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來看第二種說法。關於韓信用風箏載吹笛者的記載,其虛妄性是
顯而易見的。有人已經指出:“且不說古代,今日要製一個載人風箏,順利
而上,安全而降,又談何容易!”退一步講,風箏的安全係數如此之小,即
使真的有人載於其上,恐怕也是心驚膽戰,哪裡顧得上吹奏什麼“思鄉之曲
”?至於說韓信“作紙鳶放之,以量未央宮遠近”,要從兩方面看。一方面
,無論是歷史記載還是考古資料,都不能證明韓信那個時代已經發明了紙,
既然當時人們還不懂得造紙,韓信何以能製造“紙鳶”?這是記載中的漏洞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暫不考慮“紙鳶”這一細節上的失誤,那麼,利用風
箏測量未央官遠近又帶有較大的可能性。明代郎瑛反駁這一記載的理由是:
“線之高下,豈可計地之遠近?”其實,郎瑛疏忽了,我國早在先秦時期就
提出了勾股定理,那麼,知道了風箏線的長度和傾斜角度,利用勾股定理,
就能很準確地計算出未央宮的遠近。當然,這個故事僅儀具有可然性,它畢
竟不見於《史記》、《漢書》一類正史,不能當作已然的事實。
《南史》中所說放紙鴉求援軍之事,無疑是非常重要的記載,這是關於
中國風箏最早的文字資料,《南史》還提供了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即梁太
清三年正月十三日,公曆為公元549年2月25日。對這一記載,郎瑛也作了反
駁,認為“放之而紙鳶之墜,義何必在於援軍之地耶?”這種詰問是沒有道
理的,《南史》中分明交代了“因西北風而放”,並非毫無日的地亂放,只
要風箏線的長度大致準確,落於援軍之地的機率是很大的,況且,唐人丁用
晦在《芝田錄》中提到,當時放出的風箏有數十隻,落入援軍之地的可能性
就更大了:退一步說,即使沒落入援軍之手,也有被人送到援軍那裡的希望
,因為敕中寫明“得鴟送援軍,賞銀百兩”。對於處於危難境地的人來說,
任何可能帶來獲救效果的辦法都會作出嘗試。因此,這一史料是完全可信的
。
然而,我們不能把羊車兒或梁簡文帝當作風箏的發明者,危難之際創造
風箏,而且放飛一次成功,這顯然不合邏輯。風箏的發明必定在此之前,羊
車兒或簡文帝只不過利用了別人早已發明的風箏而已。
至於把李鄴視為風箏的發明者,這與我們已掌握的資料就更加相去甚遠
了。《詢芻錄》、《五代史》中所記李鄴等放紙鳶於宮中以為娛樂的事是可
信的,但仍像梁簡文帝一樣,李鄴只不過是製作並放飛了前人發明的風箏而
已。
通過上面的分析,在風箏產生的時間上,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風箏
初被稱為“紙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