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的超越性》是薩特最早的著作。 此前出版的僅有的兩部作品嚴格說來不能算作哲學研究。 其一是1927年發表的有關狄驥(Duguit)法律現實理論的文章,另一篇則是在1931年發表在《公牛》雜誌上的《真理的傳說》,薩特在這篇文章中以寓言的形式表達自己的思想。
薩特以這部著作開始了通向《存在與虛無》的探索。 此外,薩特的生平紀事也可肯定它與薩特當時的哲學關注是一致的。 可以說,薩特那時的所有著述,如果不是同時的,至少也是同時構思的。 《自我的超越性》寫於1934年,其中一部分是薩特在柏林為研究胡塞爾現象學而寫的。 1935年間,他還寫了《想像》和《想像物》(分別在1936年和1940年發表),後來在1937年和1938年間完成1934年就構思的《心理》。 後來他又從《心理》分離出另一部著作《情緒現象學理論初探》,於1939年發表。 最後要提到隨後在1943年發表的《存在與虛無》。 他在《存在與虛無》中堅持《自我的超越性》的結論,又完善、深化了它所欠缺的對唯我主義的批判。
對這部年輕時代的作品,薩特只在一點上有所否定,而這一點在作品中幾乎沒有展開:即觸及精神分析的內容。 他對過去的觀念進行徹底清算——即否定精神分析的無意識和理解的觀念,並不再堅持過去對這個領域的偏見。
但是,意識結構理論本身,以及作為超越心理對象的自我的根本觀念始終沒有變。
西蒙娜·德·波伏瓦對此有過明確的評論,儘管略嫌簡短,這裡不妨提上一句。 她說“《自我的超越性》用胡塞爾的觀點——而又對立於胡塞爾後來理論——描述了'我'與意識的關係。在意識與心理之間,薩特堅持了他一直堅持的區分。當意識是直接的和對自我的明確在場時,心理就是對象的總體,這些對像只有通過反思活動才能被把握,它們就像知覺的對像那樣只憑藉側面(Profils)表現:比如仇恨是超越物,人們就通過體驗(Erlebniss)領會,其存在是或然的。我的'自我'本身是一種世界的存在,他人的'自我'也完全一樣。因此,薩特建立了他的最古老、也最執著的信仰:存在一種非反思意識的自主性。拉羅什福科和法國心理學傳統所說的自我的關係會敗壞我們最自發的運動,它只在某些特別的境況中出現。對薩特更為重要的是:這種為他人並以同樣的對象方式使為'我'存在的心理、自我脫離唯我主義。消除唯我主義,就能夠避免唯心主義,薩特在結構中堅持他論證的實踐貢獻(道德和政治上)。”
大多數哲學家認為“自我”是意識的“居士”。 還有一些哲學家把“自我”在“存在”內部的形式在場確認為統一的空洞原則。 另一些——多為心理學家——則想在我們心理生活的每一時刻把“自我”的物質在場發現為慾望和行為的中心。 在此,我要指出“自我”既不是形式地、也非物質地存在於意識之中:它在世界中,是外在的;它是世界的一種存在,就像他人的“自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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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讓‧保爾‧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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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的超越性》是薩特最早的著作。 此前出版的僅有的兩部作品嚴格說來不能算作哲學研究。 其一是1927年發表的有關狄驥(Duguit)法律現實理論的文章,另一篇則是在1931年發表在《公牛》雜誌上的《真理的傳說》,薩特在這篇文章中以寓言的形式表達自己的思想。
薩特以這部著作開始了通向《存在與虛無》的探索。 此外,薩特的生平紀事也可肯定它與薩特當時的哲學關注是一致的。 可以說,薩特那時的所有著述,如果不是同時的,至少也是同時構思的。 《自我的超越性》寫於1934年,其中一部分是薩特在柏林為研究胡塞爾現象學而寫的。 1935年間,他還寫了《想像》和《想像物》(分別在1936年和1940年發表),後來在1937年和1938年間完成1934年就構思的《心理》。 後來他又從《心理》分離出另一部著作《情緒現象學理論初探》,於1939年發表。 最後要提到隨後在1943年發表的《存在與虛無》。 他在《存在與虛無》中堅持《自我的超越性》的結論,又完善、深化了它所欠缺的對唯我主義的批判。
對這部年輕時代的作品,薩特只在一點上有所否定,而這一點在作品中幾乎沒有展開:即觸及精神分析的內容。 他對過去的觀念進行徹底清算——即否定精神分析的無意識和理解的觀念,並不再堅持過去對這個領域的偏見。
但是,意識結構理論本身,以及作為超越心理對象的自我的根本觀念始終沒有變。
西蒙娜·德·波伏瓦對此有過明確的評論,儘管略嫌簡短,這裡不妨提上一句。 她說“《自我的超越性》用胡塞爾的觀點——而又對立於胡塞爾後來理論——描述了'我'與意識的關係。在意識與心理之間,薩特堅持了他一直堅持的區分。當意識是直接的和對自我的明確在場時,心理就是對象的總體,這些對像只有通過反思活動才能被把握,它們就像知覺的對像那樣只憑藉側面(Profils)表現:比如仇恨是超越物,人們就通過體驗(Erlebniss)領會,其存在是或然的。我的'自我'本身是一種世界的存在,他人的'自我'也完全一樣。因此,薩特建立了他的最古老、也最執著的信仰:存在一種非反思意識的自主性。拉羅什福科和法國心理學傳統所說的自我的關係會敗壞我們最自發的運動,它只在某些特別的境況中出現。對薩特更為重要的是:這種為他人並以同樣的對象方式使為'我'存在的心理、自我脫離唯我主義。消除唯我主義,就能夠避免唯心主義,薩特在結構中堅持他論證的實踐貢獻(道德和政治上)。”
大多數哲學家認為“自我”是意識的“居士”。 還有一些哲學家把“自我”在“存在”內部的形式在場確認為統一的空洞原則。 另一些——多為心理學家——則想在我們心理生活的每一時刻把“自我”的物質在場發現為慾望和行為的中心。 在此,我要指出“自我”既不是形式地、也非物質地存在於意識之中:它在世界中,是外在的;它是世界的一種存在,就像他人的“自我”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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