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倫理學(applied ethics)興起於一九六○年代末七○年代初,其存在背景乃在於二十世紀占學術主導地位的分析哲學所提出之後設倫理學。雖然應用倫理學是二十世紀後半之產物,但無論是東方或西方的傳統思想,其應用倫理學均包含在倫理學之內,環觀西方倫理學思想史,自柏拉圖始,經亞里斯多德、中世紀神學家,至近代啟蒙思想家,皆重視倫理學的應用問題;而在中國思想方面,應用倫理學也一直存在於一般道德思考的內涵之中。
倫理學是一門實踐科學,因而產生了應用倫理學,它被視為哲學倫理學(又稱一般倫理學或理論倫理學)的分支,也就是將倫理學的基本原理原則應用於具體的、有爭議性的道德應用問題暨特殊倫理議題。本書之整體概念即是融匯哲學思想中的倫理學與應用倫理學內涵,將之應用於日常生活中社會性議題的案例解析中,如愛滋病、器官買賣等生命倫理案例;電腦分配、不適任教師以及校地使用權等學校行政政策倫理案例;臺汽客運經營權轉移、高鐵等商業倫理案例;限用塑膠袋、社區總體營造、三峽大壩等環境倫理案例。
作者簡介:
廖金春
現任臺北市社子國小校長
出生於一九五六年,幼年喪父,四處打工養成喜歡人群但也愛獨立思考的個性。先後擔任南投縣、臺北縣和臺北市教師、主任、校長職務共三十三年。其間實際參與教育領域與民間企業的複式教學、啟智班教材、教養院教養合一、特殊體育、田園教學、自然步道、社區總體營造、家庭教育方案、原鄉部落探查、讀書會帶領人、布袋戲社團、身心靈工作坊以及各類雜誌書籍刊物等等的實驗、規劃、編輯和執行工作,發覺生命處處有驚奇。
於南投縣中原國小和旭光國中畢業後,修習臺中師專體育組、師大社會教育學系、師大特殊教育研究所四十學分班和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碩士班;早年亦曾自修學習日文七年,擬改行當導遊或去日本進修;近年喜愛探究應用倫理學的領域,如生命倫理、企業倫理和環境倫理等,深感自己和這個世界是一本永遠讀不完的書。
章節試閱
第一部分
倫理學理論概述
第一章 倫理學是什麼?
到底倫理學與哲學有何關聯呢?對於這樣的問題我們可能要先了解哲學的涵義,張瑞村指出:1.哲學即愛智(philosophy as love of wisdom),2.哲學即科學的科學(philosophy as the science of sciences),3.哲學即規約(philosophy as prescription),4.哲學即思辨(philosophy as speculation),5.哲學即分析(philosophy as analysis)等。
進一步如果我們問到底什麼是哲學,陳迺臣指出:1.哲學是愛智,2.哲學是完整人生的知識,3.哲學是宇宙及生命根本問題的探求,4.哲學是觀念及語言的澄清,5.哲學是價值及規範的主張等。而哲學的範圍一般說來大致分類如下,例如:1.形上學(Metaphysics),2.知識論(Epistemology),3.價值論(Axiology),4.倫理學(Ethics),5.美學(Esthetics),6.邏輯學(Logic),7.宗教哲學(Philosophy of Religion;Theology)等,因而,倫理學是哲學的一支是毋庸置疑的,我們也可以從哲學的涵義與範疇中了解到倫理學可以說是探討與人的生命中所有有關的問題的一門學問。
一、 倫理學的意涵
一般說來,人們對涉及善惡正邪的道德行為是不可能不有所反應和思考的,這樣就會形成一些觀念,但是,只有通過一種比較抽象和系統的反思,形成一些比較固定的概念,並在這些概念之間建立聯結,形成語句,進行推理,最後形成某種知識系統,我們才可以說產生了一種倫理學。而這樣合理地所發展形成的倫理學體系與信念才具有一定的本質意義和價值,也才能夠普遍地為某種社會文化所接受,進而成為這個社會文化中一種價值判斷的依據。
倫理學(ethics)又稱道德哲學(moral philosophy),可說是以哲學方法研究道德的一門學問,所以是哲學的一支。而一般說來,倫理學的意義可從字源與實質兩方面來說:
(一)、從倫理學的字源方面來說:倫理學在拉丁文稱Ethica,而這個字又出於希臘文的Ethos,是指風俗習慣的意思,但是,風俗習慣,廣義的來說,則包括社會的一切規範、慣例、典章和制度,所以拉丁文的Ethica一字也就成為倫理學的專有名詞。在中文裡,倫理二字早已為古人所聯用,倫字有輩有類的意思,是表示人際間的各種關係;理是紋理或道理,是說明人際間的關係不是雜亂無章,而是有條有理、有原則和有標準的。
(二)、從倫理學的實質方面來說:倫理學是研究人的一切倫理事實,諸凡人行為的性質、行為的標準、良心的現象、法律的基礎等,無不包羅於倫理學的範圍之內;現今對於倫理學大致說來可分為三種體系,亦即1.描述倫理學(Descriptive Ethics),這種倫理學對於人的行為不論是個人方面或是團體方面,都不作價值的判斷,也不建立原則與標準,而只作現象的敘述;2.分析倫理學(Analytical Ethics),這種倫理學既不批判人行為的價值,也不研究人行為的標準,更不討論行為的善與惡、功與過,它所注意的是倫理字句的語意和邏輯的問題;3.規範倫理學(Normative Ethics),這是狹義的倫理學,也是中西傳統所講的倫理學,可說凡主張有道德標準和原則的哲學家們的倫理學,都屬於規範倫理學。
總而言之,從一定的意義來說,倫理學是哲學,也是科學,而哲學與科學不能相分離,因為「科學裡有哲學,哲學中有科學」。同時,無論在中國還是西方,倫理學的古代發生和近代轉折可以說都受到嚴重的道德和社會問題的刺激,就像湯恩比所說的是對挑戰所做的一種「回應」。當然,反過來,倫理思想的發展又會深入持久地影響社會與個人的道德狀況和面貌。因而,可以說倫理思想的道德規則或價值觀與社會或個人之間的行為是互為一種微妙的因果關係,兩者之間緊緊的聯繫著,失去了一方就像失去了人的雙腳,行不得也。因而,我們可以很明確的說倫理學是一種批判性思考的終極關懷,也是一種實踐哲學,更是一種生命哲學。
二、 倫理與道德的概念應用
長期以來,「倫理」與「道德」是倫理學或道德哲學中的兩個核心概念,然而「道德」與「倫理」這兩個概念常常被混為一談,或者至少是缺乏本質上的區分,因而,常導致了對倫理學的許多誤解,一般說來,「倫理」闡明的是社會規範的性質;而「道德」闡明的卻是生活本意的性質。概括的說,倫理與道德的區別為:1.作為日常用法,倫理更具客觀、外在、社會性意味;道德更多地或更有可能用於個人,更 含主觀、內在、個體性意味。2.作為價值本身,倫理的核心是正當(適當、合適、合宜等),道德的核心是善(或美德、德性、好等)。3.作為規範,倫理具有普遍性,道德具有獨特性。4.作為評價尺度,倫理的尺度是對與錯,道德的尺度是好與壞、善與惡。
道德是一個存在論概念,是一個作為倫理學基礎的特殊的存在論概念;道德問題是倫理學的根本性問題,倫理規範作為一些禁令,總是為保護有意義的生活,而訂立倫理規範只是依照道德要求的技術性處理。因此,倫理學的主題是道德而不是倫理;其中,道德主題引出兩個問題:一個是關於獲得幸福的生活方式,另一個是由獲得幸福的生活方式去澄清建立倫理規範的要求。
在對倫理學的了解中,提出並思考上述問題是必要的和重要的,這會使人們理解,人們在社會文化的機制中生活決不意味著為了社會文化機制而生活,社會必須服務於生活;這還會使人們理解,生活中最主要的不幸就是誤以為生活目的是為了某種結局,這種態度偏離了生活與生活目的,會讓生活目的成了遙遠的目標;生活目的是與生活一起顯現的東西,它不是遙遠的目標而是與生活最接近的存在方向性,但又是永遠無法完成的一種追求的過程。可以說,生活目的不是某種結局而是生活本身那種具有無限容納力的意義,生活是一種自身俱有目的性的存在方式,這種目的性就是生活本身的意義。應當說,在這種關於倫理學的思考中,體現的是一種哲學的前提批判的精神,因而有助於人們在哲學的意義上去思考和探尋倫理學問題。
所以,如果我們在真實的生活世界中為求體現生活的目的,就不能忽略了道德觀的建立,而要在生活中建立正確的道德觀就必須承認所謂的道德價值;也就是說生活中具備了道德價值,人所追求的生活目的才能體現真實的人性,也使得生活的世界處處充滿著幸福感。
三、 倫理學與價值論
從某種意義看來,倫理學與價值論是分不開的事實,若從西方哲學價值論的演進史來看,可以說十九世紀末才開始探討價值議題,以前哲學採自然科學與實證主義,完全以事實、事件與社會學為唯一的分析對象與尺度,此時有些學者認為在真實實體(reality)與存有(being)之外應該還有所謂價值之存在。而最早論及價值論的現代價值學之父洛宰(R.H.Lozte, 1817-1881),率先將邏輯、形上學、及倫理學化約為價值學,繼承萊普尼茲(Leibniz)的精神,認為實在界是由單子(monads)所構成。之後關切價值的議題則應運而生,一般說來支配客觀實體的判準是自然法則,主觀世界則是以價值為判準,可見價值的判斷在真實世界中是何等的重要。而價值的分類,大致有以下的類型:1.內在價值或終端價值,2.工具價值,3.永久性價值,4.暫時性價值5.普遍性價值,6.排他性價值等。
價值論可以說是探討價值的本質和哪些事物具有價值的一門學科;廣義來說,價值理論涉及各種形式的價值,諸如美與醜的審美價值(aesthetic values),是非對錯、義務、美德與邪惡的倫理價值(ethical value),以及證成(justification)和缺乏證成的知識論價值(epistemic values)。從狹義面來理解,價值理論探討的是:哪些東西是內在地有價值的,或者最終是值得的且其自身就是可欲求的,並帶有與工具的、固有的和貢獻的價值相關的概念。而倫理學的本質在於彰顯主體的人文性和反省性,倫理和價值重估皆需要來自於某種概念、自覺、判斷和抉擇,因而可以說倫理除了知識層面之外,尚有價值層面的深層意涵。謝勒也曾指出,倫理學必以價值論為基礎,價值論至少可以引申為政治哲學、美學、倫理學等學科的基礎;所以,我們可以說解決了價值的問題,也就解決了倫理學的問題了。
四、 倫理學的性質與任務
一般說來,我們研究倫理學的功能,孫美堂指出大致上有三點,例如:1.確定倫理學任務的依據和原則,倫理學一般都貫穿著認識論原則和利益原則的統一;2.倫理學既是關於其對象的學問,又同時在一定意義上屬於其對象本身,即屬於道德意識的一個層次;3.倫理學既著眼於整個社會的道德風尚,又關注於社會成員個人的道德品質等。而孫美堂又提出倫理學的主要任務具體而言是:1.科學地論證和闡述道德的起源、基礎、本質、功能、發展及其規律;2.指導人們正確地選擇自己的道德行為和做出行為的道德評價,增強人們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的能力,培養人們的道德品質;3.批判舊道德,更新舊觀念等。
另外,何懷宏對於倫理學的性質與任務也指出不同的思考進路,例如:1.德國哲學家包爾生(Paulsen, Friedrish)認為倫理學的職能和任務就是決定人生的目的(善論)以及達到目的的手段(德論或義務論);也就是說,倫理學的職能是雙重的,一是決定人生的目的或至善,二是指出實現這一目的的方式或手段。2.美國哲學家西季維克(Henry Sidgwick)和摩爾(Gordon Moore)認為倫理學的任務是討論有關正當、人們的行為和品性的問題,認為怎樣給「善」下定義,是全部倫理學中的根本問題。3.弗蘭克納認為倫理學的首要任務,是提供一種規範理論的一般框架,藉以回答何為正當或應當做什麼的問題。
因而,倫理學思想有其一定的功能與任務,也深深地影響著社會和個人,所以進行倫理學的思考是有其必要性和急迫性,那麼,其理由何在?黃藿指出有關倫理學的思考有三個理由:第一,追求絕對確定、普遍有效的第一行為原理,這項原理能夠對抗懷疑論者和相對論者的挑戰;第二,追求一種推理的方法或過程,來幫助我們對困難的案例(hard cases)和其他真實世界的道德抉擇做決定;第三,追求美好人生,這種人生將德行與幸福結合在真實人類實現中。由此可見,一種美好人生(good life)的追求不能沒有倫理學的思考,也不能沒有道德律(moral law)或道德準則(moral maxims)的堅持與信念,彼此之間確有相輔相成的真實意義。
除此之外,林火旺也從倫理學價值的觀點指出研究道德哲學的價值至少有四項:1.研究道德哲學可以使我們知道某些道德原則和其他原則不能同時成立,這樣或許可以使我們釐清自己的道德主張,而免於自相矛盾;2.經由對道德哲學的研究,或許我們可以發現自己的實際的道德原則是什麼;3.瞭解道德觀念的複雜性,可以使我們對日常生活中一般的道德主張作批判性的理解,並有能力對各種流行的道德觀進行優劣的評估;4.對於道德本質的探討,可以使我們更瞭解為何任何社會都需要道德,以及道德原則的理性基礎,因此研究倫理學可以使學習者將來在從事道德教化時,不會只是說教而會說理。由此可見,進行倫理學的研究可以讓人在生活中遇到任何問題時都能得到客觀性(objectivity)、普遍性(universality)的判斷和具有批判的精神(the spirit of criticism)的養成,而作出合理性(rationality)的決定與抉擇,甚至言行一致。
五、 倫理學與其它學科的關係
倫理學與其他同是研究人行為的學科其不相同之處在於所研究的角度不同,換言之,即質料對象相同而形式對象不同,以下僅就其間的關聯性作一說明:
(一)倫理學與心理學的關係
倫理學與心理學都是以研究人的行為為對象;而且也都研究人行為的動機。但是心理學研究人的一切行為,包括有意識與無意識的行為在內。倫理學所研究的是人的自由意志的行為,換言之,就是人的自主自決的行為,因為惟有這種行為,才是負責的行為;所以倫理學所研究的只是人的有意識的行為。
(二)倫理學與人類學的關係
人類學是研究人類的生活、習慣、風尚、文物、宗教、文化的科學;人類學只在發現和敘述事實,不作任何道德上的批判。倫理學的責任是要說明倫理的原則、指出行為的標準。
(三)倫理學與社會學的關係
社會學與倫理學均研究人類行為的動向、人際關係、人類與其生存環境的關聯、社會組織、社會制度、以及群體生活所產生的價值觀及共識。但在研究過程中,社會學對於所發現的缺點和弊端只做建設性和勸導性的糾正和譴責;倫理學則給予強制和必須性的糾正和譴責。
(四)倫理學與政治學的關係
因為倫理生活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整體生活,而人的生活是離不開政治,所以政治是人倫理生活的一部分。人類古代的文化,不論東方或西方,都溶政治與倫理於一爐,把政治學和倫理學視為一體討論,而且以倫理為政治的基礎。
(五)倫理學與法律學的關係
倫理學與法律學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二者都是以人的行為為研究的對象,而且也都為人的行為;而與法律不相合的行為的行為便是壞的行為。倫理學不但看人的外表,還要看人的內心。
(六)倫理學與人生哲學的關係
人生哲學與倫理學具有相同的討論議題:由於人生總是需要在許多與攸關道德的議題上作出抉擇,故倫理學的理論可以幫助一個人在抉擇時作出正確的選擇,並達到至善的目的。然而人生哲學的議題還包含生從何來與死往何去的探討,此討論範圍並非倫理學所能及之部分;人生哲學亦有許多議題與倫理學無直接關聯,諸如:宗教問題即為一例。
近代以來,倫理學從個人走向社會,致力於構建社會價值原則和規範體系,以實現社會秩序的和諧,這應該說是研究範圍的擴大,但是,這種研究如果沒有或很少思考理論體系如何現實化的問題及考量其現實生活中所提出的各種問題的解答的話,有可能仍然會處於某種局限性的窘境中;因而如何克服倫理學的研究更能貼近於人類現實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從某種意義來說,可能需要借重與其他學科領域的結合,進一步深化倫理學研究,使其更直接關切人類生存的問題,並提供具體的、特殊的案例分析和問題對策造福更多人類的生活。
第一部分倫理學理論概述第一章 倫理學是什麼?到底倫理學與哲學有何關聯呢?對於這樣的問題我們可能要先了解哲學的涵義,張瑞村指出:1.哲學即愛智(philosophy as love of wisdom),2.哲學即科學的科學(philosophy as the science of sciences),3.哲學即規約(philosophy as prescription),4.哲學即思辨(philosophy as speculation),5.哲學即分析(philosophy as analysis)等。進一步如果我們問到底什麼是哲學,陳迺臣指出:1.哲學是愛智,2.哲學是完整人生的知識,3.哲學是宇宙及生命根本問題的探求,4.哲學是觀念及語言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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