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狼人三部曲之一】
獵狼之歌
.黑暗、創新、野心蓬勃的奇幻大作!推薦給所有喜愛詭異魔法、超乎預想的奇詭情節、鮮血、戰鬥、神話的讀者。
人與狼,既是一同降世的雙生子,也是守護與毀滅的象徵。
眾神的陰謀織就了命運之網。甫出生便被迫分離的雙子,走上了截然不同的道路。
究竟誰才是毀滅一切的巨狼?
【故事簡介】
生性浪漫、熱愛自由的霍爾達王子瓦利,愛上了平民女孩艾迪絲拉,渴望放棄貴族身分,娶她為妻,務農度過一生。
這份跨越階級的感情與王子的散漫態度觸怒了國王,下令囚禁艾迪絲拉。除非瓦利能從北方山脈抓回一隻狼人,證明自身的英勇,否則他心愛的女孩難逃一死。
412 瓦利別無選擇,只有踏上艱難且無望的旅途。未料命運女神的紡線與魔法的力量交織,真的讓他幸運地抓獲一隻全身披著狼皮的狼人。
揭開狼人臉上的狼頭面具,映入眼簾的,卻是一張與瓦利完全相同的面容……
【本書特色】
《獵狼之歌》,北歐維京海盜與瘋狂神祇的糾葛,一首關於狼人的宏偉史詩,訴說著形形色色的飢渴與追尋──對愛情、對生命,以及死亡。
作者簡介:
M.D.拉克蘭 (M.D. Lachlan),在英國考文垂出生長大,現與家人一同住在布萊登。他以不同的筆名創作過暢銷的大眾小說以及非小說書籍,《獵狼之歌》是他的第一本奇幻小說。
譯者簡介:
楊佳蓉,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畢業,現為自由譯者,背負著文字,橫越語言的鴻溝,在翻譯之海中載浮載沉。譯作有《爛工作的三個跡象》、《白色長頸鹿》、《早安,陌生人》、《馬雅預言書》、《聖嬰降臨書》……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氣勢萬鈞的正統歷史奇幻小說,神秘感瀰漫灼燒,文筆優美精妙。
──葛拉漢.喬伊斯(世界奇幻文學獎得主)
無法釋卷的迷人小說,混合了歷史與奇幻,無論是哪個領域的讀者都會被深深吸引。
──羅傑.埃洛里(著有《默默地我相信天使》)
嶄新、創新的狼人神話,即將殘酷地顛覆你的想像。
──克里斯.伍汀(著有《復仇基地》)
對於狼人神話、北歐眾神、魔法做出了獨特的詮釋。一部引人入勝、讓人迷失其中的作品。
──Mike Carey(著有圖文小說《Lucifer》)
經典!遠遠超越平凡之境,有如戰斧豪邁的劈鑿痕跡,棒透了!
──Adam Roberts(著有《Yellow Blue Tibia》)
令我背脊一寒,太棒了!黑暗血腥,危機四伏,幾乎能在書頁間聞到汗水和鋼鐵的氣味。讀者將在此部作品中找到「狼人」一詞的嶄新定義。
──Stephen Deas(著有《The Adamantine Palace》)
奇幻、驚悚、歷史冒險,這些元素以縝密簡潔的文筆串連,再加入幾許我所見識過的最奇異、最凶險的魔法。
──Joe Abercrombie(著有《The Blade Itself》)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不同於其他狼人題材的小說,《獵狼之歌》從北歐神話的角度出發,解讀狼人的誕生和幾千年的演進。
故事從維京人的年代說起,所向無敵的國王奧森膝下無子,冒險上山向神秘的女巫求助。女巫指示他前往某個異族聚落,說教堂裡會有一名男嬰,將成為他的繼承人,並帶領他的族人走向史無前例的輝煌。
奧森王帶著一批精銳死士,划船逆流而上,突襲聚落。殺進教堂,卻發現一對雙胞胎,而不是單獨的男嬰。情急之下,只好把兩個孩子都帶走,再次冒險攀登高峰,向女巫請教,自己究竟該選擇哪一個孩子?
被迫分離的兩個男嬰,直到長大成人才重聚。當他們愛上同一個女孩,命運的巨輪暗中轉動,狼人的神話從此開始。
M.D.拉克蘭以淒美動人的愛情故事作為主軸,重寫歷史上不同文明、不同文化的狼族傳說。奇幻、愛情、歷史和恐怖元素在他的筆下得到融合,狼人的故事與北歐神話得到了嶄新的詮釋。
名人推薦:氣勢萬鈞的正統歷史奇幻小說,神秘感瀰漫灼燒,文筆優美精妙。
──葛拉漢.喬伊斯(世界奇幻文學獎得主)
無法釋卷的迷人小說,混合了歷史與奇幻,無論是哪個領域的讀者都會被深深吸引。
──羅傑.埃洛里(著有《默默地我相信天使》)
嶄新、創新的狼人神話,即將殘酷地顛覆你的想像。
──克里斯.伍汀(著有《復仇基地》)
對於狼人神話、北歐眾神、魔法...
章節試閱
第9章 形形色色的黑暗
有些人在陽光下生長,有些人則是被黑暗養大。
菲雷格──巫后帶走的男嬰,從小到大從未涉足陽光燦爛的海岸,他住在群山之巔,身旁只有野人和狼群。
巫后感知到這個男孩需要接受跟她不同的魔法洗禮。想要塑造出理想的半狼人,讓他的身軀強健,體能長久保持在最佳狀態,狂戰士無疑是最好的選擇。那群野人就住在狼群之間,以狼群的方式戰鬥,嚴苛的訓練與特殊的魔法賦予了他們超乎自然的力量和勇猛。
巫后進入狂戰士酋長的夢境與他商談,那人來到山怪之牆底下,從僕役手中接過孩子,還有作為報酬的藥物。
菲雷格在狂戰士的小部落長大,那些人照顧他、餵飽他、教導他陷入顛狂的舞步,也不忘痛揍他。直到他七歲生日當天的拂曉,狂戰士酋長搖醒他,帶他走向群峰。當時正值初冬,路途艱困。狂戰士領著他跨越白皚皚的雪原,不管他跌倒了多少次,堅持驅趕疲憊不已的男孩繼續前進。見他拿出長矛當手杖,更是狠狠喝斥,警告他不可濫用保命的武器。
大半的山道積雪尚淺,還用不上雪鞋,但隨著地勢升高,雪越積越深,他們不得不停下來繫緊雪鞋的綁帶。穿過一排排雪杉與松樹,巨木聳立在蒼白的山野中,宛如巨人的軍隊。逐漸的,樹木也輸給了積雪,變得越來越矮小、越來越稀疏,最後,地面只剩下稀稀點點的灌木叢。
在一座結冰瀑布旁的谷地裡,狂戰士酋長停下腳步。
「我要把你丟在這裡。」即便他是個性格堅毅的男子,此時也忍不住露出傷心的微笑,「小菲雷格,你要保重,我們會想念你的。你知道要如何攀著繩子爬上樹,也知道除非必要,狼群不會願意冒受傷的風險。如果牠們來了,那就主動攻擊,逼得牠們去找更弱小的對手。」
男孩一言不發。狂戰士轉身離開,他立即跟上。
「你得留在這裡。」壯漢說:「你跟我們相伴的時間已經結束了。」
他再次轉身,男孩再次跟上。雖然這人性子粗暴,經常把菲雷格打得遍體鱗傷,可在男孩心中,這就是自己的父親,他的妻子就是他的母親。他想要回到熱呼呼的湯鍋旁,回到兄弟姐妹身旁,想要幫他的父親鍛造武器,更想在寒冷的冬夜裡躺在母親身旁,汲取溫暖與保護。
「你留下。」狂戰士說。不需要說出剩餘的話,他已經付出了比平日還多的耐性。再有下一次,男孩就等著被痛揍。
菲雷格既恐懼又孤單,緊緊抓著長矛,「總有一天我會回去殺了你。」
狂戰士笑了,「菲雷格,失去你真是太可惜了。我相信,等你長大成人,你會成為偉大的戰士,若我活得夠久,那時候也是個老頭子啦,死在你手上將會是無上的光榮。別怕,你的命數已定,絕對不會在今天結束。」
他第三次轉身,爬下陡坡,不一會兒就走得無影無蹤。
菲雷格四下張望,為了不被雪地的反光刺瞎,臉上纏著布條,眼前只剩一條細縫。細雪開始飄落。頭頂是一道山脊,腳下是深深的山谷。隱約還能看到先前留下的兩行腳印,不過他擁有足夠的狩獵經驗,深知白雪早已掩去了回家的路。
他不曉得接下來該怎麼辦,只能站在原處用力思考,為什麼父親要帶他到這個遺世獨立的地方?他是不是不小心做錯了什麼,觸怒了他的家人?還沒想出答案,雙腳先冷起來,他決定停止思考,找個地方躲起來。冬天的白晝極短,太陽已經西斜。
從出生起,菲雷格就未被人當成孩子看待,也從未以孩子的角度思考萬事萬物。他一學會走路就開始跟著狂戰士們外出打獵,懂事之後,大家又要求他幫忙磨利武器、煮食、生火。他從小就知道凡事只能靠自己,現在他迅速擬定了計劃,模仿過往父親碰上暴風雪時的舉動──在樹下挖洞藏身。等到隔天雪停了,再往下走,看能不能找到人收留他,說不定可以偷偷溜回家,跟母親道歉,求她不要趕走他。
菲雷格走下雪坡,挑中一棵鄰近岩壁的樹,這樣至少可以擋擋風。拿碎石挖了大約半小時,突然聽到一陣狼嚎。落單的狼,他想,大約在這片樹林的上方,朝著落日的方向前進,不過在山間很難說得準。確認了長矛就放在手邊,他繼續挖洞。下頭的山谷傳來呼應的嚎叫,他沒有放慢動作,直至第三聲長嚎響起。這一回,聲音近了許多。
抬起頭,他看到一匹巨大的白狼坐在上方的山脊邊,身軀比他還要大上許多,輪廓幾乎與背後的巨岩融為一體。
菲雷格心臟一跳,白狼旋即消失在雪地中。
男孩很快就鎮定下來,什麼也沒有做,只管低下頭繼續挖洞。與狂戰士共處的歲月教會了他,無須過分掛記結局,那毫無意義。天色越來越暗了,他迫切需要能夠擋風的庇護處。如果狼群找上來,他會死;如果沒能找到庇護所,他同樣會死。爬上樹更是是死路一條。別無選擇,他只能繼續挖掘,並在內心祈求狼群不要來。
但牠們來了,在山脊上無聲地聚集。方才的狼嚎是為了尋找同伴的位置,現在已經不需要多餘的聲響,暮色籠罩,天空轉為泛著金屬光澤的紫色,八匹狼圍成一圈,目不轉睛地注視挖洞的男孩。第一匹狼縱身出擊的那一刻,男孩也跳起身來,抓起長矛,口中發出大喝。
發動攻擊的那匹狼無疑是體型最大的,毛色比他看到的第一匹狼要深許多,是一種骯髒的紅灰色,腦袋跟男孩的肩膀一樣高,身體看起來很沉。聽到菲雷格的叫聲,牠頓住腳,停在雪坡中央。狂戰士說得沒錯,野狼的本業是竊取死屍,只有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才會主動殺傷獵物、奮戰死鬥。不慎於積滿白雪的樹林中受傷,代表行動力大為下降,代表難逃餓死的下場。野狼就跟所有的動物一樣,希望牠們的獵物虛弱無力,偏好手無寸鐵的對手。
菲雷格狠狠地瞪著那匹狼,舉起長矛。天色昏暗,視線越來越模糊,眼前一片白茫茫,只能拚了命地將注意力貫注於對手。眼角餘光瞄到另一匹狼從右側悄悄潛近,再往左邊一瞥,原來是三方受敵。不要緊,菲雷格一點都不怕。
「我被拋棄了,隨時都可以死!」他大吼:「森林之主,你們哪一個的死期也近了?等我們進入奧丁的聖殿,你們全都要趴在他腳下,到時候看我怎麼踹你們!」
他感覺到背後又多了一匹狼,左右兩側也聚集了更多對手。手中的矛尖依舊指著正前方的紅灰色野狼,這是最厲害的對手,他要殺死牠,好在眾神之父的宴席上吹噓。
巨狼在昏昧的光芒中緩緩走上前,菲雷格首度感受到恐懼從心中升起。這傢伙的行動有些古怪,不太對勁。其餘野狼都能輕巧地在雪地上滑行,這匹強大的巨狼偏偏步伐怪異。牠受傷了嗎?牠怎麼了?牠真的很高大……
男孩的腦海被巨獸的帶來的駭人影像填滿,牠竟然變得跟人一樣高,甚至還要更高。父親是他看過最壯碩的戰士,眼前的野狼卻比他的父親更高出一顆頭!
野狼停在菲雷格面前約十步處,隔著灰沉沉的暮色望著男孩。菲雷格從小就沒把自己的性命看得太重要,相信人生最高尚的結局就是奮戰至死,渴望著用那種方式死去,如同其他人渴望得到黃金或是舒適的住所。這時的他卻身不由己地開始顫抖,因為他很確定這不是普通的野狼,牠是從神話裡走出來的生物。
巨狼垂下頭,「同胞。」
這個詞令菲雷格心頭一顫,盯緊了巨狼的雙眼。原來如此,男孩看明白了──這是一個半狼人,臉上覆蓋狼皮,身形高大,肢體充滿力量,金色的鬍鬚結滿冰霜。他的手腳本身沒有皮毛,只披著普通獵人冬季會穿的麋鹿皮衣,手中沒有弓箭或長矛,腳下也無雪鞋或滑雪板。
意識到這一點,恐懼在剎那間淹沒了菲雷格。彷彿夜色轟然塌落,群星皆化作千萬匹餓狼虎視眈眈的雙眼。
「救我……」男孩無法止住淚水,他冷得要命。
那人什麼都沒說,默默地轉身走上雪坡。菲雷格跟在他背後,狼群也快步跟上。
狂戰士照女巫的吩咐行事──把男孩交給渥德.兀爾夫,夜晚之狼、山嶺間的變形者。稍後菲雷格會發現他不是半狼人,而是一個能憑直覺變幻自身形貌的人類,內心一半的思維已經與動物同化。
菲雷格在晝夜的變換間成長。山嶺和女巫堅不可摧的黑暗墓穴不同,北方的暗夜佈滿點點星辰,一道道彩色極光點綴其間,白晝帶來海市蜃樓,傍晚挾著寬闊的沉默降臨。這裡沒有火,只有一個岩洞,以及貼在身旁的狼群。他可以把手掌插進野狼帶回來的麋鹿屍體裡汲取餘溫,將月光當成照明,學著去愛上生肉的滋味。
在白晝短暫的冬日,他吃得很好──動物身體虛弱,十分容易捕捉。夏天則是砥礪心智的時刻,太陽總是高掛空中,食物短缺,狩獵往往徒勞無功,睡也睡不好,半句話都說不出來。多年的沉默讓菲雷格的心思脫離了語言的束縛,變得更貼近野獸,肉體也更加堅韌。
偶爾,在夏夜薄弱的黑暗中,渥德.兀爾夫會擊鼓唱出不成調的歌曲。他們曾經挖出吃過古怪蘑菇的麋鹿的膀胱,喝下裡頭的尿液,男孩由此飛昇到靈魂的國度,於迷宮般的通道與滴水的洞窟間奔跑,飲用地底溪流的清水,感覺地底世界的黑暗在心中無限拓展。他還感應到通道裡住著某種東西,存在感顯然跟麋鹿散發的麝香一般強大。他想,那些洞窟餓得很。
身體似乎把這樣的夢境當成了食物,讓他變得超乎常理地強壯敏捷。十二歲那年,他已經可以徒手宰殺麋鹿。長矛早就折斷了,渥德.兀爾夫拒絕給他新的武器。十四歲那年,他開始出外掠奪。與身為王子的瓦利大不相同,菲雷格的獵物是山間的旅人。商人帶著貨物送往北邊的鯨人國度,國王的手下帶著貢品搭乘雪橇或滑雪板送往南方。他總是趁那些人熟睡時偷偷動手行竊,若對方驚醒反抗,就以牙齒、指甲撕裂血肉,折斷四肢和頸子,打斷長劍,搶走長矛。他能清晰地記住紮營旅人發出的慘叫,但其中蘊含的意味──恐懼、憤怒、對愛的渴求與遺憾,全是他無法理解的情緒。
戰利品都被藏在高處的洞穴裡。實話說,那些東西在菲雷格眼中毫無意義,不能吃,也不能用來取暖。不過渥德.兀爾夫知道,精緻的海象牙梳子、黃金臂環、銳利長劍總有一天會派上用場。他將回到女巫身邊,向巫后奉上一點薄禮不是件壞事。根據過往與女巫們交涉的經驗,禮物顯然也可以引開巫后身邊那群難纏姐妹的注意,讓她們想起他不是入侵者,把他叫來此地的正是她們。
十五歲的菲雷格,眼神和思維都跟野狼沒什麼兩樣。他的肌肉結實,牙齒是鋒銳的武器。山風撕扯著思緒,他沒有過去和未來,只有當下,心裡在乎的頂多是乘風的雪花。
這年夏天的獵物不多,他不得不把狩獵範圍擴展至低矮的山丘,在農舍間如鬼魅似的遊走,試著捕捉鴨子或豬隻。行動必須謹慎,因為農家擁有緊密的聯絡網,只要有人吹響號角,馬上就會冒出二三十個手持武器的大男人。
某天,他找到一座廢墟,一幢小小的長型房屋,屋頂已被長年的雨雪壓毀。天上下著雨,他決定進去躲一躲。走進屋裡,腐食者──無論是野獸還是人類──已經取走了一切有價值的物品,不過此地還是留有些許過往居民的生活痕跡:落在地上的線軸、一隻破鞋子、一張搖搖晃晃的小板凳。後頭的屋頂比較完整,但他執意待在屋子中央,接近原本設置煙囪的地方。不曉得為什麼,直覺讓他扶正了小凳子,一屁股坐上去。他有將近十年沒坐過椅子這種東西了。
接著,一些畫面從腦海最深處浮現:姐妹們窩在火邊、沉默壯碩的父親坐在屋後的長凳上喝酒、母親縫補著衣物……這座廢墟正是他七歲之前居住的地方。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心中翻攪的回憶,菲雷格匆匆起身,頭也不回地衝進雨中。
十六歲那年,某一天,他在洞穴中醒來,頂著暮色準備外出打獵。渥德.兀爾夫點點他的肩膀,以眼神告訴他,今天跟往日不同。男人接著帶領菲雷格越過兩座山頭,來到狼群中最年長的老狼臥倒等死的小峽谷,坐在一匹瀕死的老狼身邊。牠的雙眼混濁、呼吸短淺。渥德.兀爾夫看著菲雷格,菲雷格了解,這匹狼的靈魂將會進入自己的身體。
兩人坐在老狼身邊整整兩天,打鼓吟唱,搖晃釘著鐵環的手杖。第三天,狼群來了,與他們一同歌唱。人與狼坐在冰霜凍結的谷地中,仰天長嚎,譜出狂喜與哀悼交織的奇異樂章。疲憊和噪音令菲雷格的腦袋嗡嗡作響。
老狼斷氣的那一刻,他抱起狼頭,放在自己的膝上,輕輕撫摸牠的耳朵,隨即渾身顫抖,嘴裡湧出血味。一種詭異的慾望竄過身軀,衝過大腦,星空下的世界原本無比寬闊,現在卻變得狹窄,流淌著一種名叫飢餓的涓涓細流。拿起尖銳的石塊,他剝下死去同伴的皮毛,抽出牠的內臟,吃掉牠的心肝。將染血的毛皮披在身上,透過老狼的臉皮往外看,就像第一次在他面前現身的渥德.兀爾夫,就像是一匹真正的狼。
之後,菲雷格的生命沒有任何值得記下的事物,他所度過的每一日都毫無起伏。狩獵、果腹、入睡、坐在星空下嚎叫,他是自然的一分子,隨著風向與日光四處遊走,自己的身分無關緊要,猶如水面上的浮沫。
再後,太陽高懸不墜、暮色拒絕降臨的仲夏某日,他的半身來了。他的人生再次起了天翻地覆的轉變。
第10章 奧丁的新娘
「你說什麼?」瓦利轉頭面向方才開口的人。那人名叫阿蓋爾,福克畢德王忠心的貼身護衛之一,年約十九,比瓦利大了兩歲,但沒比他高多少。
那場發生在小島上的掠奪已經是三年前的事了。這三年來,瓦利從未踏出距離農莊半日遠的範圍。他多次請求福克畢德讓他外出貿易,可是國王心意堅決:如果瓦利不能跟戰士們並肩殺敵,那就別想到外地兜轉。無奈之下,他只有一直待在艾昆德。
他有不少抗拒隨軍出擊的理由,其中一個是不願加入無謂的殺戮。想取得豐厚的戰利品,有的是更簡單的方法。他算過了,當年在那間異族人神殿錯過的財寶,包括在狂戰士波德瓦.巴哲基的暴行之下折損的奴隸,這些東西的價值高達十頭牛。他們不曉得白白損失了多少可能成為奴隸的島民,只因為那群狂戰士壓根無心留活口。
另一個理由是,他認為他的子民可以從西方人身上學到許多事物。瓦利十五歲那年,一位神父造訪艾昆德。福克畢德拒絕讓他訴說自己的故事,這讓瓦利相當失望。神父不死心,又展示了滿是字跡的紙張,宣稱用這來管理王國能收到極大的功效,福克畢德竟然當著他的面將紙張撕碎,對他說,若想保住小命,就馬上滾出去。這件事在村裡傳了好一陣子,大家都說那傢伙來自食人族,信仰的神叫作基督,族人都會吃人肉、喝人血。
不過呢,瓦利遠離戰場的真正原因──這原因或許連他自己也沒有充分地意識到,是想被烙上懦夫的印記。福克畢德肯定不會願意把女兒嫁給懦弱的男人,那樣最好,他將來就能跟艾迪絲拉結婚了。可惜直到目前為止,國王還未主動提議解除婚約。瓦利曾經委請一名商人傳訊給他的父親奧森,挑明了說他不會娶福克畢德的女兒,但沒有收到任何回音。瓦利把這當成父親的嚴厲責難,不僅失望,也自覺愚蠢透頂。心中有數,父親會押著他盡一切義務,抵抗與拒絕沒有任何意義。
瓦利終究得接受自己是個王子,有責任與義務和拉格娜成親。不過,直到被迫面對事實的那一天降臨之前,他還可以沉浸在幻想之中,把自己當成一名農夫,也就是眾人口中所謂的自由人。長劍已經被他送給了艾迪絲拉的弟弟曼尼,可他沒有因此停止與布拉吉一同練武,好維護這位老戰士的自尊。若是沒有寶貴的任務在手,他知道,布拉吉很快就會枯萎凋零。為了回報老戰士在早先那趟掠奪中給予的引導,瓦利努力達到他的各項要求。每每以權充長劍的棍棒猛敲布拉吉的盾牌,橫亙在他與艾迪絲拉之間的阻礙都扮演著怒火的燃料。
閒暇時,瓦利會幫艾迪絲拉跟她的母親料理農務,或者是陪她的兄弟照顧牲口,晚間則是跟老僕役巴斯聊天,總之絕不出外掠奪。這其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眾神最厭惡的就是懦夫,唯有認定自己走在正確的道路上,他才能夠繼續披著膽小鬼的偽裝。
國王不會當面稱呼瓦利為懦夫,可當王子走過護衛身邊,眾人的低語全被他聽在耳裡──阿蓋爾就是其中一人。瓦利樂於收下這些侮辱,由著他們幫助自己前往夢寐以求的未來,但他必須裝作一點也不喜歡那些字眼,氣呼呼地回嘴。
「我再問一次,你說什麼?」
「沒什麼,王子,我什麼都沒說。」
剛才阿蓋爾說出口的話語,他聽得一清二楚,並不打算真的逼迫對方重複一遍。如果阿蓋爾依言照辦,瓦利就不得不跟他決鬥了。幸好阿蓋爾也是個機靈的傢伙,只想捉弄瓦利取樂,不希望把事情鬧大。瓦利畢竟是奧森王的兒子,對福克畢德王來說相當重要,無論是不是在公開的決鬥場上,殺死王子的懲罰絕對嚴苛到了極點。更何況阿蓋爾見識過王子拿棍棒敲打布拉吉頭盔的凶狠架式,他可沒興趣親身體驗王子的劍技。
瓦利低聲咒罵,轉身離開。
「您很期待婚禮嗎?我想,我們今晚會舉行少見的盛大宴會。」阿蓋爾對著他的背影道。
「誰的婚禮?」
「艾迪絲拉,住在山丘農舍裡的蕩婦,她要嫁給谷地的半山怪德倫奇,真是天作之合!」
瓦利愣住了,甚至連阿蓋爾對艾迪絲拉的侮辱都忘得一乾二淨。
「不該是這樣的。」
「很抱歉,事情已經說定囉。今天早上我親耳從她哥哥口中聽到這件事,不信的話,您自己去問。」
「若敢騙我,你就死定了。」
瓦利拔腿狂奔,他知道德倫奇曾要求艾迪絲拉嫁給他,但遭到拒絕。德倫奇是個好人,強壯、刻苦耐勞,不過面貌醜陋,所以眾人都叫他半山怪,不願跟他說話。艾迪絲拉怎麼可能會同意跟他結婚?
瓦利一路衝上狄莎家。艾迪絲拉不在,農婦坐在陽光下,拿石塊搗碎橡實。
「是真的嗎?」
他在狄莎眼中看到肯定的回應。
「為什麼?」
狄莎停下手邊的工作。
「瓦利,你跟我們是不同階級的人,也和公主訂下婚約了。我的孩子在三年前就該嫁人,她現在這麼做是對的。」
「大媽,我愛她。她可以不顧我的感情嗎?」
狄莎以石塊輕輕敲打木碗邊緣。
「她還沒有答應,但我相信她打算這麼做。」
「妳該阻止她,讓她拒絕德倫奇。」
婦人抿起嘴唇,「瓦利,當你的情婦會比嫁給德倫奇要好嗎?你沒辦法明媒正娶,帶著艾迪絲拉進入宮殿,她只能當你的秘密愛人。萬一將來哪天你厭倦了她,她該如何是好?」
「我不會厭倦她。」
「是嗎?福克畢德每一季都會換新的情婦。」
「我不是福克畢德。」
瓦利很想再多說些什麼,想要跟狄莎好好地理論一番,可他實在太震驚了。過往他從來沒有找艾迪絲拉談過這件事,只是一廂情願地想著,既然身旁的人如此堅持,那他還是會跟福克畢德的女兒成婚。等她生下兒子,兩人就沒有多少牽扯了。除了正妻的名義,他可以給艾迪絲拉一切。但若艾迪絲拉決定嫁給其他人,他的如意盤算就徹底亂了,那將帶來長矛、鮮血、仇敵。
瓦利四下張望,想找到艾迪絲拉的兄弟,讓他們幫自己說幾句話,無奈他們不在家。幾個小夥子都以福克畢德的前哨護衛身分,前去尼達恩斯準備將在仲夏舉行的諸王會議。
「我不會坐視不管。」瓦利說。
「這是最妥當的安排。你現在愛她,可你能在她老去之後,以丈夫的身分提供保障嗎?你能──」
沒有等狄莎說完,瓦利扭身跑開。
福克畢德的宮殿離海岸有一段距離,瓦利只用了極短的時間就衝進大廳。國王正在聆聽兩名農夫的爭執,那兩人認出他,默默地噤聲站到了一旁去。某個坐在大廳另一端的男子同時起身,那人身材高大、體型壯碩。穿著打扮跟一般人很不一樣,亮白色的絲質上衣相當特殊,瓦利只在旅行商人維爾斯.里柏的行李中看過類似的衣物。以前好像在哪裡見過這個人,這樣的想法稍縱即逝。
瓦利走近國王,對他鞠躬。福克畢德身形矮壯,讓人覺得他的寬度超過了身高,正嘖嘖啜飲著一碗湯,大半湯汁都被鬍鬚吸走了。這名性格堅毅的男子奮鬥了大半輩子,好不容易才取得王位。在他以為,宮殿大廳不該用來運籌帷幄、爭辯是非,而是供人一較高下的場地。你得在打鬥或是拚酒中贏過對手,最好能取得雙料冠軍。
「王子,如果你來此又是為了提出那些新奇的計劃,教我們如何兵不血刃,那還是省省吧。戰場上的男子漢只想著眼前的敵人,還有身旁的同伴,不會為陰謀詭計煩心。看你是要掠奪戰鬥,還是要待在此處,總之我們已經說好了。無論你是否服氣,都別再開口啦!這事我們早就談過好幾遍了,夥伴們,你們說對不對?」
幾名護衛點點頭,承認國王和王子已經談過此事。瓦利希望能以比直接出擊更有效率的方式贏得戰爭,而這論點不斷地惹惱福克畢德。國王總是質問他,要如何用陰謀彰顯戰士的榮耀?
「我不是為了那件事。」
「那還有什麼事?」
「我希望您能解除我和您女兒的婚約。我不是您所期望的女婿,萊吉爾要的是一個比我優秀、比我強壯的王子。」
福克畢德哼了聲,「孩子,這話倒是沒錯。」
瓦利的心臟停了一拍。
國王抓起鬍鬚,舔掉上頭的湯汁,思考了一會兒。
「還是算了,解除婚約太麻煩啦,這片海岸有一半的國王會以為我打算跟奧森唱反調,說不定他也有同感,那樣可就慘嘍!那傢伙最愛打仗了,對吧,夥伴們?」
護衛群連聲稱是。
「我父親絕對不會介懷,這十年來,他從未引發戰火。」儘管福克畢德不會注意到言語上的細節,瓦利仍謹慎地使用了較文雅的措詞。
「他忍了太久啦!」福克畢德說:「我說啊,孩子,如果我真有辦法中止這個婚約,肯定早就動手了。你們這些小鬼生下來就注定要被犧牲,沒辦法,不然我還能怎麼辦呢?」
「大人,找別的王子吧。」
福克畢德搖搖頭,「你的老父親不會喜歡這種安排,不過呢,說不定真有辦法可以解決咱們的問題。霍格尼,過來吧!」
身穿絲質上衣的男人走上前,對瓦利和福克畢德鞠躬。
「我是莫西之子霍格尼。」他說:「奧森王的信差。」
難怪瓦利對他有印象,他在父親的宮殿裡看過這個人。
「告訴王子,他父親傳來的訊息。」
男子再次鞠躬,神色有些許緊張。
「說吧。」福克畢德說:「沒有我的同意,這裡沒人可以拔劍。是我要求你向他開口,把奧森的話講出來。若王子想要找人決鬥,他可以拿我當對手,他不會喜歡這種麻煩事的,我保證。」
「沒錯!」護衛繼續幫腔。
霍格尼瞥了福克畢德一眼,以正式的口吻對瓦利說道:「高貴的福克畢德王,南方之威、強大的戰力、萊吉爾之王,您很清楚我希望我一事無成的兒子能夠脫離安逸的生活。根據回報,他為了與女人廝混,拋下了武技、議會、掠奪。讓他證明自己的實力吧。王國北方的土地正遭受盜匪騷擾,商人、牧羊人、農夫,全都懼怕著那批盤據在山怪群峰中的野蠻人。那些人是餓狼,是擅長變形成駭人野獸的術士,凶狠地掃平眼前的一切,天性嗜殺,武器無法傷他們分毫。討伐那群禍害時,我折損了七名勇士。我的兒子會在仲夏前帶回其中一人的頭顱,若他失敗,您有權對他施行恰當的懲罰。」
瓦利看著信差,又望向福克畢德。
「為什麼?為什麼如此突然?」
「你問我,我問誰?」福克畢德說。
瓦利略過他的挑釁,「儘管如此,我的請求依然如故。解除我跟您女兒的婚約,讓艾迪絲拉嫁給我,或者,禁止她跟其他人結婚。」
福克畢德仰望頭頂上的樑柱,「那個村姑就是我生命中所有麻煩的來源,比丹麥畜牲還難搞!」他垂眼直視瓦利,「帶著狼人的腦袋回來──不對,帶整個人回來,這是更好的證據。否則你的艾迪絲拉將在夏日的酒宴中成為奧丁的新娘,我會吊死她來取悅諸神之父。」
瓦利臉色煞白。他曾聽說在盛大的宴會舉行期間,各國國王共聚一堂,除了宴飲狂歡,還有獻祭的節目,可福克畢德過往從未提及這樣的事。
「您不能這麼做。」
福克畢德拿起鑲滿珠寶的水杯啜飲,那是某次掠奪的戰利品。瓦利看著水杯,回想起那群被奧丁蒙住了雙眼的狂戰士,他們帶來的無謂傷亡,還有吊在返航船隻桅桿上的奴隸屍體。愚蠢的暴行讓他的同胞暴露於危機中。總有一天他要生飲奧丁的鮮血,把嗜殺的神祇扯下王位,要祂為嗜血的慾望付出代價。
「不能嗎?」福克畢德問道,上身前傾,話聲低沉有力,「我得費心跟議會周旋,才能讓他們認可我打算制定的新法規。但傳統儀式全數掌握在我手中,唯獨我有權行使。」他起身大喝:「我是國王!是一國之主!是奧丁在塵世的使者!只有我能跟神祇討價還價,告訴你們祂想要什麼。你聽懂了嗎?」坐回位置,他伸手指著瓦利,「祂想要那個女孩當祂的新娘,除非你能獻上祂的敵人的頭顱。你父親認為你有能力達成任務,我卻不這麼想。我猜你還沒走到狼人面前就會丟了小命,那樣正好,我可以為我的女兒找個更有膽識的夫婿。別太傷心,你的村姑將在死者的聖殿中為你斟酒。」
「您不能抓走自由人的女子獻祭,人們知道她不是自願的。」瓦利不死心。
福克畢德連連搖頭。
「小子,她是這個國家的威脅。你讓她成為了禍根,大家都能理解她為何非死不可。若諸神想要阻止這件事,祂們會帶給你勝利。道理就是如此簡單,你還有哪裡聽不懂?」
瓦利抖個不停。他想要大吼大叫,想告訴他如果艾迪絲拉死了,人民看到的不會是餓狼的頭顱,而是福克畢德的腦袋。與此同時,他也終於理解了過去的自己有多蠢、多天真。應該要隱藏真實的想法,參與混亂的攻擊行動,吹噓屠殺老人小孩的壯舉,成為受人尊敬的戰士,為自己爭取截然不同的地位。唯有如此,福克畢德才會把他當一回事,禁止艾迪絲拉與別人結婚。甚至不用這麼做,只要把他不悅的消息傳向她未來的夫家,對方絕對不敢穿上結婚禮服。現在可好,他全搞砸了。假如找不到狼人怎麼辦?屆時唯一的選擇將是找福克畢德決鬥。瓦利有自信在戰場上保全性命,但要跟這個一路靠著剷除異己登上王位的壯漢一對一地比試,絕對是另外一回事。
不管情況如何不樂觀,瓦利知道,自己必須保護艾迪絲拉。
「這對我們來說,都是一條艱險的道路。」
「我特別喜歡走險路。」福克畢德說:「記住,國王是為了榮耀而活,不是為了長命百歲。」
瓦利努力想做出回應,像他跟布拉吉共處時那樣──「如果您夠聰明,你可以兩者皆得」,或者是「您似乎活得夠久了」,無奈這些字句都哽在了喉頭。
「仲夏之時,我要去尼達恩斯參加諸王的會議。你有一個月的時間,在那之前帶回狼人的屍體,否則只能眼睜睜看著你的村姑被吊死。」
「等我完成了考驗,您會解除我跟您女兒的婚約?」
「這是兩回事。證明你是個偉大的戰士,你的女人就能活下來,就這樣。趁著我還沒改變心意,你最好快點離開我的宮殿。」
第9章 形形色色的黑暗
有些人在陽光下生長,有些人則是被黑暗養大。
菲雷格──巫后帶走的男嬰,從小到大從未涉足陽光燦爛的海岸,他住在群山之巔,身旁只有野人和狼群。
巫后感知到這個男孩需要接受跟她不同的魔法洗禮。想要塑造出理想的半狼人,讓他的身軀強健,體能長久保持在最佳狀態,狂戰士無疑是最好的選擇。那群野人就住在狼群之間,以狼群的方式戰鬥,嚴苛的訓練與特殊的魔法賦予了他們超乎自然的力量和勇猛。
巫后進入狂戰士酋長的夢境與他商談,那人來到山怪之牆底下,從僕役手中接過孩子,還有作為報酬的藥物。
菲雷格...
推薦序
【編輯室推薦】
不同於其他狼人題材小說,《獵狼之歌》從北歐神話的角度出發,解讀狼人的誕生和演進。
故事從維京人的年代說起,所向無敵的國王奧森膝下無子,冒險上山向女巫求助。巫后指示他前往某個異族聚落,說教堂裡會有一名男嬰,將成為他的繼承人,帶領他的族人走向史無前例的輝煌。
奧森王帶著一批精銳死士,划船逆流而上,突襲聚落。殺進教堂,卻發現一對雙胞胎,而不是單獨的男嬰。情急之下,只好把兩個孩子都帶走,再次冒險攀登高峰,向巫后請教,自己究竟該選擇哪一個孩子?
被迫分離的兩個男嬰,一個由國王收養,成為了胸無大志的癡情王子。一個在巫后的安排下,成為茹毛飲血的半狼人,直到長大成人,兩人才重聚。當立場敵對的他們愛上同一個女孩,命運的巨輪暗中轉動,狼人的神話從此開始。
人與狼,既是一同降世的雙生子,是守護與毀滅的象徵,也是彼此的情敵,更與眾神的陰謀難分難捨。在時代的洪流中,他們極力地追捕獵物,抵抗宿命,卻難以擺脫無所不在的命運之網。預言已然注定,當兄弟相殘,巨狼必定現世……
M.D.拉克蘭以人性和獸性、自由與天命的糾葛對抗作為主軸,輔以對北歐神話體系的深刻理解,重寫了歷史上不同文明、不同文化的狼族傳說。奇幻、歷史、愛情和恐怖元素在他的筆下得到融合,狼人的概念與北歐神話得到了嶄新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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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其他狼人題材小說,《獵狼之歌》從北歐神話的角度出發,解讀狼人的誕生和演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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