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這是部小說,也就是說,這本書裡面至少有一半的情節是杜撰的。
沒錯,我的確是律師娘,還有,因為在網路上發表了一些文章,出版社從天而降敲敲門,於是我打開了寫作的大門。
重點是,釦子是不存在的!!(是說這種體貼入微的天菜哪裏找啊!)在真實世界裡,我的行銷企劃是個熱情活力不輸釦子的美嬌娘。
這是我的第二本書。坦白說,當時,在Shawna(也就是女版釦子)找上我,說要邀請我合作撰寫一部專辦離婚訴訟的律師事務所長篇故事時,我是完全沒有把握的,甚至懷疑,我極有可能難產。我沒有什麼文學的底子,充其量,就是在和大律師事業草創時期,幫忙寫寫狀紙,偶爾,則將工作的心得與感想用故事的樣貌在網路上以幾百字的篇幅隨性呈現,一部十萬字的長篇小說對我來說就像是只爬過陽明山的登山菜鳥要去挑戰攀登聖母峰。
不過,摩羯座刻苦耐勞的性格應該是我最大的本錢吧!從動筆那天開始,我每天清晨五點起床,就坐在餐桌上,打開筆電,不管有沒有靈感,都要強迫自己寫出一些文字來。還好,事務所的忙碌總在一晚的沈澱之後,在隔天我睜開眼睛時,前一天心中的百轉千迴就像電影一般在我的腦海裡上演。雖然,故事中的離婚當事人,事實上都不存在,但是,畢竟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多數承辦離婚訴訟的我們,遇到的現實案例,精彩程度也差可擬。
基本上這本書與其說是一個和大律師一起工作的律師娘的半自傳,不如說,這是一個律師娘待在大律師身邊遇到各式各樣的當事人,所建構的異想世界。
我和大律師是大學同班同學,畢業後一起開過火鍋店、擺過薯條攤,多年後大律師突然靈機一動,說他要去報考律師高考,一年後,他真的就當上了律師,於是,我就從老闆娘變成律師娘。待在他身邊多年,從來就是特助的角色,偏偏特助的工作,就是一句「吃力不討好」的形容最貼切,我一直把他的成就當成自己成就,他的光芒當成自己的光芒,然而有時候不被肯定的無力感,我說不出口,在這本書,應該都展露無遺了。
女人,在結婚之後,究竟還能保有多少自己呢?
我想在每個女人從結婚、住進婆家、當全職主婦或當職業婦女、生兒育女之後,或多或少,都會思忖著這個問題。
更遑論,有的女人還得疲於應付婆媳、經濟或另一半的外遇問題,可能連觸及自我實現的想法都沒有機會。
問問自己,妳結了婚有比結婚前更快樂嗎?那麼至少,也有一樣快樂吧?
哈哈!我可不是要拆散多少鴛鴦喔!
其實,自己結婚七年了,再加上與老公認識了十二年才走入婚姻,想想我們過去的人生有將近一半是疊合在一起的,和一個人要不放手共度人生這麼多風風雨雨,對誰來說都是不容易的事。你問,我們不曾懷疑過嗎?老實說,我身邊的姊妹淘就曾經問過我這個問題。當時我搖搖頭,我從來不是個愛質疑自己決定的人。
但是,我認為,我們所能做的,就是選擇自己想要的人生,意義大過於選擇伴侶。
選擇單身或選擇已婚,選擇留在婚姻或選擇離開婚姻,反而是伴侶或和伴侶的生活,在大部分的時候,其實不是你能夠決定或掌控的。
譬如,你想做個盡情享受天倫之樂的全職媽媽(爸爸),另一半卻嫌棄你在家沒見識;你認為自己辛苦付出犧牲自我,另一半卻認為你是沒有選擇上不了檯面;你認爲自己安分守己謹守分際,另一半或許認為你是欠缺市場行情。也就是說,你對自己及婚姻的認知,卻不見得是伴侶的評價。
因此,很難想像,在這樣像是關在兩個不同房間的兩個人,怎麼去猜想另一個人在另一個房間做些什麼、想些什麼。你說溝通吧!我們所見的許多仳離的夫妻,就是怎麼溝都不通啊! 我想,我們必須承認,人跟人之間,本來就存在著永遠無法密合的一條縫隙,即使是最親密的伴侶亦同。這條縫隙在激情愛戀的時候或許可以視而不見,但一旦激情退卻,怎麼讓雙方在縫隙的存在下,能夠繼續攜手往同個方向走下去,端賴雙方的人生觀、價值觀的變化。
一個人重情、一個人輕恩,兩個人間縫隙就自然就巨大到無法平行相伴;一個人愛家、一個人重樂,也總有一天要漸行漸遠。因此,先決定你的人生,自然適合的伴侶就會走在你身旁,而強求不適合的伴侶,鴻溝也會讓相處成為折磨,人生短短,何苦呢?
雖然,本書裡不少情節純屬杜撰,畢竟是律師娘的異想嘛!想像無邊不正是寫作的好處?箇中有許多心情,也確實是我內心曾經存在過的。至於虛虛實實,就留給你去猜想,增添一點美感囉!
會議室裡,安靜得連冷氣轟轟響的聲音都略顯刺耳,大律師低頭審閱著她帶來的民事起訴狀繕本。
她,一言不發,等待著大律師看完後提出的法律意見,我則從不遠處端詳著她的側臉。
她算不上漂亮,顴骨上細細的雀斑,在白皙的臉上格外明顯,不過,光滑透亮的膚質又顯現出她應該是個注重保養的女人,我忍不住伸手輕觸自己的臉頰,每天忙得團團轉沒時間也沒力氣保養,暗沈的膚色恐怕還輸給這個年過四十的中年婦女。
「對方請求離婚的原因是你們兩年多沒有性生活,此外他還主張妳目前持續在身心科診治中,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甚至曾經多次騷擾他的同事?」
大律師的提問刻意提高了聲調,犀利的眼神像是要透視她一般,我知道他總是習慣在和客戶面談的第一刻先單刀直入測試當事人的坦誠度,才能夠在接下來的談話中掌握當事人說話的可信度有幾分。
只是他的問號就像是丟進軟泥巴裡的石頭,連噗通一聲都沒有,就這樣陷入她的沈默裡。
當然,她應該是聽到了,大律師聲音之響亮向來是未見其人,先聞其聲,連在會議室外的我都聽得清清楚楚。
「起訴狀上面寫的,都是真的嗎?」大律師再度開口。
「是真的。」
這倒稀奇,依我們的經驗,身為被告,不哭天喊地的自表冤枉,算是少數中的少數。
「不過,我就是沒辦法跟他做愛。」
聽到她這句話,我八卦的天線全都豎立了起來,忍不著偷瞟了大律師一眼,目睹了他的故作鎮靜,讓我忍不住掩嘴偷笑,別看他在法庭上英風颯颯,以前追我的時候,從沒聽過他說過一句輕挑的話,初次告白時的一本正經,或許就是我會一口答應的主要原因吧!
「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嗎?」問得好。
其實,我也超想知道的,儘管剛剛喝多了水,下半身超想跑洗手間,上半身卻被好奇的貓附身,就是不願站起身來。
「兩年前,我先生曾經出軌過,從那之後,我就沒辦法再跟他做愛,醫生說,這叫做性厭惡。」
性•厭•惡。
我一字字敲打著鍵盤,輸入關鍵字搜尋。性厭惡(性恐懼症),患者會對性行為產生強烈的恐懼感,甚至出現心慌、心悸、噁心、全身出汗等生理反應,多數是心理因素造成……
「律師,我會這樣還不是他造成的,他憑什麼跟我用這個理由跟我要求離婚?」她的聲音裡聽不出棄婦的悲苦,倒是有著天下沒這種便宜事的據理力爭。
「的確,依目前實務上離婚訴訟中所採離婚破綻主義及有責主義,婚姻有難以維持的重大事由,夫妻雙方均有責任時,比較雙方的有責程度,只有責任較輕之一方可以向責任較重之另一方請求離婚。如果你能證明確實是因為他有外遇造成妳的.....性厭惡,我想法官不見得會判決離婚。」大律師翻了翻桌上的六法全書,把攤開的部分轉向她,指出相關的法條跟實務見解給她看。
她倒像是心裡有數般,並沒有挪身查看桌上的法典,僅是沉著一張臉,若有所思。
「您的意思是說,只要我不願意離婚,法官也不會強制判決我們離婚囉?」
「通案來說是這樣,畢竟他外遇在先,只是訴訟當然沒有絕對的,還是要看整個訴訟的過程中,他有沒有提出對你不利的證據。」
「我自認沒有對不起他的地方,既然這樣,我的案子就交給律師您了!請您替我應戰吧!」她站起身來打開包包,瀟灑的迅速點了點現金,擱在會議桌,看都不看就簽了訴訟委任契約及委任狀,我急忙站起身來恭送貴客,這可是本月的第一筆入帳呢!
送走了她之後,我迫不及待的問大律師:「你知道什麼是性厭惡嗎?」
大律師轉身去沖咖啡,只丟下一句:「妳不是Google了嗎?妳來告訴我吧!」
「你怎麼知道?」剛剛看他專注的應對客戶,沒想到還能分神注意一旁的動靜。
「這就是為什麼我當律師,妳當助理的原因,耳聰目明,你還差我一大截。」呸!為什麼這個人說話從來就不討喜呢?
「不要光顧著聊天,剛剛委任代理被訴離婚的王曉曼趕快遞出她簽的委任狀給法院我們才能收到開庭傳票,另外下週要開庭的張正華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事件幫我聲請閱卷,昨天開完庭的陳有田要寫著陳報狀,你這幾天上司法院的網站調閱昨天的開庭電子筆錄就知道要寫什麼了,還有,幫我約被告詐欺的江翰星開會。」又是一如往常的連珠砲式任務交代。
「你要去哪?」他說完話,轉身就要離開辦公室,我衝著他即將開門離去的背影大喊著。
「去書店逛逛。」
我一個箭步過去擋住了即將關上的落地窗的大門。
「你交代完事情就要留我在事務所一個人處理,自己要出去蹓躂?」
「每個人有每個人適合做的事情。要不妳也去考一張律師執照?」又是老話一句。
照例我吞下難忍的這口氣,慢條斯理的告訴他:「10點有人要來請律師見證協議離婚。」
「我怎麼不知道?」他拿起手機,滑動著電子行事曆確認。
「不用看了,剛約的,我還沒記上去。」 我單手叉在腰上,不容置疑的看著他。
「剛約的,現在就要過來?」
看著他為了偷得浮生半日閒的心情落空,皺起眉頭,我心中不禁漾起一陣幸災樂禍的得意。
「是啊!急診呢!大律師!」
「現在的協議離婚怎麼都流行掛急診啊?結婚花一年,離婚不用一小時。」他像洩了氣的皮球般,一臉無奈地走回辦公室。
我則是故作俏皮的雙手一攤,請君回甕。
十分鐘後,這對急診的怨偶就坐在我們面前了。
「請問兩位的身分證跟印章都有帶來嗎?」
在大律師的訓練之下,我對見證協議離婚的SOP已經瞭若指掌,離婚當事人雙方要是沒有爭執的話,15分鐘內就可以讓他們向左走,向右走。
「妳不覺得這樣很缺德嗎?」有個朋友曾經這樣對我說過。
「你要是看到有些夫妻在協議離婚時那種互相憎惡的眼神,像是多跟對方相處一秒都渾身要起雞皮疙瘩的樣子,你就知道我是在做功德。」當時我聳聳肩,一派輕鬆的面對朋友的指責。
「小姐麻煩妳,我這邊有擬個草稿,妳就照上面打吧!」
眼前這個頭頂微禿、帶著金色圓框眼睛的中年男子忙不迭的掏出身分證及印章,還自備了一張電腦打字寫著密密麻麻離婚條件的A4大小文件。
「你怎麼沒先給我看過。」
我還來不及接過那張禿男精心準備的離婚條件草稿,就被進來到現在就一副晚娘面孔的女方(切記,這種場合最忌脫口喊出某太太)給快手抄截。
「哎!不就跟我們之前談的都大同小異嗎?我只是寫個備忘錄,免得漏了嘛!寫清楚一點,以後就沒有爭議啦!」面對準前妻一張鐵青的臉,禿男或許是怕煮熟的鴨子飛了,連忙陪著笑臉,像是個正在哄騙客戶簽下不平等條約的業務員。
一旁的女方沒有理會他沒安好心眼的討好,一雙銳利的鷹眼,迅速的掃視著草稿上的內容。「兩位先跟我助理談,我有個文件要處理先離開一下,你們條件談好再請助理叫我。」大律師看這局勢猜想這檔戲有的演了,找個理由先一邊納涼,把我留在會議室內觀戰。
「你不是說都照程序來嗎?滿口說法律上該怎麼分就怎麼分,你名下的房子雖然是婚前買的,後續貸款可是用你婚後賺的錢還的,這部分你應該拿來補貼我吧!我的錢可是大部分都拿去支付家用了。」女方看完禿男的協議書草稿立即開戰。
像這種有做功課的當事人我其實是相當尊敬的,有備而來,別想唬弄。「是這樣嗎?」我必須說禿男的演技尚待磨練,他那搔著頭裝腔作勢的模樣,不要說跟他相處十幾年的準前妻,連第一次碰面的我,都覺得未免稍嫌矯揉造作。
「沒錯。」在這兩雙精明的眼睛徵詢意見之下,我勉強的拉起嘴角兩邊的肌肉,給個服務性質的笑容。
「這樣喔!那你要我補貼妳多少錢?」我彷彿看見禿男的心裡正拿起計算機,叮叮咚咚的敲打著。
「500萬。」留著俐落短髮的女方,雙手環抱在胸前,一副備戰的狀態。
「500萬?不可能,我剩下的貸款哪有繳掉500萬?就算是500萬,那差額的一半也是250萬,我為什麼要補貼你500萬?」才談沒兩句,男方剛剛硬擠出的業務笑容馬上消失,真令人懷疑他是不是拜師學過四川變臉的特技。
你那房子十幾年來增值了何止1000萬,我跟你要500萬,比起我為了你們家做牛做馬了十幾年付出的心力,只是剛好而已。」大概看慣她準前夫的戲碼,她瞧都不瞧他一眼,倒是盯著她不知道是不是剛做過美甲的手指,一副處之泰然的樣子。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增值的部分並不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範圍,妳問問人家專業的。」他急起來的樣子,坦白說還有點喜感。
美甲女不理會禿男的氣急敗壞,繼續端詳著她鑲了小花的指尖。
我暗自嘆了一口氣,不是在電話中都說談好了才讓你們過來的嗎?我可沒那閒情雅致看你們唱大戲。
「目前法院的實務見解的確是如此。」我下了背書,雖然知道美甲女並沒有要聽進去的意思。
禿男看準前妻沒有退讓的意思,索性鐵了心,討價還價的說道:「那你娘家給妳買的那間房子不是有在收租金嗎?這依法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範圍,我也要分。」其實這對夫妻在準備功課的部分,還是相當有默契的嘛!
「不如這樣,今天我們先不離,等你想清楚願意給我多少錢再說!」美甲女毫不猶豫地站起來作勢要離去,禿男則是一愣,還反應不過來,看樣子,女方還是個談判高手。
「不好意思!」我出聲了。
「兩位,今天不離,可以再慢慢考慮,但剛剛的處理過程我們還是要酌收費用喔!」我只能說,我的反應比禿男好太多了,總不能讓我白做工吧!
「妳找他要,是他要來委託你們的。」美甲女毫不猶豫地收起了身分證及印章,沒有要妥協的意思。
我望著騎虎難下的禿男,請他表態,他稀疏的髮際經歷這場鬧劇滲出了細細的汗水,臉上複雜的情緒,不知是捨不得這點律師費還是擔心過了這村就沒這店了。
「好,我簽。」聽起來是牙一咬豁出去的決定。
離婚這檔事就是這樣,越急的人越吃虧。
於是接下來在尷尬的沈默中,只聽到我的喀喀咖咖鍵盤聲,然後我們四人八手迅速的簽完了離婚協議書。
「果然是老闆娘坐鎮,絕不會讓客人跑單。」他們走後,大律師忍俊不住調侃起我來。
「那當然,總不能讓我坐在那白看戲啊!」我把留底的離婚協議書整理成卷宗,一邊應付著大律師的唇槍舌劍。
手裡那張蓋著四個紅印的離婚協議書,血紅的印色,雖然開業以來已經看了許多次,還是顯得怵目驚心,這一張紙就斷了一對夫妻十幾二十年的恩怨情仇。
叩!
大律師的關門驚醒了我的沈思。可惡!又丟下我一個人鎮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