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台灣人權報告,我們區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份是「專題」,希望針對特定之議題,能有較深入的文字來探討;第二部份是「人權報告」,再分為精神自由(如信仰、言論、集會結社等等)、人身自由(如行動、遷徙、搜索、司改、廢死等)、隱私權(如個資、指紋建檔、監視器等)、年齡性別(如老年、兒童、婦女、同志等)、身障疾病醫療(如漢生病、HIV/AIDS、精神病等)、族群(如原住民族、外勞、外配等)等六大部分,每一部份將相關之新聞記錄,並提供有關之總評、專論、短評;第三部份,台灣人權促進會工作案之紀錄,如新聞稿、採訪通知等。
人權報告部份的分類上,以人身自由為例,我們不侷限於狹隘的行動自由,而更涵蓋包括司改和廢死等議題,較著眼於台權會行政分工或呈現上之需要,且其實往往有些事件是具有多面向之意涵,如族群之議題與人身自由、精神自由等亦相關。我們儘可能對各分類的新為提供整體的檢討與評估,無法提供總評的部分,則針對該分類中特定議題提供專論或短評。在台灣人權促進會之工作案呈現上,所附上的新聞稿與採訪通知,紀錄了我們介入人權議題的觀點與方式。當然,工作案與人權報告相輝映,也提供我們未來行動的方向與待努力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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