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最有影響力的偉大哲學家維根斯坦
從富可敵國到一貧如洗,心有所愛卻甘願孤獨
在喧囂動盪的時代鍛鍊內在平靜
畢生實踐天才之為一種責任
理解天才最不可錯過的經典傳記
「翻譯這本《維根斯坦》的大傳,顯示了臺灣翻譯書的水平與遠見。」
——傅大為 國立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榮譽教授
平裝版設計理念
*《天才的責任:維根斯坦傳》平裝版分為上下兩冊,封面顏色分別是藍色與棕色,象徵著記錄了維根斯坦哲學方法的兩本重要書籍《藍皮書》與《棕皮書》。
二十世紀有許多偉大哲學家、思想家影響今日世界深遠,其中,路德維希‧維根斯坦更被譽為天才中的天才。他的著述,直接促成了英美分析哲學的成立,開創日常語言哲學的流派,讓人得以用無比理性且明晰的技巧,掃除思想上的迷霧。但另一方面,他的思想與精神卻又充滿文化氣息與前衛創造力,崇尚藝術、文學、音樂,並帶有濃濃神祕主義色彩,對道德與信仰有著莫名敬畏,可列於叔本華、齊克果、尼采、海德格的系譜之中。
他的內在之所以如此繁盛,與他的成長、環繞周圍的友人,以及他所處的時代息息相關。維根斯坦家族富可敵國,資助無數音樂家、藝術家、建築師與詩人、作家,他個人卻亟欲脫手家產,想靠最實在的肉體勞動來滿足生活。求學時,他曾為羅素的學生,卻青出於藍而自立門戶,最終竟想顛覆整個哲學、數學、美學、心理學的基礎,甚至與圖靈激烈爭吵過,只為辯論世間真理。他有天才的乖僻與固執,就連好友凱因斯與摩爾都退避三舍;但他也渴望天真的友誼與純粹的愛情,為此嘗盡孤獨。可以說,他的思考,就反映了他生命中感受的、面對的一切。
《天才的責任:維根斯坦傳》以豐富資料與感性優美的文筆,詳實描繪出這位哲人飽滿的生命,呈顯了這顆獨特的心靈,是理解維根斯坦最經典且權威的著作。書名「天才的責任」(the duty of genius)具有雙關意涵:乍看會以為是指天才有別於常人,所以天才另外肩負獨特且重大的責任。但是,孟克筆下的維根斯坦告訴我們,那實際意味著「天才之為一種責任」、「一種名為『天才』的道德義務」——成為天才,並非一種遙不可及的幻想,反倒是人之所以為人的責任,與我們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
作者簡介:
雷伊.孟克,英國南安普敦大學榮譽教授,曾於該校「後分析哲學中心」(Centre for Post-Analytic Philosophy)成立後長期擔任主任。其研究領域為數學哲學、分析哲學史等,致力於哲學家傳記寫作,以此實踐他的「傳記哲學」。
《天才的責任:維根斯坦傳》一書出版後,曾獲約翰列威林萊斯紀念獎(John Llewellyn Rhys Prize),當今歷史書四大獎之一的達夫‧庫柏獎(Duff Cooper Prize)等,備受肯定。其後他持續撰寫傳記,另著有兩卷之《羅素傳》與《奧本海默傳》等,並於二○一五年獲選為英國皇家文學學會(Royal Society of Literature)之會士。
譯者簡介:
賴盈滿,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科學哲學及科學史碩士,譯有《資訊:一段歷史、一個理論、一股洪流》等書。
推薦序
導讀
維根斯坦的邏輯、手術刀,以及上帝的調色盤
◎葉浩(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我的命題是以這樣的方式來釐清事情:理解我的人最後會當那些命題不具意義,那也是他們從中爬出來然後再往上爬的時候。(這麼說好了,他們爬上去之後必須把梯子丟掉!)
——維根斯坦,《哲學邏輯論》,6.54
智慧是灰色的,但生活在另一方面則和宗教一樣,充滿了色彩。
——維根斯坦,《文化與價值》
一、天才作為一種道德義務
天才為何成群地來?這是個頗令思想史家著迷的問題,但對劍橋大學來說似乎理所當然,單單其中的「三一學院」(Trinity College)不僅出產過培根、牛頓以及三十四位的諾貝爾獎得主,其天才數目恐怕多到他們無暇來對此深思玩味。然而,本書主角維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 1889-1951)卻在此被公認為他們當中的天才,不但讓風頭正健的三一學院人羅素(Bertrand Russell, 1872-1970)視為夢寐以求的理想學生,收了他當入室弟子並預期他將掀起下一波哲學革命,甚至介紹他進入門檻極高的「劍橋使徒」(Cambridge Apostles)——這創立於一八二○年的秘密社團,自始致力於追求真理,此時主要使徒包括經濟學家凱因斯(John Maynnard Keynes, 1883-1946),以及其高度推崇、人稱「柏拉圖再世」並與羅素共同奠定「英美分析哲學」的喬治・摩爾(G. E. Moore, 1873-1958)。
隨後,維根斯坦果真掀起了英語世界的哲學革命,而且是兩次。第一次判了哲學死刑,第二次則救活它,但兩次都辜負了羅素的期待!
出身貴族的羅素,祖父曾是大英帝國全盛時期的首相,雖然在劍橋攻讀的是數學與哲學,但也熱衷政治改革,一如他出生受洗時的指定教父,也就是以政治哲學、經濟學、邏輯學著稱的公共知識份子兼社會改革家約翰・彌爾(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因此,羅素在畢業後不但甚早即致力於推動漸進社會主義與社會福利的費邊社(Fabian Society),也為該社創辦倫敦政經學院(LSE)而奔走募款,並於學校成立的隔年,亦即一八九六年,開始了自己的教學生涯,講授「德國社會民主」。事實上,這課名就是他學術處女作的書名。
不過,羅素更大的學術野心是和摯友摩爾共同替哲學尋找絕對穩固的根基,且兩者分工,各自在數學與倫理學上努力。他們都厭惡德國唯心論(idealism)哲學,特別是康德(Kant)與黑格爾(Hegel),也都相信世上存在著一種比日常生活所能經驗的物質世界更高的真實,亦即概念(concept)與命題(proposition),一如柏拉圖所謂的「理型」(ideas)。這種獨特的「實在論」(realism)讓他們兩人在一九○三年取得了重大成果。摩爾出版了曠世之作《倫理學原理》(Principia Ethica)時,羅素也出版了《數學的原則》(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正式發表他的「邏輯主義」(logicism)立場,主張:數學即邏輯,兩者本為一物。
聲名大噪之後,羅素也開始與他的學院導師懷海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 1861-1947)合作,企圖進一步證明所有的數學可從幾個「邏輯公理」(logical axiom)推論而來。一九○九年年底,一份厚達四千五百頁的手稿送到了劍橋大學出版社,其成書《數學原理》(Principia Mathematica)最後分成三卷在一九一○、一九一二、一九一三年陸續問世,是哲學史上的劃時代鉅著。
羅素曾在自傳說,他的人生受到三種激情的支配:愛情的渴望,對知識的追求,以及對人類苦難的憐憫之心。此言不假。因此他在撰寫《數學原理》期間,不但曾參選國會議員,倡議約翰‧彌爾曾在英國國會提出過的女性投票權主張,也試圖結束一段令他痛苦的(但之後仍有不少段的)婚姻。終於,在遇見維根斯坦的一九一一那年,他開始高調地和社交名媛莫瑞爾夫人(Lady Ottoline Morrell)有了外遇,並常分享他對維根斯坦的看法。而根據書信記載,羅素認為當時想讀哲學的都是喜歡「概括性論斷」(generalization)的人,但哲學的未來在於精確思想、在於真正具有科學視野的人身上,而他的夢想就是創建一個如數學家那般邏輯嚴謹的哲學學派。與維根斯坦的相遇,讓他以為夢想即將實現。
那年十月十八日,維根斯坦沒預約就闖入羅素的研究室。來自維也納富商家庭的他,俊秀、優雅且穿著時尚,舉手投足散發出貴族式的教養與藝術氣息。當時他二十二歲,是曼徹斯特大學(University of Manchester)的航空工程研究生,據說也是在歐洲同年紀最有錢的人;他認真讀過的哲學書籍,只有叔本華(Schopenhauer)加上羅素和推薦他來劍橋的德國數學家弗雷格(Gottlob Frege, 1848-1925)之著作。半年後,羅素不僅視他為自己思想的繼承者,甚至期待他在哲學領域上超越自己。
當中的故事相當精彩,且絕對能滿足所有人對天才的想像。關於天才,約翰‧彌爾想必是一種典型:他三歲學希臘文,八歲以前即熟悉包括柏拉圖對話錄在內的古希臘文史哲作品,同時閱讀英國史並學習天文學和物理學,之後開始學習拉丁文、代數、幾何,十二歲起則認真研究亞里斯多德、中世紀邏輯以及亞當斯密(Adam Smith)和李嘉圖(David Richardo)的政治經濟學,二十歲時陷入嚴重憂鬱差一點崩潰,最後靠詩詞作品以及愛上有夫之婦才徹底走出精神危機。
事實上,從未進入大學就讀的彌爾本人是最早受邀加入「劍橋使徒」的外人,與剛從愛丁堡大學醫學院畢業過來劍橋改念神學、準備當牧師的達爾文(Charles Darwin)同期。從許多方面來看,羅素本人可謂符合彌爾那種典型,在學術上既有開創但也算是集大成者,而且本身有願意效仿的典範。
但,維根斯坦不是。他本人十分熟悉童年即大放異彩的天才。他大哥三歲能彈鋼琴、拉小提琴,四歲就開始作曲,就是一位天才,至於其他幾位哥哥與姊姊也不遑多讓。而幼時大哥和三哥相繼自殺(日後還有二哥)或許也讓他提早意識到比憂鬱更強烈的厭世。除了才華洋溢、內在衝突、遺世獨立等典型的特徵之外,維根斯坦多了一點:相信天才是「最高的道德,因此也是每個人的責任!」
二、介於邏輯與罪之間的是神聖領域
維根斯坦本人對天才的理解並視其為人之所以為人的義務,是本書作者雷伊・孟克的敘事主軸,也因此《天才的責任:維根斯坦傳》(Ludwig Wittgenstein: The Duty of Genius)有了醒目的書名。孟克曾於牛津大學研究維根斯坦的數學哲學,因為有感於太多人誤解他的思想而放棄博士論文,轉向傳記寫作,不僅對「哲人傳記」作為一種文類有獨到見解,也致力於實踐其「傳記哲學」。
孟克於一九九一年出版本書之後,隨即在英國南安普敦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取得教職任教至今,專長是數學哲學、分析哲學以及歐陸哲學,更於一九九七年「後分析哲學中心」(Centre for Post-Analytic Philosophy)成立後長期擔任主任。當年的開幕演講,邀請了許多人視為當代最傑出哲學家的伯納・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 1929-2003),題目是「哲學可能會變成怎樣?」(What Might Philosophy Become?)。其內容圍繞在人們應當如何理解、繼受維根斯坦的思想遺產之上,以及如何走出龐大文獻所堆積起來的巨塔,方能讓哲學回應當前更迫切的人類處境。
之所以有這樣的主題,一來是因爲維根斯坦百年來佔據了英美分析哲學的核心位置,其思想不僅形塑了二十世紀邏輯、知識論、語言哲學、心靈哲學、社會科學哲學乃至倫理學與政治哲學的發展,也啟發了神學、人類學、文學理論、文化研究等學門的研究,近來的影響力更深入了心理學、認知科學以及人工智慧等領域。二來是這現象在某程度上是後人使用、挪用與誤用他兩本著作中的概念與洞見所致:《邏輯哲學論》(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和《哲學研究》(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分別於一九二一年和一九五三年出版。
雖然兩書問世之初普遍被視為天書,卻也足以吸引大批讀者按自己的理解來辯護或批評。支持前者的,往往將維根斯坦與摩爾、羅素並列為分析哲學家奠基人;青睞後者的,則傾向奉他為後分析哲學的宗師,甚至認為他是那長期涇渭分明的分析哲學與歐陸哲學——尤其是德國的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或法國的德希達(Jacques Derrida, 1930-2004)——兩大傳統之橋接點。及至今日,不僅關於書中特定段落細節該如何「詮釋」(interpret)其文本意思與意義,亦或「解釋」(explain)其書寫動機與想法來源(解釋與詮釋的差異對維根斯坦本人至關重要,本文後有說明),學界仍眾說紛紜,對於兩書的整體目的,說法也莫衷一是。
尤有甚者,兩書差異也開啟了「是否存在兩個維根斯坦」的爭議。相較於多數人各自擇取其前期或後期著作來闡釋或延伸,亦有學者試圖讓人理解維根斯坦終究只有一位,並相信存有一個貫穿前後兩期的核心關懷。
孟克是採取後一種的代表人物,而「天才的責任/天才之為義務」正是讓他掌握維根斯坦前後期連貫性的主要線索;這是本傳記的敘事切入點,也是理解作者貢獻的關鍵。進一步解釋,根據孟克的查證,維根斯坦關於天才的理解其實來自他高中時閱讀魏寧格(Otto Weininger, 1880-1903)的《性與性格》(Sex and Character)。這位形塑了他早期思想最重要的奧地利作家既反猶且厭女,出版該書後不久便選擇在貝多芬去世的房間內舉槍自盡,得年二十三。
魏寧格主張:純粹男人與純粹女人只存在於柏拉圖的理型世界,人世間的男女其實每一個都是雌雄同體,一方面具有純然受制於性慾的女性特質,一方面則備有追求其他價值理想的男性特質,故活著就是一場內在的兩性較量,當內在男性面勝出時,人才能有靈魂和自由意志。換言之,靈魂是一種高尚的成就。女人和猶太人註定沒有,唯有男人才能進入此一境界。珍愛自己的男性潛力並成就靈魂,於是乃所有男人的道德責任。而其能企及的最高境界,就是成為一個思想清晰、辨別是非,且不受性慾羈絆、不受塵世玷污的人——亦即真正的天才。
據說,維根斯坦剛去劍橋時,常在半夜去敲羅素的門,進去之後卻總是來回踱步,一語不發,若開口則說他離開之後會自殺,因此怎麼也不能請他出門。有一天,羅素忍不住問他:你是在想邏輯的事,還是自己的罪?維根斯坦答說:兩者都有。然後一切再回歸死寂。
這個羅素在茶餘飯後喜歡講的故事,置於上述的脈絡當中,突顯出了幾件事以及本書的重要性。首先,維根斯坦去劍橋追隨羅素或許不純粹為了研究邏輯,而是想盡一個男人的道德責任。更重要的是,他並不認為哲學有多偉大,對羅素所設想的數學哲學學派既不感興趣,也不認為科學才是人類未來的希望所在。因此,維根斯坦注定不會走上羅素幫他鋪好的康莊大道。
事實上,相較於成為另一個羅素,本書告訴讀者維根斯坦應是以貝多芬作為榜樣的。他的學生也是他後來的心理醫生德魯利(Maurice Drury, 1907-1976)之回憶,似乎亦印證此事。據他說,有回維根斯坦見到他時相當懊惱,一問才知道他剛路過一間書店,看到了櫥窗上掛著羅素、佛洛伊德和愛因斯坦的肖像,後來在唱片行則看到了貝多芬、舒伯特和蕭邦,想起了人類的精神文明竟然在一百年之間墮落得如此厲害。想必維根斯坦不願讓自己更墮落下去。
再者,維根斯坦的回答是認真的,但羅素以為是玩笑。或許這埋下了兩人遲早分道揚鑣的伏筆。不過,原因並不單純是幽默與陰鬱兩種個性的不合,而是背後關於更嚴肅的人生意義的問題。本書一再提及維根斯坦對道德的看重,而道德對他來說乃「源自對於人生意義、絕對的善以及絕對價值」的渴求,且科學在這方面滿足不了我們。更重要的是,他說:「凡是善的,也就是神聖的;聽起來或許奇怪,但這就是我的道德觀。」這正是貫穿本傳記的主要線索。
三、「W1W2」命題中的「」,或說宗教覺醒
不意外,初識維根斯坦的羅素並不知情,因此只當前者是一位高智商、低情商的天之驕子,正如他也不曉得此前維根斯坦其實也找過同樣堅持概念實在論的弗雷格。亟欲想確定自己能否研究哲學的維根斯坦,焦急的不是多數年輕人的擇業問題,而是出自於存在焦慮,此時唯有透過一位他真正看得起、信得過的專家來判斷,才能解決問題。換言之,維根斯坦真正面對的是一個深具倫理意涵的神聖命題。同時也被面試的羅素並沒有看出來,更別說其他成千上萬的研究者。
事實上,維根斯坦在劍橋待了兩年,就不顧羅素的反對去了挪威,獨居在一間峽灣邊的小木屋,苦思邏輯問題並天天做筆記。隔年夏天回奧地利時他碰上了祖國對塞爾維亞宣戰,一來因為無法離境,二來他想從事不同於抽象思考的工作,他便先是當志願軍,之後如願上了前線,但在一九一八年奧、匈聯軍潰敗之際,卻被義軍關入了戰俘營。《邏輯哲學論》完稿於被俘之前,而根據本書的描述,維根斯坦似乎在前線時與上帝的關係最近,被俘將近一年之間不僅想過出家當神父,也樂於陪孩子讀《聖經》,但最後決定接受師培,去當小學教師。
離開戰俘營之後,他毅然決然放棄了所有的財產,接著長達六年的時間,他輾轉於維也納郊區的學校,因故辭職後從事過園藝工作,最後才如願以償成了一位合格建築師。維也納市中心有一間極簡風的「維根斯坦屋」(Haus Wittgenstein),就是他與合夥人恩格曼(Paul Engelmann, 1891-1965)共同設計的;其目前的承租方是保加利亞駐維也納大使館的文化部。
尤須注意的是,維根斯坦認真想當建築師並不單因為身上同時流著藝術家與工程師的血,而是他認為《邏輯哲學論》已經解決了所有的哲學問題。沒錯,是「所有」而不只是他個人在意的邏輯問題。由於哲學問題全都源自人們對內建於語言的邏輯之誤解,所以當這邏輯被釐清之後,過去的種種哲學問題也將跟著隨風而去。
然而,關於這一本書的誤解卻隨之而來。先是沒有出版社願意出版,最後能問世,全是因為羅素幫忙寫了一篇導讀。但維根斯坦感激之餘,卻認為他根本沒弄懂內容。而出版後,誤解則更多。及至這本傳記出版之前,多數人仍然將它讀成一本「邏輯實證主義」(logical positivism)著作。這種主義主張,唯有在經驗能被檢證的假設才有意義,關於上帝或任何類似的形上學命題因此沒有意義,同理,關於道德的命題也一樣,最多不過是一種情緒的表達。
根據孟克,恩格曼是為了破除這種誤解,才將他和維根斯坦兩人的密切往來與對話公諸於世。雖然當時保留了維根斯坦對他的柏拉圖式愛情告白(以及真正想出家的理由),但內容足以讓人確認他不但主動聊信仰、與上帝的關係以及自己的屬靈掙扎,更重要的是該書其實源自一種道德動機,亦即想藉由嚴格劃分出能說與不能說的領域,來保留那一個只能體驗但不能言說的神聖空間。因此,維根斯坦才會在《邏輯哲學》前言說出:「凡可說的都可以說清楚;對於不可說的,我們必須保持沈默。」這書本身就是關乎能說的事物,而他也盡力去說清楚了,其他不能說的,人若硬要去說,則是逾越了邏輯畫出來的界限,等同在道德上犯了罪,且是一種褻瀆!
恩格曼與維根斯坦的書信集並未改變學界將維根斯坦思想分成前、後兩期,然後擇取其一來研究的慣例;企圖從《邏輯哲學論》或《哲學研究》文本當中提煉出一個柏拉圖理型般的純粹版維根斯坦,也大有人在。相較於前者常被置於邏輯實證主義脈絡來解讀,後者則被不少人理解為通往「行為主義」(behaviourism)之路。行為主義認為人類行為必須從外在觀察,並找出其決定行為的因果關係法則才能理解,基本上是一種實證主義科學觀。前文提過的德魯利,對此理解提出了強烈的反駁。身為維根斯坦弟子的他,強調前者真正在意的是倫理、宗教以及文化,但研究者卻總把他誤解成一位科學崇拜者。是故,他出版了一本詳實記載兩人長達二十年的對話和筆談,《文字的危險》(The Danger of Words, 1973),反駁那些硬將維根斯坦塞入他所強烈反對的科學陣營當中的「立意良善評論者」。
孟克這本傳記的寫作在相當大程度上受益於恩格曼與德魯利,且基本上可說為了反駁那些將維根斯坦當成雙重人格病患的詮釋而振筆疾書。若以符號W來代表維根斯坦,W1和W2分指前後期,那麼,孟克雖承認「W1≠W2」,但不認同存在絕對的「W1 vs. W2」,並且把焦點放在「W1W2」的「」之上。於是,本書一方面從多方呈現這箭頭的內涵,一方面則致力於讓讀者理解推動其往前的力量是道德感,而所謂的道德,則是關乎絕對性的神聖價值之追求。
不過,那股力量卻於一戰期間趨向更濃烈的「宗教覺醒」,恩格曼提供了不少的佐證。但,真正讓孟克得以能把故事講完整的,是維根斯坦高徒安斯康姆(Elizabeth Anscombe, 1919-2001)的回憶。她是復興了「德性倫理學」(virtue ethics),使其能在今日與康德倫理學和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並立的傑出哲學家,既是維根斯坦著作的主要譯者和重要詮釋者,也是他晚景淒涼時身邊能見到的親近朋友。透過她,我們得知,維根斯坦不僅曾在一篇未出版的前言中直說,他的書寫是為了「榮耀上帝」(to the glory of God),更在臨終前囑咐她去找一位牧師來聊上帝,不討論神學,就聊他以前一直排斥的那個上帝!
四、遺世獨立的《邏輯哲學論》
短短八十頁的《邏輯哲學論》,呈現方式類似今日製作PPT時的文字輸入,一句話底下可加上補充來解釋或呈現要點。只不過,不同於藉字體大小來區別主句與輔句,維根斯坦採取數字來標示,例如1, 1.1, 1.11, 1.12等標號,以此類推;而全書僅有底下七個主句,或說「命題」(proposition):
1. 世界是所有發生的事物。(The world is everything that is the case.)
2. 發生的事物是原子性事態的存在。(What is the case – a fact – is the existence of states of affairs.)
3. 事實的邏輯圖像是思想。(A logical picture of facts is a thought.)
4. 思想是具有意義的命題。(A thought is a proposition with a sense.)
5. 命題是基本命題的真值函數。(A proposition is a truth-function of elementary propositions.)
6. 命題的一般形式是真值函數的一般形式,它是:[p, ξ, N(ξ)]。這也是一般命題的形式。(The general form of truth-function is [p, ξ, N(ξ)]. This is the general form of proposition.)
7. 對於不可說的東西我們必須保持沈默。(Whereof one cannot speak, thereof one must be silent.)
命題(7)在前言出現過,且是唯一沒有補充的命題。這裡的英文部份取自孟克所使用的英文譯本,中譯來自中文維基百科的「《邏輯哲學論》」條目。該書原以德文書寫,學界通用的英文譯本有兩個,且隨研究發展而每隔幾年會修訂版。不意外,每個版本也反映了當時譯者或修訂者的詮釋,中譯版也是。
本傳記對《邏輯哲學論》的著墨,主要在於呈現維根斯坦的書寫背景、意圖,以及出版前後的命運多舛。對孟克來說,人們採取什麼樣的角度或立場來進入該書的文本,才是關鍵。也因此他在二○○五年出版過一本《如何閱讀維根斯坦》(How to Read Wittgenstein)來指出,關於文本枝微末節的理解其實無助於爭議的停歇。
其實,這本傳記提供了特定細節的重要資訊,有助於讀者對維根斯坦的整體理解。進一步解釋,維根斯坦於《邏輯哲學論》前言開宗明義地說:這書替人類的思想劃出一條界線,二分能思考的範圍以及思想所不能表達的領域。實際的方法當然僅能透過限制前者來空出後者,畢竟人們終究得仰賴語言來思考,才能完成這一件事,因此邏輯上根本不能走出那範圍之外來進行,而是必須站在那範圍之內,指著那不可說的外面讓其他人看到。維根斯坦的意思似乎是,使用語言才能思考的我們,猶如下象棋時的局中人,不能像側邊的觀棋者總能看到棋盤中間那一條楚河漢界。
與此同時,維根斯坦也明確表示《邏輯哲學論》的「價值」(value)不僅止於寫出來的思想部分,那沒寫出來的才更加重要。這句話蘊涵兩個至關重要的意涵。第一,倘若為真,那麼鑑於他也說整本書的「意義」(meaning)可總結為上述命題(7),則前言加上內文所有透過文字方式來表述的全部想法,嚴格來說是那命題中僅有的那一句話之補充;一如懷海德曾說:整部西方哲學史不過是一連串對柏拉圖的註腳,《邏輯哲學論》裡之前的所有命題及其補充,根本是命題(7)的註腳。第二,置於此一脈絡當中,沒寫即是保持沈默,而保持沈默不僅因為那領域據其理解本來就不能藉語言以命題方式來表述,更重要的是,這沈默本身具有意義,也就是對這關乎上帝、生命意義、美學以及倫理學等傳統上被視為價值哲學的整個領域具有意義。
鑑於維根斯坦也在此區分「說」(to say)與「顯」(to show)的差異,甚至說「能被顯示的就不能用說的」(What can be shown cannot be said. -4.1212),且這「說/顯」二分的重要性,對孟克來說並不下於「能說」與「不能說」之別,於是當維根斯坦斷定《邏輯哲學論》最終所傳遞給讀者的訊息,是顛撲不破且不可動搖的「真理」(truth),則這似乎也包括了他透過以沈默的方式來「彰顯」對於那不該說事物的珍視、包括了一種尊重乃至敬畏的態度。
然而,倘若我們跳開這前言直奔本文,從命題(1)開始讀起,並把命題(7)當作前面所有命題一步步邏輯推論出來的結論,所以無需再做解釋,那麼理解出來的,可能差異甚鉅。首先,前六個命題的似乎共同指向:命題是能被檢證真假的關於特定事態之描述;唯有關於實際存在事物的描述才是命題,才具有真值函數,或說才具有意義。
當然,此處的「意義」(sense)指的是「能指涉特定的事態」,也就是具體存在世上的事物。一個關於特定事物的描述(命題)如果符合事實,也就是世上果真存在如同那描述的事物(事態),則是為「真」,反之則為「假」。如此一來,「truth」必須是一種「符合事實的陳述」,且唯有具體存在於世界的事物才能被如此檢測、才能構成一個命題的內涵。這是所謂的「真理符應論」(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反之,指涉不具體存在事物(例如上帝、美或生命意義)的描述則「不具意義」(senseless),關於這些「不該說」事物的命題於是成了「廢話」(nonsense)。或許也因為維根斯坦使用「廢話」一詞來指涉此類常見於傳統哲學句子,所以,邏輯上這似乎意味著他認為關於上帝與道德的陳述,都是沒有「意義」(因為指涉不到存在的實體)的廢話。
這不就是邏輯實證論的主張?若想避免講廢話,我們只好對於神聖領域或關乎人生意義的道德領域保持沈默,專心致力於檢證那些可被檢證的陳述(真正的命題),那無疑就只剩下自然科學研究。如此理解的話,維根斯坦所說的一切似乎是在替邏輯實證主義背書。
等等,歷史先後順序得先確認。孟克描繪了維也納大學的科學哲學家石里克(Moritz Schlick, 1882-1936)在創立邏輯實證主義之前如何推崇《邏輯哲學論》,以及他一九二六年首次前往會晤作者維根斯坦時的心情,甚至被妻子笑說根本就像是去朝聖。隔年,維根斯坦應邀參加了石里克為首的讀書會,並開始重新思考了該書令他不滿意之處。但維根斯坦終究無法接受實證主義,最後決定回劍橋重拾哲學研究。
哲學家傳記的貢獻至此無須再多說。不過,即使不慮及維根斯道德感強烈的書寫動機,相信眼尖的讀者也能看出,邏輯實證論者的解讀不僅有違前言的精神,對當中幾個關鍵字的理解甚至與作者說的相去甚遠。僅以「truth」為例,既然一個命題的內容(不管是名詞、屬性或關係)必須指涉實際存在物才具有「意思」(sense),那維根斯坦所說整本書想傳達的「truth」(以及整本書的「meaning」)到底對應了世上的什麼東西?沒有對應物,就不具意思。採取符應式真理觀的人似乎沒辦法把維根斯坦的話當真。
如果改採真理一貫論(coherence theory of truth),那麼書中命題的出現順序不僅必須是一種嚴謹的邏輯關係,作為命題(7)的結論,也就是那真理。但這樣的真理似乎不能替關於現實世界的既有知識增添什麼資訊,就像大家熟知的「凡人皆會死,蘇格拉底是人,所以蘇格拉底會死」三段式論證那樣,是一種前提本身蘊含了結論的「套套邏輯」(tautology)。然而舉凡能自圓其說的宗教信仰皆能如此,難不成維根斯坦當邏輯本身是一種信仰?
或許,充滿神秘色彩的維根斯坦,作品也注定成謎,且近年來有一個所謂的「新維根斯坦」(New Wittgenstein)學派乾脆以此為預設來重新詮釋。他們主張:既然沒有對應物的命題沒有意義,那就不可能傳達真理,甚至既不能說也不能顯;《邏輯哲學論》當中的命題正是如此,但整體來看的話仍然可以傳達一個「關於哲學」的真理,那就是——所有哲學命題都沒意義,故任何哲學思考到最後都是廢話連篇。再一次,維根斯坦若非想處死哲學,就是想一次殺光所有哲學問題。而「真理」就是別再搞哲學了!
對此,孟克在《如何閱讀維根斯坦》援引了本傳記的內容來強調,維根斯坦在撰寫《邏輯哲學論》當時,真的相信命題具有意義,正如命題(3)所宣稱。這想法來自他在一戰期間從雜誌上閱讀的一則報導。事關一起車禍,報導詳細描述了某巴黎法院的攻防當中,當事人將事情的發生以模型來清楚地展演了事件相關的各種事物,包括人、車子、房子等等。維根斯坦相信命題能以圖像來表示。當一切符合事實的時候就是一幅「邏輯圖像」。邏輯指的是事物之間的實際關聯。當然,它本身不像冰箱內的蘋果那樣存在世上,卻能指涉真實世界的一部分——就像「○」這數字,因不能指涉具體事物所以「senseless」,但絕非「nonsense」。
對維根斯坦來說,邏輯不是羅素或石里克口中的「公理」或推論法則,而是一種理解具體世界不可或缺的「超越性」(transcendental)存在。能如此釐清邏輯與世界兩者關係的心智活動,是為「哲學」。
五、一場劍橋人玩的哲學遊戲
根據這本傳記,維根斯坦回劍橋後,找的不是正在倫敦忙著參與費邊社政治改革運動、創辦實驗小學以及第二段婚姻生活的羅素,而是另一位曠世天才,小維根斯坦十四歲的拉姆齊(Frank Ramsey, 1903-30)。他剛入學不久就開始幫忙奧格登(C. K. Ogden, 1889-1957)翻譯《邏輯哲學論》,不僅因為在隔年開學前,他曾遠赴維也納找作者逐句討論了兩個星期,更因為他提出的問題切中要害,讓維根斯坦深覺他或許將是世上唯一的知音。
進一步解釋,邏輯實證主義最為人詬病之處,就是缺乏一個具說服力的論述來區隔自己與其他強調科學實證的理論,例如深植於英國哲學傳統的經驗主義或法國十九世紀的實證主義,畢竟科學研究本來就不反對運用邏輯與數學來進行經驗假設的檢測。多了「邏輯」一詞作為門派稱號來行走江湖,若不提出一個事實與邏輯之必然關係的理論,終將難以服眾。
事實上,拉姆齊也早看穿了這一點,並據此對維根斯坦和邏輯實證論相通之處提出了尖銳的質疑,同時也指出了羅素在導讀中的誤解。
拉姆齊的初試啼聲,就在最頂尖的哲學期刊《心靈》(Mind)上發表了一篇《邏輯哲學論》的書評,劍指維根斯坦相信可表述世界中一切事實可轉化為邏輯命題的理由,例如「現在若非有下雨,就是沒有在下雨」。對維根斯坦來說,這句式本身不能告訴我們到底現在有沒有在下雨,但卻提供了世界當中像「下雨」這種小到不可能再切割的事實,亦即上述命題(2)所說的「原子事態」一個不能自相矛盾的「邏輯形式」(logical form)。
拉姆齊將焦點放在維根斯坦的另一個例子:關於眼睛所見任一小點的顏色,也同樣不能違背「顏色的邏輯結構」,不可能同時是紅色和藍色。他指出這種事不能被化約為邏輯命題,因為某物的顏色不但取決於人類的視覺結構,也受外在物理條件的影響。所以,連「這是紅色」都稱不上是原子事態(而是關於很多包括光、粒子行進速度、物質特性乃至空間存在方式),更何況像「這既是紅色也是藍色」這看似矛盾的句子。一言以蔽之,邏輯分析與物理分析兩者之間的關係,本身猶待釐清。
當年,拉姆齊才二十歲。正是這問題讓維根斯坦陷入長考,最後甚至回到劍橋跟隨他讀博士。如果說,維根斯坦是史上最缺正式哲學訓練、橫空出世的哲學天才,那拉姆齊也不遑多讓。相較於維根斯坦生前只出版過一本書,一篇書評,加上一篇會議論文(那是英國哲學界最重要的年會,他交了稿但開會時突然改談另一個主題),正式擔任他指導教授的拉姆齊在二十六歲之前已出版過六本艱深的學術著作,學界至今尚未將其思想完全消化。只是天妒英才,未滿二十七歲他就與世長辭。
不過,這兩位天才至少曾經並存且惺惺相惜。擔任博導半年的拉姆齊決定讓維根斯坦以《邏輯哲學論》代替論文提出博士論文口試,並敦請了摩爾當校內口委,流落在外的羅素則剛好擔任校外口委。
能翻閱至此的讀者,想必多數已察覺到維根斯坦替人類思想劃界的企圖,頗有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一書當中以切割「物自身」與「現象界」兩域方式,來界定人類知識所能企及的極限與屬性之宏旨。這也是多數人所理解《邏輯哲學論》能成為經典的原因。兩位哲學家的主要差別在於,康德聚焦於人類知識本身的先決條件,包括因、果、單一性、多數性、偶然性、必然性等十二個根本概念或「範疇」(category),缺之將不可能以人類的方式認識世界,但藉此才能建立的認知體系也等同於受限;而維根斯坦卻把焦點轉向語言和思想之間的關係,想從釐清內建於語言(於是也等同思想)結構當中的邏輯,來區別「可以表述」和「無法表達」兩個領域之別。
然而,拉姆齊似乎從維根斯坦著作當中意識到了一個更古老的柏拉圖理型論問題。如果說世界上存在的事物,例如桌子、椅子或人手繪出的三角形,都有一個相應的「理型」存在於一個不受時空影響的更真實世界,且現象世界的事物相較於理型世界的相應物,都既不完美也會腐化。那,具體的桌子和桌子的理型兩者之間究竟是什麼關係?理型如何讓物質成為它的山寨版?如何得以進入時間與空間當中?柏拉圖並未處理此類因果關係。但,認定邏輯與數學概念為真實存在者(包括羅素在內),似乎不能避開此一問題。否則那不過是一種信仰。
無論如何,拉姆齊既不認為堅持概念實在論的羅素確切理解了維根斯坦,也不認為後者意圖另外打造一個「邏輯上完美的語言」(logically perfect language)。雖然拉姆齊不認為維根斯坦解決了問題,但終究能看出後者的天份與處理問題的重要性,畢竟,整個當代哲學乃至未來基礎科學的理論,似乎懸乎於此。羅素雖然大喊荒謬至極,但也同意和摩爾共同擔任口委,並同意讓維根斯坦取得了博士學位。行禮如儀的口試結束之際,維根斯坦拍拍他們兩位的肩膀說:「別費心了!我知道你們永遠也不會懂。」隔年,維根斯坦正式在劍橋哲學系講課。
千萬別問為何一年可拿博士或論文上有沒有教授簽名這種事,那也許只能證明了我們和劍橋天才的差別。更重要的是,每個團體都有一套令其運作的遊戲規則,成員不僅熟悉其「規則」並且知道怎麼「玩」才對,而只知規則而不會玩的人其實稱不上真正的「懂」(understand)。這些正是後期維根斯坦的「語言遊戲」(language game)概念所欲處理的問題。
六、語言遊戲作為一種以圖攻圖策略
維根斯坦回歸劍橋時備受矚目,開始講課後關於他的哲學轉向以及即將提出一套新哲學的消息,也不脛而走。不過,他從未再寫出一本他認為滿意、可以出版的專書,倒是留下了為數不少的筆記和手稿。所謂的「後期維根斯坦」,指的是從這些遺稿當中編輯而成的著作。完成度最高的是《哲學研究》,維根斯坦過世後兩年出版,前半處理語言哲學,後半則是心靈哲學。
孟克多次提到,前後兩期雖然差異甚鉅,但對語言的關注是共通處。在致力於釐清內建於思想之語言邏輯的前期,仍認定邏輯命題只有一種形式,但後期則不僅否定自然語言當中只有(或該有,如同羅素所理解)一種語言邏輯,並強烈反對這種那種追求「一體適用之通說」(general theory)的哲學研究,包括羅素以及自己過去的那種邏輯理論。
另一方面,本書也讓我們看到,即使天才如維根斯坦也不曾輕忽師生同儕的質疑,並為之搜索枯腸,甚至也同樣看重非哲學領域學者的提問。最經典的例子或許是經濟學家斯拉法(Piero Sraffa, 1898-1983)。這位留學倫敦政經學院而認識凱因斯、後才來到劍橋開創了新李嘉圖學派(Neo-Ricardianism)的義大利人,聽完維根斯坦對於「邏輯形式」的解釋後,摸摸下巴煞有其事地問:那你這個(唯有邏輯形式才對)的邏輯形式是什麼?」換言之,當我們高呼命題必須符應世上存在事物才具真值時,那到底什麼事情保證了這一件事本身為真?
無論如何,一翻開《哲學研究》內文即可看到的就是處理圖示表達的第一節,深究一下應當是掌握維根斯坦前後期差異的捷徑。第一段取自奧古斯丁(Augustine)《懺悔錄》(Confessions)的一段話,講述作者自己總是從長輩在說出某字並走向某物當中,確定特定的字與物之對應關係,來學會使用語言。下一段則討論了這種「字—物」互相對應的想像,並指出這是一幅關於人類語言之本質的根本圖式,讓人把字詞的意思想成了特定的物體,把「意義」(meaning)等同了「指涉之物」。第三段接著指出奧古斯丁在此並未區分語詞的類別,而是僅以一種名詞(包括「桌子」、「椅子」、「麵包」以及人名)為例,來建構一幅關於語言功能的想像:語言的根本功能是「命名」(naming)。
礙於篇幅,本文不能窮究這三段話的豐富意涵,能講的只是維根斯坦意在說明一個根植哲學家心中的錯誤觀念,包括羅素和以前的自己。其錯誤在於把「符應」視為文字的唯一意義所在,語言的功能,以及哲學命題的基本屬性。因此,即使他本人和羅素過去意識到了文字本身有不同種類,可指涉物件、屬性、關係,並藉此否定了古典邏輯理論,但終究未意識到如此思考命題本身也犯了錯誤的類似「命題—事態」想像,猶如命題是某一組事物的名字。
值得一提的是,孟克於本書精準指出維根斯坦本人明白奧古斯丁話並非意在「理論化」(theorize)人類語言,而是用來描繪語言學習過程的一幅「圖像」。但既然因為這是一幅衍生了各種哲學理論的圖像,且根植人心,反駁的方式似乎唯有採取另一幅圖像才能行。於是有了底下這一段話:
我們來設想如下這種使用語言的情況:我讓某人去買東西。我給他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五個紅蘋果」。他拿著這張紙條找到店員,店員拉開一個標著「蘋果」的抽屜;他又在一張表格是查到「紅的」這個詞並找到與之相對的顏色樣本;然後他按基數序列——我假定他記得這些數——一直數到五,每數一個數,他就從抽屜裡拿出一個與樣本同顏色的蘋果。
如此歷歷在目的超現實情節,可謂是一種「以圖攻圖」策略的示範,且蘊含了一個新的哲學方法。
進一步解釋,首先,這是維根斯坦本人親自示範的一個「語言遊戲」。現實上根本不會出現這樣的情節,所以是一種遊戲,且相當嚴肅,因為每個步驟一方面突顯了我們如何認識並使用不同種類的字詞,一方面則指出了不同字詞使用時的心智運作過程。「蘋果」一詞的使用符合最原始的「字-物」模式,但「五」已涉及了對數字序列的想像力,且這想像力還源自記憶力,而「紅色」則更涉及了視覺作為一種人類的感官能力與認知結構,故嚴格說並非一種(不涉及人類主觀認知的)客觀事態。
再者,當我們閱讀這一段話的時候,其實也在使用想像力,以多幅圖像依時序排列的方式構成一則短片。而這意味著:(一)沒有具體事物的存在仍然可以有圖示理解,亦或命題,畢竟那曾經對維根斯坦來說指涉一種「連串事物」(articulate),(二)即使指涉不存在事物的命題其實也有意義,以及(三)人們可以藉由文字來提供彼此能分享的圖像思考,因此內在想像不但具有「公共性」,人們也不像那些「行為主義者」所說,必須靠「外在行為」觀察才能理解另一個人在想什麼。
第三,如果我們承認藉此表達出來的圖像遠比抽象文字所構成的理論來得有力量,且解釋力更高,那麼,譬喻、類比、象徵性表述乃至真實的圖案、影像或能達至類似功能的文學與藝術,不僅在傳達訊息上更加有力,也唯有如此才能獲得的訊息,能讓人「懂」(understand)倫理與藝術等對人生真正重要的事物。事實上,上面的語言遊戲之所以超現實,乃因人們日常生活不會這樣來買蘋果,然而之所以不用如此,更是因為人總能看穿另一個人的心思、意念、動機、情緒,甚至靈魂,尤其是身邊親近的人。那是一種憑經驗累積加上直覺,加上某程度人類共通性為基礎,才能獲得的一種「懂」,無論再如何精確的因果關係模型或科學定律,也取代不了這一種理解。
至此,讀者當可猜想《哲學研究》將如何展開,許多對人文與社會學科產生重要影響的概念,都來自接下來的內文。孟克告訴我們,此時期的維根斯坦受到了文豪歌德(Johann Wolfgang Goethe)的影響,意識到語言是一種具有生命的活物,既是理性思考不可或缺的工具,更是想像力的發揮本身和媒介,讓人藉以表達各種情感、想法與「世界觀」——亦即從特定角度來觀看世界的方式,且看到的只是世界整體的某個面向,從不可能是全部。
據此,當一群人共享某個內建了特定「面向觀看」(Aspect seeing)的語言時,等同共享一個「生活方式」(form of life),而一個生活方式本身當然也內建了一套(遊戲)規則(例如那一場神秘的口試),外人若想理解,必須仰賴維根斯坦所謂的「不可量化的證據」(imponderable evidence),而非原有的認知或科學化的量化指標。
這似乎也指出一條走出(哲學)同溫層的路。維根斯坦研究者文區(Peter Winch)曾說:「認真研究另一個生活方式,無非是想讓我們從原先的擴展出去,而不是將它納入自己的現有領域之內。」或許這也是維根斯坦為何會說,理解他的人在爬上樓梯之後,必須把梯子也丟掉!
七、結語:上帝讓哲學家洞悉人們眼前的一切
如此一來,維根斯坦從邏輯和語言哲學逐步走向了心理學乃至認知科學,想必讀者亦可從中指認其思想對自己領域或深或淺的影響。然而孟克最想讓我們理解的似乎是,想從「語言遊戲」概念建構一個關於語言本質的理論,其實離維根斯坦很遠,而那些想從他後期著作中提煉出一套命題系統的哲學學者,離得最遠!
這跟作者為何選擇以「哲學傳記」為職志的理由有關。本書就是他展現自己對維根斯坦哲學之理解並具體實踐的唯一方式。
除了歌德之外,孟克也告訴我們後期的維根斯坦受到心理分析學之父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啟發,特別展現於《夢的解析》(The Interpretation of Dreams)當中的方法。維根斯坦清楚佛洛伊德本身並未在此提出一個符合嚴謹自然科學的「因果解釋」(causal explanation)理論,也沒辦法在夢與意義之上建立一個如同「字—物」般的「因—果」對應關係。但其所謂的「意義」,卻是真正能讓患者接受並因應日常生活的一種解釋,或更嚴格地說是「詮釋」(interpretation)。
相較於意圖將夢化約為特定律則性關係的解釋,這種詮釋的進行方式致力於讓當事人能看見自己生活故事當中未曾理解的不同細節之關聯性。一如拉姆齊看出了他著作當中最細微之處,後期維根斯坦也聚焦於日常生活當中那些「毫不起眼的細節」(triviality)。五個紅蘋果的語言遊戲就是為了讓人看出日常語言中被人忽略但卻隱藏巨大哲學意涵的細節。讓人「看見事物的關聯」(seeing connections)且是以當事人也能理解的方式來懂,才是哲學的真正目的。
哲學不是教條,也不是一套命題系統,但仍然是一種活動,其目的在於「治療」那些肇因語言習慣和屬性的各種思想錯誤,特別是那些千百年來困擾哲學家的命題。相較於前期致力於單一語言邏輯的確立,並藉此切割那可說與不可說、能想與不能想的範圍,哲學活動在後期維根斯坦當中,一方面繼續消極地掃除錯誤的哲學思考方式,不讓關於倫理、美學、宗教等重要價值被排除或壓縮在抽象的命題之內,一方面則更加積極地擁抱這些日常生活當中真正重要的事物和體驗。
換言之,日常語言不再是人類認知與世界真相的有色眼鏡,或甚至是哈哈鏡,而是上帝的調色盤,一如本文開端另一句引言所說——其實生活和宗教一樣,充滿了色彩。治療過後的哲學家,當能以另一種方式來觀看世界,甚至再次享受攤在人們眼前上帝創造的一切萬物。
是故,讀者應當不會意外他在剛剛的讚嘆過後,接著說:「上帝讓哲學家洞悉擺在人們眼前的一切!」 令人玩味的是,維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最後一句話之前也說,懂他的人最後能「超越[書中的]所有命題,然後正確地看待世界」。前後期哲學似乎都是為了讓人重新看待世界。前期的他手持一把大刀來切割兩個世界,後期則是拿手術刀來切割因為語病而產生的思想毒瘤。
這無疑成了孟克所奉行的「傳記哲學」。對他來說,太多的學者意圖將維根斯坦化約為前期、後期或其他的各種系統性命題。然而本傳記卻意圖透過呈現他不同時期、不同概念、不同哲學觀乃哲學與生命之間的各種細節,讓讀者看見當中的各種連結,他遵循的是後期維根斯坦所倡議的「描繪」(description),而非因果解釋。當然,這不代表如此的描繪不能解決或消除一些之前的誤解或命題,畢竟,一如前述的語言遊戲,以及其他蘊含於斷簡殘篇當中的洞見。
當然,這些洞見容或不同的詮釋可能。牛津哲人肯尼(Anthony Kenny, 1931-)亦曾指出這種態度根本把自然語言當成一種「原罪」(original sin)(Anthony Kenny, 1982),換言之,唯有重整語言才能將人類從巴別塔困境當中解救出來。肯尼的學生同時也是以研究維根斯坦著稱,甚至將其思想應用於電影批評的牛津才子馬爾霍爾(Stephen Mulhall, 1962-)更進而指出,後期維根斯坦的思想其實也應當讀成一種關於人類如何在伊甸園當中墮落的另一種「哲學神話」(philosophical myth)(Stephen Mulhall, 2005)。孟克本人或許不會完全認同,畢竟,他相當小心地區分作為一種制度性社會活動的宗教與「宗教性」(religiosity)的差異,且強調直至晚年,維根斯坦依然抗拒前者。但他肯定能接受維根斯坦的洞見具有高度的啟發性,讓人看見世界的多彩。
或許,我們也應該對孟克放棄博士論文轉向哲學傳記不感意外。這一本傳記提供人們對於維根斯坦的理解,遠大過於其他許多學術著作。除了本書之外,他也著有兩大冊羅素傳以及一本關於「原子彈之父」歐本海默(J. Robert Oppenheimer, 1904-67)的傳記,都是上乘之作。當然,正如生命不該被化約為哲學命題,一本傳記同樣也不能被一篇導讀所取代。這篇導讀不過是為了讓讀者能準備好進入維根斯坦的生命世界,從細節中體會其豐富藴意,然後讚嘆。
導讀
維根斯坦的邏輯、手術刀,以及上帝的調色盤
◎葉浩(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我的命題是以這樣的方式來釐清事情:理解我的人最後會當那些命題不具意義,那也是他們從中爬出來然後再往上爬的時候。(這麼說好了,他們爬上去之後必須把梯子丟掉!)
——維根斯坦,《哲學邏輯論》,6.54
智慧是灰色的,但生活在另一方面則和宗教一樣,充滿了色彩。
——維根斯坦,《文化與價值》
一、天才作為一種道德義務
天才為何成群地來?這是個頗令思想史家著迷的問題,但對劍橋大學來說似乎理所當然,單單其中的「三一...
作者序
序
路德維希.維根斯坦其人散發著極為特出的魅力,遠超過他對二十世紀哲學發展的無比影響所能解釋,就連不大關心分析哲學的人也深受其吸引。有人為他寫詩,受他啟發而作畫,將他的作品譜成音樂,甚至將他寫進小說裡。布魯斯.達菲的《我所見的世界》(The World as I Found It, by Bruce Duffy)便以維根斯坦為書中主要角色(而非只是將他的生平文學化)而大獲成功。此外,電視台至少推出過五部關於他的影片,為文追憶他的人更是不計其數,即使他們跟他只有點頭之交也不例外。(例如,里維斯〔F. R. Leavis〕可能只見過維根斯坦四五次,就寫了一篇十六頁文章〈回憶維根斯坦〉〔Memories of Wittgenstein〕。)其他撰文追憶他的還包括教他俄語的女士、停留愛爾蘭期間替他送炭到小屋來的人,以及跟他不熟卻碰巧成為留下他最後身影的攝影師。
關於維根斯坦的回憶源源不絕,評論他哲學的文章更是持續量產,而且產速同樣驚人。最近一份文獻列出了研究維根斯坦哲學的二手資料,討論他著作的論文和書籍超過了五千八百六十八種。其中能讓學術圈外人感興趣的很少,正如同關心維根斯坦生平和個性的學者一樣鳳毛麟角,而上一段提到的許多作品全都圍繞在這方面。
因此,世人對維根斯坦雖然深感興趣,卻不幸偏向了兩個極端,一邊只研究他的作品,不在乎他的生平,另一邊著迷於他的經歷,卻讀不懂他的著作。我想不少讀過諾曼.馬爾康姆《回憶維根斯坦》(Norman Malcolm’s Memoir)的人都有這樣的經驗,因為書中主角太過迷人,於是找了維根斯坦的著作來讀,卻發現一個字也讀不懂。的確,坊間不乏介紹維根斯坦哲學的出色作品,深入淺出解釋了他關切的主要問題和處理之道。但這些作品卻沒有解釋他的哲學著作和他有什麼關係,他生活中念茲在茲的性靈與道德課題跟他著作中反覆探索的冷僻哲學問題有什麼聯繫。
本書就是要為這兩端架起橋樑,藉由同時闡述維根斯坦的生平與著作,清楚闡釋為何這樣一個人會寫出這樣的作品,並且闡明許多人在閱讀維根斯坦著作時共同感受到的一點:他的哲學思考從來不離生命中的情感與靈性。
序
路德維希.維根斯坦其人散發著極為特出的魅力,遠超過他對二十世紀哲學發展的無比影響所能解釋,就連不大關心分析哲學的人也深受其吸引。有人為他寫詩,受他啟發而作畫,將他的作品譜成音樂,甚至將他寫進小說裡。布魯斯.達菲的《我所見的世界》(The World as I Found It, by Bruce Duffy)便以維根斯坦為書中主要角色(而非只是將他的生平文學化)而大獲成功。此外,電視台至少推出過五部關於他的影片,為文追憶他的人更是不計其數,即使他們跟他只有點頭之交也不例外。(例如,里維斯〔F. R. Leavis〕可能只見過維根斯坦四五次,就...
目錄
序
第一部 一八八九-一九一九
一、自我毀滅的試驗場
二、曼徹斯特
三、羅素的高徒
四、羅素的導師
五、挪威
六、火線之後
七、在前線
第二部 一九一九-一九二八
八、印不出的真理
九、「完全鄉下的地方」
十、走出荒野
第三部 一九二九-一九四一
十一、再臨
十二、「檢證主義階段」
十三、迷霧散去
十四、新的開始
十五、法蘭西斯
十六、語言遊戲:《藍皮書》和《棕皮書》
十七、投身行伍
十八、懺悔
十九、奧地利終結
二十、不情願的教授
第四部 一九四一-一九五一
廿一、戰時工作
廿二、斯旺西
廿三、這個時代的黑暗
廿四、面相轉變
廿五、愛爾蘭
廿六、無所歸屬的公民
廿七、燼頭
附錄:巴特利的《維根斯坦》和加密札記
引用文獻
參考書目選
索引
序
第一部 一八八九-一九一九
一、自我毀滅的試驗場
二、曼徹斯特
三、羅素的高徒
四、羅素的導師
五、挪威
六、火線之後
七、在前線
第二部 一九一九-一九二八
八、印不出的真理
九、「完全鄉下的地方」
十、走出荒野
第三部 一九二九-一九四一
十一、再臨
十二、「檢證主義階段」
十三、迷霧散去
十四、新的開始
十五、法蘭西斯
十六、語言遊戲:《藍皮書》和《棕皮書》
十七、投身行伍
十八、懺悔
十九、奧地利終結
二十、不情願的教授
第四部 一九四一-一九五一
廿一、戰時工作
廿二、斯旺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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