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誰殺了誰?
取材自1980年代轟動英美的真實事件,一樁兒子弒母的人倫悲劇
獲一九八六年美國推理作家協會愛倫坡獎「最佳犯罪實錄」獎項
原著小說已改編電影上映(2007),入圍「坎城影展導演雙週單元」
身處上流社會的貴婦芭芭拉擁有人人稱羨的一切──富有的先生、俊秀乖巧的兒子、出眾的美貌、取之不盡的金錢、超群的社交手腕。但美色與金錢的魔鬼交易終將失衡,習於玩樂與留連美色的先生很快就對芭芭拉厭煩,失去嬌寵的她只好將全副心力放在兒子東尼身上,對其極盡的溺愛和保護,努力營造美滿家庭的假象。
當先生決定離去、兒子決定出櫃時,頓失所有依賴的芭芭拉再也無法承受一切,她甚至幻想出一種「神奇」的辦法來治療東尼的同志身份。常年遭母親以她無止盡虛榮的病態價值觀壓迫、將自己當成可資炫耀的成就與籌碼的東尼,所有殘缺不得滿足與無處宣洩的慾望,在二十六年後的此刻爆發,手刃他最愛、也最愛他的母親。
《浮華陷阱》是部描寫金錢、瘋狂、亂倫、弒母的精采小說,揭露了財貌兼具的富商巨賈為人妒羨的生活,故事橫跨紐約、倫敦、巴黎、義大利、西班牙等炫麗迷人的國際場景,透過非常坦白的訪談和私人信函與日記,還有醫院、國務院和監獄的機密文件,敘述塑化工業鉅富貝克蘭家族命定的悲劇,精彩呈現美國夢最黑暗的角落。
作者簡介:
娜塔莉.羅賓斯(Natalie Robins)
出版過《Copeland's Cure》、《The Girl Who Died Twice》、《Alien Ink》、《Living in the Lightning》等9本書,與史蒂芬.M.L.艾倫森合著的《浮華陷阱》贏得一九八六年美國推理作家協會愛倫坡獎(EDGAR ALLAN POE AWARD)最佳犯罪實錄(Best Fact Crime)獎項,改編電影由知名好萊塢影星茱莉安.摩爾(Julianne Moore)主演。此外,其作品《Alien Ink》獲得一九九二年休.海夫納第一修正案獎(Hugh M. Hefner First Amendment Award),並入選《紐約時報》「一九九二年矚目好書」(Notable Book of 1992);《Living in the Lightning》一九九九年獲白血病與淋巴瘤協會(Leukemia and Lymphoma Society's)「主席表揚獎」(Chairman's Citation Award)。她與作家夫婿克里斯多夫.李曼赫普特 (Christopher Lehmann-Haupt)住在紐約市布朗克斯區(Bronx)的維佛德爾(Riverdale),育有兩名子女,皆已成年。
史蒂芬.M.L.艾倫森(Steven M. L. Aronson)
知名編輯人及出版商,著有《Hype》調查廣告失衡的現象。他為全美許多雜誌寫過許多文章,包括《建築文摘》、《浮華世界》、《國家》、《詩刊》、《城鄉》、《紐約》、《君子》和《時尚》。曾為德國塔森出版社限量出版的藝術家兼攝影師彼得.畢爾德 (Peter Beard)作品收藏版撰寫攝影家生平。
譯者簡介:
丘淑芳
台灣大學外文系及外文研究所碩士。畢業後曾任聯合報編譯、新埔技術學院講師,二○○○年移民加拿大,考取加拿大認證筆譯員資格,開始從事社區與醫療口筆譯工作,現專事譯書,譯著有《醜聞筆記》、《地球玩一年》(以上皆為臺灣商務出版)、《第二十個妻子》、《歡喜過一生︰歡笑、喜樂與醫治》。
各界推薦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 電影《浮華陷阱》原著作品!
★ 愛倫坡「最佳犯罪實錄」獎得獎作品!
★ 80年代轟動英美的兒子弒母人倫悲劇的真實故事!
★ 探討親情、愛情與同志議題,極度震撼的真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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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年代轟動英美的兒子弒母人倫悲劇的真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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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第一部 倫敦
一 罪中罪
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五,天一亮就薄霧多雲,但是到了三點的時候,太陽對倫敦格外開恩,陽光普照。凱德根廣場(Cadogan Square)的樹葉已經轉黃,紛紛墜落在花園裡。芭芭拉.貝克蘭(Barbara Baekeland)一輩子都偏愛秋天的顏色──她死的時候才五十歲,就在那天下午稍晚的時候。即便在人人都穿白色的夏天,她堅持穿得像一片秋葉。她鍾愛的鏽赭色裙子和古銅色鞋子,很能襯托她的美──一頭火紅的髮和白皙的皮膚。有個朋友曾說,她有一種知性又華麗的特質。
無論在波士頓──她出生於當地一個姓達利(Daly)的小康之家──或是在她曾獲試鏡機會的好萊塢,或者她為自己成立了名流聚會的沙龍所在地的紐約和巴黎,或在長島的東漢普敦(East Hampton)、義大利阿真塔里奧山(Argentario)上的安塞多尼亞(Ansedonia)和西班牙布拉瓦海岸(Costa Brava)的卡達克斯(Cadaqués)等休閒度假勝地──她在這些地方永遠都不時地租有房子──或是最後在倫敦──她在當地的喬爾西(Chelsea)買下一棟樓中樓的高檔寓所── 芭芭拉.貝克蘭都是引人注目的,這一點是錯不了的。
美國小說家亨利.詹姆士(Henry James)在他的小說《金缽》(The Golden Bowl)的序言裡寫道︰「倫敦因有求必應而告終。」依他的看法,這個城市是「最合宜的生活方式」。
那個十一月的星期五,芭芭拉.貝克蘭寫信給在紐約的一個朋友︰「倫敦宛如一場夢,那兒的空氣有六倍的人呼吸過。昨晚,全倫敦的人齊聚在這裡,我的作品很成功──大家都喜歡我重新裝修布置的公寓。」
一進入公寓,看到的第一件東西是一幅俊美的少年拿著一隻大甲蟲的畫像。畫中人是芭芭拉.貝克蘭的兒子安東尼(Antony),當時十一、二歲的他,在巴黎的一天下午,端坐讓時髦的肖像畫家阿雷荷.維達-瓜達拉斯(Alejo Vidal-Quadras)畫的。東尼現在二十六歲了,自己也算是個畫家。
他也喜歡寫作。在巴黎,小說家詹姆士.瓊斯(James Jones)對他的作品很感興趣,現在詩人羅伯特.格雷夫斯(Robert Graves)正鼓勵他。格雷夫斯是他們在西班牙馬約卡島(Mallorca)上的鄰居,東尼在九月隨母親從馬約卡島回到倫敦。
貝克蘭家族一向都能自由自在地隨意旅行,東尼的曾祖父里奧.韓卓克.貝克蘭(Leo Hendrik Baekeland)發明了第一個百分百成功的塑膠「貝克萊」(Bakelite)──具有「千種用途的材料」。東尼的父親布魯克斯.貝克蘭(Brooks Baekeland)喜歡說︰「感謝我的祖父,我擁有作家詹姆士.克拉佛(James Clavell)稱為『他媽的錢財』的東西。因此,我不必迎合別人或刻意討好、製造驚豔、博取認同、炫惑任何人。」
布魯克斯.貝克蘭擁有電影明星的姣好相貌,還有被許多同儕所認定同輩中最好的頭腦。他是一名優異的業餘土地分析師,一九六○年代初,他構思、策劃、並執行一項計劃:以降落傘躍入秘魯維卡邦巴山(Vilcabamba)山寨尋找一座失落的印加城市。他一直沒找到那座城市,但他的英勇事蹟占滿了《國家地理雜誌》一期的大部分篇幅。有人曾形容他是知識界的艾洛‧佛林(註:Errol Flynn,三○和四○年代最走紅的好萊塢影星)。
東尼的父親現在住在法國──大家都說,他跟東尼的女友同居。
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五的一點──芭芭拉.貝克蘭曾說︰「星期五總是怪怪的,你不覺得嗎?」──她向東尼大聲說了再見,彎身撫摸她的暹羅貓伍斯特(暱稱為「伍斯先生」),然後出發赴約。她在前一晚舉行的宴會裡,和來自西班牙的老友蜜西.杭登(Missie Harnden)相約了共進午餐。蜜西現在也住在倫敦,住在附近教堂街(Chapel Street)上一棟租來的房子裡。
芭芭拉.貝克蘭抵達時,情緒很高昂,立刻開始談昨晚宴會的種種。蜜西.杭登有一個十七歲的兒子麥可(Michael),大家都叫他米西卡(Mishka)。他做了午餐──裹在培根肉裡的小里肌、青豆和涼拌生菜沙拉──佐以一種西班牙紅酒。他們在廚房兼餐廳的大房間裡5用餐,牆上是畫家阿希爾‧高爾基(Arshile Gorky)以黑色、藍色和綠色繪成的抽象畫,屋主與他曾是夫妻。
「芭芭拉那天的話題是東尼,」米西卡.杭登回憶道:「她的話題向來都是東尼── 他多棒,多有才氣。凡事都永遠是絕對地美好和快樂──『東尼非常喜愛倫敦,東尼愛極了那間公寓』。」
三點半,芭芭拉.貝克蘭起身離去,她謝謝杭登家「美味的中飯」,並提到東尼那天晚上要為她做晚飯。
約莫七點的時候,教堂街屋子裡的電話響起。蜜西.杭登接了電話,是喬爾西警察局詢問芭芭拉.貝克蘭那天下午到訪和離去的時間。他們不肯透露為什麼需要這個消息,只說出了事情。但幾秒鐘後,蜜西.杭登聽到對方在問自己︰「妳跟死者有多熟?」她驚愕不已,無法回答,將電話交給剛進房裡的米西卡。
電話交談結束時,警方要求他倆到局裡走一趟,再回答幾個問題。蜜西.杭登無法打起精神前往,所以米西卡一個人去。「警察局非常乾淨,纖塵不染,」他還記得,「相當整潔的英國警察局。」
一到那裡,他就會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已退休的警察局長坎尼斯.布萊特(Kenneth Brett)
我奉召去安東尼.貝克蘭和他母親的住址,但記不得那通電話是誰打的──究竟是救護車還是其他單位?我一到現場,就有人說,據信是西班牙籍的女佣,因安東尼.貝克蘭和母親爭吵,而從屋裡跑出來。公寓裡倒不零亂,我在廚房裡看到貝克蘭太太的屍體,她穿著平常的衣服──我依稀記得是件洋裝。她仰躺著,沒什麼血跡,鄰接的流理台或瀝水板上有把刀子,是把菜刀,上面有血跡。
死者衣服上心口的地方可以看到有個小傷口。我記得是主動脈切斷致死的。醫生確認她已身亡,法醫驗屍後即安排將屍體移往太平間。唯一的暴力痕跡──在驗屍時發現的── 是右耳上方的傷痕,但這並不具有真正重大的意義,因為有可能是死者在跌到地上時造成的。
我抵達時,安東尼.貝克蘭在臥房裡,坐在床上,我相信他正在用電話打給一家中國餐館叫外送。我不記得跟他交談的細節,但他在暗示自己不該為這罪行負責。我依稀記得,他可能提到過外婆該負責,此事與他完全無關。
你知道,他自認是個畫家。我們的確找到一幅相當大的畫作,據稱是他畫的。那是你所能想像到最怪異的畫面──我們就是看不出個所以然來。
我依稀記得沒有立即通知他的父親,因為我們得先找到他的行蹤。次日,甚至更晚,貝克蘭先生從法國來了。
安東尼.貝克蘭被帶到喬爾西警察局接受審問,他所說的許多內容都前後矛盾,散漫不聯貫。我不記得他談話的內容,除了開頭的第一句,因為太不尋常而深印在我腦海裡。他說,事情得從他三、五歲時,從彈簧單高蹺上摔下開始談起。
第一部 倫敦
一 罪中罪
一九七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五,天一亮就薄霧多雲,但是到了三點的時候,太陽對倫敦格外開恩,陽光普照。凱德根廣場(Cadogan Square)的樹葉已經轉黃,紛紛墜落在花園裡。芭芭拉.貝克蘭(Barbara Baekeland)一輩子都偏愛秋天的顏色──她死的時候才五十歲,就在那天下午稍晚的時候。即便在人人都穿白色的夏天,她堅持穿得像一片秋葉。她鍾愛的鏽赭色裙子和古銅色鞋子,很能襯托她的美──一頭火紅的髮和白皙的皮膚。有個朋友曾說,她有一種知性又華麗的特質。
無論在波士頓──她出生於當地一個姓達利(Da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