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選譯了四部最重要的日本地方政府法——《地方自治法》、《公職選舉法》、《地方公務員法》和《地方財政法》。這些法構成了現代日本地方自治制度的法律基礎,規劃了日本地方政治、地方公共行政和地療財政的基本框架,決定了日本地方治理的主要內容,體現了日本分權化、自治化改革的最新成果,是我們了解日本地方政府與地方治理一條最基本的路徑。日本地方政府法具體、翔實、可操作性強的特點為我國地方政府的改革與創新提供了有益的借鑒。本書適合立法工作者及研究者、政府官員和相關專業的學生閱讀。
章節試閱
5.前款所適用的前條第5款的個別外部監查契約的簽訂者,在規定的契約期間內,要對議會個別外部監查請求的相關事項實施監查。
第252條之41基於第199條第6款規定的監查特例
1.關於第199條第6款要求的相關監查,條例規定基於個別外部監查契約的監查可以替代監查委員的監查。普通地方公共團體行政首長,如果有同款請求,在認為十分有必要時,可以在說明理由的前提下,要求用基於個別外部監查契約的監查代替監查委員的監查。
2.根據前款規定,要求基於個別外部監查契約實施監查的第199條第6款請求(本條中將稱為“普通地方公共團體行政首長的個別外部監查的請求”),監查委員可以不受該款規定,不對此請求的相關事項實施監查。
3.如果存在普通地方公共團體行政首長的個別外部監查請求,監查委員要立即將對此請求的監查委員意見告知給該普通地方公共團體行政首長。
4.第252條之39第4款至第11款的規定,適用於前款規定的通知存在的情況。在此情況下,該條第4款裡的“前款”,和“第252條之41第3款”、“普通地方公共團體行政首長在得到通知後20天內召集議會”和“普通地方公共團體行政首長”,“事務監查請求相關的個別外部監查請求”和“該條第2款規定的普通地方公共團體行政首長的個別外部監查請求”,“提交討論並要向監查委員告知討論結果”和“必須提交討論”,該條第5款裡的“關於和事 務監查請求相關的個別外部監查請求”和“第252條之41第2款規定的普通地方公共團體行政首長的個別外部監查”,“事務監查請求相關的個別外部監查請求”和“該款中規定的普通地方公共團體行政首長的個別外部監查請求”。
5.前款所適用的前條第5款的個別外部監查契約的簽訂者,在規定的契約期間內,要對議會個別外部監查請求的相關事項實施監查。
第252條之41基於第199條第6款規定的監查特例
1.關於第199條第6款要求的相關監查,條例規定基於個別外部監查契約的監查可以替代監查委員的監查。普通地方公共團體行政首長,如果有同款請求,在認為十分有必要時,可以在說明理由的前提下,要求用基於個別外部監查契約的監查代替監查委員的監查。
2.根據前款規定,要求基於個別外部監查契約實施監查的第199條第6款請求(本條中將稱為“普通地方公共團體行政首長的個別...
目錄
導言:日本的地方制度、地方分權改革與地方自治法律
地方自治法
第一編總則
第二編普通地方公共團體
第一章通則
第二章居民
第三章條例及規則
第四章選舉
第五章直接請求
第一節條例的製定及監查的請求
第二節解散及解職的請求
第六章議會
第一節組織
第二節權限
第三節召集及會期
第四節議長及副議長
第五節委員會
第六節會議
第七節請願
第八節議員辭職及資格認定
第九節紀律
第十節懲罰
第十一節議會的事務局及事務局長、書記長、書記及其他公務員
第七章執行機關
第一節通則
第二節普通地方公共團體的行政首長
第三節委員會及委員
第八章工資及其他給付
第九章財務
第一節會計年度及會計的區分
第二節預算
第三節收入
第四節支出
第五節決算
第六節合同
第七節現金及有價證券
第八節時效
第九節財產
第十節居民的監查請求及訴訟
第十一節雜則
第十章公共設施
第十一章國家與普通地方公共團體間的關係以及普通地方公共團體相互間的關係
第一節國家或都道府縣對於普通地方公共團體的干預
第二節國家與普通地方公共團體間和普通地方公共團體相互間以及普通地方公共團體機關相互間的紛爭處理
第三節普通地方公共團體相互間合作
第四節依據條例處理事務的特例
第五節雜則
第十二章有關大城市等的特例
第一節有關大城市的特例
第二節有關核心市的特例
第三節有關特例市的特例
第十三章基於外部監查契約的監查
第一節通則
第二節基於總括外部監查契約的監查
第三節基於個別外部監查契約的監查
第四節雜則
第十四章補則
第三編特別地方公共團體
第一章刪除
第二章特別區
第三章地方公共團體的合作組織
第一節總則
第二節部分事務合作組織
第三節廣域聯合
第四節全部事務合作組織
第五節機關事務合作組織
第六節雜則
第四章財產區
第五章地方開發事業固
第一節總則
第二節組織等
第三節財務
第四節雜則
第四編補則
附則(省略)
公職選舉法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第三章關於選舉的區域
第四章選民名冊
第五章選舉日期
第六章投票
第七章開票
第八章選舉會及選舉分會
第九章公職候選人
第十章當選人
第十一章特別選舉
第十二章同時舉行選舉的特例
第十三章選舉活動
第十四章選舉活動的收支及捐贈
第十四章之二參議院議員(選區選出)的選舉特例
第十四章之三政黨及其政治團體等在選舉時的政治活動
第十五章爭訟
第十六章罰則
第十七章補則
地方公務員法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人事機關
第三章公務員適用基準
第一節通則
第二節任用
第三節職位分類製
第四節工資、工作時間及其他工作條件
第五節身份管理與懲戒處分
第六節義務
第七節培訓與工作成績評定
第八節福利與利益保護
第九節公務員團體
第四章補則
第五章罰則
地方財政法
導言:日本的地方制度、地方分權改革與地方自治法律
地方自治法
第一編總則
第二編普通地方公共團體
第一章通則
第二章居民
第三章條例及規則
第四章選舉
第五章直接請求
第一節條例的製定及監查的請求
第二節解散及解職的請求
第六章議會
第一節組織
第二節權限
第三節召集及會期
第四節議長及副議長
第五節委員會
第六節會議
第七節請願
第八節議員辭職及資格認定
第九節紀律
第十節懲罰
第十一節議會的事務局及事務局長、書記長、書記及其他公務員
第七章執行機關
第一節通則
第二節普通地方公共團體的行政首長
第三節委員會及委員
第八...
商品資料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日期:2009-01-01ISBN/ISSN:9787301147924 語言:簡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4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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