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原文為英文。《湯姆歷險記》在1876年出版。作者根據自己在密蘇里的孩提記憶以及絕佳的想像力,讓書中的角色融入這個小鎮的地理環境,展開一連串的冒險,到現在都還一直是美國文學史上最受喜愛的作品之一。
《湯姆歷險記》是作者為孩子寫的故事。每個孩子都是書裡的任何一個孩子。書中主角湯姆、哈克還有其他孩子們雖然是一百多年前的人物,但即使是現在讀來,他們的言行舉止、想法、青少男女的情竇初開,一樣讓人感到親切、心有同感。湯姆就和很多孩子一樣:調皮、鬼靈精,總愛出鬼點子,喜愛惡作劇;看起來笨笨的,卻機靈得很;不愛上學,總是想盡辦法逃學;偶爾會耍點無傷大雅的小心機……
扮演海盜、強盜、在學校想辦法吸引女生的注意、到鬼屋挖寶、為心愛的女孩受鞭打、離家到小島去冒險……湯姆有許多讓人印象深刻的事蹟。例如:他被波麗姨媽處罰在星期六為一大片的籬笆漆油漆,但是他利用他的小聰明,讓朋友們得用一些寶貝來交換、爭相幫他刷籬笆;他喜歡一位叫蓓琪的女孩,每當看到她時,總是說些無聊的話或是極盡所能的做些愚蠢的行為想要吸引她的注意;他和蓓琪在像迷宮裡的山洞裡迷路時,他展現了他平時的生活智慧,努力保持鎮定、安慰蓓琪,想辦法找出路……
讀完《湯姆歷險記》,讀者想必會發現湯姆並不只是一個愛玩、不愛讀書、不時會闖點禍的孩子,他其實有著一顆善良的心,而且不論遇到什麼問題,也總是會找方法解決。
這是一部每個孩子都應該讀的經典文學作品。而這個版本最不同的地方,是由世界知名插畫家羅伯.英潘繪圖,製作極精緻,很值得孩子閱讀、典藏。
章節試閱
第1章
「湯姆!」
沒有回答。
「湯姆!」
沒有回答。
「這孩子不知道又怎麼了!嘿!湯姆!」
還是沒有人回答。
老太太把眼鏡拉低,從鏡片上方巡視整個房間,然後把眼鏡往上一抬,從鏡片下方又來回檢視一遍。她幾乎不曾、或者可以說從來沒有透過鏡片看像孩子那麼小的東西。這副眼鏡是她身分的表徵、心頭的驕傲,要夠氣派、夠時尚,至於功能之類的,則在其次。即使戴上的是一副爐蓋,老太太照樣能透過它看東西。找不到湯姆,她茫然不知所措起來,過了一會兒,又開口說話:「好啊!我發誓要是我逮到你,一定會……」語氣並不兇狠,可是聲音還是大得連家具都能聽得一清二楚。
她的話並沒有說完。因為她已經彎下腰,手裡拿著掃把在床底下戳來戳去,這動作頗費力,她不得不停下來喘口氣。除了貓,老太太並沒有掃出任何東西。
「我總是被這個孩子耍弄得團團轉!」
屋門開著。她邊說邊走向門口,站在那兒望向花園中叢生的番茄藤和曼陀羅藤,依舊不見湯姆的影子。
她張大嗓門,調整一下姿勢,以一個可以讓聲音傳得更遠的角度對著空中大喊:「湯姆!」
這時,從她背後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細微聲音。老太太猛的一個轉身,及時抓住正要拔腿溜走的小男孩。
「這下我可逮到你了!我早該想到這個櫃子的。你在裡頭幹什麼?」
「沒幹什麼。」
「沒幹什麼?看看你的手,還有你的嘴!沾的是什麼東西啊?」
「我不知道,姨媽。」
「你不知道我知道。果醬!是果醬!我告訴你多少次了,要是你敢再碰果醬,我就要剝了你的皮。去把鞭子拿過來!」
鞭子在空中颼颼飛舞,眼看湯姆就要大難臨頭。
「哎喲,姨媽!看看妳背後是什麼?」
老太太立刻抓緊裙子轉了身,想要確保自己不會碰上任何危險。沒想到就在這瞬間,湯姆這小傢伙已經咻的一聲爬上高高的木籬笆,轉眼不見人影。
波麗姨媽愣在那裡,好一會兒才回過神,忍不住笑了出來。
「該死的孩子!我怎麼還是學不乖呢?他已經不知道對我耍過多少次這樣的把戲了,我早該多防著他一點的。傻瓜果真是愈老愈傻,難怪俗話說:『老狗學不了新把戲』啊!真是的,這孩子的花樣怎麼這麼多啊!從來沒見他重複過耍花招,誰曉得下回他又會想出什麼鬼點子?他好像很清楚我的底限,每次折騰我都還有個限度。他也知道只要逗逗我、讓我消消氣,我根本對他下不了手,而他呢,當然什麼事也沒有了。說老實話,上帝一定看得清清楚楚,我對這孩子真是沒盡到該盡的責任。聖經上不是說孩子不打不成器嗎?我知道我這麼做真是罪孽深重,該為我和這個孩子得到應有的懲罰。魔鬼跑進了這孩子的心裡,可是我的天哪!他是我死去的姐姐的孩子啊!這個可憐的失去了媽的孩子,我怎麼狠得下心來打他呢?我放過他,會良心不安,可是要是真的打了他,我的心又要碎了。唉!聖經上說:『人為婦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難。』我想一點都沒錯。今天下午他如果又逃學,我一定要罰他在明天幹些活兒。要讓他在星期六別的孩子都放假的時候幹活,應該會是件很困難的事,不過既然工作是他最討厭的事,我還是得對他盡點責,勉強他做些事,不然我可就真的毀了這孩子了。」
這天下午湯姆果真逃學,玩得開心極了。他拖到很晚才回家,幾乎來不及趕在晚飯前幫小黑人吉姆把第二天要用的木頭鋸好、柴也劈完,不過他總算是及時趕到,一面看著吉姆做完大部分的工作,一面把自己這天的冒險經歷說給他聽。湯姆的小弟弟(嚴格說來應該是他同母異父的弟弟)席德這時早已經做完他份內的工作,把碎木屑撿乾淨了。席德是一個安靜乖巧的孩子,不愛冒險,也不會惹麻煩。
在晚飯時間,湯姆只要逮到機會便偷幾塊糖吃。波麗姨媽不斷的問他問題, 每個問題都高深莫測,滿是陷阱,一心想要讓湯姆露出馬腳、洩了底。波麗姨媽和那些天真的人一樣,以為自己生來就有長袖善舞的外交手腕,還不時自得意滿的使出一些她自以為充滿機巧、旁人卻一眼看穿的小伎倆。
她說:「湯姆,今天學校裡還滿熱的,是不是?」
「是的,姨媽。」
「熱爆了,是不是?」
「是的,姨媽。」
「你都沒有想要去游泳嗎?湯姆?」
湯姆心中猛的一驚,一股狐疑不安的情緒湧了上來。他仔細端詳波麗姨媽的臉,卻完全看不出任何蛛絲馬跡,便回答:
「沒有,姨媽……嗯,沒有想過。」
老太太伸手摸了摸湯姆的襯衫,說:「可是你現在好像不怎麼熱啊!」波麗姨媽想到自己能這麼不動聲色的便發現湯姆的襯衫是乾的,任誰也不知道自己心裡在想什麼,不禁得意了起來。雖然她心裡這麼想,湯姆卻早已發現苗頭不對,搶在波麗姨媽使出下一招之前先發制人,說:「我們幾個到打水機那裡沖了沖頭……妳看,我的頭到現在還是濕的呢!」
波麗姨媽想到自己竟然忽略了這個間接證據,錯失了逮住湯姆小辮子的大好機會,真是懊惱極了。不過她很快又有了新的主意。
「湯姆,去沖沖頭不需要把我幫你縫上的襯衫領子拆掉吧?解開你的夾克扣子!」
湯姆臉上的不安剎時一掃而空。他打開夾克,裡頭襯衫上的領子還牢牢的縫在那裡。
「真是討厭!好吧!看樣子你這回沒亂說。我剛剛幾乎已經認定你又逃學跑去游泳了!這次就放過你好了。湯姆,我想你大概就是俗話說的那種燒焦了毛的貓吧!骨子裡比外表看起來要好些。不過,我只是指這一次喔!」
她心裡一方面可惜自己白費了這許多心機,卻也很高興湯姆竟然守了規矩。
可是,席德說話了:
「我記得妳是用白線縫他的領子呢!可是線現在變黑色的了。」
「哎呀,我是用白線縫的沒錯!湯姆!」
湯姆沒等她說完,已經拔腿開溜。臨出大門前,不忘對席德撂狠話:「你等著,我一定會狠狠修理你一頓的。」
逃到了安全的地方,湯姆翻翻插在夾克翻領上的兩根大針,一根穿著白線、一根穿著黑線。他自言自語:
「要不是席德,姨媽根本看不出有什麼不對勁。真是該死!她有時用白線、有時用黑線,換來換去的,我怎麼搞得清楚啊?真希望她固定用同一種顏色的線。我發誓一定要讓席德為這件事付出代價。不把他揍一頓,我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湯姆不是村子裡的模範兒童,不過他對所謂的模範兒童的底細清楚得很,而且打心眼裡瞧不起。
沒過幾分鐘——甚至比這還要短的時間,湯姆已經把這些煩惱全拋到九霄雲外。這可不是因為他的問題比一般人會碰到的來得小、或是沒有那麼痛苦,只不過他的注意力很快轉移到一件更新鮮有趣的事上,相形之下,剛剛那些煩惱,也就算不了什麼了。這就跟大人在展開一項新計畫時,心裡的那股亢奮勁兒會讓他暫時忘卻之前的所有不幸,是一樣的道理。湯姆這會兒全神貫注在他剛從一個黑人那裡學來的一種新的吹口哨方法上,他得花些時間、不受旁人干擾的好好練習才行。用這種方法吹出來的口哨,像鳥語流轉,又如流水潺潺。吹這種口哨時,要不時用舌頭輕點上顎,男性讀者們要是對兒時還有印象的話,說不定記得該怎麼吹。湯姆很努力、很專心的練習,很快便抓到竅門。他一路吹著口哨,大踏步走在街上,心中滿是喜悅與感激,就好像天文學家發現新行星時的亢奮感覺。不過,若是要比較興奮的程度和喜悅的單純性,天文學家比起湯姆,無疑的要略遜一籌了。
夏天的日頭總是很長,這時天還沒黑呢!湯姆突然停下了口哨。一個塊頭比湯姆稍微要大一些的陌生男孩站在他跟前。對聖彼得堡這種貧瘠破落的小村子而言,新來的人,不管是男女老幼,總是格外引人注目,更何況這傢伙還穿得相當正式——在平常工作日就穿得這麼正式,光這一點就夠讓人驚奇萬分了。男孩頭上戴了頂很講究的帽子,藍布短上衣上的扣子一個個扣得好好的,看起來又新又整潔,褲子也是一樣。這天還只是星期五,那男孩腳上竟穿著皮鞋,脖子上還打了條光鮮亮麗的絲質領帶。他渾身上下散發著城裡人的氣息,把湯姆的活力和氣焰一下削去了一大半。湯姆愈看著這個打扮得華麗高貴的陌生男孩,就愈瞧不起他的滿身華服,卻也同時覺得自己身上破破爛爛的衣服真是相形見絀。兩個男孩靜靜對望,沒有出聲。只要有一個開始走動,另一個便也跟著移動身軀;不過,這兩個人不管怎麼走,還是一個勁兒的繞圈子,目光從未從對方的臉上移開過。終於湯姆開口了:
「我不需要費什麼功夫就可以把你打扁!」
「噢,是嗎?那我倒要見識見識。」
「哼,我就是可以把你打倒。」
「得了吧!你辦不到。」
「我辦得到。」
「你辦不到。」
「我行。」
「你不行。」
「行。」
「不行。」
一陣尷尬的靜默後,湯姆又說:
「你叫什麼名字?」
「干你什麼事?你管不著!」
「哼,我偏要管。」
「好啊,你管管看啊!」
「你再囉唆,我就要管給你看了。」
「囉唆……囉唆……囉唆……你管啊!」
「噢,你以為你很聰明,是不是?只要我打定主意,就算把一隻手綁在背後,我也能把你打倒。」
「你為什麼不動手呢?你剛剛不是已經這麼說了嗎?」
「我會的,要是你再這麼一直瞎鬧,我就要動手了。」
「少來了!你這種人我看得多了!」
「別自以為是!你以為你很了不起是嗎?哼!喲!看看這頂帽子,真不賴啊!」
「就算你看它不順眼也得忍著。我猜你沒那個膽子把它拿下來。誰要敢那麼做,就是天底下最笨的大傻瓜。」
「胡說!」
「你才胡說哩!」
「你是個光說不練,只會耍嘴皮子、挑釁的吹牛大王!」
「喲!那你就動動看啊!」
「你要是再這麼貧嘴,我就要拿石頭砸你的頭了!」
「哎喲!我看你是一定會這麼做的了。」
「沒錯。」
「那為什麼還不動手呢?你為什麼只是一個勁兒的說你就要做了,卻遲遲不敢動手呢?因為你──害──怕!」
「我才不怕呢!」
「你怕!」
「不怕!」
「你怕!」
接下來又是一陣靜默,兩人直視對方,側身挪步繞圈。一會兒,這兩個男孩已經肩頂著對方的肩。湯姆說:
「你滾開!」
「你才滾開!」
「我不走!」
「我也不會走!」
於是,他們站在那裡,兩人都半屈著一隻腳撐著地,使出了吃奶的力氣推擠對方,對望著的眼睛中滿是怒氣與恨意。但誰也沒占到上風。對峙了好一陣子之後,兩人渾身是汗、滿臉通紅,才稍稍放鬆下來,但還是小心翼翼的防著對方偷襲。湯姆說話了:
「你這個膽小自大的傢伙!你等我向我的大哥告狀吧!他只要用一根小指頭就可以打扁你,放心!我一定會讓他這麼做的。」
「誰怕你大哥啊!我也有哥哥,他的塊頭肯定比你大哥還要大,不只是塊頭大,我哥哥還可以把你大哥扔過那道籬笆呢!」(其實這兩個哥哥都是瞎掰出來的。)
「你騙人!」
「怎麼?你說我騙人,我就騙人了嗎?你說的算什麼啊?」
湯姆用腳拇趾在腳前沙地上畫了一條線,說:
「你要是敢跨過這條線,我就把你打得連爬都爬不起來。誰要敢這麼做,我一定讓他吃不完兜著走!」
新來的男孩一聽,立刻伸腳跨過線,說:
「你說你要打我,我們現在就看看你要怎麼打我。」
「你不要逼我!你最好還是小心點!」
「哈哈!你不是說你要打我嗎?怎麼現在又不動手了?」
「上帝為證,你給我兩分錢,我就會動手!」
新來的男孩從口袋裡掏出兩個大銅板,一臉嘲弄的把錢丟給湯姆。湯姆一把把銅板打到地上,兩人立刻纏鬥起來,在沙地上左翻右滾,好像兩隻發狠的貓死纏著對方。他們很快的向對方展開攻擊,猛力的拉衣服扯頭髮,還在對方的臉上、鼻子上又捶又抓。混戰了好一會兒,兩人身上已經滿是塵土,臉上卻光彩洋溢。沒過多久,這場混戰的情勢漸漸明朗,在一片塵土飛揚中,只見湯姆跨坐在新來的男孩身上,拳頭如雨點落下。
「這樣夠不夠?你還不投降嗎?」湯姆說。
那男孩掙扎著想要脫身。他已經抽著鼻子,哭了出來。倒不是因為疼或什麼的,主要還是因為氣壞了。
「投降吧!」湯姆的拳頭還是不停的落在男孩身上。
終於,從那男孩嘴中擠出一聲悶哼:「夠了,你饒了我吧!」湯姆這才讓他站起來,說:「這下你得到教訓了吧?下次你最好眼睛放亮點,先搞清楚你在跟誰打交道。」
男孩撢掉衣服上的塵土,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抽抽咽咽哭個不停,還不時回頭看湯姆,威脅說:「下次要是再讓我遇見你……」
湯姆以簡單的嘲弄回應了這些話,趾高氣揚的走開了。他才一轉身,那新來的男孩竟從地上撿起一塊石頭,朝他扔了過去,不偏不倚打在他背上。男孩得手後,立刻像頭羚羊似的一溜煙跑掉了。湯姆拔腿便追,追到了那個暗地偷襲的小子的家,摸清那傢伙住在哪裡了。他擺好架勢守在門邊,對著躲在屋裡的男孩叫陣,他的對手只是隔著窗子對他扮鬼臉,怎麼也不肯再出來。最後,男孩的母親出來了,罵湯姆是個粗俗無禮、沒有家教的壞小孩,趕他滾開。湯姆只得走開,不過他還是撂下狠話,說他一定會找機會擺平那男孩的。
這天晚上,湯姆回到家已經很晚了。他小心翼翼的爬過窗戶,卻發現有人早在屋裡等著。仔細一瞧,原來是波麗姨媽。當波麗姨媽見到湯姆那一身又髒又破的衣服時,原先打算要讓湯姆在星期六放假時做些苦工的決心,更為堅定了。
第1章
「湯姆!」
沒有回答。
「湯姆!」
沒有回答。
「這孩子不知道又怎麼了!嘿!湯姆!」
還是沒有人回答。
老太太把眼鏡拉低,從鏡片上方巡視整個房間,然後把眼鏡往上一抬,從鏡片下方又來回檢視一遍。她幾乎不曾、或者可以說從來沒有透過鏡片看像孩子那麼小的東西。這副眼鏡是她身分的表徵、心頭的驕傲,要夠氣派、夠時尚,至於功能之類的,則在其次。即使戴上的是一副爐蓋,老太太照樣能透過它看東西。找不到湯姆,她茫然不知所措起來,過了一會兒,又開口說話:「好啊!我發誓要是我逮到你,一定會……」語氣並不兇狠,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