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繼二○○七年最熱門的暢銷書《女性的品格》之後,令人引頸期盼的續篇。書中對於因為少子化、小家庭化、夫妻兩人都上班,使得親子關係更複雜微妙的現狀,舉出六十六個具體的例子加以說明。
例如「不討孩子歡心」、「全家一起用餐」、「不要說壞話」、「說正確的國語」、「讓孩子累積金錢的經驗」、「強忍靜觀孩子的挫折」、「上一代的看護」等,不僅是工作孩子兩頭忙的職業婦女,也是值得父親們閱讀的一本書。著者以其親身體驗,提供讀者符合現代的新思考、新作法。
觀乎父母親對子女之慈愛,即便無語之萬獸、萬物都活在「想擁有自己的兒女、繁衍自己的子孫、保存自己的種苗」,這種自然法則之中。可以說父母疼愛孩子、養育孩子,是一種本能。不過,我們不能因此就認為,只要愛孩子、把孩子養大就可以了。過份保護、嬌縱、寵壞了孩子,對誰都沒好處。
本書是繼暢銷書《女性的品格》之後,令人引頸期盼的續篇。作者?東真理子在書中多次分享與孩子互動的經驗,認為要培育更多有品格的人,父母親必須先在家庭中教育孩子什麼是品格。父母是最直接影響下一代的重要推手,但是換個角度思考,在養兒育女的過程中,也同樣會反映父母親的生活方式及價值觀,這也等於是提供為人父母的,重新檢視自己的人生觀與態度,並且必須更明確地知道「想如何生活?」、「該如何生活?」。
另一方面,日本社會日益高齡化,長大成人的孩子要如何與父母親相處?老年之後需要看護的上一代該如何與子女相處?都是在邁入高齡、少子化社會後新的課題。父母親該如何與孩子相處?彼此最需要的是什麼?讓我們一同思考吧!
章節試閱
第二章 培養禮儀
好的斥責方法、不好的斥責方法
想要發現孩子的長處,讓孩子更加發揮,重要的是,要稱讚孩子,讓孩子有自信。
一般認為,當孩子做了不錯的事情,父母親就要稱讚一下,幫忙事情就要感謝一下,盡量以肯定的態度來教育孩子,不過孩子不會總是做好事的。有時候會做出危險的事情、野蠻的舉動、惡作劇或欺負弱小。這個時候,作父母親的,就要好好地斥責一番。
不過,斥責孩子,有好的斥責方法。
孩子如果做了錯事,盡量當場,用孩子知道為什麼挨罵的方式來斥責。靠近燙的東西會燙傷,拿剪刀或針等危險的東西、從高處快跌下來的時候,一定要立刻制止。用當場斥責的方法,讓孩子理解「這是危險的,絕不可以做」。絕對沒時間保持幽雅的舉動。
打父母親、對兄弟姊妹施暴,這要當場斥責。事後就算要解釋哪裡不對才挨罵、為什麼不能這麼做,當場還是要態度明白地禁止孩子這種舉動。孩子愈小就愈要當場「表態」。
到了三歲左右,孩子對穿著有了自己的喜好,不太聽父母親的使喚。親子衝突能免則免,平常讓孩子有自由,到了必要的時候,就一定要孩子聽自己的。
隨著逐漸成長,慢慢地,孩子不照父母親的期待去做,當然讓父母親生氣。父母親總催促孩子快一點:「趕快準備!」、「不要弄來弄去,快點做!」等等。性急的父母親,忍耐不了就很容易先幫孩子做好,這麼一來,孩子變成什麼都不會做。此時,最好忍住不要發火,等等孩子。
斥責孩子的鐵則,要表明你在斥責不好的行為,而不是因為討厭孩子而責罵。注意不要完全否定孩子的全部人格,如果孩子不守約定、故意偷懶、忘記事情,就要當場斥責。
我們必須注意一些事情。
例如打招呼。不要因為孩子沒有打招呼就立刻開罵。因為很多孩子不知道該如何面對那種場面。告訴孩子具體的應對方法,示範給孩子看、讓孩子試著做做看,讓孩子全盤認同,如果還不做,再斥責孩子。
孩子長大一些後,如果受到斥責就會頂嘴。
孩子如果頂嘴說:「媽媽也沒有做好!」、「我同學的爸爸都沒有這麼說!」,做父母親的,可不能退縮。
該採取堅決的態度說:「就因為我沒有做好,才吃了苦頭,所以希望你做好!」、「別人家是別人家,我們家有自己的規定」。
我不贊同這種斥責的方法:「你這麼做,會被很兇的姊姊罵」、「人家會笑你」。自己要有一套明確的基準,用同樣的基準去斥責孩子。
個性與社會規範
「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是主張儒教的孔子,強調為人倫的基本道德。在孔子在世的紀元前六世紀的中國,以部族、氏族為主的社會結構開始變化,變成弱肉強食的世界,是有背叛、下剋上、弒親、弒子、近親相姦等「什麼都有」的時代。
雖有法家思想,如荀子、韓非子主張治理大國時要嚴格用法、限制人們的行動,但不太受到歡迎。孔子的學說因為尊重人類自然的感情,如孝順父母、尊敬祖先、期望子孫繁榮,所以才具有影響力。其中雖然有男尊女卑、為了不斷煙火認同納妾偏房等,不適合現代的說法,但儒教是以家族愛為基本的性善說,企圖引導人們的心靈。
為了表現這種精神的規則,到了後世形成被稱為繁文縟節的禮儀作法,抑制了人們的自由與個性。日本在戰前的統治基礎也放在「家制度」上,把國家整體看成一家人,強調道德教育。現在的日本,雖然變得強調個性和創造性,經濟富裕,都市化發展後,犯罪仍然不多的緣故,就在於戰前的社會規範還存留所致。
現在的父母親,對於培養讓孩子有個性、發揮創造性,與培養遵守社會規範成為好市民,這兩種職責之間,感到了困惑。不只是父母親,學校、社會也不知重點該擺在哪裡,搖擺在這兩者之間。當然,最理想的是,培養出兩者保持平衡的下一代。
那麼,想培養這樣的下一代,該怎麼做呢?
我認為學會參與社會生活的規範、規則、常識,學會之後,超出界線的部分、外溢的部分,才是個性、創造力。
所以不論喜歡與否,讓孩子從小在外表上學習禮儀、打招呼、生活習慣。所謂從小,是從三歲到九歲,也就是所謂個位數年齡的時期,在這個時期,集中地打下基礎。
然後,等孩子十歲以後,就會跳脫控制、反抗、超出界線、有自己的個性。如果好好地學會了規範,問題點就很清楚:對什麼反抗什麼?哪裡不喜歡?一開始就講自由、尊重個性的話,就沒有反抗或批判的對象與基準,反而培育不出來什麼個性。
我的母親在禮儀作法非常嚴格的家庭中長大,甚至連筷子的拿法都被嚴格要求,所以她說等自己當母親的時候,要給孩子自由長大。因此,我才能這麼自由、不受限制地長大成人,不過,我曾經因為感覺母親的禮儀作法之優美,而說過:「為什麼不對我更嚴格一些呢?」的話。
等到孩子長大後有了見識,理解了意義之後才學會打招呼、做好禮儀,還不如先從外表著手,讓孩子養成習慣,然後讓孩子自由,才是發展個性的秘訣。
培養「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孩子
養兒育女的目標是什麼?
是培養能從父母親身邊獨立出來的人。
作父母親的因為疼愛孩子,往往把孩子照顧得無微不至,其實,養兒育女的基本目標之一,是培養出自己的事情能自己做的人。
早上,在規定的時間起床,洗臉、刷牙、吃飯然後上學,整理自己的東西(整理整頓自己的書桌,如果有自己的房間,就要自己打掃)、不可忘記帶東西、穿著清潔的衣服等,都要在十歲前養成好習慣。同時也讓孩子學學做簡單的菜、洗衣服、打掃等的生活技術,幫忙做家事。不過,很可惜,很多人念高中、大學,日常生活還無法自立。
特別是男孩子,有些人認為自己不必處理日常生活瑣事,全部都要媽媽來弄。但是,這麼做,孩子就沒辦法獨立了。還是要培養孩子成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人。什麼都不說就有人(大概都是母親)幫自己做好,這個習慣如果持續下去,就變成理所當然,連感謝的心情都不存在了。如果養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習慣,別人幫自己做的時候,才會心生感謝之意。
如果日常生活能獨立處理,接著就要做到精神上、經濟上的獨立。在這個過程中,父母親應該認清楚一個事實:如果有不靠別人的生存能力,就會有自信,對幫助自己的人也會產生感謝的心情。具備不靠別人的生存能力,還能用這個能力去幫助別人。如果一心依賴別人的照顧的話,就不會有這樣的能力。
美國人從小學就會打工賺零用錢。據說不論父母親多麼有錢,為了教育孩子勞動的尊貴、金錢的重要性,都要孩子去打工。
在日本不少男人,沒有上大學離開父母親、就業後一個人生活等經驗,就長大成人,然後找一個什麼都幫自己處理的女人結婚,永遠不必獨立就能度過一生。當社會變得富裕,女性也能獨立之後,想找什麼都幫自己處理的女性,可就找不到對象了。
這種現像不限於男人。女人如果什麼都依賴男人的話,只會變成男人的負擔。
父母親不可能永遠照顧孩子,孩子小的時候有零食、玩具就挺開心,但一點一滴長大後,能讓孩子開心的東西,可就沒有那麼便宜了。父母親不可能永遠給孩子想要的東西,不能代替孩子參加考試、更不能幫孩子去約會。
我們必須讓孩子培養出考試合格的學力、與異性邂逅有結果的魅力。我們聽說過,幫助發展中的國家,與其提供魚給他們,不如教他們如何捕魚,對他們更好。不要只是給孩子想要的東西,而是教他們如何靠自己的力量取得,培養他們自己取得的能力。
第四章 與學校往來之道
教育與老師
伴隨孩子的成長,逐漸需要父母親以外的人來指導。
江戶時代的習慣是,小孩子學才藝從虛歲六歲的六月六日開始。現在則比六歲還早,從三歲就上游泳班、鋼琴課、學拉小提琴、念英文等。也有小孩子為了考「小學」而上補習班。因為才藝班或老師,是父母親自己挑選的,所以和老師之間的問題並不多。
我覺得孩子還小的時候,比起學才藝,還不如讓孩子自由快樂地度過,不過,卻有愈來愈多的父母親,讓孩子早一點接受教育,希望孩子的才能開花結果。找一位好老師、認真地讓孩子接受才藝教育、成為藝術家,需要父母親非比尋常的覺悟。傑出的小提琴家、花式溜冰選手等都靠父母親從小辛苦栽培出來的。
一般的小孩子從三、四歲也會上托兒所、幼稚園,滿六歲上小學,孩子的教育就交給老師。
所有的父母親都希望老師喜愛自己的孩子、發現孩子的優點、讓孩子更有所發揮。不過,對老師的期待愈大,要求也就愈高。甚至有愈來愈多的父母親,因為太愛自己的孩子,對學校或老師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聽說提出不合理要求,例如:「我們家孩子成績不好,都是因為老師教得不好」、「被老師責罵留下內心的傷痕,才變得反抗父母親」、「我們家小孩在家什麼都不必做,希望在學校不必輪流打掃」、「因為小孩不吃紅蘿蔔,希望營養午餐中剔除紅蘿蔔」、「義務教育,為什麼要負擔營養午餐費?」這種父母親被比喻成「怪獸父母親(Monster Parent)」。
怪獸的說法是有些極端,但這也顯示有些父母親的對學校或老師的要求,到了多麼不合理的地步。
或許父母親會以為「這都是因為愛孩子」才有的行動,但沒想到這反而傷害了孩子。對於父母親批判的老師,孩子一定也會批判起來,人與人的交流或互動無從產生。
第七章 架構成熟的親子關係
強忍靜觀孩子的挫折
在日本有選舉權,能享受吸煙、喝酒的樂趣,要等到二十歲以後。十八歲以後則能參加修改憲法的國民投票,以及考駕照。雖然有人討論把少年法的適法年齡降低至十八歲,但是,下一代的自立卻愈來愈晚。
國小、國中學生的家長,對學校提出不合情理的抱怨,形成所謂的「怪獸父母親」的社會現像,現在還延伸到高中、大學。
前不久,在大學相關人士的聚會上,有幾所大學介紹了家長提出的,令人難以置信的抱怨。
「孩子沒取得學分,畢不了業,是老師指導太差,孩子心中留下深刻地傷痕,學校要負責」、「只因為比期限晚一點提出,就不受理論文,是違反契約的」、「本人不和家長討論就改變未來方向,學校卻受理了,太不像話!」…
這些抱怨所共通的是,即使孩子在念大學,還不把孩子當成獨立的大人看待,想把孩子永遠地放在翅膀下,顯現父母親的自我意識。以往抱怨的多是執著地深愛孩子的母親,有社會經驗的父親則扮演勸說的角色,聽說現在有愈來愈多的父親對學校提出抱怨。
親子同甘共苦的情況,在聯考的時候可見,但這種「親子連帶感」似乎無止境地延伸不斷。抱怨或許對提醒大學注意、要求大學做出有誠意的處理是有效果的,但如果父母親提出不當的抱怨,會讓孩子永遠只是年齡徒增而無法自立。
親子連帶感持續到孩子進入社會工作。
求職考試父母親要插手、入社典禮父母親想列席、跟公司請假時要父母親打電話,這樣的年輕社原愈來愈多。或許跟公司抱怨的父母親也會增加。
一般人認為年輕人「閉關不出」,是日本獨特的現像。或許是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像日本的父母親一樣,還有經濟能力撫養長大成人的孩子吧!
愈保護孩子,孩子就愈會變成軟腳蝦。就像受到保護的產業失去了競爭力,只會要求政府推行優惠措施一樣。
眼睜睜地看著孩子受苦、煩惱的模樣,當然不好受。或許不知不覺地就想替孩子做些什麼,不過,我們還是要強忍靜觀,等孩子從挫折中站起來。因為挫折能鍛鍊人,讓人成長。
父母親無法讓孩子的人生完全照自己的想法,必須想開一點,不能替孩子做的,遠遠多於能替孩子做的。否則不論孩子滿十八歲、二十歲或三十歲,都成不了大人。
第二章 培養禮儀好的斥責方法、不好的斥責方法想要發現孩子的長處,讓孩子更加發揮,重要的是,要稱讚孩子,讓孩子有自信。一般認為,當孩子做了不錯的事情,父母親就要稱讚一下,幫忙事情就要感謝一下,盡量以肯定的態度來教育孩子,不過孩子不會總是做好事的。有時候會做出危險的事情、野蠻的舉動、惡作劇或欺負弱小。這個時候,作父母親的,就要好好地斥責一番。不過,斥責孩子,有好的斥責方法。孩子如果做了錯事,盡量當場,用孩子知道為什麼挨罵的方式來斥責。靠近燙的東西會燙傷,拿剪刀或針等危險的東西、從高處快跌下來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