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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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了解國民政府時期監察權是怎樣行使的,這本監察委員胡伯岳的日記,當然就是非讀不可的第一手史料了。
「早年回憶」篇,是他記述家世、求學、參加靖國軍、入黨與早年工作的點滴。
「軍風紀巡察團時期日記」篇,是他自1942年至1946年擔任軍事委員會戰區軍風紀巡察團委員及監察院戰區第二巡察團主任委員期間的日記。戰區軍風紀巡察團,設置目的是為了整飭戰時綱紀,促進抗戰效能。主要工作則是糾察戰區內軍風紀及文武官員貪污瀆職與其他不法事項,並接受民眾的控告,也包括考察並促進改善各縣市役政及傷退官兵的治療管理、難民救濟等事項,考察並促進改善各部隊的經理衛生、督促地方官吏整理庶政,並促進軍民合作精神等,業務偏重於軍事方面。監察院戰區巡察團則著重於政治方面,增進抗戰建國工作效能。
「清查東北接收物資日記」篇,是1946年8月至9月,他在東北區接收處理敵偽物資工作清查團工作的日記,主要在協助國民政府掌握收復區各地接收的實際情況,清查範圍以黨政軍經濟接收機關為限。
「第二次赴東北視察日記」篇,是1947年3月至7月,他奉監察院令派赴東北巡察的日記。兩次前往東北的紀錄,可與《內戰在東北:駐蘇軍事代表團》、《內戰在東北:熊式輝、陳誠與東北行轅》(均由民國歷史文化學社出版),交互參照,從監察的視角補充戰後東北的歷史樣貌。
「參加平津冀軍紀吏治督察團工作」篇,是1947年8月,他在北平、天津、河北執行督察業務的簡要紀錄。
作者簡介:
胡伯岳
原名毓岱,以字行。山西虞鄉縣人,生於1894年8月22日,病逝於民國1985年4月11日,享壽九十二歲。國立北京法政專門學校法律科畢業,曾任律師。1918年參加于右任陝西「靖國軍」,1924年加入中國國民黨,1927年任國民革命軍駐陝總司令部祕書兼特別黨部執行委員、陝西省渭南縣縣長、河南省河陰縣縣長。1929年當選中國國民黨山西省黨部常委。1933年受國民政府任命為監察委員,抗戰期間並兼任軍事委員會戰區軍風紀巡查團委員、監察院戰區巡查團主任委員,抗戰勝利後奉派赴東北清查敵偽物資接收處理、擔任平津冀軍風紀吏治督察團委員。行憲後,經總統提名,監察院同意,出任第一屆司法院大法官,共任三屆,也是第一屆大法官中唯一完成九年任期者。1976年退休。
劉維開 主編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兼任教授、民國歷史文化學社編審委員。研究專長為中國近現代史、近代中國政治制度史、民國檔案與史料。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博士。曾任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教授、人文中心主任、政大出版社總編輯,中國國民黨黨史委員會總幹事、黨史館副主任等職。著有《蔣中正的一九四九─從下野到復行視事》、《蔣介石與國共和戰:1945-1949》(與蔣永敬合著)、《中國國民黨職名錄(1894-1994)》、《國難期間應變圖存問題之研究-從九一八到七七》、《編遣會議的實施與影響》等專書,發表文章逾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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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作者:胡伯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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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了解國民政府時期監察權是怎樣行使的,這本監察委員胡伯岳的日記,當然就是非讀不可的第一手史料了。
「早年回憶」篇,是他記述家世、求學、參加靖國軍、入黨與早年工作的點滴。
「軍風紀巡察團時期日記」篇,是他自1942年至1946年擔任軍事委員會戰區軍風紀巡察團委員及監察院戰區第二巡察團主任委員期間的日記。戰區軍風紀巡察團,設置目的是為了整飭戰時綱紀,促進抗戰效能。主要工作則是糾察戰區內軍風紀及文武官員貪污瀆職與其他不法事項,並接受民眾的控告,也包括考察並促進改善各縣市役政及傷退官兵的治療管理、難民救濟等事項,考察並促進改善各部隊的經理衛生、督促地方官吏整理庶政,並促進軍民合作精神等,業務偏重於軍事方面。監察院戰區巡察團則著重於政治方面,增進抗戰建國工作效能。
「清查東北接收物資日記」篇,是1946年8月至9月,他在東北區接收處理敵偽物資工作清查團工作的日記,主要在協助國民政府掌握收復區各地接收的實際情況,清查範圍以黨政軍經濟接收機關為限。
「第二次赴東北視察日記」篇,是1947年3月至7月,他奉監察院令派赴東北巡察的日記。兩次前往東北的紀錄,可與《內戰在東北:駐蘇軍事代表團》、《內戰在東北:熊式輝、陳誠與東北行轅》(均由民國歷史文化學社出版),交互參照,從監察的視角補充戰後東北的歷史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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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毓岱,以字行。山西虞鄉縣人,生於1894年8月22日,病逝於民國1985年4月11日,享壽九十二歲。國立北京法政專門學校法律科畢業,曾任律師。1918年參加于右任陝西「靖國軍」,1924年加入中國國民黨,1927年任國民革命軍駐陝總司令部祕書兼特別黨部執行委員、陝西省渭南縣縣長、河南省河陰縣縣長。1929年當選中國國民黨山西省黨部常委。1933年受國民政府任命為監察委員,抗戰期間並兼任軍事委員會戰區軍風紀巡查團委員、監察院戰區巡查團主任委員,抗戰勝利後奉派赴東北清查敵偽物資接收處理、擔任平津冀軍風紀吏治督察團委員。行憲後,經總統提名,監察院同意,出任第一屆司法院大法官,共任三屆,也是第一屆大法官中唯一完成九年任期者。1976年退休。
劉維開 主編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兼任教授、民國歷史文化學社編審委員。研究專長為中國近現代史、近代中國政治制度史、民國檔案與史料。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博士。曾任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教授、人文中心主任、政大出版社總編輯,中國國民黨黨史委員會總幹事、黨史館副主任等職。著有《蔣中正的一九四九─從下野到復行視事》、《蔣介石與國共和戰:1945-1949》(與蔣永敬合著)、《中國國民黨職名錄(1894-1994)》、《國難期間應變圖存問題之研究-從九一八到七七》、《編遣會議的實施與影響》等專書,發表文章逾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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