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刑法學者主要研究部分均放在刑法總則,較少學者鑽研刑法分則,刑分教科書也多以整理實務見解為主,但是坊間刑分教科書的內容都甚為龐雜,雖然可以看出學者著書的用心,但對於考試實用性而言,則效益實在過低,因此本書整理國內學者的教科書、期刊論文等,從中精粹學說見解及學者提及的實務見解,省卻讀者閱讀龐雜刑分書籍、文章的時間,更蒐集整理近年來(99年後為主)最高法院見解,掌握最新實務見解的脈動。輔以經典試題,讓讀者將學說、實務爭議及見解,應用於實例題中。本書期能一網打盡最新、傳統實務及學說見解,並能將各爭議見解操作於實例題當中,兼顧抽象見解及具體應用。
作者簡介:
駱克
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司法官特考及格
律師高考及格
從事司法工作已數年餘,法庭攻防上時而具侵略性、時而身段柔軟,依據個案隨機應變採取不同策略,但都表現出專業嚴肅的一面,私底下則是個幽默詼諧、喜愛運動的人。對於法律之解釋適用、操作暨使用,自忖由不解法律的「見山是山,見水是水」階段,稍微進入略懂法律的「見山不是山,見水不是水」階段,始敢不揣淺陋撰書付梓。
作者序
一本書的完成,需要眾多人的協力,本書特別感謝學稔的陳曉玉、張文郡、林懿婷、洪瑄憶,她們的用心,才讓本書能夠順利付梓,陳曉玉用心地以明示或默示等非不正方法催稿,才讓罹患重度拖稿症的筆者終能完成本書。林懿婷掌握本書編輯方面的進度及各項細節,力求使本書完美。張文郡負責校對及編輯,提出許多筆者寫作上的盲點,且認真查閱核對每一則實務判解內容字號、內容及學說出處是否正確,對於本書的正確性及論述精準度有極大貢獻,且用心地排版美化,才讓本書在閱讀上變得舒服、排版上變得精美。洪瑄憶美編更讓本書的精美度大增,尤其是插畫,讓生硬的法律書立刻變得活潑了!
本書撰寫期間,遭逢喪父之痛,深刻體驗到「子欲養而親不待」之感。在學期間忙著交友、出遊、唸書、準備考試,不常回家看爸爸,反而需要他為我操心。考上國考從事司法工作後,也常以工作繁忙為藉口,仍然不常回家侍奉爸爸,總以為爸爸還可以陪伴自己很久,總想著以後沒這麼忙了再帶爸爸到處吃喝遊玩,殊不知生命竟是如此脆弱,生命的消逝是那樣地讓人措手不及。唯一稍加安慰的是,當年考取時,對於家族而言是件榮耀的事,爸爸臉上有光,或許爸爸離開時仍對這個世界有所牽掛,但是至少不用擔心筆者無法養活自己。謹以自身的人生體悟,分享與各位讀者,國考對於法律人可以只是個選項,但卻是一條必經的道路,不要逃避,積極面對,通過國考的試煉,是法律人另一生涯的開始,才能心無罣礙去追尋人生中更多值得投入的人事物,期望藉由本書的完成,協助各位讀者金榜題名、光耀父母。
謹以此書獻予父親。
駱克
2017年03月
一本書的完成,需要眾多人的協力,本書特別感謝學稔的陳曉玉、張文郡、林懿婷、洪瑄憶,她們的用心,才讓本書能夠順利付梓,陳曉玉用心地以明示或默示等非不正方法催稿,才讓罹患重度拖稿症的筆者終能完成本書。林懿婷掌握本書編輯方面的進度及各項細節,力求使本書完美。張文郡負責校對及編輯,提出許多筆者寫作上的盲點,且認真查閱核對每一則實務判解內容字號、內容及學說出處是否正確,對於本書的正確性及論述精準度有極大貢獻,且用心地排版美化,才讓本書在閱讀上變得舒服、排版上變得精美。洪瑄憶美編更讓本書的精美度大增,尤其是...
目錄
CHAPTER 1 侵害生命身體犯罪
UNIT 1 殺人罪(一) P1-2
最高法院20年上字第1092號判例
胎兒獨立存活說、分娩開始說、一部露出說、全部露出說、獨立呼吸說、心跳終止說、呼吸停止說、腦死說
UNIT 2 殺人罪(二) P1-5
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718號判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317號判決
殺人故意、下手情形、用力輕重、砍向部位手段、所執兇器、致傷結果、雙方關係、行為後情狀
UNIT 3 墮胎罪 P1-7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588號判決
墮胎、法定代理人、人工流產同意權、未成年人最佳利益
UNIT 4 傷害罪(一) P1-11
院解字第3711號解釋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2年度上易字第1065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3年度上易字第93號判決
生理機能障礙說、身體完全性侵害說、折衷說
UNIT 5 傷害罪(二) P1-14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3476號判決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2676號判決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2637號判決
治療行為、治療行為非傷害說(治療行為非該當傷害罪構成要件說)、治療行為傷害說(治療行為該當傷害罪構成要件說)、醫學適應性、醫療技術正當性、充分說明與同意(告知後同意)、說明原則(醫師之說明義務)、同意原則(患者之自我決定權)
UNIT 6 重傷罪 P1-19
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4680號判例
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194號判例
最高法院54年台上字第460號判例
最高法院20年上字第547號判例
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6087號判決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886號判決
最高法院54年台上字第1697號判例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125號判決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6062號判決
重傷害、重大不治或難治、重傷害之未必故意
UNIT 7 聚眾鬥毆罪 P1-23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621號判例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422號判決
最高法院26年渝上字第243號判例
聚眾鬥毆、參與鬥毆、下手實施
CHAPTER 2 侵害自由犯罪
UNIT 1 強制罪 P2-2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650號判例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2037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270號判決
最高法院86年度台非字第122號判決
司法院(76)廳刑一字第1094號函
最高法院53年台上字第475號判例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2359號判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116號判決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853號判例
開放性構成要件、直接或間接施強暴脅迫、手段與目的間之可非難性
UNIT 2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私行拘禁罪) P2-7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3723號判決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546號判決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3701號判例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265號判決
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字第4676號判決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4781號判決
潛在的行動自由、私行拘禁、剝奪人之行動自由、強暴脅迫當然之結果
UNIT 3 恐嚇罪 P2-11
臺灣高等法院99年度上易字第1712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易字第2132號判決
司法院(76)廳刑一字第1669號函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9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7號
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751號判例
最高法院73年度台上字第1933號判決
最高法院26年渝非字第15號判例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668號判決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3309號判決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5955號判決
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6969號判決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3723號判決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665號判決
免於恐懼自由、私生活的平穩、法的安全感、惡害通知、在外揚言加害、安全上之危險與實害、兼具危險犯與實害犯說、具體危險說
UNIT 4 侵入住居罪 P2-19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56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易字第1405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上易字第1960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98年度上易字第1766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394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083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1年度上易字第1632號判決
居住權說、平穩(安寧)說、自由說、顯在衝突、潛在衝突、監督關係、無故
UNIT 5 違法搜索罪 P2-25
最高法院32年非字第265號判例(不再援用)
最高法院105年度第15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最高法院26年滬上字第57號判例
有搜索權限之人
CHAPTER 3 妨害性自主罪
UNIT 1 強制性交罪 P3-2
最高法院99年度第7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663號判決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122號判決
未滿7歲之人、違反意願
UNIT 2 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性交罪 P3-8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457號判決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997號判決
最高法院65年台上字第2064號判例(最高法院95年度第5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242號判例
二人以上皆既遂、一人既遂全體既遂
UNIT 3 強制猥褻罪 P3-12
最高法院97年度第5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670號判決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115號判決
強制猥褻、性騷擾、違反意願、強制手段不必要說、嚴格強制手段說、低度強制手段說
CHAPTER 4 妨害名譽罪
UNIT 1 公然侮辱罪 P4-2
最高法院87年度台上字第3663號判決
院字第2033號解釋;院字第2179號解釋
公然、侮辱、外在名譽(社會名譽)、感情名譽(主觀名譽)、不特定或多數人、共見共聞
UNIT 2 誹謗罪 P4-5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2290號判決
釋字第509號解釋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560號判決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3798號判決
誹謗、事實陳述、真實惡意原則、能證明其為真實
CHAPTER 5 竊盜罪
UNIT 1 竊盜罪 P5-2
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1673號判例
最高法院73年度台上字第2123號判決
所有權及持有權均保護說、持有權說、所有權說(本權說)
UNIT 2 竊盜罪既遂時點 P5-7
最高法院17年上字第509號判例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640號判決
接觸說、移去說、隱匿說、掌握說、權力支配、破壞建立持有關係
UNIT 3 竊盜罪—竊盜罪與侵占罪之區隔 P5-12
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171號判例
竊盜、侵占、持有關係、客觀支配要素、主觀支配要素
UNIT 4 加重竊盜罪—攜帶兇器竊盜 P5-16
最高法院74年度第3次刑事庭會議決議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623號判決
攜帶兇器、器械、客觀上具有危險性、行兇意圖
UNIT 5 加重竊盜罪—結夥三人以上竊盜 P5-20
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7210號判例
最高法院76年度第7次刑事庭會議決定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非字第168號判決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1240號判例
最高法院37年上字第2454號判例
結夥、共謀共同正犯、無責任能力人
CHAPTER 6 搶奪及強盜罪
UNIT 1 竊盜罪、搶奪罪、強盜罪之差別 P6-2
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533號判例
最高法院22年上字第1334號判例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6571號判決
最高法院64年台上字第1165號判例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90號判決
乘人不備、公然奪取、公然掠取、當場侵害自由意志說、乘人不備不及抗拒說、乘人不備公然掠取說
UNIT 2 準強盜罪 P6-8
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2772號判例
釋字第630號解釋
難以抗拒、不能抗拒、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湮滅罪證
UNIT 3 強盜結合罪 P6-18
最高法院85年度第2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6661號判決
犯意聯絡關係、結合關係、結合故意
CHAPTER 7 詐欺罪
UNIT 1 普通詐欺罪—不作為詐欺 P7-2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423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89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9號
不作為、保證人地位、誠實信用原則、告知義務、犯意先行型、食宿先行型
UNIT 2 普通詐欺罪—財產損害 P7-11
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1699號判例
個別財產損害說、整體財產損害說、純法律財產概念、純經濟財產概念、法律及經濟折衷的財產概念
UNIT 3 加重詐欺罪 P7-19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424號判決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2833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293號判決
詐騙集團、車手、人頭帳戶
UNIT 4 機器詐欺 P7-23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4023號判決
不正方法、類似詐欺
CHAPTER 8 背信與侵占罪
UNIT 1 普通侵占罪 P8-2
最高法院52年台上字第1418號判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023號判決
合法原因持有、法律或契約上原因持有
UNIT 2 業務侵占罪 P8-6
司法院院字第2353號解釋
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2481號判例
持有關係、業務關係、業務持有關係、構成身分、純正身分、加減身分、不純正身分、罪責身分、雙重身分犯
UNIT 3 背信罪 P8-11
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660號判決
財產事務、裁量權限、信託違背理論、權利濫用理論
CHAPTER 9 恐嚇取財與擄人勒贖罪
UNIT 1 恐嚇取財罪與強盜罪之異同 P9-2
最高法院70年度台上字第4182號判決
最高法院79年度台上字第5023號判決
最高法院80年度第4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173號判決
強暴、脅迫、恐嚇、惡害通知、不法腕力、不能抗拒、意志自由
UNIT 2 擄人勒贖罪 P9-9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913號判決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4508號判決
二面關係、三面關係、相續共同正犯、勒贖意圖、不法所有意圖
CHAPTER 10 重利罪
UNIT 1 重利罪 P10-2
最高法院27年上字第520號判例
最高法院91年度台上字第5858號判決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4210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9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12號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441號判決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1988號判決
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6760號判決
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8115號判決
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第5027號判決
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
UNIT 2 加重重利罪 P10-6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5年度上訴字第726號判決
取得、足以使人心生畏懼之方法
CHAPTER 11 贓物及妨害電腦使用罪
UNIT 1 贓物罪 P11-2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0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5號
贓物、不動產、他人犯罪所得之物、直接故意、間接故意、準贓物
UNIT 2 妨害電腦使用 P11-9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3392號判決
刪除、永久消除、無法回復
CHAPTER 12 公共危險罪
UNIT 1 放火罪、失火罪 P12-2
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8230號判決
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170號判決
最高法院79年度台上字第2656號判決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434號判決
燒燬、獨立燃燒說、全部效用喪失說、一部效用喪失說、主要效用喪失說、危及公共安全說
UNIT 2 放火罪 P12-5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3218號判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42號判決
現供人使用、放火人犯以外之人、抽象危險犯
UNIT 3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 P12-9
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6211號判決
最高法院100年度台非字第373號判決
不能安全駕駛、客觀構成要件要素說、客觀處罰條件說、抽象危險犯、具體危險犯
UNIT 4 肇事逃逸罪(一) P12-18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4724號判決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732號判決
發生交通事故、即時救護、救助義務、期待可能性、殺人或傷害之故意
UNIT 5 肇事逃逸罪(二) P12-22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3269號判決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570號判決
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民事財產請求權、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保證人義務
UNIT 6 肇事逃逸罪(三) P12-26
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7328號判決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2882號判決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4456號判決
致人死傷、客觀處罰條件、客觀構成要件、民事求償權、救助義務
CHAPTER 13 偽造罪
UNIT 1 偽造文書罪(一) P13-2
最高法院20年上字第1050號判例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5892號判決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4588號判決
有形偽造、無形偽造、製作權人、結果犯說、具體危險犯說、文書性質限制說
UNIT 2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P13-7
最高法院91年第17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73年台上字第1710號判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非字第66號判決
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3117號判決
實質審查、形式審查
UNIT 3 偽造文書罪(二) P13-12
最高法院26年渝上字第125號判例(不再援用)
最高法院95年度第19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2127號判決
無權代理、偽造
CHAPTER 14 妨害家庭罪
UNIT 1 通姦罪、相姦罪 P14-2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1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7號
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易字第1551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度上易字第700號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107號判決
法務部(87)法檢2字第02560號
通姦、相姦、姦淫、性交、肛交、口交
UNIT 2 和誘罪、略誘罪 P14-6
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72號判例
最高法院26年渝上字第636號判例
最高法院33年台上字第491號判例
院解字第3859號解釋
最高法院30年上字第553號判例
和誘、略誘、脫離家庭、監督權人
CHAPTER 15 瀆職罪
UNIT 1 公務員瀆職罪 P15-2
最高法院103年度第13次刑事庭會議(一)
公務員、授權公務員、委託公務員、公共事務、採購事務
UNIT 2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P15-9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非字第216號判決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亮票
CHAPTER 1 侵害生命身體犯罪
UNIT 1 殺人罪(一) P1-2
最高法院20年上字第1092號判例
胎兒獨立存活說、分娩開始說、一部露出說、全部露出說、獨立呼吸說、心跳終止說、呼吸停止說、腦死說
UNIT 2 殺人罪(二) P1-5
最高法院19年上字第718號判例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317號判決
殺人故意、下手情形、用力輕重、砍向部位手段、所執兇器、致傷結果、雙方關係、行為後情狀
UNIT 3 墮胎罪 P1-7
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588號判決
墮胎、法定代理人、人工流產同意權、未成年人最佳利益
UNIT 4 傷害罪(一) P1-11
院解字第3...
商品資料
出版社:學稔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日期:2017-03-01ISBN/ISSN:9789862956779 語言:繁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304頁開數:25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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