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趙 鋼
學 歷:中央警察大學畢業、美國紐約市立大學公共行政碩士、消防研究所研究
經 歷:內政部消防署署長、臺灣省政府消防處處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消防大隊大隊長
現 任:社團法人中華消防及減災學會理事長
專 長:消防行政、消防法規、消防戰術、災害防救危機管理
著 作:高樓消防安全、災害防救管理、火場指揮狀況判斷與推演
林金宏
學 歷: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畢業、美國中央密蘇里州立大學安全管理碩士
經 歷:消防署科長、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副大隊長、分隊長
現 職:消防署專門委員
事 蹟:98年模範公務人員、警察廣播電台帶狀性節目「消防你我他」主講人;
各縣市婦女防火宣導隊首席講師;創防火宣導師資班,擔任老師,開創宣導新紀元。編撰全國消防戰技教材,有效提升救災效能
推薦序
【導讀】
本書撰寫的動機是消防單位過去勘察許多火災現場,對一些民眾在在危機中為何選擇錯誤的避難行為,感到不解與迷惑,經研析更多火災案例,驚見相同的錯誤避難行為在不同火災中反覆出現,再經深入的探討解析,並研創出理性思維模式,希望供讀者做為平時防範火災、及火災時進行危機判斷的參考,減少不必要的傷亡。
人們在火災中的避難行為,是個謎一樣的領域,國內、外文獻少有這方面系統性的研究,作者針對二十餘件火災避難成功及罹難者家屬進行訪談發現,人們在面對火災危急情境時,在情緒緊張、恐懼、慌亂狀態下,應變與避難行為往往不正常、不理性、不符常理、不對勁,如在平時,拿同樣的題目在教室裡讓他作答,絕對不是同樣答案。
例如,前文列舉的實例,「面對火災卻不喊叫警示」、「拿濕毛巾逃生或接水滅火」、「逃出火場後又回來找人」…等,這些心理狀態及行為無以名之,姑且稱之為「諸葛亮迷失」現象,因為諸葛亮是歷史上人人皆知的聰明人,他能預料以後會發生什麼事,所以可以事先準備「錦囊妙計」。
而一般人平時也都聰明正常,却在突然面對火災時迷失了,做出不正常、不正確的行為反應,因此稱之為「諸葛亮迷失」現象。
本書的撰寫,是一個開端而不是結論,希望學者專家朝這個方向進行更有系統、更科學的研究,提出比本書所建議更好的方法,有助人們化解「諸葛亮迷失」現象,增進防火安全。
現行防火宣導中,有關火災應變與逃生避難的內容宣導了幾十年,大家不求甚解,消防單位有關人員應感慚愧。本書透過火災案例的解析,發現並點出現行防火宣導內容錯誤、不合理及易產生錯覺誤導、不合時宜的地方,消防單位實應把這些內容徹底研究、重新整理,以符實際需求。
再者,本書研析火災應變與逃生避難,具體建議民眾首先應建立防火危機意識,如同人們維護健康、防範疾病的意識,並以危機管理的角度,而非以危機處理的角度來面對火災,如平時注意一般防火事項,電器、瓦斯使用安全,及應用火災應變狀況判斷模式,規劃火災求生計畫。
這項計畫或許若干年用不到,而一旦遇上了,則因曾經規劃過,再把火災應變狀況判斷模式在腦海中掃瞄一番,便可做出理性、正確的逃生避難行為,消除「諸葛亮迷失」現象,維護人們面對火災時的生命安全。
除以上防火理念的建議外,本書另從各個角度建議讀者居住於非屬供公眾使用建物的住宅內,宜購置獨立型偵煙器、小型手電筒及防煙口罩,因為民眾的生命最重要,這些小東西不昂貴(獨立型偵煙器市面型號不同價格在200-1000元間,小手電筒、防煙口罩,價格更在150元左右),套句政治人物常講的話:「少吃幾碗牛肉麵就有了。」這些小東西在火災危機時確實有用。能救命的東西,再貴還是該把它的效用講出來,何況在美、日等國,政府及民間機構均公開鼓勵居家住宅裝置獨立型偵煙器。
【導讀】
本書撰寫的動機是消防單位過去勘察許多火災現場,對一些民眾在在危機中為何選擇錯誤的避難行為,感到不解與迷惑,經研析更多火災案例,驚見相同的錯誤避難行為在不同火災中反覆出現,再經深入的探討解析,並研創出理性思維模式,希望供讀者做為平時防範火災、及火災時進行危機判斷的參考,減少不必要的傷亡。
人們在火災中的避難行為,是個謎一樣的領域,國內、外文獻少有這方面系統性的研究,作者針對二十餘件火災避難成功及罹難者家屬進行訪談發現,人們在面對火災危急情境時,在情緒緊張、恐懼、慌亂狀態下,應變與避難行...
作者序
消防生涯中,每當遇到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常有媒體朋友問:「高樓火災、住宅火災發生時要如何逃生?」這些問題看起來簡單卻不容易答;尤其無法三言兩語就解釋清楚。原因是這要看火災發生在何種建築物及使用類型、火災當時的火煙範圍及發展狀態、及人們所處情境來作答;人們面對的火災狀況及環境不同,應變及逃生避難方法也不同。
先進國家都市化發展較早,承受火災教訓也較早,現行防火宣導內容有部分來自國外,有部分源自本土,大部分都是正確的,但我從事消防工作多年,參與許多火災搶救,對某些火災中,人們錯誤選擇逃生途徑和方法導致不幸,常感到迷惑。
例如,20年前台北市曾發生過一件公寓火災,它是縱火者趁公寓的公用大門未關,進入梯道下的穿堂,對停放穿堂的機車縱火後逃逸,穿堂立即烈火焚燒,濃煙進入梯道,鄰人見有火災,紛紛喊叫。2樓住戶的男主人見陽台外火光及濃煙,大喊家人快逃,自己先奪門而出,但衝不到地面即被濃煙嗆死。
消防隊到達滅火後,在梯道發現他的屍體,進入各住戶清查,發現死者家中客廳躺了兩名婦女,經搖醒後,發現是死者的媽媽及懷孕的妻子,她們聽到發生火災,看到火光後嚇得腿軟,昏厥倒地,幸虧火滅得快,未燒到屋內,僅有煙進入,不過煙都往上飄,他們躺在地面倒沒吸到煙,安然脫險。
現行防火宣導逃生避難最基本的內容有:「火災時應盡快從樓梯逃生至地面。若無法向下逃生,則可向上逃生至屋頂平台」等語,就這段內容前半段來說,上述公寓失火,2樓男主人確是見到火光,盡快從梯道逃生,為何卻在梯道罹難?他的母親、太太聽到火災後,癱倒在地,無力逃生卻安然脫險,這如何解釋呢?
就前述宣導內容後半段來說,1989年高雄市九龍大廈地下室卡拉OK被縱火,火並未燒上地面各層商家、住戶,濃煙卻逐漸灌滿梯道,待消防人員撲滅火災,在梯道近頂樓處發現堆疊19具屍體,原來是通往屋頂的門被養鴿人家上鎖,他們被困住,受濃煙侵襲,失去生命。火災造成如此重大的傷亡,誠屬悲痛,但納悶的是這些罹難者都是發現火災後,「盡快且循梯道向上,欲逃至屋頂平台」;相對的,有22名各樓層居民後經消防隊雲梯車自陽台救出,或火滅後進入住戶救出。換言之,「逃生的罹難,未逃者獲救」,這又如何解釋?
再如,2003年台北縣蘆洲大囍市社區大樓火災,1樓住戶夫妻吵架,太太淋松香油自焚,延燒整排機車,該集合住宅有86戶,火僅波及少數門打開的住戶(逃出時未關門),煙都灌進這些住宅,最後造成13人死亡、72人受傷,事後調查,死亡者多係急著想從梯道往下或往上逃生,被煙嗆致死;或開門查看時,迎面濃煙進入,他們未立即關門,被煙侵害;而許多住戶閉門關窗待救(不讓煙進來),都安全脫險。這讓我們思索另一個問題,為何火災時梯道已經有煙,而民眾還是急著進入逃生,且衝進死亡陷阱。是不是受防火宣導的影響?因為防火宣導內容有:「在煙區逃生,接近地面及樓梯梯階還有空氣,故可以用濕毛巾掩鼻、低姿或倒退爬行下樓梯」等語,是否這些觀念讓民眾誤認在有火煙的樓梯還是可以逃生?
在高樓火災案例方面,如台北市時代大飯店火災、台中市名聲大樓火災、嘉義市嘉年華大樓火災等,都有人跳樓,按一般常識,人不是鐵打的,自高樓跳下必然粉身碎骨,無法存活,可是這些人又為何非跳不可呢?依推測,必然是受煙侵襲(跳樓者幾乎都不是被火焰燃燒所逼,而是受煙所逼),呼吸困難,痛苦掙扎,不知是否因此感到生不如死,選擇一了百了?又是否有人心想煙比火快到,現在煙已經進來了,火早晚要燒上來,長痛不如短痛?火災中逃生者面對情境是否無從解套,只有跳樓一途?這也是吾人值得思考的方向。
火災是一種突發對人們有危險性、傷害性的事故,人的一生可能有幸一輩子都碰不到,也有人在生命歷程中會遭遇到,面對實際火災、高溫、火焰、濃煙情境,人們往往會緊張、恐懼、反應失常,不知所措,尤以熟睡中突然被驚醒時更強烈,因此火災應變及逃生避難是否能冷靜、理性,適當的選擇,便值得深入探討。
2000年台北市士林格致路學生租屋火災,早上8時許,13號房學生以吹風機烤棉被(本人去上學)引起火災,最後造成兩位發現及逃生較晚的學生罹難。最早發現火災的是8號房學生,聞到有煙味起身查看,見13號房起火冒煙,當時他的反應並不是喊叫警示其他仍在宿舍的學生,也不是打電話報案119,卻是打電話給房東後,步行至附近派出所報案,這位大學生面對火災應變是否不合常理,難以解釋,然而事實卻如此發生。
這是否與人們面對危險、緊急事故、心裡緊張、恐懼驚慌,反應失常有關?(8號房學生可能是危急狀態下的失常,如果他一發現火災就大聲喊叫「失火了」,並逐房敲門警示,是否可以挽救兩名室友寶貴的生命)。13號房學生則是不負責任的無知,如果他遵照用電安全規則,怎麼可以用吹風機烤棉被,且人離去,導致火災間接造成兩名大學生的不幸。
從上述火災案例及問題例舉中,可知火災應變及逃生避難是複雜及未受重視的領域,國內外文獻少有這方面系統化的研究,原因可能是:j受限於無法向火災罹難者進行調查了解;k消防預防業務人員不參與火災現場工作,搶救人員只重滅火與救人;l火災調查業務人員只管調查起火原因; m防火宣導人員拿既定宣導資料宣導,數十年如一日。
鑑於住宅火災時有發生,亦屢見民眾因錯誤選擇應變方式及逃生避難,造成個人或家庭不幸,去年乃邀金宏弟一起探討,因他現為防火宣導、逃生避難專家,常在電台、機關、學校講授;每遇火災,他亦利用公餘,至現場了解並訪問逃生生還者(有些是逃生罹難者家人或同伴),並提供一些寶貴的火災後對逃生避難實地訪查的資料。特別是台北縣蘆洲大囍市社區火災、台北市白雪大旅社火災,他實地進行災後訪談記載(詳見本書第一篇第1章),印證過去的火災逃生避難觀念,的確存在一些令人深感疑惑的問題。
我們經多次意見交換與討論,從20餘次火災案例歸納中,驚人的發現一些無法以常理解釋的應變與避難行為,且不斷地在不同火災中反覆出現,例如發現火災,忘記喊叫警示眾人;發現火災,想到的是接水滅火,忘了警示眾人逃生;及不顧一切往有煙梯道逃生等。
此外,並檢討了現行防火宣導內容,發現有:應變方法教導過於籠統、未對火煙分別解析、未針對建築物型態及用途差異解析、未教導民眾辨別危急程度、及有部分錯誤及待修正之處等缺點,均經本書舉例提出,供消防單位改進參考。
另為期民眾面對火災,於危急緊張、恐懼慌亂情緒下,如何能冷靜思考應變方式與抉擇逃生避難方法,乃研創簡易的「狀況判斷」模式,提供民眾學習及應用,並以危機管理而非危機處理之角度,提出防火安全建議,希望有助民眾居家、工作、進出公共場所面對火災時,能適當因應,避免不必要的傷害。
本書分六篇,第一篇為實際火災案例解析(側重火災當時應變及逃生避難經過)、第二篇台灣地區火災統計、火災造成傷亡原因及防火宣導概要,第三篇為火災燃燒知識,第四篇為火災與建築物關係及消防安全設備簡介,第五篇為從火災案例中歸納民眾於火災中的避難行為,及對宣導內容探討;第六篇為作者提出火災應變及逃生避難模式解說,以及案例應用。
為配合文字說明,本書另請台北縣火調課小隊長許智凱繪製火場平面3D立體剖面圖,使火場清晰重現,一目了然,特誌謝意。
本書編撰中,11月15日驚見媒體報導,上海市靜安區一棟28層公寓大樓發生火災,造成58人死亡、70餘人受傷,災情重大,媒體競相報導,成為各方關心注目的焦點,吾人對火災死難者感到遺憾,對進入火場英勇救難的消防弟兄感到敬佩以外,由於這是住宅火災中傷亡慘重的個案,火災應變與逃生避難亦與本書論述有關,乃綜合媒體報導,歸納這場大火的原因。
據了解,起火原因是上海市靜安區指定該大樓為環保節能拉皮試點,即在大樓外牆加貼保溫層,保溫層由聚胺脂、泡棉等高度易燃材料裝修,為進行施工,需搭鷹架(大陸稱腳手架),鷹架外有塑膠尼龍護網,以防物料掉落傷人;鷹架鐵管間有竹片板供施工人員站行,這些均係易燃物。
據推測可能是工人於1號樓10樓電焊施工,火花濺散引燃聚胺脂、泡棉,並波及竹片板、尼龍護網等,由點而面循牆面向周邊、向上、向下(火花濺落)蔓延,形成整片立面火牆,並因風力、風向、輻射熱引燃相鄰同樣有尼龍護網的牆面火牆,更燒破住戶窗戶玻璃,蔓延進入室內,並引燃家具、窗簾、沙發、地毯、床褥等。
另一方面,室內燃燒及外牆聚胺脂、泡棉、尼龍網等燃燒,產生具毒性的黑煙進入住戶內,換言之,這是立面牆外火流幾乎同時侵入室內,造成多個樓層,多處住戶同時燃燒,與一般住宅火災單一住戶起火燃燒有所不同,這也是為何造成消防搶救困難及導致重大傷亡的原因。
就應變逃生避難而言,這場火災是由牆外侵入室內燃燒,火災初期梯道不致有煙,循梯道逃生是安全的,故居家住戶若能循本書所建議,平時具備防火意識,建立先期偵知、預警機能(如裝置獨立型偵煙器),火災時冷靜思考,快速決策逃生避難途徑及方法,不但可因應一般住宅大樓火災、型態,亦可因應此一外牆侵入式火災,減少不必要的悲劇發生。(詳見本書附錄5「上海公寓大樓火災之省思」。)
趙 鋼
99年12 月1 日
消防生涯中,每當遇到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常有媒體朋友問:「高樓火災、住宅火災發生時要如何逃生?」這些問題看起來簡單卻不容易答;尤其無法三言兩語就解釋清楚。原因是這要看火災發生在何種建築物及使用類型、火災當時的火煙範圍及發展狀態、及人們所處情境來作答;人們面對的火災狀況及環境不同,應變及逃生避難方法也不同。
先進國家都市化發展較早,承受火災教訓也較早,現行防火宣導內容有部分來自國外,有部分源自本土,大部分都是正確的,但我從事消防工作多年,參與許多火災搶救,對某些火災中,人們錯誤選擇逃生途徑...
目錄
目 錄
自 序
推荐序
第一篇 台灣地區歷來重大火災案例解析
第1章 近年著名重大傷亡火災
第2章 住宅(平房、透天厝、公寓、住宅大樓、綜合使用大樓)
第3章 住商混合
第4章 辦公大樓
第5章 商用建築物(綜合使用大樓)
第二篇 台灣地區歷年火災情況探討
第6章 台灣地區火災概要
第7章 火災傷亡原因探討
第8章 火災避難逃生宣導
第9章 火災應變理念
第三篇 火災概說
第10章 燃燒及其生成物對人的危害
第11章 火災時火及煙發展形態
第四篇 建築特性、消防設備及避難逃生理論
第12章 建築物的分類與火災特性
第13章 建築消防安全體系
第五篇 火災應變避難行為探討
第14章 火災應變避難行為探討
第15章 防火宣導內容探討
第六篇 火災應變狀況判斷
第16章 火災應變狀況判斷模式
第17章 火災應變模式應用
第18章 結語
附 錄
1、偵煙探測器
2、防煙口罩
3、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4、逃生避難注意事項
5、上海公寓大樓火災之省思
目 錄
自 序
推荐序
第一篇 台灣地區歷來重大火災案例解析
第1章 近年著名重大傷亡火災
第2章 住宅(平房、透天厝、公寓、住宅大樓、綜合使用大樓)
第3章 住商混合
第4章 辦公大樓
第5章 商用建築物(綜合使用大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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