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為《新修彰化縣志•政事志》6篇之其中1篇,主要以彰化縣自清領時期設縣以來,區域內財稅的歷史沿革為主要對象,包含有財政與稅務兩個部分。而就財稅概況的時間進行區分,又分為清領、日治與戰後三個部分。本篇除了前言、結論外,分成四個章節,主要就財務行政的演變進行討論,分別就清領時期之財稅、日治時期之財稅與戰後至民國88年「地方制度法」制定前、「地方制度法」制定後之財稅等四個部分,論述彰化地區財務行政發展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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