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須證明我永遠不會放棄,
我永遠不會放棄努力,
我永遠不會放棄努力過生活,你懂嗎?
我永遠不會向任何人投降,
永遠,永遠不會,絕不。
14歲的阿諾(綽號「二世」)天生悲慘,不但外型滑稽,視力不良,又有口吃。而且他家裡很窮,父母都是社會的失敗者,姊姊整天躲在家裡的地下室不出來。前途,似乎已經天生注定了。
他喜愛的只有閱讀,還有畫畫。有天在學校,他一時氣憤下,拿課了本砸向老師。但老師下課後卻告訴他,除非他勇敢走出目前的環境,否則他一輩子注定待在這裡,過著不開心的日子。
阿諾於是做了這輩子最重要的決定:離開村落,轉到富裕小鎮上的白人中學就讀。在那裡,他成了異類,全校只有兩個印第安人:一個是他,另一個是校內吉祥物塑像。他的長相畸形,服飾怪異,名字奇怪,處處顯得格格不入。
每天若沒搭到便車就得走路35公里上學的阿諾,該怎麼融入這個全是白人小孩的學校呢?他交得到朋友嗎?當回去面對部落的族人與好友時,被嘲笑為「蘋果」(外紅內白)的阿諾,該如何自處呢?一直躲在地下室的姊姊,突然離家,遠走千里外,阿嬤與叔叔又接連遭逢意外,阿諾,又該怎麼辦呢?
這是一個勇敢少年發現自己內在潛力的故事。
他的身體雖然有殘缺,常常被嘲笑跟欺負,但他有一顆寬廣的心,不被貧困打倒,
更最重要的是,他有一種「勇於面對挑戰」的韌性,帶著幽默與愛心,克服人生每個難關!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
薛曼‧亞歷斯(Sherman Alexie),1966年出生在華盛頓州維爾皮尼,華盛頓州立大學畢業,海明威文學獎暨美國國家書卷獎得主,目前為全職作家,並在母校開設美國族群專題課程。在校期間,師事華裔美籍學者郭亞力(Alex Kuo,美國國家文藝基金會獎得主)學習詩文創作與小說寫作。
他的寫作具有高度的原創力,選取自身周遭環境的題材,加上語言文字的靈活運用,創作出極富趣味的作品。他筆下描繪的低層社會小人物,他們悲喜交集的生活,不但真實反應社會現實,照映出人心深處的真誠渴望,更經常使讀者的情緒在惆悵與歡笑的交織中,產生巨大的激盪。
他的第一部小說《遊騎兵與印第安人東托在天堂打架》(1993)甫出版,立即獲得海明威文學獎(最佳首部小說),之後相繼推出《印第安殺手》、《保留區的憂鬱》、《逃離》等多部作品。《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是他目前最受歡迎的作品,並榮獲2008美國國家書卷獎、紐約時報年度好書獎等獎項。
除了寫作,他還是喜劇演員兼詩人,曾參與喜劇脫口秀的製作及演出,推出過專輯唱片,並以自己的小說為本,撰寫喜劇電影劇本《以煙傳訊》,於1998年在日舞影展贏得「最佳觀眾票選」及「製片人大獎」兩項榮譽。在詩文的創作上,他於1998年「世界重量杯詩人創作競賽(World Heavyweight Poetry Bout)」獲得首獎,之後創下連奪該獎四年冠軍的記錄,至今無人可匹敵。
【插畫者】
雅倫‧傅妮(Ellen Forney),康乃迪克州衛斯理恩大學心理系畢業,受到《歡樂之家》作者艾莉森‧貝克德爾的啟發而開始進行漫畫創作。著有《我愛齊柏林飛船樂團》、《慾望》等多部作品,目前是專業卡通畫家及插畫家,並在西雅圖卡內西美術學院教授漫畫課程。今日美國報評論說:「她完美無瑕的藝術創作,是《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簿》這本書裡極為寶貴的部分。」
譯者簡介:
盧秋瑩,美國麻州愛默生傳播學院媒體藝術碩士,自由作家和譯者。著有中英雙語青少年文學《步步減肥記》,譯有《一個印第安少年的超真實日記簿》、《千萬不要學鋼琴》、《甲骨文:流離時空裡的新生中國》等書。目前與美籍夫婿、兒子、兩隻貓和一隻狗定居於波士頓市郊。
各界推薦
得獎紀錄:
本書得獎記錄★2007美國國家書卷獎(YoungPeople’sLiterature)★2008美國青少年圖書館協會年度最佳圖書書★2008年「華盛頓圖書獎」★2008年Paste雜誌年度好書★2008年波士頓環球報好書獎★2008年「大西北太平洋岸書商(PNBA)聯合文學獎」★2008年西雅圖市「特異天賦獎」★2008年BookSense年度好書獎★2007年紐約時報年度好書獎★2007年出版人週刊年度好書獎★2007紐約時報注目好書★2007亞馬遜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這本書是講一個很會畫畫的印第安小孩,選擇離開原本在印地安保留區念書的學校,到一個全是白人小孩的學校去上學。這個故事既叫人心碎又很好笑,據說是作者根據自身的經驗所寫,裡頭記錄了當年他努力想要擺脫命運的青春年少。
得獎紀錄:本書得獎記錄★2007美國國家書卷獎(YoungPeople’sLiterature)★2008美國青少年圖書館協會年度最佳圖書書★2008年「華盛頓圖書獎」★2008年Paste雜誌年度好書★2008年波士頓環球報好書獎★2008年「大西北太平洋岸書商(PNBA)聯合文學獎」★2008年西雅圖市「特異天賦獎」★2008年BookSense年度好書獎★2007年紐約時報年度好書獎★2007年出版人週刊年度好書獎★2007紐約時報注目好書★2007亞馬遜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這本書是講一個很會畫畫的印第安小孩,選擇離開原本在印地安保留區念書的學校,到一個全是白人小孩的學校去上...
章節試閱
本月熊貓俱樂部
我的腦袋天生積水。
好吧,也不是真的這樣。事實是,我出生時頭顱裡面的腦脊髓液太多了。腦脊髓液就是腦裡的油,只不過醫生把它說得好聽一點。腦葉裡的油脂跟車子引擎裡的機油一樣,可以讓機件跑得快速又平穩。不過,像我這樣的怪咖,出生時頭顱裡不但油太多,而且還又厚又黏又噁心,把這顆腦袋該做的事搞得一塌糊塗——我的思考、呼吸和生活引擎全都慢下來,全都泡在油裡。
我的腦袋浸泡在油裡。
但是,這樣說的話,又會使得這整件事聽起來怪誕又可笑,彷彿我的腦袋是一根又粗又肥、浸在油裡面的炸薯條似的。所以,換個說法是:「我的腦袋天生積水。」這樣好像比較正經,比較詩意,比較準確。
好吧,或許這樣說也不會很正經。也許,這整件事根本就是怪誕又可笑。
可是,欸,拜託好嗎,當初醫生切開我的小腦袋瓜子,用某種小吸塵器抽出裡面多餘的腦液時,難道我的老媽、老爸、老姊、阿嬤、表哥、表弟、姑姑、阿姨、叔叔、伯伯等等,他們有覺得好笑嗎?
我當時只有六個月大,本來在手術中應該掛掉的——就算那台迷你吸塵器沒有弄死我,那場手術也會讓我嚴重腦殘,一輩子成為植物人。
唉,不用說,那場手術沒把我殺了,否則我也不會在這裡寫這本書。不過,我的腦部傷殘倒是替我的健康帶來種種問題。
首先,我有四十二顆牙齒。正常人類的牙齒數量是三十二顆,對吧?但是呢,我卻有四十二顆。
比一般人多了十顆。
比正常人多了十顆。
比人類多了十顆。
我的牙齒擁擠到幾乎連嘴巴都閉不起來了。所以我到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那邊,請他們把我嘴裡的一些牙齒拔掉,希望從此之後我能正常進食,不要像隻禿鷹,口水老是流個不停。可是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每一年只接受一次重大的整牙補助案,結果我只好在一天之內,把多出來的十顆牙全部拔掉。
更要命的是,我們的白人牙醫相信,印第安人對於疼痛的感受程度,只有白人的一半,所以他只開給我們一半劑量的麻醉藥。
你說他是不是有夠變態?
印第安人健康服務中心一年也只補助一次眼鏡的配購,提供的款式也就那麼一千零一種:又醜又厚黑色塑膠框的那種。
腦部受損讓我一眼近視一眼遠視,結果我醜陋的眼鏡也就跟我的雙眼一樣:兩邊不平衡。
我常常頭痛。我的雙眼彼此就像仇人,你知道的,那種以前曾經結婚、而現在對彼此痛很到極點的一對敵人。
我三歲那年就開始戴眼鏡。我這人看起來,簡直就像個三歲大的印第安老公公,在原住民保留區裡面到處跑來跑去。
哦,另外,我很瘦。側身一溜,人就不見了。
不過,我倒是大手大腳的。三年級時就穿十一號的鞋!大腳、細鉛筆身,我走起路來就像個大寫的英文字母L。
還有,我的頭顱巨大無比。
壯觀。
我的腦袋,大到連原住民保留區裡面的小孩都愛圍著我,看我的腦袋。有些小孩叫我「天體軌道」,有些乾脆叫我「地球儀」。那些愛整人的傢伙常逮住我,抓著我的身體轉圈圈,然後指著我頭顱上的任一點說:「我要去那裡。」
不用說,我的外表看起來很滑稽;不過,最慘的還是「裡面」。
第一,我有癲癇症,一週至少發作兩次。也就是說,我很規律地在傷害著自己的大腦。問題是,我會痙攣是因為我的腦袋受過傷,但是每次癲癇發作等於是把舊傷口再次撕開。
沒錯,只要癲癇一發作,我就是在傷害我的舊傷。
我的癲癇已經有七年沒發作了。不過,醫生都告訴我,我的癲癇「依然有高度復發的傾向」。
高度復發的傾向。
聽起來像不像詩句滑出舌尖那麼順口?
還有,我說話結巴口齒不清。或者我應該說,結——結——結——巴——巴 ,口——口——口——齒——齒——齒——不——不——不——清。
你可能認為口吃不是什麼要人命的事。但是讓我告訴你,對一個小孩來說,再也沒有什麼事比口吃更危險了。
一個五歲小孩結結巴巴,可愛。不是嗎?大多的一流童星還不是講話結結巴巴,一路紅翻天。
而且,哎呀,就算你到了六、七歲或八歲,如果還是口齒不清的話,那還是蠻可愛的;但是,等你到了九歲或十歲還那樣,你就完蛋了。
因為九歲或十歲之後,如果你講話結巴,你就會被當成智障。
要是你跟我一樣,十四歲了講話還在結巴,那你就是天下最智障的智障兒。
原住民保留區裡的人,每天大概要叫我個兩次智障。叫我智障的時機,通常是他們在扒我褲子、把我的頭塞進馬桶,或者朝我的頭摑掌的時候。
我寫這本書的時候,所用的語氣和我平常講話的方式是不一樣的。如果我把那些結結巴巴都寫進來,你恐怕會以為自己是在讀一本由大白痴智障人所撰寫的書。
你知道智障的人在部落裡受到什麼待遇嗎?
他們慘遭痛扁。
一個月至少一次。
呀,沒錯,本人是「本月熊貓俱樂部」的會員,眼睛常被揍到瘀青。
我當然想去外面去玩,每個小孩都想往外跑,不過我還是待在家裡比較安全。所以我都是一個人待在房裡,讀書和畫漫畫。
我把時間都用在畫畫上。
我畫我老媽和老爸、我老姊和阿嬤、我的死黨羅迪,還有部落裡其他的人。
我畫畫,因為文字實在太難以預測。
我畫畫,因為言語太有限了。
如果你用英文、西班牙文或者中文說寫,只有一定比例的人口瞭解你。
但是,如果你用畫的,每個人都懂。
假設我畫了一朵花,世上每個男女老少看了都會說:「是一朵花。」
我畫畫,因為我想對世界說話,我要世界注意到我。
手中握著筆,讓我覺得自己很重要,覺得也許有一天我會變成某個重要人物,也許是成為藝術家,一個出名又有錢的藝術家。
我想要名利雙收的話,只能走這條路。
看看這個世界吧,幾乎每一個有錢又有名的褐色皮膚的人,都是藝術家:要不是歌手、演員、作家,要不就是舞者、導演和詩人。
所以我要畫畫,因為我覺得這可能是我唯一能脫離原住民保留區的機會。
在我看來,世界就像一連串崩潰的水壩和無窮盡氾濫的洪水,而漫畫就是我的小小救生艇。
為什麼雞對我這麼重要
好啦,現在你知道我是個漫畫家,而且我覺得自己畫得挺好的。只是,不管畫得再好,我的漫畫還是不能取代食物或金錢。我真希望可以畫餅充飢,畫個花生果醬三明治,或是一手滿滿的二十元大鈔,再變個魔術讓它們全變成真的。但那是不可能的,誰也做不到,就算是全天下最餓的魔術師也不能。
我但願自己有魔力,可是我只是個小窮鬼,跟我的窮鬼家人一起住在窮鬼印第安原住民保留區裡面。
你知道身為窮人,最慘的事是什麼呢?說不定你心裡已經解算出以下的公式了:
貧窮=空空的冰箱+空空的肚子
是沒錯,我們家有時候是有一餐沒一餐的,晚餐只能用睡覺來打發。但是我知道,遲早會有一天,我老爸老媽會捧著一桶肯德基炸雞,從外面衝回家來。
原味炸雞。
而且,嘿,奇怪的是,餓的時候食物吃起來就是特別美味。如果你已經餓了大約十八個半小時,再也沒什麼比一隻肯德基炸雞腿更讚的了。不蓋你,一塊好吃的炸雞甚至會讓人相信上帝的存在。
所以,飢餓還不算是窮人最慘的事。
現在,我相信你一定會問:「好啦,好啦,餓肚子的藝術家先生,口若懸河先生,悲慘就是我先生,祕訣一大堆先生,那麼,當個窮人最慘的事到底是什麼?」
好吧,我來告訴你。
上個禮拜,我最好的朋友奧斯卡生了重病。
剛開始我以為牠只是中暑或什麼的。我的意思是,天氣實在已經熱到不像話了(氣溫華氏一百零二度,相對濕度百分之九十),很多人都不支而中暑,更別說一隻滿身是毛的小狗。
我給牠水,但牠不喝。
牠躺在狗墊上,眼睛紅濕黏腫,疼痛地悲嗥。我才一碰牠,牠就抓狂似的狂吠。
彷彿牠的神經都已經突出表皮三呎之多似的。
我原本以為牠只要休息一下就會沒事,但牠卻開始前面嘔吐、後面噴糞,小腿且不斷踢呀踢呀踢地抽筋顫抖。
是沒錯,奧斯卡只不過是我們家撿來養的一隻土狗,但是牠是我唯一可以依賴的生物。牠比我老爸、老媽、阿嬤、嬸嬸、叔叔、表兄、表弟還有我老姊,都還要可靠。牠教給我的東西,比任何老師還多。
老實說,奧斯卡比我認識的所有人都好。
「媽,」我說:「我們必須帶奧斯卡去看獸醫。」
「牠沒事的。」她說。
她在騙人。她一撒謊,眼球中央的顏色就會變深。她是斯波坎族的人,也是個差勁的說謊家。其實這真的是沒道理,照理來說,我們印第安人應該很會撒謊才對——只要想想歷史上我們是怎麼老是被騙的。「媽媽,牠病得很重。」我說:「如果不帶牠去看醫生的話,牠會死的。」
她兩眼盯著我,眼球中央的顏色不再變深,我知道那就表示她要跟我說實話了。可是,相信我,有時候你最不想聽到的就是實話。
「二世,小甜心,」老媽說:「很抱歉,但是我們沒有錢給奧斯卡看病。」
「我會把錢還妳的。」我說:「我保證。」
「寶貝,那要花上好幾百塊、也許上千塊錢。」
「看醫生的錢,我會負責還。我會找份工作。」
老媽苦笑著,給了我一個緊緊的擁抱。
天!我真呆啊,一個原住民保留區的小男孩能找到什麼工作?到賭場二十一點桌上發牌?年紀太小。除草?整個保留區裡面只有大約十五家人有草坪,但沒有一家會找外人除草。唯一的送報路線,是一個叫瓦利的小子的地盤,他也只送五十家,稱不上是工作,只能算是他的休閒活動。
我救不了奧斯卡的。
救不了。
救不了。
救不了。
我只能躺在牠身邊好幾個小時,撫摸著牠的頭、輕喚牠的名字。
然後老爸從外面回來,和老媽有一番「長談」。接著在沒有徵詢我的情況下,他們兩人做了某個決定。
老爸從櫃子裡拿出他的步槍和子彈。
「二世,」他說。「把奧斯卡抱到外面。」
「不要!」我尖叫。
「牠在受苦。」老爸說。「我們得幫牠。」
「你不能那樣做!」我哭喊著。
我真想狠狠揍他一拳,打到他鼻血直流、眼睛瞎掉。我真的很想狠狠踢他的卵蛋,讓他痛到昏倒。
我氣炸了,如火山爆發,如海嘯洶湧,我氣炸了。
老爸只能以那種最最悲傷的眼神看著我。他也在哭。他看起來好軟弱。
我真想用力痛恨他的軟弱。
我真想用力痛恨老爸老媽,讓我們這麼窮。
我要把生病的狗狗,和這個世上所有的不幸,全怪罪到他們身上。
但是我又不能把我們家的貧窮全都怪到我父母身上。父母是太陽,我繞著他們運行。沒有他們,我的世界就毀了。
況且,又不是說我爸媽是那種原本生在富豪世家、後來把家裡財產統統賭個精光的敗家子、敗金女。他們來自貧窮的家庭,他們的父母也來自貧窮的父母,他們父母的父母也來自貧窮的父母,家族血源可以一直追溯到開天闢地的第一個窮人。
就算亞當和夏娃,尚且有無花果葉可以拿來遮掩私處;但是第一個印第安人什麼都沒有,只能用他們的小手手。
我是說真的,我知道我爸媽小時候也曾經有過夢想,而且他們的夢想內容,絕對不是成為窮人。但是他們從來沒有機會去成就夢想,因為從來沒有人在乎過他們的夢想。
如果有機會,我老媽會上大學。
她到現在還是嗜讀如命,她買書是用磅稱的,而且過目不忘,可以整頁背出來。她簡直是一台人形錄音機,不騙你,只要讀個十五分鐘的報紙,我媽就可以告訴我棒球比數、世界上每一個正在打仗的地方、本期彩券中獎人是誰、愛荷華州首府第蒙市目前最高溫是幾度。
如果有機會,我老爸會變成音樂家。
他一喝醉就唱起經典鄉村老歌和藍調。他的歌喉很不賴,專業得可以上電台表演。他會彈吉他和一點鋼琴,還會演奏一把從高中時代保存至今、擦得亮晶晶的薩克斯風,好像他隨時要加入某個樂團似的。
但是,我們部落的小孩沒辦法瞭解自己的夢想。我們沒有機會,也沒有選擇。我們就是一個窮字。窮就是我們的全部。
當窮人的感覺真的爛透了,而「覺得自己好像理所當然就該窮」的感覺,一樣也很爛。你開始相信自己窮的原因一定是因為自己又笨又醜,你開始相信自己會又笨又醜,是因為你生來就是印第安人,而因為你是印第安人,你開始相信自己注定窮一輩子。這是個惡性循環,但是你一點辦法也沒有。
貧窮不會賜給你力量,不會教你要怎樣才能堅毅不拔。不。貧窮只會教你怎樣繼續窮下去。
於是,就這樣,感覺又貧窮又低微又軟弱的我,把奧斯卡抱起來;牠舔舔我的臉,因為牠愛我、信任我。我把牠抱到外面的草地,放在我們的青蘋果樹下。
「我愛你,奧斯卡。」我說。
牠看著我。我打賭牠懂得正在發生的這一切事。牠知道老爸要對牠做什麼,但是奧斯卡並不怕。牠解脫了。
但我沒有。
我以最快的速度跑開。
我希望能跑到比超音速還快,但是沒有任何一個人——不管他正在經歷著多少的心痛——可以跑到比超音速還快。所以,我聽到了老爸朝我最好的朋友開槍的聲音。
一顆子彈只要花大約兩毛錢,誰都買得起。
「復仇」就是我的名字
奧斯卡死後,我沮喪得想爬進個洞裡,永遠從人間蒸發。
但羅迪把我勸住了。
「就算你消失了也沒有人會發現。」他說:「你還不如振作起來。」
朋友的厚愛,就是這樣嗎?
羅迪是部落裡最強悍的小孩,長得高大、精瘦又強壯,跟蛇一樣。
他的心也跟蛇一樣,又悍又壞。
但他是我最好的人類朋友。他在乎我,所以總是跟我說實話。
況且他說的沒錯。就算我從世上消失了,也沒有人會想念我。
好吧,羅迪應該會想我,但是他永遠不會承認說他想我。他太強悍了,不屑於表達那種感情。
除了羅迪、我老爸、老媽、老姊和阿嬤,沒有人會想念我的。
我在部落裡是個零數,零減去零還是零。當答案總是一樣的時候,減法又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我只能咬牙硬撐。
我別無選擇;尤其當羅迪正處於他生命中最慘的夏天。
他爹喝得很兇,對他拳打腳踢也很兇。你常會看到羅迪和他娘這兩母子鼻青臉腫地走在街上。
「這是戰士出征前塗在臉上的戰紋,」羅迪總是這麼說:「可以讓我看起來更勇猛。」
正因為羅迪從來不隱藏他的傷口,我想那真的讓他看起來更悍。他總是眼腫唇裂的在原住民保留區裡走動。
今天早上,他一拐一拐走進我們家,猛地把自己往椅子裡丟,將扭傷的膝蓋抬放在桌上。可是他嘻皮笑臉,一付不在乎的樣子。
他的左耳貼了塊OK繃。
「你的頭怎麼啦?」我問。
「我老爹說我沒有聽他講話,」羅迪說:「他喝個大醉,想把我的耳朵弄大一點。」
我老爸老媽也喝,但他們不會像羅迪的爹那麼狠,一點也不會。有時候他們或許不理我,或者罵我,但從來、從來、從來不會對我動手。我甚至從來沒有被打過,真的。有時候我老媽發作的時候,會想甩我一巴掌,但老爸從不准她。
他不相信體罰。他相信的是:冷冰冰地瞪著我,直到把我瞪成一塊結凍的冰。
我家是個安全的地方,所以羅迪老在我們家混,就像家裡的一份子、像
我們家多出來的一個哥哥和兒子。
「要不要去帕瓦節?」「不要。」我說。
波斯坎族每年的帕瓦節歡慶會都是在勞動節的那個週末舉行,今年已經是第一百二十七屆,活動內容包含唱歌、戰舞、賭博、說故事、笑鬧、炸麵包、漢堡、熱狗、手工藝,和一大堆喝酒喧譁。
我一點也不想參與。
喔,老實說,那些舞蹈和歌唱很棒,很美。但是那些既不跳舞又不唱歌的印第安人,讓我覺得害怕。那些沒有節奏感、沒有才華和音感的印第安人極可能會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然後把出現在他們視線範圍內的每個小蹩三全都揍個半死。
而我一定是他們最容易挑上的小蹩三。
「走啦。」羅迪說:「我會保護你的。」
他知道我怕被揍,他也知道他可能得為我而戰。
打從我們一出生,羅迪就保護著我。
我們同樣是在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五號被推到這個世界,同樣在波斯坎的聖心醫院出生。我比羅迪早了兩個小時。我天生破碎又怪異;他則天生瘋狂。
他老是又哭又叫踢人揍人。
他娘餵他奶的時候,羅迪老咬她的奶頭,痛得她不得不放棄餵母奶,改用奶瓶餵他。
比起那時候,他實在沒什麼變。
本月熊貓俱樂部我的腦袋天生積水。好吧,也不是真的這樣。事實是,我出生時頭顱裡面的腦脊髓液太多了。腦脊髓液就是腦裡的油,只不過醫生把它說得好聽一點。腦葉裡的油脂跟車子引擎裡的機油一樣,可以讓機件跑得快速又平穩。不過,像我這樣的怪咖,出生時頭顱裡不但油太多,而且還又厚又黏又噁心,把這顆腦袋該做的事搞得一塌糊塗——我的思考、呼吸和生活引擎全都慢下來,全都泡在油裡。我的腦袋浸泡在油裡。但是,這樣說的話,又會使得這整件事聽起來怪誕又可笑,彷彿我的腦袋是一根又粗又肥、浸在油裡面的炸薯條似的。所以,換個說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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