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卡普妮雅‧維吉尼亞‧泰德;不過,大家都叫我卡莉。那年夏天,我十一歲,是我們家七個小孩當中唯一的女生。你說還有比這更慘的事嗎?我的上面有三個哥哥:哈利、山姆哈斯頓和拉瑪;下面有三個弟弟:崔維斯、索羅斯和吉姆寶威。吉姆寶威還是一個小寶寶,大家都叫他吉寶。說到這些小男生,他們真的很認命的在大白天裡睡覺;有時候甚至睡成了一團,就像一堆黏答答又熱呼呼的小狗。至於那些從田裡面幹完活回來的男人,還有我從棉花工廠辦公回來的爸爸,他們會先在睡廊上用鐵桶裡的井水潑溼自己,然後才像被宰的羔羊似的躺到自己的繩床上。
沒錯,炎炎的夏日確實很磨人,卻也帶給了我自由。趁大夥兒在午睡的時候,我一個人悄悄的走到了聖馬可士河的河邊,享受一段不用上學,又沒有煩人的兄弟,更沒有媽媽的時光。沒有人准我這樣,可是也沒人不准。反正,當我那夥兄弟鬧哄哄的共用一個房間時,我卻可以一個人獨享在走廊盡頭的房間,根本沒人管得著我。這似乎是我唯一得到的,作為家裡唯一一個女孩的好處。
從我家到聖馬可士河,中間隔著一塊大約五英畝的新月形野地。幸虧那條河的常客──狗、鹿,還有我們家的兄弟們──已經闢出了一條小路;否則,要穿過這片荒野,還真不容易,尤其是路上長了很多跟我一樣高又很愛黏人的鬼針草,每次我鑽過時,總是被咬得滿頭、滿圍裙。我一到河邊,就脫得只剩下襯裙,跳進了河裡,在溫柔的水流裡仰漂,盡情的享受河水的清涼。我就像是河裡的一朵雲,在水渦中輕輕的翻轉。我看著籠罩在河岸上茂密如天篷的橡樹和高掛在樹上的結網蟲。牠們一隻隻彷彿都是我的倒影,乘著自己的薄紗氣球,在淡藍的天空中飄浮。
那年夏天,除了我的爺爺華特‧泰德之外,男士們都把頭髮理得很短,連嘴上嘴下的大鬍子也剃光,露出一個個蒼白瘦小的下巴,看起來就跟光溜溜的德州盲螈一樣嚇人。我一連被嚇了好幾天,才漸漸習慣。說也奇怪,爺爺雖然留著一大把垂到了胸前的白鬍子,卻從不喊熱。他說那是因為他的生活習慣良好,絕不在中午以前喝威士忌。爺爺的身上總是穿著一件又舊又臭的燕尾服外套,明明已經破爛不堪了,他卻拒絕丟掉;就算我們家的傭人山瓦娜,定期把它拿去用苯刷洗,卻怎麼也洗不掉那股陳年的霉味,還有那種不黑不綠的怪色調。
爺爺雖然跟我們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可是他的存在,就像是一個幻影。很多年前,他把家族事業交給了我的父親,也就是他的獨子──亞福瑞‧泰德──之後,爺爺就成天泡在後院的「實驗室」裡,做他的「實驗」。其實,這個所謂的實驗室,只是一個從前給奴隸住的舊棚子。爺爺不在實驗室的時候,不是去外頭採集標本,就一定是抱著他的舊書,窩在書房裡的昏暗角落。沒人敢去打攪他。
我央求媽媽讓我把一頭又悶又熱的及腰長髮剪短,可是她說什麼也不答應,還說她不想看到我像個剃了毛的野蠻人似的在家裡走來走去。我覺得她這種說法超級不公平,就偷偷的想了一個對策。我決定每個星期剪掉一小寸頭髮,看不太出來的一小寸,然後再表現得很有教養,作為掩護。我猜這樣子她一定不會發現。以前,我只要裝得像個淑女,幾乎每一次都可以逃過她的法眼。媽媽每天都為了繁瑣的家務事,還有我那夥兄弟吵不完的架而傷神。你大概很難想像一家有六個兄弟可以製造出多少麻煩吧!再加上惱人的氣溫,媽媽的頭不痛才怪。她唯一的解藥,就是去喝一大匙莉迪亞‧品克漢的綜合蔬菜大補湯。據說那是最適合女人吃的清血保健食品。
那天晚上,我拿了一把繡花剪,興奮得一顆心砰砰亂跳的,剪掉了第一寸頭髮。 當我看到落在手心的那一撮秀髮時,彷彿看到自己正邁開了大步,迎向再過幾個月就要來臨的新世紀和我嶄新的未來。對我來說,這真的是很神聖的一刻。可是那一夜,我輾轉難眠,一直擔心著早上的到來。
隔天,我忐忑不安的下樓吃早餐。香噴噴的胡桃煎餅,吃起來卻像厚紙板。結果,你猜怎麼樣?我真是窮緊張,根本就沒人發現我有一絲一毫的改變。我不禁鬆了一大口氣,卻又忍不住心想:哼!我家就是這樣!一直到四個星期之後,我的頭髮總共少了四寸,有一天早上,我們家的廚師薇歐拉才認真的看了我一眼。不過,她什麼話也沒說。
天氣熱到媽媽破例連晚餐的時候也沒點亮吊燈的蠟燭,她甚至讓我和哈利暫停了兩個星期的鋼琴課。這一點,我倒是覺得她做得很有道理。哈利每次一邊彈G大調的小步舞曲,就一邊滴滴答答的流汗,流到每一個被他摸過的琴鍵都變得又溼又黃,不管媽媽和山瓦娜用盡了各種辦法,都恢復不了它們原本的象牙光澤。而且我們的鋼琴老師布朗小姐,年紀已經很大了,她那匹老馬又必須大老遠的從普拉利拖著馬車走三英哩的路過來。我實在很擔心他們隨時會在路上倒下來。不上鋼琴課是對的。
爸爸知道我們的鋼琴課要暫停時,說:「那也好!鋼琴課之於男孩子,就好像蓬蓬裙之於蛇。」
媽媽可不想聽這種話。她一心要將她的長子,也就是十七歲的哈利,培養成一個紳士。她打定了主意,等哈利年滿十八歲,就要送他去五十英哩外的奧斯汀上大學。報紙上說那所大學目前有五百名學生,其中十七名是在監護人的陪同下就讀文學院(有音樂、英文或拉丁文三科可以選擇)的年輕淑女。不過,爸爸的算盤跟媽媽打的不一樣。他希望哈利以後當生意人,接管家裡的棉花工廠和胡桃園,而且跟他一樣加入共濟會。至於我上鋼琴課,爸爸顯然就不認為有什麼不好,如果他曾經為這個問題費過一絲絲腦筋的話。
六月下旬,《芬翠思指標報》報導說:在報社外的大街上測到的氣溫是華氏一0六度。可是報紙上對陰涼處的氣溫卻隻字未提。這一點讓我很不能茍同。我認為凡是心智正常的人,都不會在大太陽底下多待一秒鐘,除非是要趕到另外一個地方,比如說一片樹蔭下,或穀倉裡,或耕馬下……去躲太陽。所以,陰涼處的氣溫其實是大家更有必要知道的。於是,我寫了一封信給報社的編輯,提出我的看法。沒想到隔週的報紙竟然刊出了我的信;而且更教大家意外的是,他們真的開始報導陰涼處的氣溫了。當大家讀到陰涼處的氣溫只有華氏九十八度以後,頓時都覺得涼爽了一些。
不管是屋裡或屋外,昆蟲的活動都突然活躍了起來,馬蹄下跳著一群群的蚱蜢,螢火蟲則多到比記憶中的任何一年夏天都多。每天傍晚,我和我的那夥兄弟都會到前面的門廊上聚集,比賽誰先看到第一隻螢火蟲。勝利的人就會興奮得像是得到了至高無上的光榮。後來,媽媽趁著頭痛沒發作的空檔,從她的針線籃裡挑了塊藍絲布,裁成了一枚很漂亮的、拖著長長飄帶的大獎章,又用金線繡上了芬翠思螢火蟲獎章幾個大字。這麼別緻的獎章,任誰見了都要流口水;不過,只有贏的人才能保管它,直到第二天晚上。
螞蟻大軍前所未見的入侵了我們家的廚房。牠們為了水,從護壁板四周的細縫和窗戶不斷的鑽進來,勇往直前的直搗水槽,至死方休。薇歐拉使出了各式各樣的武器,都阻擋不了牠們。奇怪的是,我們把螢火蟲看成是恩賜,卻把螞蟻當成了瘟疫。我心裡第一次對這種差別待遇產生了疑問。我認為這些螞蟻跟我們一樣,都是在旱季裡求生的生物,薇歐拉應該放牠們一馬;不過,等我發現我的雞蛋沙拉裡的黑胡椒根本不是胡椒之後,我又改變了心意。
當某些昆蟲跑來我們家肆虐的時候,其他的一些常客,比如蚯蚓,卻突然消聲匿跡了。我那群兄弟抱怨要在又硬又乾的土裡挖到一條蟲蚯蚓來當魚餌,越來越難了。如果你曾經思考過「蚯蚓可不可以訓練」這個問題,那我告訴你,答案是可以,而且很簡單。既然我們知道蚯蚓喜歡在下雨的時候出現,那我們只要替牠們製造一點雨就可以啦!我提了一桶水到那塊五英畝大的灌木叢裡,找了塊陰涼處,每天對著同一個地點澆水,一天澆個好幾次。四天之後,我只要提著桶子過去,那些蚯蚓一聽到我的腳步聲,以為水來了,就自動現身了。我把牠們抓起來,以一打一分錢的價格賣給拉瑪。拉瑪苦苦的哀求我,要我告訴他這些蚯蚓是打哪兒來的,我當然不肯說。不過,後來我還是告訴了哈利,誰教他是我最喜歡的哥哥呢!我沒辦法對他保密 (嗯,幾乎啦) 。
「卡莉,」哈利說:「我有東西給妳。」他走到書桌那邊,拿了一本跟口袋差不多大、上面蓋著奧斯汀紀念品戳記的紅皮筆記本。
「妳看,」他說:「我還沒用過。妳可以拿去記錄妳的科學觀察。妳是一個正在形成中的自然學者。」
到底什麼是自然學者?我也不太確定。不過,我決定要好好利用剩下來的夏天,當一個自然學者。如果它代表的是我要把看到的事都寫下來,那絕對沒問題。事實上,有了一本專屬的筆記本之後,我又看到了更多以前從沒注意過的東西。
我第一個記錄的是狗。天氣熱得牠們一天到晚動也不動的躺在沙地上,看起來跟死了沒兩樣。就連我那些無聊的弟弟們拿著棍子去逗牠們,牠們也懶得抬頭,只在偶爾口渴了,才會站起來到水槽去喝個水;喝完了,又啪的一聲,掀起一陣灰沙的躺回去。我想,就算拿把獵槍在阿傑狗鼻子前一呎的地方放槍,牠大概也無動於衷。阿傑是我爸爸的捕鳥獵犬;牠張著大嘴,舌頭伸得老長的躺在那兒讓我數牠的牙齒。我發現狗的上口蓋有塊朝著咽喉隆起的脊狀骨,它的作用顯然是為了讓掙扎的獵物,也就是牠的晚餐,只能進不能出。我把這一點寫進了筆記本。
我觀察到一隻狗的表情主要是靠眉毛的動作決定。於是我寫下來:為什麼狗有眉毛?為什麼狗需要眉毛?
我跑去問哈利,他也不知道:「去問爺爺吧!這類的事問他就對了。」
不過,我當然不會去。那位老先生留著兩道濃濃的惡龍式眉毛,我從小就覺得他是一個不茍言笑、不能攀爬的人物。記憶中他從來沒對我說過一句話,恐怕連我叫什麼名字都不知道。
接下來,我的觀察對象變成了鳥。不知道為什麼,那一年我們家附近飛來了很多紅雀。哈利打趣的說我們家今年的紅雀大豐收!說得好像紅雀這麼多,跟我們家有什麼關係似的;又好像是我們看上了牠們的艷麗,就把牠們抓過來擺在車道旁的樹上,當成聖誕吊飾似的。不過,由於紅雀的數量太多,而今年的乾旱又使得牠們的食物來源減少,例如種子和莓果,那些雄鳥們就開始為了爭奪每一棵的朴樹而打架。我在灌木林裡發現了一隻肢體殘缺的死鳥,那景象看了真教人心驚。然後,有一天早上,門廊上飛來了一隻雌鳥,就棲息在我身旁的那張柳條椅的椅背上。我一動也不敢動的看著牠。我只要一伸手,就可以觸摸到牠了。我看到在牠杏色的鳥嘴上,啣了一團灰褐色的東西,似乎是一隻才剛出生就死了或者快死了的小老鼠。
晚餐時,我提起了這件事。爸爸說:「卡普妮雅,紅雀是素食的,不可能吃老鼠。山姆哈斯頓,請你幫我遞一下馬鈴薯。」
「嗯,也許吧!」我軟弱的回答,可是心裡面馬上就對自己沒有捍衛自己親眼所見的事而生氣。一想起紅雀反常的行為,我就覺得難過。再這樣下去,不就要同類相殘了嗎?那天晚上,我在上床之前,到馬房裡裝了一罐滿滿的燕麥,然後沿著車道一路撒。我在筆記本上寫了下來:在食物不足的情況下,明年還會有多少紅雀?可要記得數一數。
我下一個寫在筆記本上的是:那年夏天,草地裡有兩種很不一樣的蚱蜢。其中一種是我們常見的、動作迅速、全身綴滿小黑點的翠綠色小蚱蜢。另外一種,體型大了兩倍,而且又大又黃,動作卻相當遲緩;當牠肥滋滋的身體降落到草地上時,草都會被它壓彎。我以前從來沒見過這種蚱蜢。為了弄清楚這些奇怪的黃蚱蜢是哪裡來的,我問遍了家裡的每一個人(爺爺除外),可是沒人回答得出來,也沒人對這件事有半點興趣。
我只好抱著最後一絲希望,鼓起勇氣,走向了爺爺的實驗室。我推開了權充是門的粗麻布,站在門口發抖。爺爺坐在實驗桌前,正在將一種看起來恐怖兮兮的棕色液體倒進各種燒杯和曲頸瓶裡。他訝異的抬起頭來看了看我,可是並沒說請進。我結結巴巴的把我遇到的蚱蜢謎題說出來時,他瞪著我,似乎想不出來我是誰。
「喔,」他溫和的說,「像妳這麼聰明的年輕人,一定可以找出答案。等妳有了答案,再來告訴我吧!」他說完又別過頭去,開始寫他的實驗紀錄。
這就是我第一次覲見這條惡龍的經過。我把這次的經驗看成了一種洗禮。從好的方面來說,他並沒有向我噴火;不過,從另一方面來說,他也沒幫忙。也許如果我拜託哈利跟我一起去的話,他會對我關心一點。也許我打斷了他的工作,讓他不太高興,雖然他的語氣很有禮貌。我知道他正在研究的是什麼。有一天,他不知道為什麼,腦袋裡突然蹦出了一個想要把胡桃蒸餾成威士忌酒的念頭。我猜他大概是覺得:既然一般的穀物和廉價的馬鈴薯都可以提煉成好酒,那高貴的胡桃為什麼不能?何況我們家的胡桃多得可以淹死人──足足種了六英畝地。
我回到了房間裡,繼續沉思我的蚱蜢謎題。我在梳妝臺上擺了一個裝著綠色小蚱蜢的罐子。我瞪著牠,希望牠可以給我一些靈感。那種鮮黃色的大蚱蜢雖然動作比較遲緩,我卻一直抓不到。
「為什麼你們長得不一樣?」我對著蚱蜢問,可是牠不肯回答。
隔天早上,我跟平常一樣,被床頭牆壁裡的窸窣聲給吵醒了。那是一隻負鼠,又一次準時的回到了牠的窩。緊接著樓下傳來了山瓦娜推開就在我正下方的客廳窗戶時,鏗啷啷的吊錘聲。我在高高的銅床上翻身坐起,忽然想到那種又肥又黃的蚱蜢,一定是一種跟綠蚱蜢無關的全新物種,被我卡普妮雅‧維吉尼亞‧泰德發現了。一個新物種的發現者,不是可以用她的名字來命名這個物種嗎?這麼說我就要出名了!我就要變成遠近馳名的大人物了!說不定連州長都會來跟我握手,連大學也會頒給我文憑呢。
可是,我現在該做什麼?我要怎樣對自然界宣稱我的權利呢?我只模模糊糊的知道,我好像應該寫信給某個人,某個在華盛頓的官員,以便記錄我的發現。
我記得我聽過爺爺和巴克牧師在晚餐的時候,辯論過查爾斯‧達爾文的書《物種起源》,還有在科羅拉多出土的恐龍,這些於對聖經創世紀有什麼意義。他們也談到了大自然是如何的汰弱留強。另外,我們學校的老師哈巴特小姐,每次略過達爾文先生的事蹟不談時,總是顯得很心虛。我想像這樣一本談論物種起源的書,一定能告訴我怎麼做。不過,在我所生存的這個角落,仍然有許多人把這些事看成是異端,在聖安東尼,甚至還有一個很活躍的「地球是平的協會」的分部。我要怎樣才能拿到這本書呢?
我想到哈利就要駕著馬車到拉克哈去補貨了。拉克哈是卡德威縣的縣府所在地, 縣立圖書館也設在那裡。書就在那裡。我要做的就是拜託哈利帶我一起去。他從來不會拒絕我的要求。
在拉克哈辦完了正事之後,哈利打算在街角晃晃,以便欣賞路上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戴著時髦帽子的小姐們。我隨便扯了一個藉口,就朝著縣府大樓廣場的另一頭開溜了。圖書館裡又暗又涼。我朝櫃臺走過去,一位看起來上了年紀的女圖書館員拿了幾本書,正要交給一個穿著白色亞麻西裝的胖男人。下一個就要輪到我了。忽然間,一名婦人牽著一個小男孩走了過來。竟然是奧格里翠太太和她六歲的兒子喬治。我跟喬治同一位鋼琴老師,他媽媽也認識我媽媽。
噢,老天!我現在最不想要的,就是被熟人看到。
「午安,卡莉,」奧格里翠太太說:「妳媽媽也來了嗎?」
「奧格里翠太太您好!我媽媽在家。嗨!喬治。」
「嗨,卡莉,妳來這裡做什麼?」
「嗯……我只是來看看書。你們已經有書了,就請先吧!」
我退開來,大方的揮手讓給他們。
「哇,謝謝妳,卡莉,」奧格里翠太太說:「妳真有禮貌。 我下次見到妳媽媽,一定要告訴她。」
不知道過了幾千幾萬年,他們終於走了。我四處瞄了瞄,就怕又有人冒出來。那位圖書館員皺起了眉頭看我。我走到櫃臺前,小聲的問她:「請問,有達爾文先生的書嗎?」
她從櫃臺後面伸長了脖子問我:「什麼書?」
「達爾文先生的書,嗯,《物種起源》。」
她皺了皺眉頭,把手靠在耳邊又說:「大聲一點。」
我只好抖著聲音再大聲的說一遍:「達爾文先生的那本書。麻煩您!」
不料她嚴肅的瞪了我一眼,然後說:「我們這裡沒有這本書。我是絕對不會允許在我的圖書館裡放這種書的。奧斯汀那邊的圖書館倒是有一本。不過,我必須先寫信去預約。費用是五十分錢。妳有嗎?」
「沒有。」我感覺到自己的臉紅了。我這輩子還沒存到過這麼多錢。
「另外,」她又說:「我必須有妳媽媽的同意書,才能借給妳那本書。妳有嗎?」
「沒有。」我困窘的回答。我的脖子開始搔癢了起來,那是蕁麻疹發作的前兆。
圖書館員輕蔑的說:「我想也是。好了,我要拿書去歸位了,不奉陪。」
我心裡又羞又怒的很想大哭一場;可是,我拒絕在一個可惡的老太婆面前哭。我鐵青著臉離開圖書館,在雜貨店前面找到了還在閒晃的哈利。他關心的看著我。
我搔著脖子上浮起來的一條條紅疹,對他大吼:「不肯借書給人的圖書館,設來幹嘛?」
哈利看了看四周。「妳在說什麼?」
「有些人根本沒資格當圖書館員。」我說:「我想回家了。」
我們坐上了滿堆貨品的馬車回家。 在又熱又靜的漫漫長路上,哈利一直盯著我。「告訴我,我的小寵物,妳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沒事。」我冷冷的回他。我完全沒事,只是在生悶氣,沒有心情說話。我第一次很高興聽了媽媽的話,戴了她為了怕我晒出雀斑而強迫我戴的寬邊遮陽帽;這樣才能遮住我的臉,讓我保有一點隱私。
「妳知道那個板條箱裡裝的是什麼嗎?」哈利說:「就是妳後面的那個箱子。」 我懶得回答。我不知道,我也不在乎。我討厭這個世界。
「那是一部製造風的機器喔!」他說:「是要給媽媽用的。」
要不是他是哈利,我一定會馬上嗤之以鼻的大叫:少騙人了,根本沒有這種東西。
「是真的。」他說:「妳等著看吧!」
回到家後,我不想忍受馬車卸貨時的混亂,就一個人衝到了河邊。我脫下帽子、圍裙和洋裝,撲通一聲跳進水中,存心嚇嚇那些蝌蚪和烏龜。很好!既然我好端端的一天被那個圖書館員給毀了,那我也要毀了某個人或者某個東西的一天。我把頭埋到水中,尖叫了好久好久,讓叫聲在我的耳朵裡,像氣泡似的啵啵直響。我抬起頭換了一口氣,又埋進水中,再一次大叫;然後,再一次,把心裡的怒氣發洩個夠。沁涼的水,終於讓我的心情舒緩了下來。畢竟那只不過是一本書而已,根本算不了什麼。總有一天,我一定要擁有全世界的書,放滿一個又一個的書架。我一定要生活在堆積如山的書中。我要整天一邊讀書,一邊吃桃子。要是有哪個不知好歹的白馬王子上門來叫我放下我的頭髮,我一定丟桃子核把他給打回家。
我仰漂在河中,看著一對燕子從河上疾飛而過,像高空特技演員似的在半空中翻滾並追逐看不見的蟲子。雖然我每天都可以享受好幾個鐘頭的自由,可是這個夏天還是沒能如我所願的過。沒有人對我寫在筆記本上的問題感興趣,也沒有人願意幫我找到解答。似乎每一個人的生命力都被炎熱的氣溫給搾乾了。
我想到我們家的大房子,佇立在枯黃的草地上,看起來好蕭條。從前那片草地總是綠油油的、軟綿綿的,又很清涼,彷彿邀請你光著腳丫在上面奔跑,玩一玩一二三木頭人;現在它們全變成了火燄般的金黃色,而且硬得跟稻草梗一樣扎腳。枯黃的草掩護了我所發現的那個全新物種的大黃蚱蜢,除非你剛好一腳踩在牠們旁邊,否則還真不容易看到。等到牠們飛起來,啪答啪答、笨重的飛了幾呎之後,又消失在草叢裡不見了。因此,儘管黃蚱蜢長得又肥又鈍,想抓到牠們可不容易。反倒是那些體積小、動作迅速的綠蚱蜢,因為長得醒目,所以很容易被抓。於是,當小鳥們把綠蚱蜢當成了大餐,一天到晚的吃個不停時,那些黃蚱蜢就可以躲在一旁幸災樂禍。
剎那間,我想通了。根本就沒有什麼新的物種。不管是綠蚱蜢或黃蚱蜢,全是同一種蚱蜢。只不過那些一出生體色就比較黃的,在旱季乾枯的草地上,因為不容易被鳥類發現,可以活得比較久;而那些天生體色就比較綠的,因為容易被吃掉,所以活不久,也長不大。那些黃蚱蜢是因為比較適合在炎熱的天氣中生存,所以存活了下來。查爾斯‧達爾文先生是對的,證據就在我家前面的院子裡。
我一邊在水中漂浮,一邊思考著這一切,心裡充滿了驚奇。我凝望著天空,試著找出我推理上的錯誤,或者結論中的缺陷。可是,我找不到。於是,我游到了岸邊,抓著姑婆芋從水裡爬出來,用圍裙擦乾了身體,然後迅速的穿上衣服,跑回家。
我到家的時候,發現全家人正在走廊上圍觀一個已經撬開來的板條箱。在一堆鳥巢般的木屑中,有一部矮矮胖胖、正面有四個葉片,背面有個玻璃槽的黑色金屬機器。爸爸往槽裡倒了些煤油。在那四個葉片的中間,有一個圓銅頭,上面龍飛鳳舞的刻著幾個字: 芝加哥最好的風機。
爸爸喊了聲:「退後。」然後劃了根火柴,點燃機器。屋裡頓時揚起一股礦物的臭味,並吹起了呼呼的風。我的那夥兄弟個個歡聲雷動。我也高興的歡呼了起來;只不過是為了一個不同的理由。
從此以後,我們家的生活變得輕鬆了一點。媽媽有了風機的陪伴,可以在中午的時候好好的休息,大家的日子也跟著好過多了,尤其是爸爸的。有時候,媽媽還會邀請爸爸去跟她一起休息一下。
我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才又鼓起勇氣去見爺爺。他坐在實驗室裡一張被老鼠挖得坑坑洞洞、裡頭的填充物都跑出來了的破舊扶手椅上。
我告訴他:「我知道為什麼體型大的蚱蜢是黃色的,而體型小的是綠色的了。」我把我的發現和推論一一說給他聽。我一邊講,一邊緊張的換腳站立;他則看著我,靜靜的聽。過了一會兒,他說:「是妳自己想出來的嗎?沒有人幫妳?」
「對!」我回答,並把我在拉克哈圖書館的遭遇告訴了他。爺爺用一種看起來很奇怪,不知是高興或不高興的驚訝表情,看了我老半天,就好像我是他從來沒見過的物種,然後說了句:「跟我來。」
(摘自《達爾文女孩》第一章)
我的名字叫卡普妮雅‧維吉尼亞‧泰德;不過,大家都叫我卡莉。那年夏天,我十一歲,是我們家七個小孩當中唯一的女生。你說還有比這更慘的事嗎?我的上面有三個哥哥:哈利、山姆哈斯頓和拉瑪;下面有三個弟弟:崔維斯、索羅斯和吉姆寶威。吉姆寶威還是一個小寶寶,大家都叫他吉寶。說到這些小男生,他們真的很認命的在大白天裡睡覺;有時候甚至睡成了一團,就像一堆黏答答又熱呼呼的小狗。至於那些從田裡面幹完活回來的男人,還有我從棉花工廠辦公回來的爸爸,他們會先在睡廊上用鐵桶裡的井水潑溼自己,然後才像被宰的羔羊似的躺到自己的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