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傾向是罪嗎?解讀台灣教會近20年來對同志議題之聖經詮釋。
◎上帝是愛--做在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做在主的身上。
◎教會中沒有同志?看見上帝家裡的外人--同志基督徒。
◎性傾向是罪嗎?解讀台灣教會近20年來對同志議題之聖經詮釋。
本書旨在探討台灣教會對同志議題的聖經詮釋衝突。
由於台灣教會對於同志議題的立場已經形成激烈的對立局面,同志基督徒在傳統教會中的處境日益艱難,而衝突的核心問題正在於雙方陣營對此議題的聖經詮釋;因此,本研究整理了1992年至2014年3月間的重要文獻,分析不同觀點的詮釋原則,以及造成衝突的主要原因,探討雙方的對話空間,期能幫助讀者對此議題有較清晰的了解,並堅固位於衝突核心的同志基督徒更有力量面對信仰。
傳統神學視「聖經反對同性戀」為絕對真理,並以七處相關經文為如山鐵證。因此,本文便針對這些討論進行分析,包含五處直接經文:利18:22, 利20:13, 羅1:26-27, 林前6:9, 提前1:10;以及兩處間接經文:創19和創1-2。此外,由於台灣同志神學的興起與台灣同志的處境密切相關,因此本文在探討聖經詮釋之前亦先就台灣同志的處境進行分析。
現階段雙方陣營對於七處經文的聖經詮釋不僅立場壁壘分明,詮釋原則亦迥然不同,即便立於相同的立場,其詮釋方法和觀點也未必全然一致。不過基本上,反對同性戀的學者主要仍以字義解經法為依歸,並以聖經無誤論為基礎。支持同志的學者則以歷史批判法為主要原則,並以處境神學為進路。
衝突的聖經詮釋、激烈的立場對立,使當前台灣教會對同志議題的辯論幾乎沒有對話的空間;然而,作者仍期待透過文獻的爬梳、分析,幫助讀者對此一議題有較完整的了解,並期待在衝突張力的臨界點,使我們的眼目從議題討論回到生命的對遇,在真實的關係中體會上帝的心意。
作者簡介:
艾蘋
教育工作者,基督徒。
作者在90年代開始接觸同志與教會議題,同時間參與了師範院校內同志社團的建立,以及MCC宣教士在台灣的同志事工,並於長老教會受洗。
2002年底開始召聚花蓮瑪拉同志團契聚會,致力於化解同志與教會的隔閡。
2012年,作者進入神學院接受裝備,在同志與教會衝突的高峰完成此神學碩士論文,期盼在困境中找到契機,發現一條通往愛的道路。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陳南州--前玉山神學院教授、副院長
維基百科在〈台灣LGBT權益」〉的條目中,有一段文字這樣敘述:「根據一份2014年的研究,臺灣社會普遍接納同性戀者,不會因其性傾向而拒絕他們享有交友、求職等權利,多數反對過去對同性戀的種種刻板印象。……2012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指出55%受訪者贊成應立法保障同志合法結婚權。」換句話說,同性愛已經不是台灣社會中具大爭議性的議題,不過,台灣教會界卻在此議題上有著激烈的對立爭論。
對於爭議性的議題,一般來說,我們需要有理性的討論、同理心的感受之後,才能採取關懷的行動。台灣好世協會推出三本好書—《走出暗櫃》、《彩虹之約》、《真愛的條件》剛好滿足這三項要求。
《彩虹之約》的作者艾蘋在書中探索台灣同志的處境、同志神學的興起,針對台灣教會有關同志議題之不同立場的聖經詮釋,做全面、深入的探討,解析不同詮釋背後的信仰型態,並嘗試在對立兩邊的中間搭建對話的橋樑。這本書是從聖經、神學的角度來解說同志議題。
《走出暗櫃》的作者陳樂山則是從敘事的角度述說同志的生命故事—身份認同的故事、現身出櫃的故事、追尋信仰的故事。作者指出,差異不是洪水猛獸,只會讓社會更豐富而多彩。有人說,心靈的困惑不能被理解,只能被體會。這本書邀請讀者聆聽同志的故事,感受同志的生命,進而去除偏見,接納同志。
《真愛的條件》的作者張仁和從長老教會〈關心同性婚姻議題之牧函〉的影響,探討基督教會應當如何來牧養、關懷因同志議題引發對立的信徒。這本書有所探討同志議題有知性的探討,也有同志的故事,作者的用心則是帶出適切的關懷行動。
這三本書也好像是我跟同志朋友之關係的歷程。我從無知而排斥,到理解、接納,與關懷,是經歷聖經與神學的探討,基督徒同志生命故事的感化、陶染。三位作者都是虔敬、熱心的基督徒(一位牧師),這三本書也是這三位作者的碩士論文,有著紮實的學術研究做其論述的根基。因此,我極力推薦。
名人推薦:陳南州--前玉山神學院教授、副院長
維基百科在〈台灣LGBT權益」〉的條目中,有一段文字這樣敘述:「根據一份2014年的研究,臺灣社會普遍接納同性戀者,不會因其性傾向而拒絕他們享有交友、求職等權利,多數反對過去對同性戀的種種刻板印象。……2012年《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指出55%受訪者贊成應立法保障同志合法結婚權。」換句話說,同性愛已經不是台灣社會中具大爭議性的議題,不過,台灣教會界卻在此議題上有著激烈的對立爭論。
對於爭議性的議題,一般來說,我們需要有理性的討論、同理心的感受之後,才能採取關...
章節試閱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同志議題已成為當前台灣社會、教會無法迴避的議題,當人權抬頭、社會運動頻上街頭之際,面對同志族群,教會團體卻顯得舉足失措,進退維谷,在社會上儼然形成基督教會與性別人權團體對立的態勢。究竟關於「同性戀」,聖經說了什麼?何以基督徒如此急於捍衛這條性別界限?傳統教會反對「同性戀」的原因何在?同志與教會果真是聖俗二分、壁壘分明嗎?
自1996年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成立至今,台灣基督教界對同志議題的辯論就不曾停息,雙方除了在座談中對話,甚至一度登上媒體交鋒,文字論戰也走向檯面化,台灣教會界除了長老教會部分牧師對同性戀者較為友善之外,其他教派皆急於與同性戀劃清界線。而繼同光之後,1999年MCC 美國長堤教會也來到台灣關懷同志福音事工,後來長堤教會轉型為「包容性」教會,其宣教組織EMI 目前已成功在台協助開拓了兩所教會 ,宣告性傾向乃上帝所賜,完全接納LGBT 族群。
同光教會令基督教界惶惶不安,避之唯恐不及,一般教會和EMI系統的教會也幾乎不打交道,這些教會多半被基督教團體視為「外人」;然而傳統教會忽略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台灣絕大多數同志基督徒都在一般教會中聚會,根本沒有離「家」出走。
同志基督徒不敢貿然出櫃,因為一旦說出「我是誰」,可能身陷大霧散盡的敵營,弟兄姊妹從此成為陌路人。因此,帶著面具,大家相安無事互道平安,是多數同志基督徒在教會內的生存之道。一位教會同工曾經這樣描述:
我參加一位同志牧師的葬禮,必須小心翼翼保護他的隱私,因為他
沒有出櫃。為他整理遺物時得把一些啟人疑竇的物品丟棄。出殯那天許
多牧長、同工、居民來為他送葬,哭倒在靈柩旁,但是他的伴侶卻不能
來送他,沒有人知道他真正是「誰」,我甚至不能說我為什麼認識他。
教會或許可以說我們和同光沒有關係,和EMI開拓的教會也沒有關係;然而我們可以和那些一同上教會、唱詩敬拜上帝的同志肢體切割關係嗎?
因為同志基督徒很少在一般教會中現身,教會也理所當然認為教會中沒有同志。真的碰上了,尋求支援的單位仍以「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 為主。走出埃及協會認為同性戀為上帝不喜悅的罪,長期宣導、幫助同性戀者回歸異性戀生活,獲得教會界普遍的支持,並成為台灣基督教界主要轉介、諮詢的單位,同時也是教會認識同志的主要管道。此外,走出埃及的「後同志」也與保守福音派教會彼此合作、互相呼應,全力鞏固台灣基督教內部反對同性戀的立場。
然而,雖然支持同志的牧師、基督徒仍是少數,但基督教界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聲音、教會中存在著同志基督徒,已是一個無可否認的事實,視而不見或劃清界線顯然並不是解決爭議的辦法。
2011年以來,數起事件讓教會界原本漸趨和緩的討論再度被挑起,相關辯論越演越烈。首先是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的推行,台灣教會界成立了跨教派的真愛聯盟,在基督教界發起連署,使原本在神學領域的辯論直接在教會內部點燃。
此外,2011年美國長老總會通過封牧條例的修正,讓同性戀者也有平等服事的機會,此舉也進一步激化了同志議題在台灣的神學辯論。也是2011年,台南神學接受一名同光教會推薦的基督徒報考並接納其入學,此例一開立刻牽動神學教育界的敏感神經。2012年底,台灣神學院即舉辦了一場〈基督教對同性戀的態度與觀點〉教牧研習會,除了邀請神學學者、教授進行專講,亦安排同志基督徒分享見證以及報考神學院的經驗,而無論在正方或反方,座談會後都引起不可忽視的後續效應。
近來將對立拉至高峰的,是2013年10/25日在立法院通過一讀的婚姻平權草案。杜明達等牧師與統一教、道教、一貫道、天帝教、天主教等多個宗教團體組成「護家盟」 ,全力反對「伴侶盟」 推動的多元成家草案 ,透過媒體、網路呼籲國人加入聯署。原本就以捍衛家庭價值和同志運動打對台的基督教界響應尤為熱烈,教會紛紛發表聲明:尊重同性戀,反對同性婚姻。
百萬聯署熱烈展開,隨即衝擊了一向被認為對同志議題立場不清的長老教會。台灣神學院院長和董事會率先表態,支持護家盟的文宣主張。教會公報則因刊登了同光教會的聲明而遭撻伐。許多中會在會議中做成決議加入連署,並要求總會表明立場,參與護家盟策劃的「救妻兒」大遊行。
台南神學院因為同志神學生在校內舉辦多元成家草案說明會引發地方教會強烈抗議,揚言拒絕南神到教會募款,南神院長王崇堯終於也發表了沉重的聲明:
本院作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屬下神學院校,對此議題及同志議題
之態度,將完全遵照總會之信仰立場及方針。本人將向本院師生重申
務須遵循總會信仰立場,以求主內和諧與合一。期盼南神師生及校友
亦皆以南神母校之發展為重,而非僅突顯個人神學偏好,造成教會困
擾,甚至分裂。 (節錄)
王院長引用總會2004年研究報告書作為呼籲:
在教會的團體生活中,有必要提供有關兩性議題與同性戀議題的信徒
教育,使信徒不只對一般的兩性關係有所認識和實踐,也能消除對同
性戀(者)誇張不實的誤解、懼怕和排斥。使信徒學習到應怎樣以開
放的心胸嘗試去了解現存的多元且殊異的社會群體,並使信徒能學習
以正確的觀念及基督的愛心去接納並協助需要關心的弱勢群體。
然而,期待爭議就此落幕恐怕是不可能了。
至此,台灣基督教界對同性戀議題的辯論已引起教會內前所未有的關注與恐慌,甚至進入非理性的對立狀態,到處都在聲明,用連署來表態,嚴重壓縮了理性對話的空間;而令人難過的是,此刻可能還不是戰火的最高峰。
究竟關於「同志」,基督教界對話的空間在哪裡?正反雙方有無調和的可能?在傳統教會中,是否有同志會友容身之地?為何充滿愛的教會會讓同志基督徒感到傷痕累累?這些信仰的困惑和矛盾,正是研究者開始本研究的主要動機。
「聖戰」一觸即發;然而,當教會準備舉起聖經這面大旗定罪同志時,須得謹慎三思,因為無論東西方,被用來定罪同志的經文都引起非常分歧且衝突的意見。保守福音派教會固守營壘,認為聖經對此議題的宣判清晰無誤,因此必須無懼風起雲湧的人權運動,肩負起抵抗世俗潮流的責任;然而站在處境神學的一方,卻認為教會應與受壓迫的邊緣人站在一起,傾聽同志基督徒的信仰生命,重新詮釋被傳統觀念綑綁的聖經經文。
要解決教會內同志議題的爭議,和同志畫清界線已不是一個務實有效的辦法,動員、連署、表態、聲明也無法創造一個理性對話的空間;那麼無論立場為何,盡可能讓討論回到聖經,應該是基督徒可以共同努力的方向。
教會對待同志的態度往往取決於教會所採取的神學立場,教會所採取的神學立場則關聯於其聖經詮釋。因此本論文將整理、分析雙方立場的聖經詮釋觀點,期待能進一步釐清問題,裨益於後續討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同志議題已成為當前台灣社會、教會無法迴避的議題,當人權抬頭、社會運動頻上街頭之際,面對同志族群,教會團體卻顯得舉足失措,進退維谷,在社會上儼然形成基督教會與性別人權團體對立的態勢。究竟關於「同性戀」,聖經說了什麼?何以基督徒如此急於捍衛這條性別界限?傳統教會反對「同性戀」的原因何在?同志與教會果真是聖俗二分、壁壘分明嗎?
自1996年同光同志長老教會成立至今,台灣基督教界對同志議題的辯論就不曾停息,雙方除了在座談中對話,甚至一度登上媒體交鋒,文字論戰也走向...
目錄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文獻探討
第三節:研究問題與論文架構
第二章:台灣同志神學的背景
第一節:台灣同志運動的興起
第二節:台灣同志基督徒處境
第三節:台灣同志神學論述
第三章:台灣教會反對同性戀的聖經詮釋
第一節:利未記中的禁令:利18:22、20:13
第二節:保羅書信的責備與警告:羅1:26-7、林前6:9、提前1:10
第三節:所多瑪事件的例證:創19:1-11
第四節:創造秩序的總原則:創世記1-2章
第四章:台灣教會支持同志的聖經詮釋
第一節:利未記禁令的用意
第二節:保羅書信的原意探討
第三節:所多瑪事件的罪責還原
第四節:創造故事的祝福
第五章:雙方立場的詮釋分析
第一節:反同立場的聖經詮釋原則
第二節:支持同志的聖經詮釋原則
第三節:詮釋差異的衝突
第六章:結論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
第二節:文獻探討
第三節:研究問題與論文架構
第二章:台灣同志神學的背景
第一節:台灣同志運動的興起
第二節:台灣同志基督徒處境
第三節:台灣同志神學論述
第三章:台灣教會反對同性戀的聖經詮釋
第一節:利未記中的禁令:利18:22、20:13
第二節:保羅書信的責備與警告:羅1:26-7、林前6:9、提前1:10
第三節:所多瑪事件的例證:創19:1-11
第四節:創造秩序的總原則:創世記1-2章
第四章:台灣教會支持同志的聖經詮釋
第一節:利未記禁令的用意
第二節:保羅書信的原意探討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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