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新增修法規係收錄至109年1月15日總統正式公布暨行政機關發布之最新法規。
◎新增法規:醫療器材管理法。
新增釋字:大法官釋字第778號解釋。
修正法規:醫療法(109.1.15)、精神衛生法(109.1.15)、醫師法(109.1.15)、護理人員法(109.1.15)、助產人員法(109.1.15)、醫事放射師法(109.1.15)、醫事檢驗師法(109.1.15)、職能治療師法(109.1.15)、物理治療師法(109.1.15)、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109.1.2)等。
作者簡介:
五南法學研究中心 編輯
目錄
壹、醫政類
貳、醫事人員類
參、藥政類
肆、食品衛生類
伍、保健類
陸、國民健康類
柒、防疫類
捌、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文
壹、醫政類
貳、醫事人員類
參、藥政類
肆、食品衛生類
伍、保健類
陸、國民健康類
柒、防疫類
捌、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文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