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出版社把這本書的稿子寄到我家時,我第二天正好要出國,我拿到稿子有點棘手,把它帶在路上看呢?怕厚厚一大本,很重揹不動,不看呢?我的個性又無法忍受出國前有事情未做完,所以就想先看幾頁再決定。想不到一看就放不下來,一直看到完,整晚沒有睡,第二天到飛機上補眠。 作者的文筆流暢,推動閱讀的經過很生動。她對過去不愛讀書、生字認得不多的孩子,從繪本著手去引導是很對的方式。孩子一定要先喜歡,覺得自己可以勝任,才會繼續去讀,絕對不可像書中那位老師斥責:「已經國中了,還在看繪本!」孩子覺得丟臉,去換了本大的看不懂的書來,假裝看,混過一堂課。老師的一句話打殺了他剛剛萌芽的閱讀心,看了讓人很心疼。其實不會就學到會,哪有丟臉?不管在哪個行業,「假裝」是最不可取的態度。 推動閱讀不難,誠如作者說的,給孩子書,給他閱讀時間就好了。這個觀念呼應了唐朝柳宗元〈種樹郭橐駝傳〉中說的種樹方法:樹種下去,土塞緊,只要有水,其餘就不要管它,它自然會好好地生長,千萬不可時時挖起來看它長根沒有。這個挖起來看,就是我們台灣學校最喜歡的閱讀單和心得報告,以為這樣就可以證明孩子有讀書。作者反對心得報告,我也是。明明讀得很愉快,現在卻要拿起那張八股的閱讀單,填上一堆抄就有的資料:作者、書名、出版日期、佳句摘錄……,真的很無聊,完全抹殺閱讀的樂趣。其實看多少本並不重要,有沒有看進去,產生新的想法,找到可用的知識才是重要。 對於尚未引進門的學生,作者用把故事講一半就停下來,引發動機的方式,讓他們自己去看,當大家都在搶這本書時,即使本來不想看的孩子也去搶了。所以後來作者班上的孩子早晨都會安安靜靜的自動閱讀,讓別班老師驚訝不已。他們若是沒看完,還會在下課十分鐘「趕工」,讓人不禁發出會心的微笑,這群孩子真可愛! 閱讀的好處說不完,孩子開始自動打開書後,大人就可以放心,因為書中自有先聖先賢來教孩子做人的道理。像作者自己說的,在國中時,班上沒有朋友,但是沒有關係,她有閱讀的習慣,回到家就去閣樓看書,一點都不寂寞。反而是那種一定要有人陪伴,或到人聲鼎沸的場所才不覺得寂寞的人很可憐,他精神上的幸福操縱在別人的手中了。 很多人分不清alone和lonely的差別,英文有一句諺語很好:"You may feel alone in the party or you may alone but not lonely."只要手邊有一本好書就夠了。有閱讀的孩子心靈永遠是充實的。 在看這本書之前,我以為閱讀既然推了十年,老師們一定已經很知道閱讀的重要性了,想不到還是有老師認為讀課本就好,不喜歡學生看課外書。我很高興作者有勇氣不從眾,不管別的老師怎麼說,還是繼續讓她的學生看課外書。事實證明她是對的,她班上的學生不但在學測考了全校最高分,還高於全苗栗縣平均24分,說明了知識是相通的,根本不分什麼課內和課外,背景知識越廣,讀課本越輕鬆。而且在二十一世紀科際整合的時代,跨領域最重要,知識只分有用沒用,沒有課內課外之分。希望這個例子能打破老師教科書至上的迷思。 語文是學習的載具,語文好,題目才看得懂(有個媽媽跟我說,她兒子不是不會做數學,而是現在基測數學應用題文字太長,他看不懂,不知題目在問什麼),其實任何科目都要用到語文能力,作者本身就是「閱讀創造未來」最好的例子,不管原來念什麼學校,有語文的能力,能自修就考得上大學,即使不曾接觸過的新領域也進得去,因為拿到手冊就可以自修。 閱讀還有另一個好處,教我們人情世故。很多社交場合,我們不知道該怎麼應對才得體,這時,小說就幫上忙了,因為小說是有情境的,主角講了什麼話引起別人怎樣的反應,馬上讓我們知道該怎麼做。一九六九年,我去美國留學時,台灣剛剛有電視,還沒有開始轉播外國的電視劇,所以我對不同文化的生活不熟悉,幸好我喜歡看英文小說,從小說中,知道美國人生活的習慣,沒有出醜。 我也從看小說中,不知不覺中學會了很多英文生字。本來學語言最痛苦的就是背生字,若是一直停頓下來查生字會減低閱讀的興趣。我通常是一個生字出現三次後,才去查字典,因為重要的字會在書中重複出現,如果這個字不查,故事就接不下去,你要查;但是跳過這個字,故事一樣可以讀時,這個字就不是那麼重要了。反正生字看多了自然會成為熟字,以後也有機會學到它。 當然,閱讀最大好處是幫助作文,有些學生詞彙不足,不會寫作文,但是在持續閱讀後,作文都進步了很多。其實,學作文不必送補習班,讓他閱讀即可,腹中有話要說,作文就寫得出來。文字只要通順,能表達意思就好,華麗的詞藻反而給人反感。 我覺得作者推閱讀成功的一點是辦壁報刊物,給學生一個發表的空間。黃春明在辦《九彎十八拐》時,已經七十歲了,我問他為何要如此辛苦?他說要鼓勵年輕人寫作,就要給他們發表的空間。從書中,看到學生對自己作品被發表出來的雀躍,知道黃春明是對的。 作者用拍賣老師不碎碎念的禮券來獎勵閱讀,令人拍案叫絕。美國很多孩子聖誕節送給父母的禮物就是一本兌換券:替爸爸剪草一次、替媽媽洗碗一次、替姊姊跑腿一次……,禮物本來就是看情意,不是看金錢。 我最喜歡的一段是兩個姊妹在車上說別人的壞話,作者只提醒一句:你們要做灰姑娘的姊姊嗎?小朋友一想,馬上住口了。用故事中的人物去規勸孩子是高招,它不傷和氣又達到目的。《史記》滑稽列傳中的淳于髡、優孟、東方朔皆是高手。中國人講究含蓄的美,我很欣賞這種規過法,比「把他給我叫過來」文雅有風度多了。我就是看到這一段後,決定不睡覺把書稿看完。 這是一本對學生、家長、老師(尤其那些不讓學生晨間閱讀的老師)都很有啟發的好書,我極力推薦它。
當出版社把這本書的稿子寄到我家時,我第二天正好要出國,我拿到稿子有點棘手,把它帶在路上看呢?怕厚厚一大本,很重揹不動,不看呢?我的個性又無法忍受出國前有事情未做完,所以就想先看幾頁再決定。想不到一看就放不下來,一直看到完,整晚沒有睡,第二天到飛機上補眠。 作者的文筆流暢,推動閱讀的經過很生動。她對過去不愛讀書、生字認得不多的孩子,從繪本著手去引導是很對的方式。孩子一定要先喜歡,覺得自己可以勝任,才會繼續去讀,絕對不可像書中那位老師斥責:「已經國中了,還在看繪本!」孩子覺得丟臉,去換了本大的看不懂的書來,假裝看,混過一堂課。老師的一句話打殺了他剛剛萌芽的閱讀心,看了讓人很心疼。其實不會就學到會,哪有丟臉?不管在哪個行業,「假裝」是最不可取的態度。 推動閱讀不難,誠如作者說的,給孩子書,給他閱讀時間就好了。這個觀念呼應了唐朝柳宗元〈種樹郭橐駝傳〉中說的種樹方法:樹種下去,土塞緊,只要有水,其餘就不要管它,它自然會好好地生長,千萬不可時時挖起來看它長根沒有。這個挖起來看,就是我們台灣學校最喜歡的閱讀單和心得報告,以為這樣就可以證明孩子有讀書。作者反對心得報告,我也是。明明讀得很愉快,現在卻要拿起那張八股的閱讀單,填上一堆抄就有的資料:作者、書名、出版日期、佳句摘錄……,真的很無聊,完全抹殺閱讀的樂趣。其實看多少本並不重要,有沒有看進去,產生新的想法,找到可用的知識才是重要。 對於尚未引進門的學生,作者用把故事講一半就停下來,引發動機的方式,讓他們自己去看,當大家都在搶這本書時,即使本來不想看的孩子也去搶了。所以後來作者班上的孩子早晨都會安安靜靜的自動閱讀,讓別班老師驚訝不已。他們若是沒看完,還會在下課十分鐘「趕工」,讓人不禁發出會心的微笑,這群孩子真可愛! 閱讀的好處說不完,孩子開始自動打開書後,大人就可以放心,因為書中自有先聖先賢來教孩子做人的道理。像作者自己說的,在國中時,班上沒有朋友,但是沒有關係,她有閱讀的習慣,回到家就去閣樓看書,一點都不寂寞。反而是那種一定要有人陪伴,或到人聲鼎沸的場所才不覺得寂寞的人很可憐,他精神上的幸福操縱在別人的手中了。 很多人分不清alone和lonely的差別,英文有一句諺語很好:"You may feel alone in the party or you may alone but not lonely."只要手邊有一本好書就夠了。有閱讀的孩子心靈永遠是充實的。 在看這本書之前,我以為閱讀既然推了十年,老師們一定已經很知道閱讀的重要性了,想不到還是有老師認為讀課本就好,不喜歡學生看課外書。我很高興作者有勇氣不從眾,不管別的老師怎麼說,還是繼續讓她的學生看課外書。事實證明她是對的,她班上的學生不但在學測考了全校最高分,還高於全苗栗縣平均24分,說明了知識是相通的,根本不分什麼課內和課外,背景知識越廣,讀課本越輕鬆。而且在二十一世紀科際整合的時代,跨領域最重要,知識只分有用沒用,沒有課內課外之分。希望這個例子能打破老師教科書至上的迷思。 語文是學習的載具,語文好,題目才看得懂(有個媽媽跟我說,她兒子不是不會做數學,而是現在基測數學應用題文字太長,他看不懂,不知題目在問什麼),其實任何科目都要用到語文能力,作者本身就是「閱讀創造未來」最好的例子,不管原來念什麼學校,有語文的能力,能自修就考得上大學,即使不曾接觸過的新領域也進得去,因為拿到手冊就可以自修。 閱讀還有另一個好處,教我們人情世故。很多社交場合,我們不知道該怎麼應對才得體,這時,小說就幫上忙了,因為小說是有情境的,主角講了什麼話引起別人怎樣的反應,馬上讓我們知道該怎麼做。一九六九年,我去美國留學時,台灣剛剛有電視,還沒有開始轉播外國的電視劇,所以我對不同文化的生活不熟悉,幸好我喜歡看英文小說,從小說中,知道美國人生活的習慣,沒有出醜。 我也從看小說中,不知不覺中學會了很多英文生字。本來學語言最痛苦的就是背生字,若是一直停頓下來查生字會減低閱讀的興趣。我通常是一個生字出現三次後,才去查字典,因為重要的字會在書中重複出現,如果這個字不查,故事就接不下去,你要查;但是跳過這個字,故事一樣可以讀時,這個字就不是那麼重要了。反正生字看多了自然會成為熟字,以後也有機會學到它。 當然,閱讀最大好處是幫助作文,有些學生詞彙不足,不會寫作文,但是在持續閱讀後,作文都進步了很多。其實,學作文不必送補習班,讓他閱讀即可,腹中有話要說,作文就寫得出來。文字只要通順,能表達意思就好,華麗的詞藻反而給人反感。 我覺得作者推閱讀成功的一點是辦壁報刊物,給學生一個發表的空間。黃春明在辦《九彎十八拐》時,已經七十歲了,我問他為何要如此辛苦?他說要鼓勵年輕人寫作,就要給他們發表的空間。從書中,看到學生對自己作品被發表出來的雀躍,知道黃春明是對的。 作者用拍賣老師不碎碎念的禮券來獎勵閱讀,令人拍案叫絕。美國很多孩子聖誕節送給父母的禮物就是一本兌換券:替爸爸剪草一次、替媽媽洗碗一次、替姊姊跑腿一次……,禮物本來就是看情意,不是看金錢。 我最喜歡的一段是兩個姊妹在車上說別人的壞話,作者只提醒一句:你們要做灰姑娘的姊姊嗎?小朋友一想,馬上住口了。用故事中的人物去規勸孩子是高招,它不傷和氣又達到目的。《史記》滑稽列傳中的淳于髡、優孟、東方朔皆是高手。中國人講究含蓄的美,我很欣賞這種規過法,比「把他給我叫過來」文雅有風度多了。我就是看到這一段後,決定不睡覺把書稿看完。 這是一本對學生、家長、老師(尤其那些不讓學生晨間閱讀的老師)都很有啟發的好書,我極力推薦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