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封

我想念我自己(電影書封版)

Still Alice

莉莎‧潔諾娃(Lisa Genova) 著

穆卓芸 譯

定價 330 元.優惠價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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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封

這就是我來到這世界的理由

Love Anthony

莉莎‧潔諾娃(Lisa Genova) 著

李靜宜 譯

定價 330 元.優惠價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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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書 關於作者/譯者 感動推薦 精彩鮮讀 最新獻禮《這是我來到這世界的理由》
關於書

愛麗絲.赫蘭是一位才智過人、事業有成的女性,五十歲的她是哈佛大學認知心理學教授、全球知名的語言學家,丈夫也是哈佛的癌症分子生物學家,三個孩子都已長大各有發展。

 

有一天,愛麗絲發現自己的方向感變差,變得健忘。悲劇般的診斷徹底改變了她的生命,也改變了她與家人和世界的關係,她罹患了侵噬心靈的早發性阿茲海默症,不斷偷走她視為「自己」的部分,但同時,面對開始改變的世界,她發現,每一天都可以有新的方式去愛,記憶並不是生命的一切……

作者/譯者
國內外名家感動推薦

專文導讀/推薦

洪 蘭(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 湯麗玉(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祕書長)
劉秀枝(台北榮總特約醫師) 鍾文音(作家)

 

 

這本書帶來了許多可以思考的地方……我們需要更多像這樣從病人觀點出發的書來幫助人們對阿茲海默症的了解。 閱讀更多 —— 洪 蘭(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

 

讀這本書讓我有被震撼到的感覺,即使我接觸失智已超過二十年,這書仍讓我觸碰到失智者的心跳與呼吸。期盼此書能幫助目前的非失智者,提升對失智者之同理心。 閱讀更多 —— 湯麗玉(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

 

這是一本兼具特色且非常有深度的好書,相信每個人,不管是心智健全、失智症患者或家屬,都能在書中找到共鳴、印證、新觀念……體會到失智症患者對一個友善社會的渴望與需求。 閱讀更多 —— 劉秀枝(台北榮總特約醫師)

 

《我想念我自己》是寫得好看且思路清晰,故事又發展得情理並置的「疾病書」佳作。……我想念我自己,這句話隱喻了人創造了自己的故事,接著故事想要擺脫人,但其實自己和人生故事互為因果。 閱讀更多 —— 鍾文音(作家)

 

《我想念我自己》雖是一本小說,讀起來卻像是深深打動人心的真實回憶錄……它對阿茲海默症做了深刻而極其動人的描述。《我想念我自己》是你絕對不會忘記的一本書。 ——《今日美國報》

 

莉莎.潔諾娃有如說故事大師,文筆優雅流暢,精準有如臨床醫師,清楚照亮愛麗絲的生命奇境。……使你恐懼,更會令你徹底改變。 ——《別放棄我》(Don't Leave Me This Way)作者加里森(Julia Fox Garrison)

 

故事震撼人心,充滿洞見,悲傷卻又發人深省……而且極為真實。—— 美國麻州總醫院神經學家亞特里博士(Alireza Atri, M.D., Ph.D.)

深刻體會失去心智的恐懼

◎ 洪蘭(中央大學認知神經科學研究所教授)

 

《我想念我自己》這書名聽起來很怪,不合邏輯。笛卡兒不是說「我思故我在」嗎?假如我在,就不需要想念,怎麼會「我想念我自己」呢?我第一個念頭便是這內情不簡單,應該是我不在了,我才要思念我自己,因此,這是一本有關阿茲海默症的書。看下去,果然如此。

 

阿茲海默症是天下最可憐的病症之一,人從一生下來便朝著死亡前進(還記得嗎?Tax和Death是人生兩個不可避免的事),當我們走到終點時,什麼都沒有了,只剩下記憶:老人家坐在門廊的搖椅上,望著夕陽,陪伴他的便是他一生的記憶。阿茲海默症最恐怖的地方便是它連這個都把你剝奪掉,把你的記憶消磁,變成白走了一生,最後連自己是誰都不知道了。

 

二○○○年諾貝爾醫學獎的得主肯戴爾(Eric Kandel)在他的《透視記憶》(Memory,遠流出版)中就說:我在故我思。(I am, therefore I think.)大腦壞掉了,思考的能力就沒有了,不知道自己是誰,這個現象是所有人,不論種族、教育程度、社經地位,最恐懼的一件事,所以肯戴爾花四十年的時光去研究記憶。記憶是人成為人的最根本「元素」(element),沒有了記憶就沒有了過去,沒有了過去也就看不見未來了,只能活在當下,可能比動物還糟,因為松鼠還知道秋收冬藏,狼還懂得回到狼穴去照顧幼兒,而人得了阿茲海默症之後,是連這個能力都沒有掉了。

 

難怪一位得了早發型阿茲海默症的朋友,在醫生告訴他有前列腺癌之後,選擇不開刀,他希望癌症早一點把他帶走,他不要等到人事不知之後才走。當時,有很多人勸他開刀,因為前列腺癌不像胰臟癌,治療後存活率是很高的,他不為所動,他說:人沒有了尊嚴還活著幹什麼?現在看了這本書,我很了解他的決定。書中愛麗絲也說她希望自己得的是癌症,她寧可用阿茲海默症與癌症交換,她說連考慮都不用,馬上交換,因為換成癌症,起碼她可以動手術、可以做化療,她跟疾病是站在同一地平線上,可以反擊,有機會可以贏,她說,如果死於癌症至少自己盡力打過這場戰了,就算是死,也可以和親友從容道別,不像阿茲海默症完全沒有武器可用(藥物只能減緩,不能治療),這個「束手待斃」是阿茲海默症最令人憤怒又無奈的地方。朋友說得好,他覺得自己像早期西部片中被綁在鐵軌上的人,聽著火車聲音越來越近卻沒有辦法逃脫,他說他甚至羨慕一槍斃命的犯人,說走就走了,乾淨俐落,不像這樣逐漸退化、拖泥帶水。他後悔當年慢跑、養身,假如他大吃大喝,膽固醇高、心臟病痛幾分鐘就走了。我們聽他在開玩笑,心中卻慘然,這個病的確如書中主角所說,不管是什麼人,下場都一樣,都會被烈火吞噬,屍骨無存,只要得到了它,無人可倖免。

 

看完了這本書我有很多的感想:《爸爸教我的人生功課》(Memory Lessons: A Doctor's Story,大塊文化出版)的作者溫諾克醫生(Jerald Winakur)當年在賓州大學醫學院實習時,他的老師跟他說「我們不替只能活六個月的病人換主動脈瓣」,他聽了很震驚,醫生不是發誓要救一切苦難嗎?但是醫療資源非常有限,究竟該不該為臨終的病人插管急救?憂鬱症、阿茲海默症、巴金森症及老人失智症花了很多的社會成本,在資源不夠時,這比例該如何分配?

 

中國人一向忌諱談死,都不願跟子女坐下來好好談如何處理身後事,但是既然死是不能避免的,無論把頭在沙中埋得多深,它還是會來的,為何不面對它,好好的計畫剩餘的日子呢?「打開天窗說亮話」對病人和家屬都好很多,生病會使病人有異常的行為出現,當家屬不知是病時,常會責怪或抱怨病人,造成親子或夫妻關係緊張,但是人在生病時最需要的就是家人的支持,這個支持有時會造成治療上的奇蹟,所以人不應該忌諱談死,只要好好的活,對死就不會有遺憾,就不必迴避。

 

這本書帶來了許多可以思考的地方,包括人有沒有權利決定他自己何時離開這個世界。有些宗教認為自殺是罪,在歐洲甚至不可以埋在家族墓園,要埋在十字路口,接受過往旅客的踐踏;在東方則認為為了保衛國家或名譽而死是神聖的、榮耀的。日軍侵華時,閻海文保留了最後一顆子彈給自己,他永遠是我心中的空軍英雄,他自殺是光榮的。

 

時代在改變,我們的立法卻遠跟不上時代,我們究竟允不允許安樂死?阿茲海默症的病人一開始時內隱的記憶沒有壞掉,所以他們會繫鞋帶、會騎腳踏車、會說話,但是慢慢的有一天這種記憶也會失去,當這種記憶也失去時,我覺得我們應該要嚴肅的考慮生命的意義了,人活著不是只有吃、喝、拉、撒、睡,因為我們不是動物。

 

這本書的作者是哈佛大學神經科學的博士,所以她對這個病症的了解非常深刻,在看此書時,我一度懷疑作者本身是否有阿茲海默症,不然怎麼可能把這些症狀描述得這麼細微、鞭辟入裡?沒錯,阿茲海默症第一個症狀就是突然的迷路,不知道自己身在哪裡。我母親有一天出去買菜,突然找不到路回家了,她後來滿頭大汗回到家時,驚惶恐懼得不得了,她說她從此不要上菜市場了。我妹妹還要說話,我立刻阻止她,告訴媽,從現在起,我們分擔家務,母親若出門一定要有人陪,叫她放心,她這個經驗一定不會再重複。許多人不了解迷路的恐懼,其實「家」是一個人安身立命的地方,只有回到家才是安全的,那種失去心智、連自己的家也會不認得的恐懼是沒有任何筆墨可以來形容的。

 

我們需要更多像這樣從病人觀點出發的書來幫助人們對阿茲海默症的了解。請善待老人,因為有一天你也會老!

感受失智者的心跳與呼吸

◎ 湯麗玉(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

 

讀這本書讓我有被震撼到的感覺,即使我接觸失智已滿二十年,這書仍讓我觸碰到失智者的心跳與呼吸。

 

書中描述的失智患者與我年齡相仿,生活處境也有相似之處,閱讀過程中不斷出現自己生活中的類似畫面。在工作中、生活中,自己忙到忘了一些不該忘的事,常是心中猛然一驚,但也很快想辦法掩飾一下或自圓其說。「到底是我會先失智,還是我先生呢?」我也常發現先生在生活中許多糊塗的事情,擔心腹圍不小的他會不會早早失智呢?這本書給忙碌的中壯年人一個很好省思的機會:「一旦失去撐起半邊天的能力時,我會怎樣?」當然更重要的是,提醒世人從年輕就要開始預防失智症。

 

在我的工作經驗裡,早發性失智患者約占七分之一,五十多歲即來參加「瑞智學堂」(輕度失智健康促進服務)的個案也大有人在。本書雖是小說,但所提到「失智中年人」(非「失智老人」)出現之症狀情節非常寫實,特別是周遭人之反應。家庭成員一開始總會否認失智之事實,常有許多不同意見而彼此衝突;一般人老是在失智患者面前談論患者的事,彷彿他們根本不存在;醫護人員對待失智者的態度未能同理失智者之困境等。期盼此書能幫助目前的非失智者,提升對失智者之同理心。

 

此書令我反省,台灣有相對應服務來幫助早期的失智患者嗎?台灣失智症協會雖有0800關懷專線、新診斷個案服務及「瑞智學堂」,但是仍有許多看得到卻無法滿足之需求。藉此書中文版之問世,期望專屬於早發性且輕度失智患者的服務能順勢展開。

 

最後,推薦四五年級的同班同學們,一定要看《我想念我自己》,而且立即採取預防失智之行動:多動腦、多運動、多社交互動及採地中海式飲食。「It's time for action」,這是二○一○年國際失智症月的口號,呼籲社會大眾共同關心失智症議題!

當哈佛大學教授罹患阿茲海默症

◎ 劉秀枝(台北榮總特約醫師)

 

常有阿茲海默症(老年失智症)患者的親朋好友會很關心又有點神祕地問我:「他曉不曉得自己有失智症?」一般人對失智症的制式想法是「他什麼都不知道了,不曉得自己有病,也沒有行為能力」,沒錯,但這主要是對重度的失智症患者而言。輕度或早期的阿茲海默症患者有些還是有病識感,而且還保有某些自主的能力。很高興《我想念我自己》一書,透過一位輕度阿茲海默症患者愛麗絲,充分闡釋了這一向為人所忽視的觀念,例如雖然其先生約翰不贊成,愛麗絲仍堅持要參加藥物臨床試驗。不過,他們也因為有病識感,會察覺到能力的逐漸喪失而感到痛苦;更因為還有某些能力,對別人不把自己當一回事更感痛心。

 

《我想念我自己》的主角是五十歲的愛麗絲,一位正值事業顛峰的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被診斷出有早發性且是遺傳性PS1基因變異的阿茲海默症。可能是為了小說的戲劇效果,書中的愛麗絲由一開始的忘東忘西,在不到兩年的時間,病情就快速惡化到不曉得家是家、也不認得子女,不僅增強了故事張力,也帶出許多令人深思的問題。

 

書中有幾處讓我印象特別深刻:一,本書以類似日記方式,從阿茲海默症患者的觀點,帶領讀者進入輕度患者認知功能逐漸喪失的心路歷程。二,愛麗絲的先生約翰也是哈佛大學教授,他的生活應如何調適、事業要如何抉擇?是否該放棄追求卓越,全心全意地照顧愛麗絲,珍惜愛麗絲還記得他的這幾年?三、遺傳性阿茲海默症占所有阿茲海默症的病人不到百分之五,但由此帶出許多重要議題,例如愛麗絲的三個成年子女對於做PS1基因篩選的態度不一,其間的反應、對話和討論都很值得參考。四,阿茲海默症的病情是逐漸退化的,而不是一下子由有到無,所以雖然記憶衰退,卻不見得無法批判思考。例如在學生的專題討論會上,愛麗絲仍能一針見血地指出其實驗設計缺少控制組的缺陷,但過了一會兒,她忘了,又再重提一次。五,愛麗絲真希望自己得的是癌症,而不是阿茲海默症,因為「光頭和頭巾是勇氣與希望的象徵,忘詞和記憶消退卻代表心智不穩與精神失常」,充分表現出失智症患者被社會流放的恐懼和無奈。六,逐漸喪失表達能力對一位心理語言專家是多麼殘酷的事,但描述愛麗絲在哈佛廣場享受她所喜愛的冰淇淋那段「活在當下,享受此刻」的情景,令人深深感動。

 

這是一本兼具特色且非常有深度的好書,相信每個人,不管是心智健全、失智症患者或家屬,都能在書中找到共鳴、印證、新觀念,並且進入失智症患者的內心和腦內世界,體會到失智症患者對一個友善社會的渴望與需求。

退潮之憶,漲潮之愛--寓含家族史的疾病書寫

◎ 鍾文音(作家)

 

《我想念我自己》的小說原型很容易讓人聯想到英國小說家艾瑞絲‧梅鐸(Iris Murdoch)的故事,一生以文字創作的艾瑞絲最後茫然街頭,不知自己是誰,當郵差送來她寫的最後一本書時,她手中所握的正是她消失前的人生,但她連印在書上的名字都不認得了,往事點點滴滴跑去哪了?

 

「如果沒有文字,思想是什麼?」艾瑞絲讓我們想起這樣一個書寫者的悲劇:她連她寫的文字世界都無法進入,一個不認得自己的人又如何指認自己在世界上生活過一切的刻痕?

 

記憶的地基不斷地被淘空,這隻怪手叫做「阿茲海默症」。

 

《我想念我自己》書中的主人翁叫愛麗絲,巧合的是愛麗絲的丈夫和英國小說家艾瑞絲的老公約翰‧貝禮(John Bayley)一樣也叫約翰。

 

遭受了失智症打擊的愛麗絲和真實人物艾瑞絲不同之處是,作者潔諾娃很巧妙地安排哈佛心理系教授愛麗絲是「早發性」失智患者,疾病發生在五十歲,所以小說可以非常鉅細靡遺地寫出這個疾病發生記憶流失的「細節」,讓這本小說近乎「紀錄片」,我閱讀的時候還常替愛麗絲擔起心來,好像跟著她一起審視所有人生的記憶拼圖,老想著遺失的那些區塊究竟被搬到那裡了,好像我們是愛麗絲的家人,也深陷在畏懼記憶流失的風暴裡。難怪有評者說這本書簡直是「真實得不可思議」,作者做足了功課之外,還把故事拉到一個「家族史」的高視野,這意味著人不可能單獨存在,一個基因連著另一個基因,每個人的血緣鏈都串連著許多潛藏的命運共同體。

 

所以《我想念我自己》最動人的部分是原本有可能分崩離析的「家庭」竟因為母親愛麗絲得病而重新聚合,尤其是母女之間的誤解與拆解,都是源於這個疾病之賜。作者似乎要告訴讀者疾病未必是毀滅,疾病也可以是救贖與隱喻。而阿茲海默症的隱喻即是要人勇於去解開記憶謎團,不再閃躲,因為生命和遺忘的速度在賽跑,要不要趕緊趁字詞遺忘前趕緊吐出「和解」和「愛」等字詞,是小說最後想要揭露的核心。

 

所幸這本書不說教,作者首先讓患病的愛麗絲理解到原來她的這個疾病基因竟是得自其一生所恨的酗酒父親的遺傳譜系,她倒帶父親人生,才訝然發現父親晚年「認不出女兒是誰」是因為患了此症,而非因酗酒之故。故事寫愛麗絲在得知患病後來到家族墓園,她想著:「這裡向來是她和母親、妹妹獨處的場所,現在卻多了爸爸。他沒資格來這裡。」「爸,怎麼樣,這下你開心了吧!我分到你的爛基因,我們都要死在你的手上了。你殺了全家人,感覺怎麼樣?」這一段是我覺得最驚心動魄的敘述。既憤怒又哀傷,既理解又想閃躲,但命運已然兵臨城下,由不得她了。

 

這本書的高潮是愛麗絲既然得自父親的爛基因,那麼她也將遺傳給她的三個孩子,孩子怎麼辦?孩子的命運如何?故事於是拉到了家族集體「心」治療的視野,心被療癒的過程,勝過於解讀阿茲海默症了,故事於是擺脫了可能老套的陷阱。

 

最終的家庭和解則是藉由愛麗絲原本反對小女兒麗蒂亞當演員、後來反而協助麗蒂亞排練戲劇來演出「愛」的橋段:「好了,妳有什麼感覺?」「我感覺到愛,那是在說愛。」

 

《我想念我自己》的英文書名是「Still Alice」,中文翻譯本用《我想念我自己》,這句話是書末愛麗絲的和丈夫約翰的對話,他們曾經合寫過一本學術著作,這本有著藍色書皮的厚書代表了「她過去的一切」,一個專攻語意學的心理系教授最後也將和小說家艾瑞絲一樣面臨她將不記得曾經存在過的世界。我思故我在,我在卻無法我思,那什麼是「我在」?我思又跑去哪了?

 

這疾病亦如同寓言。

 

愛麗絲已經看見自己往後的樣貌,所以她說:「我想念我自己。」約翰回應:「我也想念妳,非常。」

 

難以忍受的預知人生,但也只能慢慢接受了,故事有它的來處,也有它的歸處,只是主人不記得了,主人遺忘了故事,但故事有「家族基因」的延續,故事終將會找到出口。《我想念我自己》是寫得好看且思路清晰,故事又發展得情理並置的「疾病書」佳作。

 

最終這本書還不只是一個故事,它還拖帶出許多思索和激勵,當愛麗絲逐漸陷入如迷宮般的人生時,她因為如實迎擊她的人生,所以她的人生不是悲劇,反而有了一種事先安排的圓滿。

 

如果我不寫作,我會是誰?我也問著自己。

 

我是誰?我的血緣來自何方?我頂著這個身體,這身體潛藏著我們看不見的基因缺陷,我們的故事都待完成,我們的自我認同其實原本都是模糊的,總得被許多重大事件來形塑它的存在,只是有人迎擊反思這個「重大事件」,有人僅能對「重大事件」投降繳械。當一個人面對內在黑暗的猛獸時,雖然歷經支離破碎與種種傷痕的爆發,但卻反而萌生一股強大的能量來。

 

而《我想念我自己》正是這樣的一個光亮故事,我喜歡愛麗絲說的這句話,「我想念我自己」,很有意思,沒錯,想念自己而不是想念別人,因為愛麗絲最先消失的部分是「自我記憶」與「自我認同」。原來這個自己尾隨著我們的一生,不必擺脫它,它有一天終將消失,且可能消失到連自己都可能不復記憶,失憶抹消了人的存在,但真的抹消得了嗎?

 

並沒有。

 

我想念我自己,愛麗絲這句話隱喻了人創造了自己的故事,接著故事想要擺脫人,但其實自己和人生故事互為因果。

 

「我不曉得自己在那裡。」

 

「別擔心,妳在家裡。」

 

「我迷路了。」

 

「妳沒有迷路,妳和我在一起。」

 

進入遺忘夢境的愛麗絲和約翰的對話。

 

這段話告訴我停筆於此吧,因為再也沒有比直接閱讀「文本」更有力的推薦了。
精采鮮讀

愛麗絲開車到史丹佛的校園西路和巴拿馬路口,一眼就認出了柯杜拉廳。對她這個美東人來說,紅褐屋頂、白色灰泥牆和綠意盎然的環境根本不像學院建築,而是加勒比海的度假飯店。她到得很早,但還是直接走進會場,心想可以利用這段空檔找個安靜的演講廳複習講演內容。

 

沒想到,會場早就擠滿了人。大夥兒聚在一塊兒,圍在餐點桌邊,有如市區沙灘上的海鷗爭搶食物,氣氛熱烈。愛麗絲正想混進人群,不讓其他人察覺,卻發現她的哈佛同學賈許(這傢伙是超級自私鬼)擋在前面,雙腳牢牢黏在地上,稍微張開,彷彿正要朝她衝來。

 

「這麼盛大歡迎我啊?」愛麗絲開玩笑說。

 

「什麼?我們這裡每天都這樣。今天是為了系上一位發展心理學家,他昨天拿到終身教職。說到這個,哈佛待妳如何?」

 

「很好。」

 

「都這麼多年了,妳竟然還沒走,我真是不敢相信。要是那裡太無聊,別忘了考慮來這裡。」

 

「到時我一定會通知你。你呢,過得怎麼樣?」

 

「棒極了。演講結束之後,妳一定要來我辦公室一趟,看我們最新的模型數據,絕對讓妳大開眼界。」

 

「抱歉,恐怕不行,我還得飛去洛杉磯,演講完畢就走。」愛麗絲回答,暗自慶幸有個現成的藉口。

 

「唉,真是太可惜了。我記得上回看到妳是去年『心理定律會議』的時候,但不巧錯過妳的報告。」

 

「哦,那你今天可以聽到不少。」

 

「這陣子開始回收舊演講啦?」

 

愛麗絲還沒開口,系主任葛登.米勒(她的新偶像!)已經趕到現場,請賈許遞香檳給他,也替愛麗絲解圍。史丹佛和哈佛一樣,只要有誰取得終身教職、達成人人豔羨的學術里程碑,就會依傳統舉辦香檳酒會慶祝一番。教授生涯值得宣揚的升遷並不多,終身教職絕對是個清楚響亮的大進展。

 

所有人拿到香檳之後,葛登站上講台,敲敲麥克風說:「可以請大家注意台前幾秒鐘嗎?」

 

演講廳立刻安靜下來,只剩賈許宏亮間歇的笑聲在廳裡迴盪。葛登開口往下說。

 

「今天,我們在這裡慶祝馬克取得終身教職。我敢說他拿到這項殊榮一定很激動,希望未來他有更多令人興奮的成就。敬馬克!」

 

「敬馬克!」

 

愛麗絲和左右夥伴碰杯祝賀,所有人又開始吃吃喝喝,彼此高談闊論。等到餐盤一掃而空、香檳一滴不剩,葛登再度站上講台。

 

「麻煩各位就座,以便開始今天的演講。」

 

會場大約七十五人,葛登沉默片刻,等大夥兒坐定安靜之後才開口致詞。

 

「今天,我很榮幸向各位介紹本年度討論會的第一位講者,愛麗絲.赫蘭博士。她是哈佛大學知名的威廉詹姆斯心理學講座教授,學術生涯卓然有成,過去二十五年在心理語言學領域完成了許多劃時代的經典研究。赫蘭博士率先採用跨學科的整合方法探索語言機制,目前依然是該領域的佼佼者。今天,我們有幸請她來這裡演講,介紹語言的概念與神經系統的架構。」

 

愛麗絲和葛登交換位置,看著台下仰望她的聽眾。她一邊等待掌聲停息,一邊想起自己看過的統計數據:一般人害怕公開演講的程度勝過死亡。但她愛死演講了。她喜歡所有要面對專心聽眾的場合,不管是教書、表演或講故事,甚至激烈辯論也好,她就是喜歡腎上腺素急遽分泌的感覺。場合愈重要,聽眾水準愈高,耳朵愈挑剔,她就愈興奮。約翰是非常好的老師,但他最怕在公開場合說話,感覺很痛苦。愛麗絲則是一上台就勁頭十足,簡直讓他嘆為觀止。他應該不致為了逃避演講而選擇死亡,不過要是拿蜘蛛和蛇來換,他絕對願意。

 

「謝謝你,葛登。今天,我想和各位談一談語言學習、組織與運用,討論其中涉及的一些心理過程。」

 

這場演說的重點,愛麗絲不曉得已經講過多少次了,但她不認為是老調重彈。這場演講確實是談論語言學的要旨沒錯,其中許多定理是她發現的,不少投影片也反覆用了好幾年,但她仍然引以為傲,一點也不覺得丟臉或偷懶,因為她發現的這些重點至今依然成立,經得起時間的考驗。她對心理學影響深遠,也促成後來的新發現,而她當然也會提到未來的進展。

 

這場五十分鐘的演講,愛麗絲滔滔不絕,完全不用低頭參考筆記。她神情自若,語氣生動,口若懸河,講來全不費工夫。然而,大約四十分鐘的時候,她忽然卡住了。

 

「數據顯示,不規則動詞需要用到心理的……」

 

愛麗絲就是想不起那個英文字。她隱約知道自己想講什麼,但那個字就是跑出不來。她想不起第一個字母、唸起來像什麼,又有多少音節;那個字就是蹦不到她的舌尖。

 

也許是香檳的關係。她演講之前通常不喝含酒精的飲料,就算再有準備、場合再普通,她也希望心思隨時保持敏銳,尤其是最後的問答時間,台上台下經常針鋒相對,充滿意想不到的精彩論辯。但她可不想得罪人,剛才和賈許聊天,兩人明槍暗箭,可能讓她多喝了一點。

 

也可能是時差的關係。愛麗絲心跳加速、臉頰發燙,拚命在腦袋裡翻找,想挖出正確的字,以及自己怎麼會忘詞的合理解釋。她以前演講從來沒有忘過任何一個字,更不曾在聽眾面前表現驚慌。再說,她遇過比今天更大、更嚇人的場面,而且經歷過許多次。愛麗絲提醒自己深呼吸,忘了這件事,繼續往下說。

 

那個字依然出不來,於是她改用比較籠統且不恰當的字眼「東西」,同時丟下原本要講但是卡住的重點,直接跳到下一張幻燈片。她感覺剛才的停頓非常明顯又很笨拙,彷彿拖了一世紀那麼久。她環顧聽眾的臉龐,想知道有沒有人看出她腦袋當機,發現沒有人察覺,也沒有人尷尬或慌張。緊接著,她看到賈許,只見他皺著眉頭,朝身旁的女人竊竊私語,臉上微微一笑。

 

就在飛機抵達洛杉磯機場之前,她總算想起那個字。

 

Lexicon(詞庫)。

 

「約翰?」

 

愛麗絲抓著手提箱,站在玄關等了一會兒。她腳前的地板上躺著一堆沒人拿的郵件,最上頭是《哈佛雜誌》。客廳時鐘滴答作響,冰箱嗡嗡低鳴。她背後是溫暖的午後陽光,屋裡感覺陰冷又窒悶,完全是無人狀態。

 

愛麗絲拾起郵件,走進廚房,滑輪行李箱有如忠心的寵物般牢牢跟著她。她的班機誤點,回到家已經晚了,連微波爐也這麼認為。他整天不在,整個星期六,都在工作。

 

答錄機的語音留言亮著紅燈,瞪著愛麗絲一閃也不閃,顯示沒有留言。愛麗絲看了看冰箱,門上沒有字條,什麼都沒有。

 

她站在陰暗的廚房裡,一手依然抓著提箱的握把,看著微波爐的時間跑了幾分鐘。先前在她腦中的失望與寬容漸漸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原始的衝動。她本來想打電話給他,卻被這股衝動斷然回絕,要她別聽任何解釋。愛麗絲心想是不是算了,然而衝動慢慢滲進她的體內,在她胃裡迴盪、在她指尖顫動,強烈且徹底得無法忽視。

 

她何必在意?約翰的實驗做到一半,不可能丟著不管、回家等她。愛麗絲自己也是這樣,次數多得數不完。她和約翰向來如此,兩人就是這樣的人,她體內的那股衝動說她是個大笨蛋。

 

愛麗絲瞥見自己的慢跑鞋擺在後門旁邊的地上。跑步應該會讓她心情好一點,她現在就需要這個。

 

只要沒事,她每天都會慢跑。多年下來,跑步已經成為每日必需的活動,就像吃飯或睡覺一樣。家人和朋友都曉得她為了運動,有時會選在半夜出門,甚至外頭風雪交加也照跑不誤。但最近幾個月,愛麗絲一直忽略這項基本需求,因為太忙了。她一邊繫鞋帶一邊告訴自己,這次沒帶慢跑鞋到加州是因為知道沒時間。事實上呢,她根本忘了帶。

 

離開位於帕普拉街的家,愛麗絲不知不覺又跑上老路線:沿著麻薩諸塞大道,穿越哈佛廣場到紀念路,再沿著查爾斯河經過哈佛大橋到麻省理工學院,然後折返。來回四十五分鐘,八公里出頭。她每一年都想參加波士頓馬拉松,卻總是老老實實打消念頭,因為知道自己沒空加強訓練。也許哪一年她真的會報名。和同齡的女人相比,愛麗絲的體能狀態絕佳,她甚至想像自己可以這樣激烈運動到六十多歲。

 

人行道上人來人往,加上在路口必須等待車輛,讓愛麗絲在哈佛廣場這一段路跑得斷斷續續。星期六傍晚,街上的壅塞可想而知,人潮有的擠在街角附近等待綠燈通行,有的在餐廳門外排隊,或在戲院門口買票,還有許多車輛並排停車,枯等一位難求的收費停車格。她慢跑的頭十分鐘需要高度清醒與專注才能突破重圍,然而只要越過紀念路到查爾斯河畔,就能自由地大步前進,輕鬆愉快。

 

黃昏時分晴朗宜人,吸引許多人到河邊活動。緊鄰查爾斯河的草地感覺比街道清閒一些,因此雖然到處有人慢跑、遛狗、散步、溜直排輪和騎單車,還有一些母親像熟門熟路的老駕駛般推著娃娃車,愛麗絲只是稍微留意一下周遭而已。她沿著河邊前進,思緒漸漸騰空,只剩耐吉慢跑鞋踏在人行道上的節奏與她的呼吸聲,共同譜成輕重錯落的旋律。她沒有回憶之前和麗蒂亞的爭吵,沒有發現肚子咕嚕作響,也沒有想著約翰,只是往前奔跑。

 

愛麗絲走出小徑,面對艾略特街和布雷托街口,正打算過馬路的時候,一個女人忽然用力攫住她的手臂,說:「妳今天有沒有想到天堂?」

 

女人緊緊盯著愛麗絲,目光彷彿能穿透一切。她一頭長髮,顏色或髮質很像老舊的鋼絲球,胸前掛著手工繪製的告示牌,寫著:懺悔吧美國,遠離罪惡,迎接耶穌。哈佛廣場老是有人推銷上帝,但愛麗絲從來沒被挑中,還這麼直接了當。

 

「抱歉。」她說了一句,發現車流正好出現空檔,便立刻閃到馬路對面去了。

 

愛麗絲想繼續前進,卻突然僵住不動。她不曉得自己身在何處。她回頭看了馬路一眼,鋼絲頭女子還在小徑上追逐另一位「罪人」。愛麗絲望著小徑、飯店、商家和毫無道理可循的複雜道路,知道自己在哈佛廣場,卻不曉得家在哪個方向。

 

她重新環顧四周,這回看得更仔細一點。哈佛廣場飯店、東山體育用品店、狄克森五金行和奧本山街。這些地方她都認得,她在廣場一帶走動超過二十五年,這會兒卻連不上心裡的那幅地圖,指出她家和這些地方的相對位置。一個黑白兩色的T字圓形標誌位在她的正前方,是紅線地鐵的出口,但哈佛廣場有三個這樣的出口,愛麗絲完全分不清眼前的是哪一個。

 

她心跳加速,開始冒汗。她告訴自己,心跳和流汗是跑步之後的正常反應、身體的協調機制。然而她站在人行道上,只感覺一陣驚慌。

 

愛麗絲強迫自己走到下一個街口,走完再走一個。她每踏出迷惑的一步,橡皮般的雙腳都似乎很想停下。庫普合作社、卡杜羅餐館、街角的書報攤、對面的劍橋遊客中心,後方就是哈佛中庭。愛麗絲告訴自己,這些地方她都知道、也都認得,但是一點用處也沒有,她就是不曉得各個地方的相對位置。

 

行人、車輛、巴士和各式各樣難以忍受的噪音在她四周來來去去,愛麗絲閉起眼睛,傾聽脈搏跳動,血液在她耳後嘶嘶流竄。

 

「結束吧,拜託。」愛麗絲喃喃自語。

 

她睜開眼睛,四周景物忽然自動歸位,就像剛才瞬間消失一般迅速。哈佛中庭、庫普合作社、卡杜羅餐館和倪尼書報攤,愛麗絲本能曉得應該在街角左轉,朝西走向麻薩諸塞大道。她的呼吸略微順暢,慶幸自己不再莫名其妙迷路,再一公里多就到家了。可是她剛才真的迷了路,就在離家不到兩公里的地方。愛麗絲沒有跑步,只是快步匆匆向前。

 

愛麗絲轉彎走上她家的那條街,兩旁綠樹成行,是非常清靜的住宅區,和麻薩諸塞大道相隔兩條馬路。她走的方向沒錯,家門又在眼前,讓她心安不少,卻不是完全放心。愛麗絲盯著門口,雙腳往前,心裡向自己保證,只要踏進家門見到約翰,體內狂飆的焦慮就會平息。假如他在家的話。

 

「約翰?」

 

約翰出現在廚房門口,滿臉鬍渣,眼鏡架在標準的科學家亂髮上,一邊吸著紅通通的冰棒,身上穿著那件幸運灰T恤,顯然整夜沒睡。一如預料,愛麗絲的焦慮果然平息下來,但勇氣與活力似乎也隨之流走,讓她身體一軟,只想倒在約翰懷裡。

 

「嘿,我還在想妳跑去哪裡了呢,正打算留張字條在冰箱上。怎麼樣?」約翰問道。

 

「什麼怎麼樣?」

 

「史丹佛。」

 

「喔,很好。」

 

「麗蒂亞呢?」

 

麗蒂亞背叛她、傷害她,加上約翰沒有在家等她回來,這些情緒原本被跑步和不明所以迷路的驚慌蓋了過去,這會兒再度湧現,占滿愛麗絲的心頭。

 

「你說咧。」她說。

 

「妳們吵架了。」

 

「你竟然出錢讓她上表演課?」愛麗絲責備他。

 

「喔,」約翰應了一聲,將最後一口冰棒吸進染紅的嘴巴裡,「嗯,我們可不可以晚點再談這件事?我現在沒時間討論。」

 

「那就抽出時間來,約翰。你讓她在外頭東飄西蕩,卻沒讓我知道。還有,我回來的時候,你不在家,然後……」

 

「我回來的時候,妳也不在家。妳跑步跑得怎麼樣?」

 

愛麗絲聽得出他問題背後的邏輯。要是她多等一會兒,要是她打了電話,要是她不照自己的意思出門跑步,剛才那一小時就能和他一起度過了。她必須承認他是對的。

 

「很好。」

 

「抱歉,我已經盡量待久了,現在真的得回實驗室不可。我今天順利得很,簡直不可思議,實驗結果非常棒,但還沒做完,我得趁明天繼續之前完成數據分析。我回家只是想看看妳。」

 

「我現在就得和你談。」

 

「小愛,這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我們對麗蒂亞的看法不同。不能等我回來再說嗎?」

 

「不行。」

 

「那妳要不要和我一起出門,兩人在路上談?」

 

「我不要進辦公室,我需要待在家裡。」

 

「妳要現在談,又要待在家,怎麼突然變得要東要西的?發生其他事情了嗎?」

 

「要東要西」這四個字觸動了敏感神經。「要東要西」代表了軟弱、依賴和病態。就像她父親。而她一輩子努力,就是不想成為那副德性,像她父親。

 

「我只是很累。」

 

「妳看,妳需要放慢腳步。」

 

「我需要的不是這個。」

 

約翰等她說清楚一點,可是愛麗絲一直沒開口。

 

「聽著,我愈快出門,就能愈早回來。妳休息一下,我晚上就會在家了。」

 

他親了親愛麗絲汗水乾涸的額頭,接著就出門了。

 

他把愛麗絲一個人留在玄關,沒有人可以告白、傾吐心事。之前在哈佛廣場的感覺再度湧上心頭,強烈衝擊她的情緒。她坐在地板上,靠著冰冷的牆面,大腿上的雙手不停顫抖。她低頭看著,不敢相信那是自己的手。她試著鎮定呼吸,就像跑步時一樣。

 

深呼吸幾次之後,愛麗絲總算稍微冷靜,開始衡量剛才到底怎麼回事。她想到自己在史丹佛演講忘詞,還有月經很久沒來。她起身打開筆記型電腦,在 Google 打入「停經症候群」搜尋。

 

螢幕出現一長串徵狀,多得令人咋舌:熱潮紅、夜間盜汗、失眠、全身無力、焦慮、暈眩、心律不整、沮喪、易怒、情緒起伏、失去方向感、腦袋糊塗和記憶喪失。

 

失去方向感、腦袋糊塗和記憶喪失。沒錯、沒錯、沒錯。愛麗絲背靠椅子,手指梳過烏黑的鬈髮。她抬頭望向書架,書本從地上排到天花板。她凝視架上的相片,她的哈佛畢業典禮、她和約翰在婚禮上共舞、孩子小時候拍的全家福以及安娜婚禮那天拍的全家福。愛麗絲回頭對著螢幕上羅列的症狀。這很自然,是她身為女人的必經過程,每天都有幾百萬名婦女承受這樣的命運。沒有生命危險,也沒什麼不正常。

 

愛麗絲寫了字條,提醒自己要和醫師約時間看診。也許她該試試雌激素補充療法。她又重讀那一長串徵狀,讀了最後一遍。易怒、情緒起伏。她最近對約翰的容忍度愈來愈低。一切都說得通了。愛麗絲心滿意足,將電腦關上。

 

書房漸漸暗了下來,愛麗絲又坐了一會兒,傾聽家中的靜謐和鄰居烤肉的嘈雜。說也奇怪,她吸了幾口烤漢堡的味道,肚子就不餓了。她喝水吞了一顆綜合維他命,讀完幾篇《認知期刊》的論文,之後便上床睡覺。

 

半夜不知什麼時候,約翰終於回來了。他倒在床上,身體的重量喚醒了她。睡眼矇矓之間,愛麗絲一動不動,假裝睡著。約翰前一天熬夜,今天又忙了一整天,肯定精疲力竭。麗蒂亞的事情可以早上再說。她會向他道歉,說自己最近太過敏感和情緒化。約翰溫暖的手掌貼著她的臀部,將她摟進懷裡。愛麗絲感覺他的呼吸拂過頸間,立刻沉沉睡去,覺得自己非常安全。

 

(摘自《我想念我自己》,遠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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