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大學出版社鑒於公司治理在2007~2009年全球經濟危機所發揮之功能,已日漸獲得各國重視,為了提供研究學者、大學生、政策決定者及實務人士全面性資料,遂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Jeffery N. Gordon與德國漢堡大學教授Wolf-Georg Ringe共同領銜主編「公司法與公司治理」一書,於2018年出版。
兩位主編充分認知公司治理涵蓋範圍廣泛,無法以單一本質描述,乃採切片方式,分別先由各個專家依不同面向分論,再借助「如何構成良好治理實踐」為箍鏈,將各切片緊箍為一體。讀者若單獨觀察各切片,得以見微知著,理解其骨髓肌理,若整體觀察,則可兼容並蓄,通盤瞭解全局。
本基金會認為原著立足今日,放眼未來,思索並設計明日之公司法與公司治理機制,為了協助我國公司與公司治理早日與世界潮流接軌,進入國際體系,爰謹出版中文譯本,以供參考,冀望擴大學者與實務人士之專業知識與視野,期以豐富與茁壯我國公司法學。
作者簡介:
主編簡介
Jeffrey N. Gordon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Richard Paul Richman法學講座教授
Wolf-Georg Ringe
德國漢堡大學法律與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暨法學教授
譯者簡介:
翻譯團隊簡介
江朝聖(譯者)
學歷:國立臺北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
吳奐廷(譯者)
學歷: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博士
現職:美國加州Nolan Barton & Olmos事務所執業律師
李承毅(譯者)
學歷: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世新大學法律研究所科技與傳播法組碩士;歐盟Erasmus Mundus法律經濟學聯合碩士學程結業(德國漢堡大學、比利時根特大學、波蘭華沙經濟大學)
現職: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法務資深專員
林建中(譯者)
學歷:美國賓州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林鼎鈞(譯者)
學歷:輔仁大學法學碩士、東吳大學法學士
現職: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遵長;曾任執業律師
趙冠瑋(譯者)
學歷: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博士
現職:執業律師
陳錦隆(審定)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現職:傑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作者序
發行人序
馬克斯(Karl Marx)1848年在其「共產黨宣言」內稱讚資本主義:「已完成遠比埃及金字塔、羅馬溝渠以及歌德大教堂更鬼斧神工的成就,其所導引的征伐開發,使以往所有國家之移民與十字軍運動為之黯然失色」。截至目前,僅有少數研究資本主義之學者,和馬克斯一樣覺察出資本主義根本上乃是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不但創造了新的物質世界,也創造了新的價值。究諸歷史,福特汽車公司1908年所推出之T型車,其代表的,的確不只是兌現了亨利•福特所承諾為社會大眾製造一款價格低廉的汽車,也體現一個令人欣羨嚮往的「新世界、新天堂和新人間」,讓「福特汽車」在全世界成為一種文化象徵,它蘊涵著豐富多彩的意義。而資本主義的載具,也就是市場經濟的要角-公司。它的經營展現激烈競爭的形勢,波瀾壯闊的現實生活,錯綜複雜的社會矛盾,有如刻畫出一幅幅恢宏壯麗的時代畫卷!這一切正襯托出公司治理之重要性。
當我們著手探討「公司治理」,首先必須先釐清「治理」是什麼,如果我們把「公司」想像成為一個「國家」,透過治理國家轉化概念,即可豁然開朗,輕易明瞭「公司治理」之真實義,原來它是指統治公司的作為與程序。Andrei Shleisfer與Robert W. Vishny兩位教授,1997年在Journal of Finance第52期發表專文「A Surve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抽象地界定「公司治理」為:「公司資金之供給者確保自己投資能獲得回報之方法」,簡言之,公司治理即是公司之經營制度。一個由美國各大公司執行長所成立之組織—「圓桌商業論壇」(Business Roundtable),於2005年以公司經營之觀點,具體描述「公司治理」之定位如下:「良好之公司治理架構,乃是供合理之目標設定、有效決策以及適當監控遵循與績效之運作體系。藉由此充滿活力與適時回應之架構,執行長、資深經營團隊與董事會得以在健全之公司價值結構內,有效互動並迅速與適當回應變動的環境,以對投資股東提供永續價值」。兩者前後對照,應已深層解說公司治理之本質與內涵。
至於公司法與公司治理兩者之關係為何,亦即公司法在公司經營體系中扮演什麼角色,誠如Edward G. Fox, Merritt B. Fox與Ronald J. Gilson參位學者,2016年在Columbia Law Review第116期所發表「Economic Crises and the integration of Law and Finance」一文中,指明:「投資人對公司提供資金,公司利用資金取得資產,而投資人取得公司未來現金流上得以分配之金融請求權(證券)。未來現金流之多少,很大程度取決於經營團隊取得什麼資產,以及此等資產如何長期良好管理。而投資人所取得之金融資本市場價值,事實上是此等未來現金流之評價。公司經理人在公司法所提供之架構內,決定如何投資與營運。此法律架構之正當設計,協助管理階層以最大化預期現金流價值之方法選擇並利用資產……公司與證券法執行其工作愈佳,公司之基本業務與公司相應所發行之金融請求權愈有價值」等語,言下之意,公司(證券)法只是提供公司治理之架構,它與管理機制整合後,在公司經營體系內,僅發揮重要但屬於單純的附屬作用,進一步言之,公司法提供單純靜態結構,而公司治理則係複雜動態作為,其目的不只消極地限於處理公司各成員間之利益衝突,以減少代理成本,尚包括如何積極地利用資金取得、管理資產,以提高股東價值。尤其是其外延擴及企業責任,對社會、環境、倫理、人權與消費者之關注。綜觀最近這20多年來的公司理論與實務發展,其重心日漸由公司法演進至公司治理,在這演化過程中,當然有其必須解決之問題以及難以解決之困境。
牛津大學出版社鑒於公司治理在2007~2009年全球經濟危機所發揮之功能,已日漸普獲重視,為了提供研究學者、大學生、政策決定者及實務人士全面性資料,乃委由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Jeffery N. Gordon與德國漢堡大學教授Wolf-Georg Ringe共同領銜主編「The Oxford Handbook of Corporate Law and Governance」一書,於2018年出版。兩位教授深知公司治理係屬綜合性概念,其涵蓋廣泛構面,而各個構面為何重要,如何重要,何時重要,學者間往往存有各種分歧,但各具合理性之觀點,職是,取材必須浩博,立論力求圓照博觀,遂廣邀各方跨領域名家,本諸跨國界、跨學科以及經濟功能性取徑,就「公司法與公司治理」展開多面向、多層次反覆分析論述,共計43篇論文,累積了豐富多元之理論與實證知識財富。
精確言之,兩位主編充分認知公司治理涵蓋範圍廣泛,無法以單一本質描述,在方法論上,乃採切片方式,分別先由各個專家依不同面向分論,再借助「如何構成良好治理實踐」為箍鏈,將各切片緊箍為一體,有如箍桶。讀者若單獨觀察各切片,得以見微知著,理解其骨髓肌理;若整體觀察,則可兼容並蓄,通盤瞭解公司治理的整體面貌及其持續之追求。
本書作者們精細繁複地就其分配主題窮理盡性,詳為論述,並利用闡釋性的材料,如重要時事、重要的社會與經濟統計資料、圖表以及製作插圖,輔助立論之實證化與客觀化,致使其智識之推演順其自然地得出較有說服力之結論。他們不僅表達有關公司法與公司治理的個人觀察意見與有系統地分析、評議當前流行的價值觀念與理想,而且也強有力地指出現代公司在歷史發展中各種力量的互動、衝突與解決方法。尤其是他們思考、創設並藉實證量測、論斷各種治理機制。因此,可得預見的,在公司法演進至公司治理的過程中,本書由於得以自信地回答「走向何處」之問題,勢必擔當重要之角色。
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自韓效忠董事長1990年捐獻設立以來,長期關心社會教育,以求國民智識水準之提昇,因國民智識苟不增進,一切建設可能盡成逐末,緣本原不立,創造適足以資弊,是以投入資源,從事奠基工作,此應為各界所查知。韓董事長不幸於六年前謝世,生前囑咐個人依循原有路線繼續努力。個人秉持所學,遴選財經名著選譯,舉凡揚搉古今,品評得失,持創見以定群議,證往哲以覺來彥之外國財經著作,均得以迻譯為中文,給予初學入門者指引,也提供學術與實務工作者參考,以利擴大專業知識與視野。
揆究事實,潔淨無瑕之公司治理程序並不保證公司經營成功,但的確可以減少經營失敗的風險。本基金會認為本書立足今日,放眼未來,思索並設計明日之公司法與公司治理機制,為了協助我國公司與公司治理早日與世界潮流接軌,進入國際體系,應給予原著華麗轉身,「以中文說話」之機會。案經取得牛津大學出版社授權,延請法學俊秀江朝聖、吳奐廷、李承毅、林建中、林鼎鈞、趙冠瑋翻譯,再經個人審定,盡力使本譯著符合原書所懸理想與期待。臨付梓之際,謹代表基金會對於譯者付出之辛勞深致謝忱,感謝他們共同協助,開顯經典之意涵,也豐饒了我們的見識。又原著論述彬蔚,慮周體大,致本譯著載體豐厚,爰以上下兩冊發行,附此敘明。
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
董事長 陳錦隆 謹識
2021年5月29日
發行人序
馬克斯(Karl Marx)1848年在其「共產黨宣言」內稱讚資本主義:「已完成遠比埃及金字塔、羅馬溝渠以及歌德大教堂更鬼斧神工的成就,其所導引的征伐開發,使以往所有國家之移民與十字軍運動為之黯然失色」。截至目前,僅有少數研究資本主義之學者,和馬克斯一樣覺察出資本主義根本上乃是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不但創造了新的物質世界,也創造了新的價值。究諸歷史,福特汽車公司1908年所推出之T型車,其代表的,的確不只是兌現了亨利•福特所承諾為社會大眾製造一款價格低廉的汽車,也體現一個令人欣羨嚮往的「新世界、新天堂和新人...
目錄
發行人序 1
《公司法與公司治理》翻譯團隊簡介 5
《公司法與公司治理》原書作者簡介 7
原書主編序 15
第三篇:公司治理之新挑戰
第二十六章 公司治理:西方 v.s. 亞洲──執法在國際趨同化之角色 967
第二十七章 新興市場之公司治理 985
第二十八章 中國國有企業之治理生態 1011
第二十九章 外國人持股之萌興與公司治理 1045
第三十章 在利害關係人世界中之機構投資人治理 1089
第三十一章 公司治理新指標:老舊化IPO市場之轉型策略 1113
第四篇:執法
第三十二章 公司法與自我監理 1155
第三十三章 美國私人藉由訴訟與監控技術執法之演進:其可供德國借鑑? 1207
第三十四章 證券法規之私人執法與公共執法 1235
第三十五章 公共執法:刑事對民事 1259
第三十六章 在專業商事法庭之公司訴訟 1275
第三十七章 法令遵循之功能:概論 1305
第五篇:鄰接領域
第三十八章 比較公司破產法 1335
第三十九章 公司治理與勞雇關係 1379
第四十章 公司治理、資本市場與證券法 1417
第四十一章 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之垂直與水平問題 1445
第四十二章 銀行治理 1477
第四十三章 租稅與公司治理:租稅對經理人代理成本之影響 1505
索 引 I
發行人序 1
《公司法與公司治理》翻譯團隊簡介 5
《公司法與公司治理》原書作者簡介 7
原書主編序 15
第三篇:公司治理之新挑戰
第二十六章 公司治理:西方 v.s. 亞洲──執法在國際趨同化之角色 967
第二十七章 新興市場之公司治理 985
第二十八章 中國國有企業之治理生態 1011
第二十九章 外國人持股之萌興與公司治理 1045
第三十章 在利害關係人世界中之機構投資人治理 1089
第三十一章 公司治理新指標:老舊化IPO市場之轉型策略 1113
第四篇:執法
第三十二章 公司法與自我監理 1155
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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