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恩是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當代最具影響力的印度思想家
關於正義,他的政治哲學是:重要的是減少明顯的不義,而不是追尋一個完全正義的空中樓閣。
《正義的理念》是自羅爾斯以後最重要的正義理論,作者的論證和分析超越了當代學術圈,甚至可能取代了《正義論》的地位。沈恩認為,在我們混亂的世界裡,當務之急不是建構一個理想正義國家的理論,而是一個可以判斷比較性的正義(更多的或更少的正義,正義有程度的差別)的理論,讓我們明白在全球化的世界裡,我們離正義的實現有多遠。
沈恩認為羅爾斯的理論把政治哲學帶到死胡同去。以羅爾斯的理想正義體制,是無法想像社會的不義,諸如長期營養不良、疾病、性別人口的不平衡,都必須以正義的角度去分析。《正義的理念》結合了經濟和政治分析、以及道德判斷。大幅超越了政治學傳統,他也揚棄了歐洲中心的正義理論,把東方的正義思想也納入他的研究。
沈恩認為,正義以及完美的社會秩序,必須是心胸開闊的、涵括性的、人道的,以論理為基礎,旨在消除不公平。正義必須擺脫多數人的意志的宰制,而切中人們真實的生活。正義是有程度差別的,而我們也不必先有抽象的正義理念,有個完美的正義理想,才能判決不同體制是否符合正義。
作者簡介:
阿馬蒂亞‧庫馬爾‧沈恩Amartya Kumar Sen
哈佛大學哲學與經濟學教授,印度經濟學家,以其福利經濟學和社會選擇理論的研究貢獻,並且長期關心社會窮人問題,於一九九八年得到諾貝爾經濟獎;一九九八至二○○四年擔任劍橋三一學院校長。他探討饑荒原因的研究,在緩解糧食短缺的問題上有實際的成效。
沈恩著作等身,包括:Choice of Techniques, 1960、Collective Choice and Social Welfare, 1970、On Economic Inequality, 1973、Poverty and Famines : An Essay on Entitlements and Deprivation, 1981、Choice, Welfare and Measurement, 1982、Resources, Values, and Development, 1984、Commodities and Capabilities, 1985、On Ethics and Economics, 1987、Hunger and Public Action, 1989、Inequality Reexamined, 1992、The Quality of Life, 1993、India: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ocial Opportunity, 1995、Social Choice Re-Examined, 1997、Development as Freedom, 1999、Freedom, Rationality, and Social Choice: The Arrow Lectures and Other Essays, 2000、Rationality and Freedom, 2002、The Argumentative Indian, 2005、Identity and Violence: The Illusion of Destiny (Issues of Our Time) , 2006、Mismeasuring Our Lives: Why GDP Doesn't Add Up, 2010、Peace and Democratic Society, 2011。
譯者簡介:
林宏濤
台灣大學哲學系碩士,德國弗來堡大學博士研究。譯著有:《鈴木大拙禪學入門》、《啟蒙的辯證》、《菁英的反叛》、《詮釋之衝突》、《體會死亡》、《美學理論》、《法學導論》、《愛在流行》、《隱藏之泉》、《神在人間》、《眾生的導師:佛陀》、《南十字星風箏線》、《神話學辭典》、《與改變對話》、《死後的世界》等作品。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序
導讀沈恩著《正義的理念》
朱敬一
這本書有兩個特色:一、要讀懂讀通很不容易;二、一旦讀懂讀通了,你心裡要產生可能與作者不同的看法,卻是非常容易,這並不奇怪,而是政治哲學常有的判斷差異。以下,待我逐步解說這兩個特色。
這本書談的是政治哲學,作者想要比較羅爾斯(John Rawls)正義論所代表的先驗體制理論(transcendental institutionalism)與經濟學家亞羅(Kenneth Arrow)所代表的社會選擇理論(social choice theory)之差異。依據沈恩的分類,先驗體制論尋覓一個理想的正義典型,而為了讓這個典型浮現,羅爾斯就設計了「無知之幕」等等想像,逼使大家有將心比心的混同感。此外,羅爾斯強調「體制」對維繫正義的重要性,於是沈恩就冠之以「先驗體制論」的名號。
要了解羅爾斯的理論並不太難,畢竟其學說也推出四十餘年,詮釋、注解、批判不計其數。沈恩在此書中對羅爾斯的批判(諸如未考慮國際因素、無知之幕所推導出來的平等原則沒有說服力、社會成員文化背景無法影響推論等等),在以往文獻中也曾被人提出,讀來並不生澀。但即使是哲學系教授學生,真正了解亞羅社會選擇理論的比例恐怕也不高。原因是,理解社會選擇理論需要相當多的數學根底,進入門檻頗難攀越。此處,讓我嘗試用白話文做一解說。
假設社會上有甲、乙、丙三個人,而社會上的資源要分配於甲乙丙三人之間,共有A、B……Z等二十六種資源分配組合。所謂社會選擇,就是要在任意兩個資源分配(例如Evs. K,B vs. X)之間,做出何者較佳、何者較差的排列。例如,在E與K之間,社會認為K比E好,這就是一種社會選擇。以實例而言,社會可能認為「甲乙丙各得三十元」比「甲乙各得二十元、丙得五十元」要來得好。在數學上,這種E與K之間的選擇是一種二元排列(binary ordering);之所以稱為二元,就是因為社會每次僅在兩個選項(如E與K)之間做選擇。正因為二元排列只討論兩個選項之間何者較佳、何者較為改善,所以沈恩說,他的正義理論善於做比較分析,可以探討「由E改至K正義是否有改善」。此外,二元排列只比兩個選擇,根本不過問A、B……Z這而二十六個選項之間哪一個「最佳」、哪一個「最為正義」。沈恩認為,羅爾斯要定義全面性的正義,就像是要尋找一個最佳;那是不必要的。總之,兩兩相比容易,尋求最佳困難,這就是沈恩對羅爾斯先驗論的批評。
沈恩一定對嗎?兩兩比較真的比尋覓最佳容易嗎?恐怕讀者未必同意。任何人要在E與K兩個選項之間做正義的比較,難道不需排除自身背景的覊絆?難道不需要一些「無知之幕」的想像?當E與K選項之間牽涉到某些社會成員自由、平等權利的取捨,難道德沃金(Ronald Dworkin,羅爾斯最佳發揚者)「權利如王牌」的論述不值得考量?我想說的是:在A、B……Z這二十六個選項中任取兩個相比,雖然不必回答這二十六個選項哪個「最佳」,但這兩兩相比的概念上卻一點都不見得容易。沈恩對羅爾斯先驗方法論的諸多批評,恐怕自己的二元比較論也難以倖免。
至於「體制」,沈恩認為羅爾斯太形式化了,忽略了社會操作面的相對重要性。例如,饑饉不直接關係羅氏所說的體制、未明顯涉及人權,故不在羅爾斯平等原則的優先名單之列。但沈恩正確地指出,對飢餓之中的人民而言,什麼人權都是次要的。這確實凸顯出羅爾斯自己「未曾飢餓」的生長環境,壓縮了他對於困頓環境的想像,也壓縮了他正義的推論。
在社會選擇理論架構中,社會選擇是依伴在社會成員(甲乙丙)的偏好而建構的,所以在形式上、邏輯上,社會選擇是對社會環境敏感的,這一方面該理論並無可挑剔之處。但進一步言,社會選擇理論對社會成員偏好的敏感性,其實也等同於無知之幕設計背後的敏感性。羅伯特‧考特(Robert Cooter)說,在無知之幕背後的人 knows everything in general but nothing in particular;這 everything in general 數字,對於在饑饉中勉強存活的人而言,不也正是沈恩所期待的偏好敏感?由此觀之,體制論與操作論的差異,幾希?
我與沈恩有數面之緣;他是絕頂聰明之人,要學什麼就一定像什麼。四十年前當亞羅的社會選擇理論興起時,沈氏能夠在數理掛帥的氛圍中建立起自己的學術地位,當然非常不容易。此外,他看到羅爾斯無法體驗饑饉人民對人權體悟之不同,也發人深省。但是若要從亞羅的社會選擇論出發去挑戰羅爾斯的正義論,我認為此中的跳躍大了些、理論的斷層也大了些。羅爾斯無知之幕的設計也許有些抽象遙遠,但相對而言,社會選擇理論背後那極其艱深(甚至不在乎人民是否理解)的數學,我認為其遙遠度不遑多讓。沈恩在《計量經濟學》(#Econometrica#)上所發表的幾篇社會選擇論文,看得懂的政治哲學家屈指可數;沈恩、羅爾斯與人民的距離孰近,予豈敢斷言哉?
如今,羅爾斯已經去逝,最有資格與沈恩哲思對話的政治哲學家已然遠去。我個人認為沈恩所批評的其實不是羅爾斯學派,而是羅氏第一次提出的理論架構。其實,羅爾斯原著中的各種大小漏洞,都已經被其他後續學者彌補、填平。誠如秦力克(Wil Kymlica)所說,羅爾斯對政治哲學的貢獻不在其論著本身,而在其開風氣之先的氣勢,使後繼幾乎所有論著,都要從「與羅爾斯對照比較」做切入;沈恩的這本書也不例外。我想要提醒讀者的是:沈恩是卓越的社會選擇理論家,而羅爾斯是近一世紀最了不起的政治哲學家。你仔細閱讀,就能體會我所言不虛。
本文作者為中央研究院院士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
媒體推薦:
◎沈恩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偉大的思想家之一。
――戴維‧阿羅諾維奇David Aaronovitch,泰晤士報The Time
◎自約翰•羅爾斯的《正義論》以來,有關正義最重要的論著。
——希拉理‧普特南(Hilary Putnam),哈佛大學教授
◎《正義的理念》是一部擲地有聲的人道作品……筆觸平易,泰半引據非西方背景的文史典故與作者軼事,使全書更添顏色……一部展現非凡理智與洞見的作品,對於道德與政治哲學要如何實踐,該書理應享有深遠影響。
――約翰‧塔休拉斯 John Tasioulas,泰晤士報文學增刊 The Time Literary Supplement
◎在學者間散發出博學光采,領先我們這個時代。如約翰‧彌爾一般,在經濟學、政治理論與哲學上引領群倫,這樣的知識進展令人難望項背。學術需要的就是選個題目,然後盡可能的小題大作。不過有人忘了把這一切告訴沈恩。
――理查‧瑞維斯Richard Reeves,週日時報 Sunday Times
◎在這本說理精緻,對思想提供無窮刺激的作品中,沈恩以其可敬的心靈與道德感,殫精竭慮地展現如何以正義來分析特定問題。沈恩是我們這個時代一流的意見領袖,他的主張不僅形塑了學院領域,也左右了政府的政策,以及如世界銀行這樣的全球組織。
――桑尼爾‧奇納尼 Sunil Khilnani,金融時報 Financial Times
◎沈恩這本書充滿了常識性的、帶有分析洞見的人道忠告,比起那些從未必正確的重要價值推導出其建言的思想家,沈恩顯然高明許多。
――山謬爾‧布利頓 Samuel Brittan,金融時報 Financial Times
◎這不只是一本好書――慎思博學、妙筆生花、觀念深刻――我以為這本書在許多領域將成為扛鼎之作,包括接下來幾年的政治活動……值得擁有。
――尼可拉斯‧史騰 Nicholas Stern,電訊報 Telegraph
名人推薦:序
導讀沈恩著《正義的理念》
朱敬一
這本書有兩個特色:一、要讀懂讀通很不容易;二、一旦讀懂讀通了,你心裡要產生可能與作者不同的看法,卻是非常容易,這並不奇怪,而是政治哲學常有的判斷差異。以下,待我逐步解說這兩個特色。
這本書談的是政治哲學,作者想要比較羅爾斯(John Rawls)正義論所代表的先驗體制理論(transcendental institutionalism)與經濟學家亞羅(Kenneth Arrow)所代表的社會選擇理論(social choice theory)之差異。依據沈恩的分類,先驗體制論尋覓一個理想的正義典型,而為了讓...
作者序
前言
「在孩子們生活的小世界裡,沒有任何東西像不義那樣感受鮮明,」在狄更斯的《前程遠大》(Great Expectations )裡,主角皮普如是說。我想皮普所言不虛:當皮普被艾絲提拉羞辱以後,孩提時候受到姊姊「喜怒無常而暴力的蠻橫對待」的情景頓時湧上心頭。對於昭然若揭的不義的強烈感知,在成人世界裡同樣看得到。想當然耳,讓我們心有戚戚焉的,不是認識到世界並非完全公平――也沒有人如此期待――而是在生活周遭,有一些我們想要消滅的不義顯然是可以補救的。
在充斥著許多讓我們深惡痛絕的不公平和奴役的日常生活裡,那種感覺自不在話下,更不用說在探究處處可見的各種不義的原因的時候了。我們可以合理假設,如果不是對於明顯的不義一口氣吞不下去,那麼巴黎人或許不會衝進巴士底監獄,甘地不會挑戰日不落帝國,馬丁‧路德‧金恩博士也不會在「自由的土地、勇敢的家鄉」裡對抗白人的霸權地位。他們並不是試圖成就一個完全公平的世界(即使他們有任何共同的願景),但是他們的確想要盡其所能地消滅明顯的不義。
我們認識到有許多可以匡正的不義,那不僅促使我們去思考正義和不義,一如我在本書所要主張的,那對於正義理論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我的研究裡,探究不義的原因將會經常是討論的出發點。然而,或許有人會問,如果那是個合理的起點,為什麼不也是個好的終點呢?除了對於正義和不義的感受,我們還需要探究什麼?為什麼我們必須有個正義理論?
要理解世界,絕對不只是記錄我們的直接感知。理解不可免地涉及論理。我們必須「解讀」我們的感受和見聞,自問那些知覺意味著什麼,我們要如何去解釋它們,而不致於不知所措。其中一個問題也和我們的感覺以及印象的可信度有關。對於不義的感受可以是讓人義憤填膺的一個信號,但是它需要批判性的檢驗,而主要基於那些信號所得出的結論,我們也必須檢視其合理性。亞當‧斯密(Adam Smith)儘管相當重視道德情感,仍然致力於探索一個「關於道德情感的理論」,也堅持要以論理去檢證對於惡行的感受,看看它是否足以作為一個站得住腳的責難的基礎。而當我們想要讚美某人或某個事物時,同樣需要類似的檢證。
我們也必須探討,在評斷諸如正義和不義的倫理與政治的概念時,需要什麼樣的論理。探究不義的原因,以及辨識我們想要減少或消滅的不義,怎樣才是客觀的?它是否需要某個意義下的公正性,例如迴避個人既得利益。而我們是否需要重新檢驗某些態度,儘管它們和既得利益無關,卻反映出褊狹的成見和偏見,而經不起其他沒有那些本位主義的人們的論理反駁?在理解對正義的要求時,理性和合理性的角色又是什麼?
我在前十章裡將要探討這幾個方向,以及某些密切相關的一般性問題,接著才談到實務性的議題,包括批判性地審視關於正義的判斷的根據(無論是自由、才能、資源、快樂、福祉或其他東西),以平等和自由為前提的各種考量之間的相關性,在追求正義和尋求所謂「討論型政府」(government by discussion)的民主之間顯著的關聯性,以及各種人權主張的本質、可行性和有效範圍。
什麼樣的理論?
此處要提出的正義理論是個非常廣義的正義理論,旨在釐清如何探索關於增長正義以及消滅不義的問題,而不是就什麼是完美正義的本質提出解答。就此而言,它和當代道德政治哲學裡各種卓越的正義理論顯然有別。正如我在導論裡會更詳細地討論到的,我們必須特別注意三個差異。
首先,一個可以作為實踐性論理的基礎的正義理論,必須就如何減少不義、促進正義提出各種判斷方法,而不只是著眼於形容完美的正義社會――那正是現代政治哲學裡許多正義理論的主要任務。指出什麼是完美的公平安排,以及界定什麼樣的社會改變可以增進正義,這兩個任務在動機上是相關的,人們卻以分析的方式將其拆開來看。本書所著眼的第二個問題,對於如何決定制度、行為和其他正義的決定因素至關重要,而這些決定是如何推論出來的,對於一個探討決定應該做什麼的實踐性論理的正義理論而言,更是關係重大。有人假設說,如果沒有先指出完美正義的各種必要條件,就無法從事比較的工作,而我們可以證明它是完全錯誤的(在本書第四章〈聲音和社會的聲音〉會討論到)。
其次,即使許多正義的比較性問題可以找到答案,並且以推論的論證去支持,仍然會有許多其他的比較無法解決各種相互衝突的考量。我會證明說,可能有若干明確的正義前提,它們都經得起批判性的檢驗,卻會得出天差地別的結論。方向不同而合理的論證,可能是由經驗和傳統迥異的人們提出的,也可能來自某個社會裡,甚至是出自同一個人。
在處理衝突的問題時,無論是在自己心裡或是和別人的衝突,我們都需要言之有物的論證,而不是「漠不關心的寬容」,隨便找個解答就打發掉:「你在你的團體裡是對的,我在我的團體裡也是對的。」論理和公正的檢驗是必要的。然而,即使是最嚴格的批判性檢視,也可能有些等量齊觀的衝突論證是公正的檢驗無法解決的。在本書後面,我會更仔細地談到這點,在這裡我只想強調,我們不能因為某些分庭抗禮的優先性經得起理性的對質,就放棄了論理和檢驗的必要性。我們最終得到的多元性,應該是論理的結果,而不是放棄論理。
第三,可補救的不義可能是和個人行為踰矩有關,而不一定是體制的缺失(在《前程遠大》裡,皮普回想到他那蠻橫的姊姊,並不是要指控家庭制度)。正義終究是和人們的生活方式有關,而不只是關乎他們周遭的各種體制的本質。相反的,許多主流的正義理論莫不大肆強調如何建立「公平的體制」,而讓行為主體淪為跑龍套的角色。例如說,約翰‧羅爾斯(John Rawls)名聞遐邇的「正義即公平」的理論,得出一組與眾不同的「正義原則」,只探討如何建構「正義的體制」(以構成社會的基本結構),而要求人們的行為完全順從於讓這些體制正常運作的種種需要。在本書探討正義的進路裡,我將主張,一面倒地強調體制而忽略人們能夠有什麼樣的生活,其實有某些重大缺失。在評斷正義時著眼於現實生活,對於正義的理念的本質和範圍而言,有許多影響深遠的蘊含。
我認為,本書所探索的正義理論的出發點,和政治以及道德哲學有直接的關聯。我也試著討論此處所提出的論證和法律、經濟學以及政治正在探討的問題的相關性,而且樂觀地說,它或許也和關於現實政策以及計畫的辯論和決定有某種關聯。
使用比較性的觀點,而超越社會契約論的框架侷限,於此將大有幫助。我們要就如何促進正義的角度去做比較,究竟是要對抗壓榨(例如奴隸制度或婦女的卑下地位),或是要抗議醫療體系的疏失(由於非洲和亞洲部分國家欠缺醫療設施,或是因為世界大部分國家沒有全體性的醫療保險,包括美國在內),或許拒絕默許任何刑求(在當代世界裡仍然層出不窮,有時甚且國際組織也支持刑求),或是拒絕沉默地容忍長期的糧食不足(例如在印度,即便他們已經成功解決饑荒的問題)。儘管我們都同意,某些計畫周詳的變革(廢除種族隔離政策是另一個不同的例子)將會減少不義,但是即使我們成就了所有意見一致的變革,仍然無法擁有我們所謂的完美的正義。無論是就理論的推論或現實的考量,在分析正義時似乎都需要一個正本清源的出發點。
前言
「在孩子們生活的小世界裡,沒有任何東西像不義那樣感受鮮明,」在狄更斯的《前程遠大》(Great Expectations )裡,主角皮普如是說。我想皮普所言不虛:當皮普被艾絲提拉羞辱以後,孩提時候受到姊姊「喜怒無常而暴力的蠻橫對待」的情景頓時湧上心頭。對於昭然若揭的不義的強烈感知,在成人世界裡同樣看得到。想當然耳,讓我們心有戚戚焉的,不是認識到世界並非完全公平――也沒有人如此期待――而是在生活周遭,有一些我們想要消滅的不義顯然是可以補救的。
在充斥著許多讓我們深惡痛絕的不公平和奴役的日常生活裡,那種感覺自不在話下...
目錄
第一部 正義的需求
第一章 理性和客觀性
第二章 羅爾斯及其超越
第三章 體制和個人
第四章 聲音和社會選擇
第五章 公正性和客觀性
第六章 封閉的和開放的公正性
第二部 論理的形式
第七章 立場、相關性和幻覺
第八章 合理性和他人
第九章 公正的理由的多元性
第十章 現實、結果和行為能力
第三部 正義的實質
第十一章 生活、自由和能力
第十二章 能力與資源
第十三章 快樂、幸福和能力
第十四章 平等和自由
第四部 公共論理和民主
第十五章 作為公共理性的民主
第十六章 民主的實踐
第十七章 人權和全球規範
正義和世界
第一部 正義的需求
第一章 理性和客觀性
第二章 羅爾斯及其超越
第三章 體制和個人
第四章 聲音和社會選擇
第五章 公正性和客觀性
第六章 封閉的和開放的公正性
第二部 論理的形式
第七章 立場、相關性和幻覺
第八章 合理性和他人
第九章 公正的理由的多元性
第十章 現實、結果和行為能力
第三部 正義的實質
第十一章 生活、自由和能力
第十二章 能力與資源
第十三章 快樂、幸福和能力
第十四章 平等和自由
第四部 公共論理和民主
第十五章 作為公共理性的民主
第十六章 民主的實踐
第十七章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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