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上的臺灣,自1920年代起,迄至1947年二二八事件,人民對抗統治者的歷程,是臺灣人民追求民主與人權的具體寫照。1920年代,由林獻堂及蔣渭水等知識份子所領導的「臺灣議會請願運動」及「臺灣文化協會」,以文化啟蒙方式,啟發人民對於民主及人權的認知,爭取設置臺灣議會,追求完全的地方自治。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正是實現地方自治,落實民主價值的機會,所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提出四十二條要求,要求制定省自治法,以便實現國父建國大綱之理想,無奈當時的統治者―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視之為叛亂行為,請求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派兵鎮壓與槍殺,造成許多政治菁英及無辜民眾的傷亡,此後,臺灣社會長期處於恐怖氛圍當中,直到1987年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發起平反運動之後,才逐漸走出二二八事件的陰影,邁向自由民主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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