拍照。
我爸在電器公司擔任區域業務經理。他就像中情局的情報員,每天一大早進辦公室,回家絕口不提工作。他唯一會從職場帶回家的就是對新奇科技的熱情。這讓我媽很不爽,新科技讓她很緊張,而且她覺得所有要插到牆壁上的東西都會致癌。
我爸的同事覺得他聰明又能幹,應該晉升為顧問,雖然他對此根本沒頭緒,但這就是他到紐約工作的原因。顯然顧問就是要在你身後看你工作,然後告訴你怎樣做可以更好。我無法想像我爸上班的樣子。至於我媽嘛……
我哥路克和我剛念完聖路克天主學校的十年級,學校和我們家隔了好幾區。路克是足球隊的跑鋒兼籃球隊的控球後衛。他兩種球類的表現都很卓越,教練保證他一定可以進青少年聯盟。至於我,我已經升格為文藝雜誌的編輯了。好吧,我從獨立發行人升格成為編輯。還有,聖路克的文藝雜誌只有五個人在看(包括我、社團指導老師、我媽、兩位害羞到不願具名填寫調查表的同學)。不過,「文藝雜誌編輯」在我的大學申請資料上看起來會很響亮。
但我還是很受不了聖路克。儘管我在文藝雜誌社具有權威,但全校根本沒人鳥我,尤其是那個強尼‧法拉卡斯,他一直在煩我。自從同學開始叫他「雀斑強尼」(因為他有很多雀斑,他媽更是全身上下布滿雀斑,大家都在猜測為什麼)之後,他就每天臭臉,把怨氣遷怒到最親近的人身上。因為排學號的方式,所以他最親近的人就是我:芬巴‧福蘭姆。
從一到九年級,強尼‧法拉卡斯只要看到我走進教室,就會大喊「橫霸,早安!」緊接著迸出一串大笑。十年級時,我被拔擢為「橫霸上將」。事實上,這樣一來他就屈居劣勢了,因為這簡直是「絕地大反攻」的翻版,只是強調這一點對我也沒什麼好處。我的雙胞胎哥哥應該要罩我,畢竟我們至少還同姓,他和我又在同一班。可是路克一年只會在教室出現三次,因為只要是他不想做的事情,足球隊和籃球隊教練就會幫他推掉,所以我只能靠自己求生存。
十年級那一年,星期一上午最痛苦。大部分的男生都開始考駕照、交女友、弄到不會被店員當面訕笑的假證件。
男同學都很期待週末:到朋友家開派對、玩啤酒乒乓球、宿醉嘔吐,和女孩子親熱(希望最後兩件事不要同時發生,雖然我聽說過……)。但這些事都和我無緣,就連嘔吐也沒機會。
我也不是沒被邀請過,我哥路克會找我一起去玩。
每個星期五下午,他都會穿越狹長的走廊,從他房間衝到我房間說:「嘿,翔恩‧歐康諾他哥給了他三箱啤酒,每一罐雖然都有點變形,可是他上網查過,我們應該不會中毒。跟我們一起來喝吧!」
或者:「麥蒂‧凱勒她姊超辣,剛從瑞典回來,她們要辦派對,有很多瑞典女孩哦。全世界最正點的是巴西女生,再來就是瑞典了啦!阿芬,你一定要來,一定會嗨翻天!」
或者:「你有沒有看到迪士尼頻道那個女明星露奶的恐怖片廣告?劇組要來了耶,你一定要跟我去!……不過,現場有奪魂鋸哦。」
對於像我哥路克這麼精力十足、樂觀開朗、熱愛刺激的人來說,很多事都會讓他嗨翻天。因為他走進任何地方,大家都會鼓掌叫好,讚嘆不絕。
對路克來說,高中生涯的每一場派對都像走紅地毯的電影首映會,他就像「我家也有大明星」影集裡外型帥氣、愛把妹的男主角一樣。大家爭先恐後想跟路克說幾句話,想問問題來進一步瞭解他。女生會拉著他的衣角討簽名,男生會用在足球場上發明的奇怪稱號大聲叫他。所有人見到他都很開心。
我只能想像其他男孩子像是……噢,譬如說強尼‧法拉卡斯看到我出現在有瑞典女孩的派對上,或參加香腸大餐時會有什麼反應?
或猜想翔恩‧歐康諾看到書呆子不請自來,喝他的變形啤酒會有什麼反應?他們如果見到我倒灌啤酒會笑得多開心(路克有一次趁爸媽不在家,就逼我倒灌啤酒,從此我相信這只有羅馬體操選手才辦得到)。我不是不喜歡瑞典女孩或是恐怖電影,我不是不喜歡路克。我喜歡路克,我只是不想和那些聖路克中學的渾球混在一起。
我永遠都不會告訴路克:我怕他朋友欺負我。
首先,我哥哥從來不必擔心人緣的問題,所以他根本就不會懂。再來,路克只聽得懂字面意義,所以他可能會跟大家說「不要欺負我弟弟」,這句話當然只會有反效果。
所以有時候,我會對我哥講一些冠冕堂皇的藉口,比如說:「我受夠學校那些男生了。」
有時候我會荒唐一點,認真地對路克說:「噢,我沒辦法喝那種啤酒,我真的很怕肉毒桿菌中毒。」
如果是電影,我會說:「聽說迪士尼頻道的那個女演員有變裝癖。」
還有,如果是派對:「真可惜,瑞典女生都發誓要守身到二十五歲。我是說真的,我看過報導,是政府規定。」
不過路克不怕桿菌中毒,不怕性別混淆,也不怕政府公權力。所以他還是出門了,而我坐在家裡,眼巴巴地羨慕其他男孩子開始累積性經驗。每週一,那些人上學的時候看起來都衣冠不整,好像跑壘跑到筋疲力竭。
每週一,強尼‧法拉卡斯都會問我:「橫霸,這週末有斬獲嗎?」
我有伶牙俐齒地回應嗎?我有利用靈敏的機智與深奧的語彙來堵他的嘴嗎?我有占強尼‧法拉卡斯的便宜,因為他滿臉雀斑好欺負嗎?
沒有。從來沒有。一次也沒有。
事實上,我從來沒回答過他。我像個草包呆坐著,聳聳我瘦弱的草包肩膀,或假裝突然對化學課本產生濃厚的興趣。我始終什麼都沒說,我真的很後悔。
所以,我真的很高興能離開聖路克中學,到紐約生活。這絕對是轉型的最佳時機──不過紐約這座城市並沒有把我變成吸血鬼。
或許轉型的過程起於紐約,和火車上的那女孩有關。我上車的那一秒,她就發現了我,然後跟著人潮上車,坐在我旁邊。
雖然她在看一本厚厚的平裝書,但她每看完一段就朝我瞄一眼。
她仔細看著我手上的紅斑和繃帶,然後對我說,她知道我哪裡不正常。
她信誓旦旦的口氣,好像深知內情,所以我也表示同意。或許我就是在那時候決定要改變人生。
又或許,想轉型的需求始於十五年又九個月以前,就在那非常獨特的精蟲和與眾不同的卵子相遇之時。
不好意思,我竟然把爸媽的性生活攤開來講,不過這就是路克和我的起源。我媽製造了一顆充滿熱情與活力的卵子,以及另一顆充滿社交焦慮又多愁善感的卵子;我爸製造一隻遺傳了好人緣與各項運動技巧的精子,另一隻精蟲則喜歡整個週末都窩在房間裡。酷精蟲碰到了酷卵子,它們占據子宮裡比較酷的那一邊。壁花和宅男一拍即合,就變成了我。
醫生告訴我媽:她懷了異卵雙胞胎,這是兩組不一樣的基因、兩個截然不同的小孩。
其中一個吸收了所有的營養,長得健康又圓胖。另一個營養不良,但因為太懶散了,根本也懶得爭。時至今日,第一個小孩還是比第二個重了十多公斤。
其中一人叫作路克,另一個叫作芬巴。很難想像命名和運勢真的沒有關係。
路克在充滿讚美與欣賞的世界成長,還有很多正妹。我哥有一年暑假參加基督教青年會辦的夏令營,結果他八度被輔導員禁止進入遊樂場,因為女孩子一直親他。
這實在太不公平了。我哥哥怎麼會被處罰呢?他是受害者,他是被女孩子攻擊耶!到現在還是一樣。他是全高二男學生中唯一受邀參加畢業舞會的人。邀請他的是全聖女子中學的亞裔辣妹。相信我,儘管學校取這名字,那裡的女學生卻一點也不聖潔。我哥哥回家的時候,租來的西裝褲竟然前後穿反。
我們兩人的差異在十二歲的時候變得更明顯。我們的教區辦了一個男女都參加的活動,路克回家後跟我爸媽說,那天晚上有三個女生吻了他。吻他耶!吻在唇上。
我媽雖然浪漫得要命,卻也怕細菌怕得要死,她又害怕又好奇。為了解決這兩難的處境,她載我哥去診所做感染性單核血球病篩檢時,順便問了他所有八卦的細節。
我也想知道更多接吻的事(其中一個也許是那個穿露背背心配天主教念珠的女生),不過我問的時候,路克沒心思跟我說話,他只想要水果捲。
你可能會想問,他們在小瑪麗家的地下室親熱時,我在哪裡呢?我其實也在那邊,我也參加了那場派對。不過路克在地下室,我在樓上,看金亨利玩撲克牌接龍。附帶一提,就算只是國一的學生,在派對裡面比玩撲克牌接龍更悲慘的事情就是看別人玩撲克牌接龍。還有,我甚至不曉得他們在地下室親熱。
我總是錯過親熱的部分。
讓我爸媽知道其他男孩在和女孩親熱時,我卻和另一個男生打發時間,只會讓他們產生錯誤的印象,所以當他們問起「芬巴,你玩得開心嗎?」,我總是聳聳肩。
不是我對女孩沒興趣,問問每個月聽我告解的神父就知道了。我對女孩很有興趣。事實上,我每天早上在淋浴時,都會對女性保持興趣至少六分鐘。我的性慾就像柯林頓總統。就連我對書本的痴迷都和過度刺激的慾望有關。老實說,是和亞歷山大市圖書館的童書館有關,那個圖書管理員的胸部真大。嗯,不是大,是巨大。我發誓,每一邊的尺寸都和大人用的保齡球一樣。
自從我借了《我和我的小馬桶》,閱讀就和女性胴體分不開:舒服、柔軟、冶豔、母愛、滋養、幸福……和胸部。
因為不常出門,透過書本和電影的啟發,我認為性和愛是分不開的。
我間接由《咆哮山莊》的莊主希思克利夫、《羅密歐與茱麗葉》的羅密歐、《亂世佳人》的白瑞德、喬治‧克隆尼、哈里遜‧福特、○○七體驗感情生活。從安全的臥室裡,我很容易相信自己可以和這些老派的英雄一樣殷勤、勇敢。
我媽也在書本中體驗。嗯,不是體驗性生活。她可是嚴謹的天主教徒,不過她愛死愛情故事了!她就像獵犬一樣可以嗅出我掩藏的浪漫文字。我變成陪她讀愛情喜劇的咖,這是屬於她個人的讀書會。就這樣說吧,沒有男人比我更清楚電視劇「實習醫生」女主角凱瑟琳‧海格爾的髮色有多少變化。
那女人,在許多層面讓我生不如死。
我媽的浪漫喜劇讓我相信女生想要體貼、可靠、浪漫的男人。當然,電影剛開始的時候,女主角的男朋友都只關心自己,駕著帥氣的瑪莎拉蒂跑車。不過漸漸地,有個男孩記得她喜歡哪種花、會在她被朋友戲弄穿了道具服參加普通派對時過去接她、並向她保證靈巧的心思絕對比她那個在《花花公子》雜誌當模特兒的姊姊更性感。當男主角誠摯地說出他愛她的原因時,所有觀眾都融化了。他那偶爾古怪或笨拙的模樣,只讓他更夢幻。我可以成為這種男人。
我就是這種男人。
不過呢?高中女生討厭我。
能把到高中女生的男孩子,都會對穿短裙的女生猛按喇叭或大聲叫囂;他們參加校園舞會時,會把旅館裡的小伏特加酒瓶拿出來灌,然後鼓起勇氣褪去女孩的衣衫;他們在足球場上嘲笑那些把褲管塞進靴筒裡的女生;他們在要到女孩的電話之後,只會在手機裡輸入「金髮妞」,因為他們從沒問過她們的名字,也不在乎。要不就是他們根本忘了。
路克就是這樣對女孩的。他就是這樣把到女生──既然我們都講到女孩了,我會變身就和一個女孩有關。
一切從此開始。
席琳。
「咬我。」珍妮抬頭命令我,眼神熱切得像要將我整個人嵌進背後的磚牆。「把我變成吸血鬼。」
她乳白色的細緻頸子像一片嶄新的畫布,或是開學日剛買的筆記本。散落在鎖骨周邊的雀斑,在我眼中宛如靶心。尖牙要對準哦,它們好像在對我說,正中紅心。有條血管特別明顯,簡直就要爆漿了。那就是頸靜脈。我在兩年前學到頸靜脈是全身最粗大的血管,血液運載量最大。我的生物老師一定沒料到課程資訊會在我手中變成危險的知識,不過事實的確如此,我在幾個月前變危險了。
我得承認──這機會很完美。珍妮身材嬌小,比我矮三十幾公分,體重頂多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