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個故事
十四場巧妙轉折,拍案叫絕
十四幕讓你心有戚戚的人生風景
故事中的他們,其實都是你我生活過的曾經
來自馬來西亞的唐辛子,筆鋒嘲弄、醒世,擅長描寫男同志生活百態。
幽默中帶點苛薄、戲謔又犀利的「名句」,總讓人忍不住拿起紅筆畫線。
形形色色的同志故事在唐辛子的耳朵裡流轉、堆疊,
椎心刺骨的人生心得化為小說情節,
跨越性傾向與年齡,
在奇幻糖衣的包裹下,刻畫同志世界的愛情醚味。
唐辛子小說處女作,犀利不減,餘韻猶然!
《耳朵:唐辛子短篇小說集》是繼《我愛肚臍眼》、《創世基》和《有基生活》後的最新作品,也是唐辛子第一部短篇小說創作集。本書收錄了十四個故事,從青澀少年到憊懶中年,從校園到職場,從父母到伴侶,對愛的憧憬逐漸在一次次的失落中褪成無奈。霸凌、背叛、追尋、受傷…….,但故事中人依然堅持──在健身房中維持體態,在保養品中留住青春,希冀這副美麗肉身,仍能作為下一段愛情關係的入場券。
唐辛子筆下的世界,體溫越熾烈,愛就越冰冷;
儘管如此,我們依然執迷不悔。
作者簡介:
姓名:唐辛子(唐唐)
年齡:四十而不惑中年熟男:眼部細紋累聚ing,胸部肌肉下垂ing,頭髪x毛轉白ing……
星座:處女座(聽說是龜毛難搞、完美主義、好奇好學、嚴重潔癖、求知欲和性欲旺盛──除了求知欲和性欲旺盛外,其他一概不準)
血型:O(聽說是愛恨分明,浪漫現實)
性格:沉穩冷靜、不屈不撓、重情重義、正氣凜然(以上所列都不是俺的性格)
身高:比金秀賢矮
體重:比李敏鎬瘦
角色:遇上弱者,是上攻純一郎;遇上強者,是恭順絕零子
屌號:等你來量
愛好:任何可以在床上進行的活動都愛,如:看書、聽歌、發白日夢等
特長:舌頭、中指、雙腿和某條見不得光的器官(小腸)
喜愛的顏色:沒喜愛的顏色但愛看他人「顏射」
喜愛的食物:黏塔塔如糯米飯、各種糕點等;條狀物如香腸、烤肉串等
喜愛的動物:男人
自認身體最性感的部位:從厚滿豐潤的唇……到堅挺粉嫩的乳頭……往下有濃密黑亮的肚臍毛……再往下……都找不到
作品:有基生活,我愛肚臍眼、創世基、中國同話(合集)
人生座右銘:明日兩屌在手不如今日一屌在口。行樂要趁早。
章節試閱
第一個懂得利用他忠誠耳朵的是阿懇。
他男友劈腿,痛不欲生。幾乎是一句話加一串眼淚。阿懇的男友根本就是一名渾球,乃德曾經收過他的短訊,要約炮。他當然什麼也沒說。阿懇現在發現真相,還真是福報。
阿懇說:「三年的感情就這樣完蛋了……」乃德聽著。
阿懇說:「他說他還是愛著我,我該不該相信他呢……」乃德還是聽著,什麼也沒說。
阿懇說:「現在心真的很痛……」乃德仍然聽著,依舊什麼也沒說。看著他梨花帶淚,扭曲的五官像一坨皺成一團的泡菜。男人哭起來都不怎麼好看。
他只記得阿懇拋下的一句話:「同•志•的•戀•情•大•概•都•沒•有•好•結•果。」一字一重鎚,敲打他的頭腦,激蕩他的思想。今朝吾軀受此苦,他朝君體也相同。
也許乃德守祕密的好品行有口皆碑,傳了開來,然後就有很多人開始找他盡訴心中情了。
甲的情人劈腿;乙愛上了男友的最好朋友;丙有一回酒醉後竟然和朋友的舅舅玩在一塊……諸如此類,形形色色,乃德都聽過。有些匪夷所思,像小說一樣駭人聽聞的,剛開始聽見時還會吐吐舌頭表示不可置信,心裡想「你在開玩笑吧?」現在是完全見怪不怪——甲男要做變性手術,然後嫁給高中時的學長。噢,早聽過了,再來一些曲折離奇的吧。
半夜三點手機響了,電話另一頭的男人在啜泣,睡眼惺忪的他勉強的聽著那斷斷續續的說話「他竟然就這樣走了……嗚嗚……說我不了解他……嗚嗚……怎麼辦好?」在裝潢典雅的義大利餐館裡, 一起吃著飯的男兒,說著他前男友的事:「我們從前常在這裡一起晚餐……」「聽說他搬家了……」說著說著,那眼淚就成串成串的掉下來,乃德當時心裡想:「我是在看著瓊瑤的戲嗎?怎麼眼淚說掉就掉?」這可是繁忙的午餐時刻,許多人都轉過頭來看戲,有些上班女郎已經開始竊竊私語,大概是把乃德說成負心漢,眾目睽睽下把愛人弄哭了。
在夜店裡他遇上更多,幾杯黃酒下肚,一個兩個都急著把心掏出來。所以他都不跳舞,不找男孩,只是悶悶的喝酒,靜靜的聽著他們的故事。「他說走就走,好狠啊……」「他腦子裡到底在想些什麼,我真的不知道……」千錯萬錯,錯在「情」這個字。
他也是個凡人,所以闖不出情關,不過他一直把自己處理得很好,把情花所有礙眼的枝椏都修得整整齊齊,旁人完全看不出來。有時艾偉會一臉疑惑的說:「你這個人是怎麼了,帶衣修行是嗎?」乃德也只是回一個笑臉。他自己心裡有數。
一個接一個,乃德永遠都在聽;豎起一雙忠誠的耳朵,乃德永遠都在聽。「可惜文筆不好,不然拿這些故事來寫寫小說,可以一舉成名也說不定。」他有時會這樣想。
最後連艾偉也找上他了。艾偉?那名經常嬉皮笑臉,樂觀積極的艾偉?他最最親愛的艾偉?他怎麼也有問題。看不破「錢」字還是脫不了「情」字?
愛上了異男同事。開場白是「聽了過後千萬不要說出去」,乃德默然。這句話當然聽過上百次。艾偉娓娓道來。
同事四年了,他不知何時開始默默的愛上了他,儘管知道他有一名就快談婚論嫁的女友。飛蛾撲火、執迷不悔、情不自禁,這些形容詞都用得上,是一場無可救藥的單戀。乃德聽著,腦子想著那同事到底長什麼樣子才讓艾偉神魂顛倒?怎麼從前沒聽他提過?
有點鬱悶。他一直以為,在這個朋友圈裡,沒有一個祕密逃得過他的耳朵。
那是一個炎熱的下午,坐在咖啡館的他也感覺到外頭那凶猛太陽的灼熱。有點暈眩。
艾偉說:「知道他喜歡科幻武打片,逼自己陪他看,雖然很討厭那一大堆變型的機器人……」乃德還是聽著。什麼也沒說。
艾偉說:「他和女友下個月就要訂婚了,我還被要求當伴郎……」乃德仍然聽著,依舊什麼也沒說。不過那陣暈眩感一波一波潮水般打上來。
好像過了許久,艾偉才紅著眼眶說「和你說了後,感覺整個人舒服多了,沒那麼鬱悶。」他猛地回過神來,微微一笑,點了點頭,功德圓滿。不過整個人卻天旋地轉,幾乎站不起身。他要把自己好好的整頓起來。
艾偉問:「你還要喝一點什麼的嗎?我去點。」他搖搖頭。喉嚨裡有一陣酸意。
艾偉拿起桌上的黑莓機,站了起來。乃德說:「我上一下洗手間。」身子一挺直就往洗手間箭一般的奔去。艾偉看了也嚇一跳「原來他一直都忍著,為了聽我說話……」
一進入洗手間,他就往馬桶裡吐。
「知道他喜歡科幻武打片,逼自己陪他看,雖然很討厭那一大堆變型的機器人……」吐。
「他和女友下個月就要訂婚了,我還被要求當伴郎……」 再吐。
「和你說了後,感覺整個人舒服多了,沒那麼鬱悶。」大吐,連淚水也跟著逼出來了。
他頭微痛,耳朵刺痛。心更是痛徹心扉,像讓一把尖錐插了。
「同•志•的•戀•情•大•概•都•沒•有•好•結•果。」他的艾偉,他的艾偉。
他現在需要一雙忠誠的耳朵。
第一個懂得利用他忠誠耳朵的是阿懇。
他男友劈腿,痛不欲生。幾乎是一句話加一串眼淚。阿懇的男友根本就是一名渾球,乃德曾經收過他的短訊,要約炮。他當然什麼也沒說。阿懇現在發現真相,還真是福報。
阿懇說:「三年的感情就這樣完蛋了……」乃德聽著。
阿懇說:「他說他還是愛著我,我該不該相信他呢……」乃德還是聽著,什麼也沒說。
阿懇說:「現在心真的很痛……」乃德仍然聽著,依舊什麼也沒說。看著他梨花帶淚,扭曲的五官像一坨皺成一團的泡菜。男人哭起來都不怎麼好看。
他只記得阿懇拋下的一句話:「同•志•的•戀•情•...
作者序
借我你的耳朵,我要對你說一個有趣的故事……/唐辛子
唐唐一直都羨慕兩種人:
一為四十五歲後還敢穿豹皮緊身衣大叔的勇氣;二為可以一氣呵成寫一篇小說的作者的才氣──怎麼可以如斯巧妙的把各種人物、對白、情節、場景等安排在一塊,結合成一個個或蕩氣迴腸、或風趣搞笑、或震懾人心,總之就是讀後讓人忘不了(或爛得恨難消)的故事。這些年來腦袋裡都有一些畫面,無奈一向無才可去補青天,要把它們付諸於文字,總覺得比在健身室裡施展渾身解數勾引小帥哥還要難一點。
聽說好小說都像八點檔連續劇──有一個特定方程式:開頭要奪人眼球,所謂的好的開始就是成功的一半:「阿智握住阿九的屌將近一小時了⋯⋯」然後要環環相扣,高潮迭起,每翻上五頁就有一個爆點,讓人欲罷不能,「阿智終於下決定了:今晚他要和阿光雙龍阿九⋯⋯」最後來個帶點傳奇性的收尾,「就在阿智達到高潮的瞬間,突然心臟病爆發死了。」啊。撩動欲望的開始和回味無窮的收梢,好小說與好性愛就該是這樣。於是俺開始寫了。
在一個大好晴天(通勝[也稱通書,指黃曆)說萬事皆宜),膽粗粗的把兩篇處女作傳給基本的總編大爺讀讀,(深知總編大爺是名烹飪愛好者,稿末還附上祖傳馬來西亞肉骨茶祕密食譜一份,只希望嚴苛挑稿的大爺在回絕俺的稿件時措辭可以美麗一些:稿子中心思想太過前衛,怕曲高和寡這類的……),然後忐忑不安的等著回音。結果當晚就收到電郵──寫得不錯,可以繼續。唐唐讀了差點就淚流滿面──又有機會出書賺賺小錢可以到曼谷買春了?
可惜這本短篇集裡收錄的作品好像都沒有好好依據所謂的好小說方程式。但在唐唐平淡如白開水,生平最大的挫折就是被年輕小帥說長得像他爸爸的生活裡,怎麼可能醞釀出《戰爭與和平》、《百年孤寂》、《紅樓夢》這類史詩式巨著?詞庫有限,唯有用最淺白的文字寫出自己很想說的故事(希望你們也有共鳴),連性愛場面也經營不來(性愛這事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有問題的葛格底迪,歡迎聯絡唐唐,俺必傾(精)囊相助),好聽一點是貼近生活,難聽一點是悶出鳥來,看慣了男友是外星人,女友是僵屍殺手的現代讀者會不會接受不來?不過唐唐的讀者大都是知識水平偏高,才貌雙全的同志或愛同志的朋友,俺知道他們一定懂。
原本想把本書題為《我短》──《我的短篇小說》的意思,後來讓眼高手更高一點的編輯否決了(他大概有慧眼,看得出唐唐一點也不短),於是有了《耳朵》這個很有寓意的題目。耳朵大概就是大家頭顱上最被忽略的一個器官,你我修眉毛、隆鼻、割眼皮、豐唇,但就沒聽說幾個人要整耳朵。它就默默的守在那裡,完成它的使命。生命中某些事物、某些人就是這樣,需要他時,才察覺他一直都在──從未放棄你。
祝大家 閱讀愉快
借我你的耳朵,我要對你說一個有趣的故事……/唐辛子
唐唐一直都羨慕兩種人:
一為四十五歲後還敢穿豹皮緊身衣大叔的勇氣;二為可以一氣呵成寫一篇小說的作者的才氣──怎麼可以如斯巧妙的把各種人物、對白、情節、場景等安排在一塊,結合成一個個或蕩氣迴腸、或風趣搞笑、或震懾人心,總之就是讀後讓人忘不了(或爛得恨難消)的故事。這些年來腦袋裡都有一些畫面,無奈一向無才可去補青天,要把它們付諸於文字,總覺得比在健身室裡施展渾身解數勾引小帥哥還要難一點。
聽說好小說都像八點檔連續劇──有一個特定方程式:開頭要奪人眼...
目錄
I
那些年
同學
II
背叛
不變
耳朵
陰天
馬桶
父親
出櫃
青春
小團圓
分手
III
味道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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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
同學
II
背叛
不變
耳朵
陰天
馬桶
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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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團圓
分手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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