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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相伴才是餘生

二十歲的時候,餘生對我來說還有很長的日子,長得幾乎看不見盡頭,三十歲的時候,餘生還是很長,四十歲了,餘生依然不短。而今,我漸漸明白,餘生也許不長了。 找一個人共度餘生,到底有多難? 二十歲的時候相愛,或者是青梅竹馬的兩個人,又是否可以一起走完餘生漫長的路? 我認識的兩個人,他們是青梅竹馬,長大後成為戀人,本來是可以一直走下去的,但他是極其聰穎的人,想要的不是男女之情,而是智慧。他很年輕就選擇出家,獨自走上一條不一樣的路。 多年以後,我問他,是不是放下她了? 我以為出家人的答案是放下了,當然是要放下的。 他微笑說:「哪兒會放下呢?為什麼要放下?無所謂放下,也不需要放下,讓它放在那兒就好。」 放在那兒,再也不會提起來,但他對她的這份感情,是跟他對別人和對眾生不一樣的,是親厚些的,卻也回不去了。 我終究是個凡俗之人,聽著聽著,心裡竟然覺著有點兒難過。他餘生還是會有她,她在他心裡終究是有一席之地,她的餘生也有他,他永遠在她心裡,沒有人可以代替,只是,這兩個人不會一起度餘生了。 每一次受傷,每一次對愛情失望,我們總想著放棄算了,從今以後再也不要這麼愛一個人了,有什麼意思呢?我們所愛的,我們所執著的,我們曾以為無論如何也放不下的那份感情,終究會消亡。 可是,當你再一次遇到愛情,你又重新有了希望,你跟自己說,有個人陪你走人生的迢迢遠路,有個人陪你吃飯,吃你吃不完的菜,有個人陪你玩,有個人陪你看花開、看雪落,有個人陪你看月圓月缺,有個人在冷颼颼的冬夜把你凍僵的手放進他褲兜裡暖著,有個人陪你滿世界跑,有個人跟你吵嘴,有個人陪你過生日,有個人偷偷吃掉你的巧克力,有個人被你欺負,有個人共度餘生,那多好啊。 長夜寂寥,如果可以,為什麼要孤單?可他必須是你愛的人。 可惜,並不是每個人都那麼幸運,一開始就遇到對的人。 分開之後,咬著牙放下,牙都碎掉了,卻還是放不下;放下明明在自己,為什麼這麼難呢?難道真的要走過萬水千山的路嗎?原來,是不需要放下的,只要放開手就好。 如果他是那個錯的人,把他有多遠就扔多遠吧,放下是那麼美麗的事,他配不起你的放下。 若曾深愛,他也曾是那個對的人,那就放開手,然後把他輕輕放在那兒吧。人生各有際遇,日復一日,星星照亮過,風也吹過,又下過一場一場大大小小的雨,你放在那裡的人,漸漸成為你回憶裡的血肉,他永遠是你的一部分,是不會真正消亡的。 以後的日子,你會愛上別人,會跟另一人度餘生。 一生不只愛一人,可是,人的一顆心太小了,長留心上的人不能太多。 愛上一個人,一開始總以為他是對的,後來才發覺錯了,與人無尤,是自己笨,弄錯了。 有時候,也許不是他不好,只是,走不下去了。 下一個對的人在哪兒?他會出現嗎? 我很想告訴你,那個對的人是一定會出現的,可事實卻不一定。那就首先讓自己成為一個對的人吧,你怎麼能夠期望一個糟糕的你會遇到一個完美的他呢? 你肯上進,就會遇到一個上進的人;你變聰明,就會遇到一個聰明的;你珍惜自己,就會遇到珍惜你的人。 一個人的時候,善待自己,學會自愛,學會自力更生,變聰明些,再聰明些,好好裝備自己,有一天,那個人會出現,到時候你也許還沒準備好,可哪兒會有人是完全準備好去迎接一段愛情和一個對的人呢?是永遠不會準備到最好的,而是遇到他之後慢慢變好。 愛一個人,就是找一個人,一起回去。他是可以一起回去的那個人。 有他的日子,才算是過日子;他在,你就不缺什麼;他很可惡,偷偷吃掉你的巧克力,可他也會陪你吃人間煙火,吃到世界盡頭。 不要只愛一個好人,不要只愛一個優秀的男人,不要只愛一個有才華的男人,不要只愛一個有趣的男人,不要只愛一個條件很好的男人,不要只愛一個肯遷就你的男人,也不要只愛一個愛你和疼你的男人,請你一定愛一個有擔當的男人。 深情不是重擔,而是擔當。 什麼都會幻滅,愛情也會有老去的一天,一個有擔當的男人才不會對你使壞,才值得你與他並肩。 愛情使人年輕,也使人年老,但我們心裡有一部分,直到永遠都是一個青澀的少年,雖然無數次失望卻也滿懷希望,等待著初見。 請你一定成為一個對的人,當你對了,那個對的人自會款款而來。 他一直都在,昨日天涯,來日咫尺。 人生是有一種遇見,微笑頷首,如夢如幻,如故如舊。明明素未謀面,卻也似曾相識,怎麼好像很久以前已經見過了呢?在剛剛好的時候,他喊你一聲,你聽見有人喊你,回過頭去,看到是他,你眼睛一彎,對他笑了:「是你呀!等你呢,請你一定陪我走到最後。」 人世茫茫,路漫漫,他就是歸途,他是歸途上陪你行走的那個人,直到人生散場。 誰又知道餘生有多長呢?但我知道,有你相伴才是餘生,否則,那只是一個人孤單漫長的路。

當我足夠好,或許就不會愛你了

當你愛一個人,而他不愛你,你也許會想: 「如果我變美一點、好一點、出色一點,他是不是就會愛我?」 可是,如果你變美一點、好一點、出色一點,你可能根本不會愛他。 假使我有那麼好,我為什麼要愛你?我沒那麼好的時候,你都沒看上我,等我變好了,我才不稀罕你。 有一個女孩子,曾經死死地愛著一個男人,可他不愛她,他只是一次又一次占她便宜。他知道無論他要她做什麼,她也會為他做;他知道,即使半夜三點鐘,外面刮著冷颼颼的風,他想找個人陪,只要一通電話,她會馬上飛奔到他身邊,幫他暖床,任他擺佈。她是可以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他愛的,是那些比她時髦、漂亮和聰慧的女人。 那時年輕,她以為自己永遠都比不上他愛的那些女人,在他面前,她只是一隻卑微的醜小鴨,時刻乞求他的愛。有時候,他對她還是不錯的,會陪她吃頓飯,會開車送她回家。當他需要的時候,他對她還是挺溫柔的,兩個人在床上溫存的那些時刻,她甚至相信,他也是愛她的,就像她愛他一樣。 誰會跟一個不愛的人睡啊?她終究太年輕,入世未深,太不瞭解男人。他不見得是個壞人,可是,他並沒有她以為的那麼好。他有多壞?大概也不算很壞吧?他只是不拒絕一個自動滾過來又自動滾回去的女人,他只是任意揮霍一個可憐女子對他的一往深情。 誰要你愛我呢?我都沒要你的愛,是你自願的。 當你做了那麼多,對方只說:「都是你自願的。」那一刻,你才發現所有的付出都被辜負了。 被愛的女人在那個愛她的男人面前可以任性,可以鬧情緒,可她在他面前從來不敢。當她需要的時候,他從來不在她身邊,即使她所有的陪伴都是免費的,他也從來不會送她一件小禮物,倒是她一直送他禮物。 那年聖誕,她一個人去紐約探望住在那邊的舊同學,兩個人在百貨公司買聖誕禮物時,她看到一個很漂亮的風景玻璃球。她蹲下來,眼睛定定地看著那個玻璃球,她好喜歡玻璃球裡的雪人和漫天飛舞的飄雪,覺得他也會喜歡。她心裡想,要是他願意放在床邊,那多好啊。 「賣好貴啊。」舊同學提醒她。 可她就是想送他這份禮物。 那個玻璃球比普通的玻璃球大很多,重甸甸的,又容易打碎,她不敢托運。擠在小小的經濟艙的座位裡,她一直把玻璃球放在大腿上,十幾個小時的機程,下機時,她兩條腿都麻了。 然而,當她把禮物送他的時候,他竟連看都不看一眼,只說,他從來就不喜歡玻璃球。 她不知道是時差倒不過來,人崩潰了,還是終於心碎了,她頭一次對他發脾氣,也是最後一次。 許多年過去,她長大了,蛻變了,她變美,變得比以前好,她有自己的事業,有錢,也有愛她的人,這個人寵她、疼她、遷就她,而且比她曾經一廂情願愛著的那個男人優秀得多。 原來,她不是醜小鴨,她配得上一個更好的男人。當她需要的時候,他總是在她身邊,當外面刮著冷颼颼的風,他會提醒她多穿衣服。寒冷的冬夜,當她兩隻腳丫凍僵了,他會幫她暖腳。她送他的每一樣東西,他都會珍惜。 百轉千迴,每個人想要的,不過就是珍惜吧? 那年在紐約買的風景玻璃球一直放在她家裡,她始終喜歡這個玻璃球,有時候,她會定定地望著它,回想那時的自己。到頭來,她當時掏空口袋裡的錢買的這個玻璃球一點也不貴,它是她的救贖,她在玻璃球裡看出一廂情願的愛終歸沒有未來。 她那時為什麼苦苦地愛著那個不愛她的人?是太年輕了還是太沒自信?那就是青春吧?青春有多蠢,她就有多蠢。 他是她年少無知所犯的最愚蠢的錯誤。 那時候,她常常苦澀地想,她要有多好,才配得上他的愛?她要有多優秀,他才會愛上她? 這麼想有多傻啊?與其卑微地乞求一個男人的愛,不如自個兒活得好。當我足夠好,我都不愛你了;我也不愛一個不愛我的人。

無所謂忘記,只是放下了

分開快三年了,如何可以忘記她?他偶爾會想起她的一些事情,每次想起她,還是感受到曾經的那份溫暖。 他說:「忘記很難啊。」 你忘了也好,忘不了也好,都沒關係了,她已經和別人一起。 忘記一個人,從來不可能刻意去忘記,當你拚命想要忘記,也許只有更忘不了。 如果那麼愛她,就把她放在心底吧。 放在心底的那個人,不一定要常常拿出來。當你幸福,當你不幸福,當你快樂,或者當你傷心的時候,你也就會偷偷把她拿出來,對自己說:「啊,很久很久以前,我曾經這樣愛過一個人。」 那時你比現在年輕,那時你還不懂愛,那時,你總以為只要在一起就可以一直到永遠。 那個曾和你一起的女孩,已經是前塵往事,人生還是要繼續下去的。 你會愛上別的女人,重複每一段戀愛也會做的事,然後,你會把現在愛的這個人跟她比。她也會愛上別的人,也會拿她後來愛的每個男人跟你比。 哪一個更好一些?她可能覺得是你,你也可能覺得是她,卻更有可能是你們後來愛的人。 感情是無法比較的。那時的你,那時的她,要是真的那麼合適,又怎會分開呢? 也許,這一刻回頭再看,兩個人當時那些問題其實只是很小的問題,並非不可以解決,可是,那時年少氣盛,也就執著,無論如何也不肯讓步。如今看起來很小的問題,當時卻要了你們的命。 曾經以為可以永遠,誰知道有一天走不下去了。若曾深愛,離開以後,時間總會把記憶洗滌一遍又一遍,壞的洗掉了,怨懟也洗掉了,只留下好的。 你會懷念她的好,你偶爾會想起她,想起曾有一個人這樣溫暖過你,她陪伴過你,她給過你一朵又一朵溫存的微笑。這些微笑都是生命中的禮物。 無所謂忘記,只是放下了。 一路上,放下一些,然後再放下一些,剩下來的,再也放不下了,埋在心底,化為回憶裡的一縷詩意,直到一天,當你老了,往事模糊,很多事都忘記了,但你還是會記得,很久很久以前,你曾經這樣愛過一個人。

請做取悅自己的貴族

在以前住的那幢大廈,我常常碰到一對老夫婦,這兩個老人,你很難對他們沒有印象,這麼說吧,他倆像兩棵行走的聖誕樹,每次出現也穿得七彩繽紛,非常耀眼。 有一次,我跟朋友說起這對夫婦,才知道她原來也認識他倆,聽說老先生經營一點小生意,頗有積蓄,兩老早就退休,最大的嗜好是穿衣打扮。在他們身上,你從來不會看到黑、白、灰這些單調的顏色,有時是男的嫩綠,女的桃紅,有時是男的鮮黃,女的粉橙,姹紫嫣紅開遍,多恩愛,也多甜蜜!這一生,多麼難得有個人和你一樣熱衷打扮,品位和你如此接近,你喜歡的衣服他也喜歡。 也許有人會笑話他們,都什麼年紀了?穿得像孔雀開屏。可他們傷到誰了?自己覺得好看,跟別人有什麼關係?我們又憑什麼認為這樣的相濡以沫比不上兩個同樣愛讀書、愛研究或者愛極地冒險的人? 他們是由衷地熱愛裝扮,甚至不介意讓身上的衣服成為主角,自己退居配角的位置。別人若懂得讚美,固然是好,不懂也沒關係,那是你不懂欣賞他的好。要是連做自己喜歡的事也想要得到別人的認同,那活得多累啊。 有人可能會說穿得像聖誕樹哪裡有品位?可是,美和品位豈止一個標準?有的人喜歡黑、白、灰,有的人就是喜歡五顏六色,不必去深究為什麼,要是每個人都喜歡黑、白、灰,這世界將會是什麼顏色? 愛穿和會穿是兩回事,就像愛吃和會吃、愛做菜和會做菜壓根兒是兩碼子的事,但你不會取笑愛吃和愛穿的人。我甚至覺得那些喜歡穿得七彩繽紛的人特別善良,他們都有一顆不老的童心。 剛剛離世的八十七歲紐約街拍鼻祖Bill Cunningham(比爾•坎甯安)幾十年來風雨無改,每天騎著一部自行車在紐約街頭捕捉穿得好看和有趣的路人,他是真正的街拍大師。有一位老太太Anna Piaggi(安娜•皮亞姬)一直是Bill Cunningham鏡頭下的寵兒,她穿得古靈精怪,標奇立異,臉上永遠擦著兩坨紅紅的胭脂,就好像每次都豪氣地把一輩子能用的腮紅全部用上了。Bill Cunningham卻特別欣賞她,說她是一個穿衣服的詩人。 誰說詩和田野只能在遠方?眼前和遠方不都是同一個地方嗎?就像此岸即彼岸,眼前沒有詩,遠方也不可能會有。 同樣是厚厚的粉底和兩坨紅紅的胭脂,小丑卸妝之後卻覺得感傷,因為他是娛樂別人。我曾經常常遇到的那對七彩的老夫婦和紐約街頭那位斑斕的老太太,你說他們像蝴蝶、像馬戲團團長、像空中特技人或者像魔術師和女助手也無所謂,他們活著是為了討好自己和燦爛自己,而我們總是害怕噁心到別人,害怕出糗,也害怕被人取笑。 誰說燦爛的顏色穿在身上就一定俗氣?我忘了是哪一位法國時裝設計師在一個採訪裡被問到她最欣賞的打扮,她回答說是落難貴族的打扮。就是啊,那些破爛、斑駁和流蘇的設計,那些被時光褪掉了的顏色,自有一種體面的美。有些大師,即使再多的顏色,從他手裡甩到衣服上,也絕不會俗豔,這就是功力。 我曾經擁有過為數不多的Romeo Gigli(羅密歐•吉利)的衣服,他的設計滿滿是落難貴族的味兒,他也的確是貴族,母親是女伯爵,父親是古董書籍收藏家,他的童年是在義大利一幢十六世紀的別墅中孤零零地度過,陪伴他的,是數之不盡的書。成名好多年後,他也真的成了落難貴族,跟生意夥伴拆夥,他名下的店全都沒有了,錢也沒有了。這位學建築出身的時裝大師,他的衣服,美到淒涼,我好後悔我沒留著。是的,那麼絢爛的美,美到極致,有一種淒涼,就好像我們有天一覺醒來才發現從來就沒有永遠。 真正的貴族,家財散盡,品位猶在,那份優雅是別人拿不走的,是一夜暴富的人再花幾十年也學不來的。品位是心中的一縷詩意。 我認識一位家道中落的老太太,跟Bill Cunningham的歲數沒差多少,即便在家裡見朋友,她的化妝打扮也一絲不苟,她在客廳從來不穿拖鞋,只穿皮鞋,她的拖鞋是在睡房裡穿的,廚房也有廚房專用的拖鞋。她喜歡色彩繽紛的衣服,她的衣服一點也不貴,都在小店裡買,然後自己配搭。她臉上的粉是擦得厚了點,可能因為年紀大了,眼睛老了,對顏色沒那麼敏感。她年輕時可是放洋留學的清秀的大美人呢。一個老太太粉底擦得厚了點、胭脂擦得紅了點,又傷到了誰?我由衷地敬佩她對生活的莊嚴和熱情,不像我,在家老愛踢掉鞋子,赤著兩隻腳穿睡衣,朋友來了,我也是這樣子。我對生活,甚至對生命的熱愛和好奇永遠比不上她。 窮得有品位,那得要多少年的修煉和教養?又得要有多少堅持、沉澱與謙遜?遇到這樣的人,你得好好認識他,學習他的詩意。 你也肯定遇過一種人,當你悉心打扮的那天,他走過來不懷好意地笑著問你: 「穿成這樣是去喝喜酒嗎?」 你真想罵他說:「你才去喝喜酒!」 一個人難道不可以偶爾懷抱著赴宴的心情愉悅自己嗎?人生是一場秀,我們每個人都走秀,都有自己的姿態,當你不在乎別人的想法和目光,你才能夠走出自己的姿態。 多少年來,你一直努力取悅別人、取悅你想要取悅的人、取悅這個世界,又要多少年後,你才懂得取悅自己? 無論你喜歡做什麼,無論你喜歡誰,只要沒傷害別人都可以,噁心到別人無所謂,別噁心到自己就好。多少人為了名聲和財富、為了權力、野心和其他一切,做著噁心到別人也噁心到自己的事?而你不過是做自己喜歡的事,過自己喜歡的生活。若有人因為你喜歡做的事而覺得噁心和取笑你,那是他們的事。 真正蒼白的,是期待別人的認同,尤其是那些與你無關的人,那才是落難,卻成不了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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