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
這是我唯一的心願,也是對我們最有力的支持
二十四歲那年夏天,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強暴了。
當時兩個陌生男子向我問路,我走上前去想要告訴他們的時候,
卻突然被拖進車子裡……一直到現在,我仍不知道犯人是誰。
那天晚上,我的人生整個改變了,宛如一支失控的箭,朝著一個不知名的方向飛去。
從此之後,我只要一遇到色狼就會嘔吐。
一個人走在回家的路上總是會害怕得兩腿發抖。
常常一回過神來,已經淚流滿面。
我怪家人,也怪男朋友,怪他們沒有盡到保護我的責任。
性侵受害者都曾經有過同樣的痛苦,感覺自己被這個世界無情放逐。
也曾經對這個世界忿忿不平、不被正眼看待、無法得到大家的諒解……
對我來說,被強暴的事實,既不是過去的事,也不是能夠克服的陰影。
而是已經變成構成「我」這個人的一部分了。
沒有人希望遭遇不幸,但是萬一身邊最重要的人真的遇到了……
請不要「該怎麼辦才好」地驚慌失措,
也不要一句「無法理解」就對被害人的心情全面否定,
更不要說些無關痛癢的加油打氣之詞,
而是希望大家能夠試著理解。
目錄
【推薦序】變調的人生可以更美麗 紀惠容
【推薦序】殘酷的哀傷 潘怡如
獻給打開本書的你
事件
日常生活
二度傷害
一切歸零
發熱
交流
從此以後
最後想說的話
作者簡介:
小林美佳
1975年生,東京人。大學畢業後,做過OL,先後任職於司法書士事務所、律師會。
2000年8月,小林美佳在司法書士事務所任職時,的在回家路上遭到兩個不明男子無情的性侵害,也由於這個痛苦的被害經驗,她從原本的自我封閉、痛苦離婚,到後來走出陰霾,開始推動成立性犯罪受害者自助團體,成為支援性侵受害者的精神指標。
譯者簡介:
賴惠鈴
因為喜歡日劇,開始學日文;因為不喜歡辦公室裡的勾心鬥角,開始當起每天只能自己跟自己說話的專職譯者。譯有《革自己的命》、《山的世界》、《北海道幸福鐵道旅》、《拼布Q&A密技1000》、《為什麼你的公司生產不出iPod?》、《五感行銷》、《設計良品》等。
章節試閱
最親近的存在,最後卻往往變成遙不可及
真的能夠第一個告訴父母嗎?
至少我就不想讓父母知道。並不是因為不想讓父母操心,而是單純地說不出口。至今我仍不知道為什麼,但是直到現在我仍然認為當時沒有第一個告訴父母,是很明智的抉擇。
距離事情發生之後兩個星期左右,我避重就輕地稍微跟父母提了一下:「我被人拖進車子裡,好在拚命逃了出來。」
母親並沒有表現出特別驚訝的樣子,只是輕描淡寫地回我一句:「什麼都沒發生不是很好嗎?」
不是很好嗎?
除此之外,母親沒再問過我任何相關的問題。
二○○一年的新年假期,我再度鼓起勇氣告訴母親實話,說出當時其實並沒有逃脫。
「這種事妳幹麼現在才講?我才不相信妳所說的話!」
母親對我大發脾氣。結果那一天,除了這句話以外,我們什麼話也沒說就回家了。
後來,父親似乎也從母親口中知道了,不過父親什麼也沒有跟我說。
在那之後,我有一陣子都刻意避免與父母說話。
我真是太震驚了!
我對自己沒能說實話這件事,一直感到罪惡感與不甘心。想了又想,才決定至少要把事實告訴母親,難道我錯了嗎?一直到最近,我還是常常因為當時的事跟父母起衝突。
我以為母親或許比我還不能接受這個事實也說不定,所以我才會那麼拚命地想要讓她相信我所說的話,不管是再難聽的話,或是為了讓她安心而刻意隱瞞的真實,我都希望她能夠坦然接受。
「為什麼不能把我這個當事人的心情視為最重要的考量呢?只要說聲『真是苦了妳了』,只要給我一個擁抱,我不知道會有多安心……」
我的要求也只不過是這樣而已,甚至還老實地告訴母親,但是母親卻怎麼樣都做不到。
由於我與母親之間的戰爭勃發,每次都讓我思考起橫亙於「真正受到傷害的當事人」與「受害者家屬」之間的「鴻溝」。
對我來說,那可是一件永遠不會結束,只會一直像惡夢一般糾纏著我的事件。問題是父母卻把走不出來的我,扣上一頂「沒出息的女兒」的大帽子,對我嗤之以鼻。
我做夢也沒有想到,對我造成二度傷害,居然會是父母的態度。
「妳遇到這種事當然不是妳的錯,但也不是我們的錯,所以不要再拿這件事來折磨我們了!」
這是我母親對我說的話。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再也不是站在女兒的立場,而是從嶄新的角度,去審視與父母之間的關係。
我的父母非常反對我去參加自助團體或接受諮商,也許是因為他們不能接受一向堅強的我,居然要依賴別人、要把自己軟弱的部分表現出來。
或許在父母眼中,我參加自助團體的活動只不過是「互相舔舐傷口」的行為也說不定,但我並不認為那是一件壞事。因為對我來說,當時最需要的就是願意且能夠理解我的人。
參加自助團體的活動之後,我有很多機會聽見更多受害者的想法。令人遺憾的是,似乎有很多受害者所受到的二度傷害都是從家人那兒來的。
我不知道到底是原本就有的信賴關係造成這樣的結果,還是期待或先入為主的想法造成這樣的結果,不過對受害者而言,家人原本應該是一種非常親近的存在,最後卻往往變成一種遙不可及的存在。
不管是對受害者來說,還是對其家人來說,應該沒有人會希望因為距離太近反而受到打擊。
之所以會形成這樣的鴻溝,主要還是因為關於受害者的情報實在太少,以及偏見與誤解所造成。
「珍惜」其實是一門很深奧的功課。每個人都有自己表達關心的方式。避開核心,靜靜地守在一旁是一種愛情;拚命加油打氣也是一種愛情;接受一切當然也是一種愛情。
後來有一次我想起在發生那件事情的夏天,母親特地頂著大太陽,跑到附近的派出所,想要替我討一個電擊棒,結果被派出所的員警以太危險為由給拒絕了,母親一面抱怨:「結果只好買一個防狼警報器。」一面買了一個防狼警報器回來給我。
我為什麼察覺到母親的心意呢?
母親是抱著什麼樣的心情前往派出所的呢?
我怎麼忘了,依母親的性格,就算父親不了解,她也會站在身為母親的立場,認為自己一定要了解才行,自己一個人一直在煩惱著我的事吧!
我很感謝自己有被媒體報導出來的機會,因此才能夠了解許多人的心情,收穫比我預想的還要多。
我終於明白,表達,原來是這麼重要的一件事……
如今,我終於了解家人的心情。
大家都在拚命,痛苦的並不是只有我一個人而已。
正因為距離太近了,所以每個人才那麼拚命地互相衝撞,卻始終得不到要領。
只不過,所謂的「表達」,並不是只有讓周圍的人能夠知道、了解而已,就連我自己,也因此而有了許多的新發現。
最親近的存在,最後卻往往變成遙不可及真的能夠第一個告訴父母嗎?至少我就不想讓父母知道。並不是因為不想讓父母操心,而是單純地說不出口。至今我仍不知道為什麼,但是直到現在我仍然認為當時沒有第一個告訴父母,是很明智的抉擇。距離事情發生之後兩個星期左右,我避重就輕地稍微跟父母提了一下:「我被人拖進車子裡,好在拚命逃了出來。」母親並沒有表現出特別驚訝的樣子,只是輕描淡寫地回我一句:「什麼都沒發生不是很好嗎?」不是很好嗎?除此之外,母親沒再問過我任何相關的問題。二○○一年的新年假期,我再度鼓起勇氣告訴母親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