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中國第一個專門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議庭在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成立,標誌著中國的少年法庭審判工作邁出了稚嫩而又堅實的第一步。走過25年少年審判輝煌歷程的長寧區法院,在各級黨委、人大、政府、社會組織和上級法院的關心支援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規定,認真貫徹落實“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針對失足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點開展審判活動,探索和構建具有時代特徵、中國特色、上海特點的未成年人刑事審判方法,在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長寧區法院少年法庭先後獲得全國少年法庭工作先進集體、全國青少年犯罪研究先進集體、全國法院集體一等功、上海市勞動模範集體等榮譽稱號,被上海市委領導譽為“上海司法工作的一顆明珠”。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肖揚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同志等領導先後到長寧區法院視察指導少年法庭工作,並給予充分肯定。長寧區法院少年審判實踐的先行探索,對全國少年審判工作的全面開展作出了貢獻,在樹立我國司法保障人權的良好形象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商品資料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日期:2009-10-01ISBN/ISSN:9787511800145 語言:簡體中文For input string: ""
裝訂方式:平裝頁數:3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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