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電廠與工業區排放的空污危害,正在侵蝕中南部民眾的健康

燃煤目前佔台灣整體發電量46%,其中台電的中火、興達及台塑麥寮電廠,1年貢獻2,108噸的細懸浮微粒、27,653噸的硫氧化物,是台灣PM2.5與硫氧化物前十大的固定汙染源,更是重金屬等高風險致癌物的主要來源,不斷威脅著中南部民眾的健康。

每當冬季空污季到來,北部與桃竹苗所產生的汙染物可能還會隨著天氣系統往南吹,又讓中南部的空汙雪上加霜。這些汙染也絕非只對中南部人有影響,例如2017年11/29,莊秉潔教授指出當日特定的風向與氣流,使得中南部境內污染擴散全島,全台無人能倖免。

而台灣的經濟發展過程,更加劇了區域之間的不平等,許多企業總公司設點、繳稅於臺北,但把耗能、汙染的工廠設於中南部;因此,這些汙染不該只是中南部自己的責任,全台灣都有責任面對。

面對空污與區域發展的不平等,不能只靠中南部居民的努力,身在區域發展相對佔優勢的北部,必須做得更多,為減少對高汙染能源的依賴,我們必須更加謹慎面對自己使用的每一度電,積極提升能效、減少用電的浪費,更重要的,我們應該要更大力支持中南部解決空污與減煤的主張。

不要掉入非核即煤的陷阱,廢核減煤,台灣做得到!

台灣北部有兩座緊鄰斷層帶與七百萬都會人口的老舊核電廠,福島核災與無從處置核廢料的慘痛經驗歷歷在目,而中南部又受到空氣污染的嚴重威脅,顯而易見的是,燃煤與核電的危害,都是當前亟須面對的難題。

因此,煤與核都必須逐步減少,這應該是站在「能源正義」與「環境永續」立場上共同的目標,儘管有許多挑戰,但我們都應該盡力去嘗試。事實上,如果能做好再生能源的發展、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與過渡期擴大燃氣發電,同時減核與減煤是做的到的,已經有越來越多民間與官方智庫都證實了這點。

綠盟提出四點重要主張,呼籲中央應以此擬定減煤規劃:

1. 中南部燃煤電廠降載幅度必須大

儘管經濟部能源局已宣布2020年燃煤降比降至43%、2025降至30%,但是要從哪裡開始降載、降載多少?這些都沒有明確的路徑規劃,也因此造成中南部民眾對於空污的危害更加焦慮。我們呼籲,中央除需對外說明各電廠具體的減煤路徑外,更必須從空污嚴重的中南部燃煤電廠優先減載,中南部燃煤電廠必需大於全國的減幅,特別台中火力發電廠與興達發電廠兩大重大污染源。


2. 訂定不同類型燃煤電廠(國營、民營、汽電共生)的降載機制與順序:

目前台灣共有三種燃煤電廠類型:國營、民營、汽電共生,綠盟呼籲,經濟部應明確規劃三種類型燃煤發電的減載機制與優先順序。


3. 規劃台灣2025年以後的長期減煤路徑(2030年、2035年):

目前新政府的能源配比目標規劃只有到2025年,以「非核、再生能源20%、燃煤降至30%以下」作為目標。但是要能真正擺脫對燃煤的依賴,必須將更長期的減煤路徑一併規劃出來,才能盡早制定政策措施與設定執行時程。

因此我們呼籲,經濟部在2025能源配比目標的基礎上,必須進一步研擬2030、2035等長程的減煤目標與路徑。


4. 提高台灣能源使用效率、抑制用電需求

要解決能源所造成的汙染,除了生產與發電端的減排,更必須先回過頭來檢視能源使用端,是否應以更有效率的方式進行用電需求管理。台灣長期以來忽視用電需求端管理,使得人均用電量高於鄰近的韓國、日本,而在整體用電量中,有超過一半的用電量來自於工業用電。換句話說,高耗能的製造業正是這些高汙染能源的主要使用者。

我們呼籲政府應針對用電大戶制定積極且有效的能效規範機制,並訂定台灣能源使用效率與節電的具體目標和路徑,從用電需求端治本地解決高耗能經濟模式所造成的汙染,並促進高耗能產業模式的轉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