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定價:NT$ 580
優惠價: 88 折, NT$ 510
本商品已絕版
★第一本針對高考三級財稅法務的(申論+選擇)搶分題庫!依考選部109年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財稅法務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編撰!
★主題式分類題庫+模擬試題=1,000題,100%題題擬答/詳解。
★3回模擬試題,題題經典,實戰模擬,洞悉考情。
【常見問答】
Q:這本題庫架構如何?題目全部都有解析嗎?
A:本書依據考選部公告高等三級財稅法務類科專業科目編撰,分為以下6科: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3.行政作用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與行政執行法)。
4.行政救濟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
5.納稅相關法規(稅捐稽徵法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6.租稅相關法規(所得稅法、營業稅法、土地稅及房屋稅條例)。
主題式分類題庫720題(分為6大篇18個主題)+模擬試題280題(6科各3回)=1,000題(申論題183題+選擇題817題),100%題題擬答/詳解。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考試簡介】
考試院考量稅捐稽徵業務與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息息相關,為妥適處理人民陳情及行政救濟等財稅法務案件,稅捐稽徵機關實有延攬兼具財稅及法律專業知識人才的需要。因此,於110年高考三級新增「財稅法務」類科,列考共同科目為「國文」、「法學知識與英文」;專業科目為「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與「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這項修正內容,自110年起舉辦的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適用施行;另110年將不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相關用人需求將改於高普考試取才。此項考試適合法商人才備戰,搶佔公務員新職缺!
【本書適用】
這本《財稅法務六合一題庫攻略》適用於應試高考三級「財稅法務」類科的考生。
【本書優勢】
.沒有學過法律要怎麼快速入門?
.本科命題範圍橫跨民法、民訴、行政法與租稅法規,怎麼準備最有效率?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選擇題要怎麼判斷才會又快又準?
一、依命題大綱編排
若說這世間有什麼是應該花在刀口上的,那答案想必只有時間跟金錢。
本社秉持著「幫考生將時間跟金錢花在刀口上」的理念,開發出這本專業科目六合一題庫書籍。提供考生實戰演練+hold住CP值。
(一)第一部分主題式分類試題:
財稅法務類科法規種類眾多,範圍較廣。本書以專業科目命題大綱為經緯,將內文分為「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作用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與行政執行法)」、「行政救濟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納稅相關法規(稅捐稽徵法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租稅相關法規(所得稅法、營業稅法、土地稅及房屋稅條例)」共6大篇18個主題,緊扣出題方向,幫助考生有架構地練習。
(二)第二部分模擬試題:
本書附有三回模擬試題,做為考生演練的木人樁,可立即演練增強實力,與實際上場做最緊密的連結。擬答與解析將理論陷阱與細節一一揭露。考生一方面可熟悉題型與出題方向,強化考試重點的記憶,另一方面,則找出自己未讀通透之處,即刻補強。所謂「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讓三回模擬試題成為讀者之鏡,以明弱點,立於不敗。要想掌握考情趨勢,務必勤加演練!讓模擬試題助您一臂之力!
二、依最新修法編寫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要素!考生練習過往法科題目常要克服舊題目考點與現行規定有出入的棘手問題,這點作者都貼心幫考生「超前部署」好了,本書試題擬答與解析皆依最新修法規定撰寫,除免去考生費時費心查找求解的麻煩外,也進一步突顯最新修法動態,可避免不小心誤記舊法而陷入事倍功半的窘境。
三、1,000精華題,100%題題詳解
本書由三民專業名師精心編輯,主題式分類題庫720題(分為6大篇18個主題)+模擬試題280題(6科各3回)=1,000題,100%題題詳解。本社欲憑此書,讓考生面對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面對選擇題教考生如何選對選項,箭箭中鵠。有時候上榜關鍵只在一兩分之間,考生應有「一題不能少、一分我也要」的自我要求。
【近年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近年修法重點包括:
1. 稅捐稽徵法(109.05.13修正公布)
按提供納稅擔保之目的在於確保稅款之徵起,並期擔保品能在短期內處分變現,考量土地或房屋尚非不易變現,如其價值已相當於擔保之稅款,應能足額清償,爰增訂第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四款條文,以資明確。又考量該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及第五款擔保品種類繁多,且實務上土地或房屋亦有設定地上權、抵押權或他項權利等情形,爰增訂第十一條之一第二項條文,授權由財政部訂定擔保品之計值、相當於擔保稅款之認定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以符實務需要。
2. 行政訴訟法(109.01.15修正公布)
依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之意旨,使人民就違法之都市計畫,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得提起訴訟以資救濟。故特增訂「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以統一救濟途徑。並由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專屬管轄,兼收易於就近調查事證之功效。另賦予利害關係人或涉及其權限行政機關參與訴訟之機會,以保障正當法律程序。得於本案判決前,聲請暫時停止適用或執行都市計畫,或為其他必要處置,以建立即時有效之保全程序。.
3. 國家賠償法(108.12.18修正公布)
(1)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或其設施,經管理機關等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者,新法修正往後國家將無須負或減免賠償責任。
(2)行政機關將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者,對於該等設施於委託管理後,致生人民損害,政府機關有無國家賠償責任,時有爭議,本次修正予以明定,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所生損害,國家應負賠償責任。
考試路上,三民與你同行,最新考情資訊詳見三民輔考網站:www.3people.com.tw/
歡迎參閱三民補習班高普考歷年上榜生準備心得:
https://reurl.cc/5gym57
作者簡介:
三民補習班權威名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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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式分類題庫+模擬試題=1,000題,100%題題擬答/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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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Q:這本題庫架構如何?題目全部都有解析嗎?
A:本書依據考選部公告高等三級財稅法務類科專業科目編撰,分為以下6科:
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3.行政作用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與行政執行法)。
4.行政救濟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
5.納稅相關法規(稅捐稽徵法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6.租稅相關法規(所得稅法、營業稅法、土地稅及房屋稅條例)。
主題式分類題庫720題(分為6大篇18個主題)+模擬試題280題(6科各3回)=1,000題(申論題183題+選擇題817題),100%題題擬答/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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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簡介】
考試院考量稅捐稽徵業務與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息息相關,為妥適處理人民陳情及行政救濟等財稅法務案件,稅捐稽徵機關實有延攬兼具財稅及法律專業知識人才的需要。因此,於110年高考三級新增「財稅法務」類科,列考共同科目為「國文」、「法學知識與英文」;專業科目為「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與「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這項修正內容,自110年起舉辦的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適用施行;另110年將不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相關用人需求將改於高普考試取才。此項考試適合法商人才備戰,搶佔公務員新職缺!
【本書適用】
這本《財稅法務六合一題庫攻略》適用於應試高考三級「財稅法務」類科的考生。
【本書優勢】
.沒有學過法律要怎麼快速入門?
.本科命題範圍橫跨民法、民訴、行政法與租稅法規,怎麼準備最有效率?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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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這世間有什麼是應該花在刀口上的,那答案想必只有時間跟金錢。
本社秉持著「幫考生將時間跟金錢花在刀口上」的理念,開發出這本專業科目六合一題庫書籍。提供考生實戰演練+hold住CP值。
(一)第一部分主題式分類試題:
財稅法務類科法規種類眾多,範圍較廣。本書以專業科目命題大綱為經緯,將內文分為「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作用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與行政執行法)」、「行政救濟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納稅相關法規(稅捐稽徵法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租稅相關法規(所得稅法、營業稅法、土地稅及房屋稅條例)」共6大篇18個主題,緊扣出題方向,幫助考生有架構地練習。
(二)第二部分模擬試題:
本書附有三回模擬試題,做為考生演練的木人樁,可立即演練增強實力,與實際上場做最緊密的連結。擬答與解析將理論陷阱與細節一一揭露。考生一方面可熟悉題型與出題方向,強化考試重點的記憶,另一方面,則找出自己未讀通透之處,即刻補強。所謂「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讓三回模擬試題成為讀者之鏡,以明弱點,立於不敗。要想掌握考情趨勢,務必勤加演練!讓模擬試題助您一臂之力!
二、依最新修法編寫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要素!考生練習過往法科題目常要克服舊題目考點與現行規定有出入的棘手問題,這點作者都貼心幫考生「超前部署」好了,本書試題擬答與解析皆依最新修法規定撰寫,除免去考生費時費心查找求解的麻煩外,也進一步突顯最新修法動態,可避免不小心誤記舊法而陷入事倍功半的窘境。
三、1,000精華題,100%題題詳解
本書由三民專業名師精心編輯,主題式分類題庫720題(分為6大篇18個主題)+模擬試題280題(6科各3回)=1,000題,100%題題詳解。本社欲憑此書,讓考生面對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面對選擇題教考生如何選對選項,箭箭中鵠。有時候上榜關鍵只在一兩分之間,考生應有「一題不能少、一分我也要」的自我要求。
【近年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近年修法重點包括:
1. 稅捐稽徵法(109.05.13修正公布)
按提供納稅擔保之目的在於確保稅款之徵起,並期擔保品能在短期內處分變現,考量土地或房屋尚非不易變現,如其價值已相當於擔保之稅款,應能足額清償,爰增訂第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四款條文,以資明確。又考量該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款及第五款擔保品種類繁多,且實務上土地或房屋亦有設定地上權、抵押權或他項權利等情形,爰增訂第十一條之一第二項條文,授權由財政部訂定擔保品之計值、相當於擔保稅款之認定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以符實務需要。
2. 行政訴訟法(109.01.15修正公布)
依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之意旨,使人民就違法之都市計畫,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得提起訴訟以資救濟。故特增訂「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以統一救濟途徑。並由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專屬管轄,兼收易於就近調查事證之功效。另賦予利害關係人或涉及其權限行政機關參與訴訟之機會,以保障正當法律程序。得於本案判決前,聲請暫時停止適用或執行都市計畫,或為其他必要處置,以建立即時有效之保全程序。.
3. 國家賠償法(108.12.18修正公布)
(1)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或其設施,經管理機關等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者,新法修正往後國家將無須負或減免賠償責任。
(2)行政機關將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者,對於該等設施於委託管理後,致生人民損害,政府機關有無國家賠償責任,時有爭議,本次修正予以明定,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所生損害,國家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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