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你剛甩了前一個短期情人,又還沒找到下一個,我可以墊一期。」「哦?妳用什麼條件來說服我,接受妳來當我的『短期情人』?」「我是女人、長得又不醜、而且我有32C!」32C?試問他歷任的短期情人有哪個不超過這個條件的?他頭一次遇到這種粗糙、一點都不性感、還嚴重缺乏魅力的勾引方式。正想拒絕她時,沒想到她立刻提出令他感興趣的條件──「限期三個月,之後我不會纏著你,你也不可以找我,就算碰到面,我們也要裝作不認識。你看怎麼樣?」哦~她既然這麼有個性,擺明不想黏他的樣子,那為什麼現在又要纏著他、當他的情人呢?不如就給她三個月的時間,他也正好找出答案。沒想到點頭答應之後,他是既高興又後悔,高興她如此讓他心動,又後悔著三個月期限訂得太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