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基里斯之歌 瑪德琳‧米勒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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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基里斯之歌》勇士輓歌下的絕美愛情
【作家】鍾文音◎文

在精神不濟時我總是避免讀希臘神話,免得被諸神的名字搞得頭昏。但讀新銳作家瑪德琳‧米勒獲得柑橘獎之作《阿基里斯之歌》卻是津津有味。

阿基里斯,見到這個名字,馬上浮起阿基里斯的腳踝,這也是阿基里斯最脆弱之處。他是國王佩琉斯和海洋女神忒提斯所生之子。米勒在寫凡(男)人與女神時非常精彩,甚至帶點女性主義,海洋女神是非常厭惡和凡人結合的(即使貴為國王):「佩琉斯被她抓傷的傷口流出的血,與忒提斯大腿上的流淌的初夜污跡融合在一起。」女神把精力放在兒子阿基里斯身上,鍛鍊兒子成為希臘第一勇士的方法首先是她在兒子襁褓時,將他倒提著放入冥河中,以天火粹煉出一身的銅皮鐵骨,故全身能刀槍不入,然而忒提斯手裡抓著他的腳跟,因此這個小點卻沒浸到河水,故成了他的致命傷。

諸神與凡人的愛情與婚姻寫得栩栩如生,諸神混雜著人的七情六欲,而人卻隱隱有著神性。當然諸神不是這本小說的核心,這本小說環繞的人物一如書名:希臘大英雄阿基里斯。

然而別以為這本小說是照著神話軸線走,相反地卻有著極其特別的敘述視角:以「我」,來寫阿基里斯(Achilles),而這個「我」,小說逐步揭開身分謎底卻是死去的遊魂:戰死的阿基里斯好友帕特羅克洛斯(Patroclus)。

華爾街日報認為這是改寫自荷馬史詩小說中最好的一部,原因是即使大家都耳熟能詳阿基里斯的神話傳說,但作者卻能注入創意,將人物的黑暗面勾招出來,讓讀者閱讀時產生一種對人物的奇異懸念,彷彿故事脫離了神話,而化為生活中的我們。

米勒如何將神話賦予新意?那就是不將小說故事放在特洛伊與引發戰爭的美豔美女海倫身上,相反地整本小說的重心是阿基里斯與帕特羅克洛斯,兩個男人的情誼,在米勒筆下卻陰柔無比,彷彿是同志之愛,也是生死摯交,連死後骨灰都要「混」在一起。

小說一開始就很好看,「我」帕特羅克洛斯開始自述成長歷程,米勒逐步寫出嬴弱男孩的成長故事。被欺侮的無自信男孩,遭自己父親的放逐,遇到阿基里斯,性格因愛才被激發出堅毅。一開始閱讀,恍然以為在讀愛情小說,非常陰柔,米勒帶著某種陰性書寫地凝視這段迷離的神話關係。小說當然也超越一般的愛情小說:「我」說著自己的孱弱,小說逐步浮現出阿基里斯的剛強,兩人的形象逐漸增強,孱弱男孩最後代替愛人出征,且戰死沙場,且成了捍衛愛情的男人,也讓愛他的男人阿基里斯為他復仇,並遺言同葬一起。

小說尤其強調兩人那種奇異的特殊關係,且少見的同性之至死不渝。但小說並非是以神話來穿鑿附會「男男」相愛的故事,相反地是帶著深邃「生死契闊」的高度。

小說最後的焦點是,特洛伊戰爭末期,阿基里斯因故受辱不願出戰,後因帕特羅克洛斯被赫克特殺死,他氣憤前往報仇,怒殺特洛伊王子赫克特,且還駕馬車拖行其屍體以宣洩悲憤。

這是小說為愛復仇的高潮(且是為了同性之愛)。

米勒運用「關鍵」的神話元素,將兩人的關係寫得非常生動,愛情與戰爭,女性與男性,凡人與神人,人神共體的阿基里斯卻仍困陷俗世的愛情與友誼裡,這使得這本小說不再是希臘神話,而是藉著希臘神話還魂了人性,且又將人性放置於凡聖的糾葛(神界的戰爭不亞於人間)。荷馬的古老史詩,有著濃濃的現代人情味了。

至於神話裡關於兩人的愛情關係,一直存著多元看法。究竟是兄弟之誼,或同性愛戀?作者米勒特意一廂情願採取了「同性戀」觀點(也許為了一新耳目),但她可非憑空想像,她考證了古希臘對於男性情愛的習俗等等,且因作者的用字獨創古典,敘述充滿熱情與細膩,因此這本小說雖站在古老的神話之上,卻替隱晦且議論的同性關係,有了獨特魅力,且即使不瞭解荷馬史詩的讀者,也能因閱讀這本小說而有了較為清晰的故事圖像。

由此,不難明白為何這本小說在出版時,據說讀英國文學者讀了不禁哀道:「以前讀伊利亞德可是非常痛苦,如果能先讀到這本小說就好了。」

小說雖是以男性觀點書寫,但小說幾個鮮明女性卻亮眼,連多被描寫成美麗絕倫但卻柔弱的海倫,在小說裡也有自己的發言權(她自己選擇要結婚的對象)。而阿基里斯之母忒提斯也可是小說最精彩女性人物,她為兒子所做的一切,在作者敘述強烈下,幾乎渲染了整本小說的悲劇力量,彰顯出連「女神」也無法抵抗宿命的悲愴。母親這個角色,即使是神,也無法挽回失子的悲慟,作者細膩的書寫,展現女性作者獨有的敏感。且為了突顯阿基里斯與帕特羅克洛斯生死與共的愛情,作者為此還安排了女性對照組:公主與特洛伊俘虜布莉瑟絲,這兩位女性都因為愛慕心儀的對象而導致了一生的悲劇。

女神,國王,凡人,男孩,戰爭,忿怒,溫柔……看著諸神與凡人的各種愛欲與痛苦,心神也跟著晃蕩。愛情的毀滅就像天神阿波羅以利箭命中阿基里斯的腳跟,他倒下,死在特洛伊城。阿基里斯的腳跟,他全身唯一的弱點,卻足以令他致死,這也可以視為際遇的隱喻,我們禁不起生命關鍵點的致命傷,也受不了愛情海一丁點的風吹草動。

但小說給了我們「失去」的慰藉:靈魂的相會。黃昏中兩道身影雙手緊握,太陽光明遍照大地。

這是永恆的愛情故事,迷人迷離,在張力十足的故事中,我目不轉睛。
I Love It!──J.K.羅琳
雖然忠於希臘傳說和荷馬史詩,作者卻以創意和說服力補上原作中的空白,賦予帕特羅克洛斯一個合理的背景故事,然後描繪從友情走到愛情的兩人,也讓他們為特洛伊戰爭增添了一抹人性的光彩。
──【《波西傑克森》作者】雷克.萊爾頓
這是歷史小說家瑪麗.雷諾(Mary Renault)再世!對這個最傳奇的愛情故事來說,這是最生動、最令人著迷、最有說服力的版本。──【《房間》作者】愛瑪.唐納修
這是一個學者對史詩伊里亞德致敬,也是一個極有才華的新銳作家驚人的原創作品。作者帶給我們她對特洛伊戰爭和那些英雄的全新詮釋,結果是一本我無法釋手的好書。──【《奇蹟之邦》作者】安.派契特
這是一個學者對史詩伊里亞德致敬,也是一個極有才華的新銳作家驚人的原創作品。作者帶給我們她對特洛伊戰爭和那些英雄的全新詮釋,結果是一本我無法釋手的好書。──【《裴少校的最後一戰》作者】海倫.西蒙森
這本史詩伊里亞德的新寫,由帕特羅克洛斯發聲來主導情節,令人神往。這是一本難以釋手的書,任何一個喜愛古典的人都會對當中海洋女神忒提斯的性格著迷,祂帶來真正的殘忍和遠古時代的不寒而慄。──【名作家】唐娜‧塔特
史詩伊里亞德是第一次寫出驕傲的阿基里斯以及他和帕特羅克洛斯之間的感情,不過荷馬個人對這一點是節制的,因此儘管我們相信他們之間的友誼,卻無法真正理解它。《阿基里斯之歌》則將焦點集中在他們之間的愛情。是相當美的一本書。──【《奧德賽失落的章節》作者】扎卡里‧梅森
這本小說是實至名歸的贏家,原創、熱情、獨創且撼動人心。荷馬會引以為傲。──【柑橘獎評審團主席】卓勒普
雖然這個故事的細節是作者獨創,但史詩伊里亞德的世界是我們愛的,也是所有追隨者能一眼認出來的。閱讀這本書讓我回想起我第一次愛上古典文學,那種屏息的感覺。──【布林茅爾學院古典文學教授】凱瑟琳‧柯尼比爾
 
 
2012年度最令人興奮的處女作,魅力無窮且娛樂性強。想像著阿基里斯和全心奉獻的帕特羅克洛斯之間親密的友誼,作者召喚出這對靈魂伴侶,讓這本書像電影一樣──有些人可能說像一部史詩,令人耳目一新、又在細節上對人性充滿了說服力。──【Vogue雜誌】
緊湊、真實且令人獲益良多,這本書是卓越的成就。 ──【USA Today】
狂烈的浪漫和驚奇的懸疑,讓這幾個黑暗的角色重新活了過來。──【時代雜誌】
這是改寫自荷馬史詩的小說中最好的一部,當中充滿對阿基里斯突出、面面俱到又充滿感情的描繪,作者為這個故事早已註定的結局,注入了新意和懸念。──【華爾街日報】
巧妙地透過人神共體的阿基里斯和有著傳奇色彩的凡人帕特羅克洛斯,將想像中的古希臘風景栩栩如生地呈現出來。這個陷在愛情、戰爭和不凡女性之中的男人,以及這個世上最古老的史詩因為作者有了新的突破。
──【出版者週刊】星級評論‧當週選書
有力、有創意,感人且極美的文筆。──【波士頓環球報】
以如荷馬般乾淨簡約的文字完成這部完美的作品,作者捕捉到少年間友誼的熱烈和奉獻,讓我們相信這兩個已經死去許久的孩子之間的情感,也讓這個傳頌三千年的故事深刻而豐富。──【華盛頓郵報】
你不需要熟讀荷馬史詩伊里亞德,或者看過布萊德彼特主演的電影特洛伊,才能看出作者的《阿基里斯之歌》有多吸引人。作者寫出的自負、憂傷和愛情的變換看起來歷久彌新。這是一個永恆的愛情故事。──【O magazine】
作者出色的初試啼聲之作是阿基里斯和帕特羅克洛斯之間偉大而熱烈的愛情,重寫西方世界第一部也是最偉大的戰爭史詩是龐大的責任,而作者這樣優美的文字和結局的懸念實在驚人。──【達拉斯晨報】
《阿基里斯之歌》應該當成獨立的作品欣賞和閱讀,不過作者的小說同時將讀者送回荷馬和荷馬後繼者的時代,就這點而言,他們應該感謝作者。──【華盛頓獨立新聞網站】
作者獲獎的處女作環繞在帕特羅克洛斯,一個活在阿基里斯光環下的年輕王子,作者同時讓許多本來在陰影中無聲的的女性角色有了說話的機會。──【出版者週刊】2012年春季十大文學小說書評
巧妙地刻畫劇情、勇士和特洛伊悲劇。喜愛名歷史小說家瑪麗.雷諾(Mary Renault)作品的讀者將會對作者描繪的古希臘非常喜愛。我等不及作者的下部作品面世了。──【圖書館期刊】
這本史詩伊里亞德的當代新寫,充滿了愛情和榮耀的功績,以開放、抒情而靈活的風格呈現在讀者面前。
──【出版者週刊】
作者驚人地以某種方式混合了動作的商業性情節和如此唯美纖細的文字,讓你有時不得不駐足凝視。──【獨立報】
作者的文字幾乎可說比任何荷馬史詩的翻譯更加詩意,這是關於阿基里斯深刻感人的版本,一個擁有三種身分的男人──兒子、父親、丈夫/情人──如今就出現在當年所有英雄戰士戰鬥之處。──【衛報】
承繼名歷史小說家瑪麗.雷諾(Mary Renault)的傳統,作者巧妙地運用她對古典文學的所有資源,節奏完美、迷人且耐人尋味。──【泰晤士報】文學副刊
非凡的作品,完美的描繪和心痛的抒情文字,敏感善感的你會發現這其實是一個愛情故事。──【每日郵報】

   我的父親是國王,他從列祖列宗繼承了尊貴的稱號。父親的身材矮小,與眾人相比並無特殊之處,然而他的體格如同公牛般強壯,足以承擔一切重任。父親迎娶母親時,母親只有十四歲,祭司祝福他們多子多孫。這是一門好親事:女方是獨生女,她父親的遺產最後將歸給她的丈夫。

  父親直到婚禮當天,才發現母親生性愚癡。在此之前,外祖父一直想盡辦法遮住她的臉龐,希望能將此事隱瞞到婚禮之後,而父親不知內情,也就順從他的安排。如果她的容貌醜陋,那麼旁邊總還有女奴與侍奉的男孩。最後,當大家揭開面紗,他們說,我的母親笑了。眾人這才知曉我的母親是傻子,因為新娘一般是不笑的。

  當我出生時──是個男孩──父親將我從母親懷裡抱走,轉交給奶媽撫養。可憐的母親,接生婆塞了枕頭到她懷裡,她竟以為那是我,緊緊摟著不放。她完全分不清枕頭與嬰孩的不同。

  不久,眾人對我的期望轉為失望:我長得瘦弱矮小。我跑得很慢,不夠強壯。唯一可稱述的是我很少生病。同齡的孩子經常罹患的感冒與痙攣,在我身上從未出現。然而這反而讓父親起了疑心。莫非我是低能兒,還是我根本不是人?他總是垮著一張臉看著我。我的手似乎也感覺到他的不悅,一股勁兒的顫抖著。此時我的母親卻只是一臉癡呆,任由嘴裡的酒流淌下來。

 

  我五歲那年,輪到父親舉辦奧林匹克運動會。競技者從各地聚集而來,其中有遠從色薩利(Thessaly)與斯巴達來的,他們帶來的黃金讓我們的府庫為之充盈。一百名僕役花了二十天的時間努力錘打出平整的跑道,並且清除所有的石頭。充滿雄心的父親,矢志舉辦一場當代最盛大的運動會。

  我對賽跑選手的記憶最深刻,他們在深棕色的皮膚上抹油,整個身體看起來光滑晶亮。陽光下,他們在跑道上伸展身子,進行賽前熱身。各年齡層的選手混雜在一起,有肩膀寬闊的成年已婚男性,也有臉上白淨尚未長出鬍子的少年與男孩,他們的小腿肌肉賁張,一副蓄勢待發的樣子。

  公牛已被宰殺,血液緩漫流入帶著塵土的深色銅碗中。公牛並不掙扎,平靜等待著自己的死亡,對即將來臨的運動會來說,這是個好兆頭。

  選手齊聚在高臺前,父親與我坐在上頭,四周擺滿準備頒給優勝者的獎品。有黃金的調酒器,精心打製的銅鼎,以及用梣樹葉子裝飾的貴金屬。不過真正的獎賞其實在我手裡:這是剛用灰綠色葉子製成的花環,在我的拇指撫磨下泛著光亮。父親把花環交給我,但他似乎不太放心,他不斷叮嚀我:我只要專心做一件事,就是好好拿著花環。

  年紀最小的男孩先跑,他們的雙腳不安地踩踏沙土,等待祭司點頭起跑。這些男孩正值成長發育的時期,尖銳細長的骨骼,在緊實的肌膚下特別凸顯。數十顆深色蓬亂的人頭攢動著,唯獨一名金髮男孩吸引我的目光。我忍不住向前想瞧個仔細。他的頭髮在陽光下閃耀著蜂蜜的顏色,當中閃爍著金光──那是王子才能佩戴的飾環。

  他比其他男孩來得矮小,氣宇間仍不脫幼兒的圓潤與稚氣。他用皮革從後面繫住長髮,對比著背部古銅色的肌膚,他的金髮顯得更為光亮。當他轉頭時,可以看到他臉上的神情跟成人一樣認真專注。

  當祭司敲打地面時。他很快就從其他男孩的厚實身軀當中脫穎而出。他的腳步輕盈,粉紅色的腳跟就像舔舐的舌頭一樣。他贏了。

  我看著父親從我膝上拿起花環,為他加冕;在他的金髮映襯下,花環的葉子似乎暗沉了不少。他的父親佩琉斯(Peleus)走到他身邊,微笑著,露出自豪的神情。佩琉斯的王國比我們小,但據說他的妻子是女神,而他也深受人民的愛戴。我的父親看著他們,眼神中充滿欣羨之情。他的妻子是蠢貨,而他的兒子跑不過比自己年幼的孩子。他轉頭對我說。

  「看到沒有,這才是一個兒子該有的樣子。」

  少了花環,我的雙手空虛無比。我看著佩琉斯國王擁抱他的兒子。我看著男孩將花環擲向空中,又接住了它。他笑著,臉龐因為勝利而熠熠生輝。

  回想當時的自己,除了這件事以外,似乎只剩片段的影像:父親眉頭深鎖地坐在寶座上,我喜愛的一個小巧玲瓏的玩具馬,我的母親在沙灘上看著愛琴海。在最後的記憶中,我為她打水漂,石頭在海面上跳了三下,發出輕巧的聲音。母親似乎喜歡看著漣漪來回散布,最後恢復平靜的樣子。或許,她喜愛的是海本身。她的太陽穴有一塊星形的白色疤痕,看起來像骨頭一樣,那是外祖父用劍柄打她所留下的。她把腳趾頭埋進沙裡,然後又攪動沙子,我在尋找石頭時特別留意不去打擾到她。我找到一顆石頭,用力將它擲出去,我很高興自己還擅長打水漂。這是我對母親的唯一記憶,但似乎太過美好,我已經無法確定這是否出自我的想像。畢竟我的父親不可能允許我和母親單獨相處,一個愚蠢的兒子,一個更加愚蠢的妻子。而且,我們在什麼地方呢?我無法認出那片沙灘,以及海岸線的景觀。因為在那之後發生了好多事。

§

  我站在原野中。手裡拿著兩對骰子,這是禮物。不是父親送的,他從來不會想到送我禮物。也不是母親送的,她有時並不了解我。我想不起來是誰送我這種東西。是來訪的國王?還是邀寵的貴族?

  骰子是象牙雕成的,上面鑲嵌著縞瑪瑙,在我的拇指撫摩下,感覺光滑無比。當時正值夏末,我氣喘吁吁地從王宮跑了出來。自從賽跑那一天起,父親開始派人訓練我從事各項體育競技:拳擊,劍與矛,鐵餅。但我擺脫了那個人,獨自一人反而讓我更加精神抖擻。這是第一次,我一個人獨處了數個星期。

  然後,那個男孩出現了。他名叫克里索尼穆斯(Clysonymus),是貴族之子,經常出入宮中。他比我年長,個子也比我高,但肥胖的樣子著實令人不悅。他的目光被我掌中骰子發出的亮光所吸引。他斜眼看著我,隨即伸出手來。「讓我看看。」

  「不。」我不想讓他又髒又粗的手指碰我的骰子。況且無論我再怎麼年幼,我好歹是個王子。難道我沒有這等權利?但這些貴族小孩已習慣對我予取予求。他們知道我的父親不會干預。

  「我要這些骰子。」他連威脅都省了,劈頭就向我索討。我討厭他這麼做。難不成我有那麼好欺負。

  「不。」

  他走向前。「把東西給我。」

  「這是我的。」我咬牙切齒,就像狗一樣,準備為了桌旁的殘羹剩飯扭打一頓。

  他開始動手搶奪,我一把推開他。他跌倒在地,我很高興。他不可能拿走屬於我的東西。

  「嘿!」他生氣了。我的體格瘦小;人們都說我很容易打倒。如果他就此退縮,那將會是件丟臉的事。他走近我,漲紅了臉。不自覺地,我退後了幾步。

  他得意地笑。「膽小鬼。」

  「我不是。」我大聲回道,我的皮膚開始發燙。

  「你父親覺得你是。」他從容不迫地說著,彷彿一邊說一邊品味著。「我聽見他對我父親這麼說。」

  「他才沒有。」但我知道一定有這麼一回事。

  他越走越近,舉起了拳頭。「你的意思是我在說謊?」我知道他要出手打我了。他只是需要一個理由。我可以想像父親是怎麼說這句話的。懦夫。我使足了全力朝他的胸膛打下去,推開他。我們腳下踩著青草與小麥,就算摔倒也不會受傷。

  我也有了理由。而這裡也有一片岩石地。

  他的頭砸在石頭上,發出沉悶的聲響,我看到他驚訝地瞪大了雙眼。他周圍的地面開始流出血來。

  我呆望著,對於自己闖下的大禍害怕得喘不過氣來。我從未看過人的死亡。我看過牛、羊,還有無血的魚喘氣的樣子。我在畫裡、掛毯上看過,還有燒製在大淺盤上的黑色人像。但我從未看過這種情景:咯咯的聲響,窒息與掙扎。我聞到了血腥味。我逃走了。

  不久,他們在長著瘤節的橄欖樹旁找到我。我站不起身子,臉色蒼白,身旁全是我的嘔吐物。骰子已經不見了,八成是在逃跑的過程中遺失了。父親憤怒地看著我,他的嘴唇緊繃,露出一口黃牙。他示意僕人把我抬起來,扶到屋內。

  男孩的家人要求立即將我流放或處死。他們的勢力龐大,而死者是他們的長子。他們也許允許國王焚燒他們的田野或強姦他們的女兒,只要國王願意付錢賠償。但你絕不能動他們的兒子一根寒毛。否則的話,貴族會掀起暴動。我們都知道規則;我們遵守規則以避免天下大亂,因為混亂總是間不容髮。血仇。僕人做了去邪的記號。

  我的父親一輩子費盡心力保全他的王國,他不可能為了我這樣的兒子而捨棄國王的寶座,畢竟兒子可以再生,而要找到能生育繼承人的女人亦非難事。於是他同意將我流放,我將在另一個人的王國長大。父親以與我等重的黃金為代價,讓對方養育我直到成人。我將沒有父母,沒有家族姓名,沒有遺產。在我們這個時代,處死是較佳的選擇。但我的父親是個實際的人。支付與我等重的黃金要比為我辦個隆重的喪禮來得划算。

  這是我十歲時發生的事,我成了孤兒。我因此來到了普提亞(Pht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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