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不知道那一百塊錢是怎麼來的。他們說是我偷的,是我從爸爸掛在臥房門後的西裝褲口袋摸出來的。他們圍著我大吼大叫,而我發現自己跪在神明桌前,時間應該是晚上,因為我記得外面很暗,客廳的日光燈並沒有點亮,神明桌上的兩根電子蠟蠋的燈泡把大人的臉照得紅通通的。當然他們也有可能是氣到整張臉發紅,我的父親、母親,還有守寡多年的祖母,他們衝著我用國語混合台語大聲咆哮,我媽媽甚至還跟著我一起哭了起來。每個人都氣到雙腳直跺,都不時以食指指著我的右手——那張皺皺的綠色百元鈔票就在我手上,好像是從我手掌心生出來的,是我身體的一部份。
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個記憶。說來慚愧,在我還沒意識到自己的性別之前,就已經意識到自己是個小偷了。
若不是這個景象對我來說太過震撼,否則我應該不會記得或早就忘掉才對,畢竟那是三十幾年前的事,那年我才三歲而已。我問過一些朋友,他們的第一個記憶大都發生在五、六歲左右,情景不是某個朦朦朧朧的下午看見母親在廚房裡煮菜,就是穿著圍兜兜坐在托兒所的黃色校車裡拉扯鄰座女生的辮子。沒有誰的記憶像我一樣是從跪在神明桌前開始的。
我記得他們真的是氣炸了,我的父親、母親和祖母,他們氣急敗壞到忘了我只是一個三歲的小孩。雖然沒有人打我,卻有人重重戳了我的腦袋幾下。由我頭部被迫傾斜的方向,以及他們三人所站的位置,我猜用力戳我後腦的人應該是站在我身後的父親。我大概在神明桌前跪了一個小時,當然那時候的我應該還沒有時間概念,這個時間長度是我長大後努力回想判斷出來的。在那一個小時裡,祖母和爸爸的罵聲沒有間斷過,我不確定他們是一起罵我,還是輪流罵我,還是先一起罵我再輪流罵我。我只記得他們罵人的話語加上媽媽的哭聲形成一股迫人的壓力,像一堵密不透風的環形高牆,而跪在這堵高牆中的我,無論往哪個方向爬去求援都被人推開。就這樣,在我意識到自己是個小偷以後,緊接著便深深體會到什麼叫做無助的感覺。
我不怪他們,甚至還得感謝他們,長大後的我沒有變成更大的小偷,也沒有跟著左右鄰居去混黑幫,唯一的理由就是因為我害怕這種被高牆圍起來的無助感覺。他們如此凶狠罵我是有道理的,畢竟那時候我們居住的地方實在不能算是個理想的住宅區——我老家位在這座城市西南邊陲某個觀光夜市的一條巷弄內,附近就是那條比這個夜市更出名的花街。不分日夜,從我家門前經過的都是嫖客、醉鬼、遊民和可能的罪犯。我記得在我跪在神明桌前面的那個晚上,挨罵的人並不只我一個,我媽媽一邊哭一邊責怪我爸爸:「早跟你說不要再住在這種地方,你看,好了吧,現在孩子學壞了。」當然,這句話極有可能是我的想像,因為從小我就聽見媽媽把搬家這件事掛在嘴邊,彷彿那是她這輩子最大的願望。只可惜,我爸爸直到臨死之前,都沒辦法滿足她這個心願。
我可以理解長輩們為什麼生這麼大的氣,但我還是想不通三歲的我哪來的金錢觀?又有什麼樣的物質慾望驅使我從爸爸的口袋裡摸出一百塊錢?還有,以那時我不到一百公分的身高,又如何能把手伸進爸爸吊在臥房門板上的西裝褲口袋?知道自己這麼小就與金錢掛勾,這種感覺實在不怎麼愉快。但不管我再怎麼回想我幼兒時期的生活,都無法把這輩子第一件記得的事往前推移。我越是努力回憶,就有越多細節跑出來,讓我加深那個晚上的印象。當然,這之中可能有些屬於想像的成分,畢竟人是善於想像和健忘的,時間久了,誰也說不準想像和記憶的界線到底在哪裡。令人沮喪的是,這些細節都是發生在我拿著鈔票跪在神明桌前之後,我還是不知道那一百塊錢是怎麼來的。
2
菱菱學會的第一個字眼是「媽媽」,第二個是「爸爸」,第三個字眼就是「皮夾」。
「皮夾」的音對她說並不好發。菱菱會把「皮」字盡可能拉長,似乎在琢磨蘊釀該如何調整嘴型,然後才簡短果決喊出「夾」這個字。她才剛開始學說話,但早在語言能力成形前,就己經展露出對皮夾的興趣了。每當她在兒童餐椅上暴動,不肯乖乖坐好吃飯時,我只要把皮夾掏出來交給她,便至少能換來二十分鐘的平靜足以把半碗稀飯餵完。
「是上昇星座在金牛座的關係嗎?」杏娟以擔憂的眼神看著菱菱。「真不知道這巨蟹座的孩子為什麼那麼喜歡錢。」
杏娟相信星座,而我則相信基因,不過我知道菱菱喜歡玩皮夾應該與星座或基因都沒有關係。這是網路普及後的好處,只要上網搜尋一下,就會知道很多幼兒都喜歡拿起爸媽的皮夾皮包來玩,沒什麼好大驚小怪,也沒必要因自己的皮夾被還沒有記憶的小孩拿走而罰他跪在神明桌前。當然,也可以解釋成現在愛錢的小孩越來越多了,畢竟這是個消費的時代。孩子跟著大人走進玩具店和大賣場,在裡面總會被喝住不能吃也不能玩推車裡的商品,因為那些東西都是「別人的」。但是,在來到一條有人把關的狹窄通道,等大人把皮夾拿出來之後,推車裡的東西就可以吃也可以玩,就變成「我的」或「爸爸的」了。物品所有權的歸屬,在皮夾被亮出之後就瞬間產生了轉變。這讓孩子們怎麼能不對皮夾好奇?怎麼能不想盡辦法摸摸爸爸放在西裝褲口袋裡的那疊東西呢?
我一點也不擔心菱菱過早展現對金錢的喜好,因為我的皮夾放紙鈔的夾層大部份時間都是空的。菱菱雖從皮夾裡掏出不少東西,但都是名片、健保卡、悠遊卡、身分證、駕駛執照和機車行照、量販店會員卡和圖書館借書證,其中只有悠遊卡裡面可能有幾百塊錢餘額還具有一點價值,其他都是會被扒手丟棄在廁所裡的東西。我相信,只要我不對她大吼大叫,不因她未經我的同意就踮起腳尖扶住桌沿從餐桌抓下我的皮夾而要她罰跪在神明桌前,菱菱在長大後會壓根忘記這時期的她愛玩皮夾的事。如果沒受到特別的刺激,誰能記住兩歲以前經歷的事呢?
杏娟彎腰把皮夾從菱菱的手中搶走,順道拾起散落一地的卡片。菱菱立刻放聲大哭。
「皮……夾。」她眼淚和鼻涕都流了出來。「我的。」
杏娟沒有把皮夾還我,也沒有放回餐桌上。
我抽了一張手口巾拭去菱菱糊成一片的眼淚和鼻淚,拿出手機讓她把玩。她只抽噎了幾聲,旋即被手機的彩色螢幕和按鍵聲吸引,拿著手機坐到一旁專心玩了起來。險些失控的災難性場面瞬間被化解了,不只是手機的功勞,還得歸功於此時期的菱菱過人的遺忘力。記憶的短暫性止住了她的淚水,忘記了剛剛失去的皮夾。
我伸手摸了摸菱菱的臉。她的臉暖暖的,又嫩又滑,像她這年紀的記憶一樣沒有半絲皺痕細紋,藏不住任何東西。她應該不會像我一樣記得三歲那年發生的事。就算她可以,也不可能記得現在,不可能記得未滿兩歲的她從誕生到現在所經歷過的事。她不會記得是誰趴在地上當馬讓她騎著玩,不會記得是誰幫她洗澡換尿片。萬一菱菱這時候走失或被人抱走,長大後的她應該不可能記得我,我將永遠在她的記憶中缺席,彷彿完全不曾存在過。
多可怕呀。會有這種可能嗎?
「菱菱會記得我們嗎?」我對杏娟說,但目光仍留在菱菱身上。「要是她在這時候與我們失散,要是她再也見不到我們的話,妳覺得她以後會不會記得我們兩個?」
「你在說什麼啊?」
「我在說,菱菱出生後這一年十個月來,我二十四小時和她相處,幫她洗過六百次澡,餵過一千八百頓飯。要是她也遇到報紙社會新聞報導的那些事,被人口販子偷走或不小心走失之類的,妳說,她以後會記得我這個人嗎?」
「記得你?剛剛你不是問她會不會記得我們兩個?」
「如果菱菱不記得我,一定也不會記得妳。妳一天才跟她相處幾小時,我可是全職保姆。如果她連我都不記得了,豈不枉費我這兩年放棄工作在家裡帶小孩?」
「你不是放棄工作,而是工作放棄你。」杏娟糾正我:「要不是你以前的學校倒閉了,你也不會放著大學教授職務不幹,成為全國學歷最高的專職保姆。」
「不是倒閉,是招不到學生,系所暫時關閉而已。」
「有差別嗎?反正你連兼課的機會都沒了。」
「我還是可以去找地方教課啊……我們不是講好了嗎?既然系所關閉了,我這兩年就乾脆待在家裡照顧菱菱。薪水是少了一份,但省省日子應該還過得去。妳總不希望菱菱一出生就被丟到托兒所或陌生的保姆那裡吧?」
「我不怪你在家帶小孩。只是,前天你的皮夾裡還有三千塊,怎麼今天就全沒了?」
杏娟舉起我的皮夾,像掰橘子一樣用兩根姆指剝開,讓我看見空無一物只有英文打印字樣的內層。「皮……夾。」這個動作勾起了菱菱對皮夾的記憶。她仰起小臉,高舉雙手叫喊:「我的。」
杏娟任由菱菱把皮夾搶去。我女兒現在同時擁有手機和皮夾了。
我伸出手,試圖把我的手機拿回來,但菱菱用拿著皮夾的那隻手把我的手揮開。現在的她對所有權的概念還不太清楚,任何被她指為「我的」的東西,如果我們沒有即時更正成「爸爸的」或「媽媽的」,那麼這東西就很難收回來了。
我又試了一次。這次她用尖叫聲強調她對我的手機的主權。我放棄了。
「你的錢不夠用嗎?還是買了什麼重要的東西?」杏娟還沒放棄。
「我把錢拿出來了。」
「拿出來?」
「過兩天是姜翊亞的喪禮,妳忘了嗎?我把錢放在抽屜裡了,打算星期天帶去。」
「噢……」杏娟的口氣軟了。「白包的錢可以列入我們的共同支出呀,你不需要拿你的零用錢去包。」
「不必這樣。他是我的朋友,我想用自己的錢包給他。」
「姜翊亞也是我的朋友啊。」
「不,不是的。」
「我也認識他好幾年了,難道我和他不算朋友嗎?」
「以前他當然是妳的朋友,」我說:「但從現在開始,他已經不再是了。」
我很想向杏娟解釋我的想法,但事情講明白就沒意思了。她一定以為我又來了,認為我這個閒置在家的密碼學助理教授舊習不改,又在為「朋友」這個簡單的名詞加密,把可理解的訊息轉變成難以理解的訊息。
我當然不是這種意圖,而且我過去做的主要是逆向回復的研究,破解密碼才是我的專長。我說翊亞不再是杏娟的朋友,是因為翊亞畢竟不是我和她一起認識的。杏娟是當了我的女友才認識翊亞,因翊亞是我的朋友她才把他當成自己的朋友,她和翊亞的朋友關係不到八年,而我和翊亞卻早在十歲以前就認識了。翊亞比杏娟還早出現在我的生命中,對杏娟來說,他就像早已存在我個人世界中的一處小小風景,既然她決定踏進我的世界,就必須接納這個既存的景物,接受他成為我們夫妻生活中一個必須時常拜訪或殷勤接待的朋友。如今,這樣的一個人已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他和杏娟因為我而建立起的朋友關係也理應終結,因為他再也不會來找我了。
我想用自己的錢包給翊亞,不是為了公平,而是出於私心。在翊亞還活著的時候,我一直希望杏娟能把他當成自己的朋友,這點杏娟也的確做到了。但翊亞一死,我反而自私了起來,突然覺得翊亞應該是我一個人的朋友。我不想讓這筆錢變成兩人的共同支出,不想讓杏娟的錢加進來而沖淡了我和翊亞友情的純度。
事情講明白就沒意思了。
3
我的這點私心,在公祭會場上的人潮面前,竟顯得有些可笑了。雖說翊亞是知名鋼琴家,我卻沒料到他竟然有這麼多朋友。他最後一次和大家告別的地點,或說他母親為他舉行告別式的地點,是在殯儀館最大的那間禮廳。這間禮廳從大門一進來就看到了,比左右其他廳堂大了一倍有餘,但裡面仍裝滿來參加告別式的人。我抵達殯儀館的時候,靈堂裡不僅已沒有空位,就連門邊附近的通道、門外的階梯和階梯外的廣場也有不少人站著。這些人的年紀看起來都與我差不多,顯然都是翊亞交過的朋友。
我擠過人群把白包交給門口收奠儀的人。收禮桌上沒有簽名簿,只有一大張鋪滿桌面以黑白琴鍵襯底的海報紙,讓來參加奠禮的賓客簽名。這很奇怪。我不是禮儀專家,讓我印象深刻的也只有我祖母和我父親的喪禮,但好像很少人在這種場合不用簽名簿而用如此大張的簽名布。我拿起黑色簽字筆,在密密麻麻已寫滿人名的簽名布上尋找空間準備寫下自己的名字時,忽然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這種感覺可能來自三年前翊亞的婚宴,也可能來自不久前街邊反對美國牛肉進口的簽名攤位。
我寫下「方博鈞」三字,代表了自己的出席,以及對某種我還不知道是什麼的事物的抗議。
靈堂的祭壇上掛著翊亞的相片,旁邊還架起一張大大的投影銀幕,寬度大概有兩公尺,播放翊亞過去演奏會的現場實況影片。這場演奏會的地點不是國家音樂廳,由舞台背景和底下那群外國觀眾來看,我猜極有可能是翊亞前兩年應邀前往演出的維也納音樂廳。我在門邊站了一會兒,本想聽完這場我無緣參與的演奏會,但瀰漫在靈堂裡的濃濃花香味,逼我不得不走到外面去。香水百合的味道總是讓我聯想到死亡。也許那不是香水百合的味道,我可能誤會它了,畢竟這種場合會用上的鮮花不只一種。就算那是香水百合的味道,我還是可能錯怪它,畢竟我印象深刻的只有我祖母和父親的喪禮,而那兩次我都站在最前方的花壇旁,被身後的好幾盆香水百合薰得眼淚鼻涕奔流。
我祖母得的是食道癌,我父親得的是胃癌。發病時間相隔十年。
三年前和翊亞一起穿著禮服襯在那張簽名布上的女人,職業是護士。我忘了她的名字,她和翊亞的婚姻關係只維持了一年,短到無法讓這個名字留在我的記憶庫裡。我只記得她提醒過我,雖然我才三十歲出頭,但由於我的直系親屬有消化器官的癌症病史,所以我應該定期接受大腸鏡檢查。
這是對遺傳密碼的一個合理推斷。如果癌症真是我們方家一脈相傳的病症,那麼要是哪天我的腸道長出腫瘤,從消化器官的順序來看倒也呼應了我的輩份。不過,到目前為此,我並沒有接受翊亞前妻的建議去做檢查,因為癌症畢竟不是讓我參加祖母和父親喪禮的原因。
我祖母是死於中風,我父親是死於心臟病。發病時間也是相隔十年。
姜翊亞是死於自殺。他走到河邊,找了一棵樹,然後把一條繩子結成一個二分音符,搭上它離開了這個地球。
「為什麼呢?」
「前一陣子還好好的呀,怎麼會這樣?」
在祖母的喪禮和父親的喪禮上,我不時聽見這樣的問句出現在親友們的談話中。是啊,前一陣子還好好的。該割的腫瘤割掉了,該做的化療也做完了,醫生樂觀宣布了再存活五年的可能。所有人就像參與或觀賞一場延長到第十八局的棒球大賽,拖著疲憊的身體和還算欣喜的心情從醫院返家,然後他們就倒下來死了。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這樣。
現在,在同一個殯儀館的廣場上,我又聽見同樣的對白,出現在三五成群聚集起來寒喧聊天的一個個小團體裡。是啊,前一陣子還好好的。我故意從這些團體旁邊走過,假裝觀看花圈上致贈者的頭銜和署名。每個團體裡都有一位主講者,滔滔談論自己不久前和翊亞會面的經過,人時地物詳實宛如刑案目擊者對警方做筆錄。是啊是啊,上個月我們還一起吃火鍋呢,誰知道會這樣?對呀對呀,他到我這裡都開車,那天居然坐公車來,現在想想還真不太對勁呢。我注意聽這些主講者敘述的時間,翊亞是在離開這地球的前一個月、前兩個星期,甚至前幾天和這些人見過面。這讓我感到有點不是滋味。我最後一次見到翊亞是什麼時候?半年前吧?他採取行動離開前可以和這麼多人碰面,卻沒有來和我講一聲或打個招呼,讓我連說「前一陣子還好好的」的資格都沒有。
看見阿煌出現,成為這裡唯一真正認識我的人。他把一輛嶄新的寶藍色BMW雙人座跑車和一位身材惹火的女郎直接開進了殯儀館,跑車敞開的蓬頂和女郎貼身的低胸上衣一樣,都具有讓人飽覽其優質內裝的效果。這使得喪家和賓客暫時忘記苦悶,讓彌漫著香灰味死氣凝重的殯儀館突然多了一點汽車大展那種恣意漫流的勃勃生機。
「我來晚了,結束了嗎?」阿煌問我。
「該結束的都結束了。」我說:「不過翊亞還在裡面,你還來得及見他。」
阿煌揚起一邊眉毛,微瞇起眼睛看著我。我知道他這種表情的意思。小時候,我們三個蹲在夜市牌樓底下一人一杯吸著便利商店首度販售的思樂冰,率先吸光的阿煌就是用這種表情看了我好一會兒,然後才說:「翊亞喝得慢我是知道的,因為他牙齒敏感。阿你喝得比翊亞還慢是怎麼搞的?」
「我還是快點進去好了。」阿煌說:「你等一下,我馬上回來。」
「煌哥,不要啦,人家一個人在這種地方會害怕。」車展女嘟起嘴,歪著頭把長髮撩到一側梳理撥動,露出脖子後面那塊鮮少接觸日光的潔白無瑕皮膚。我猜女人一坐上這種敞蓬車跑車就會變得很忙,一旦跑車遇到紅燈或暫時停下,她們就得像這樣忙著顧弄頭髮。
「那這樣吧。」阿煌說。他彎腰俯身在車門上,動了一下駕駛座的某個開關。
宛如一隻巨型甲蟲掀開鞘翅,跑車車尾的那塊大鋼板升了起來,把靠得太近的旁觀者給嚇得連退好幾步。兩隻鋼鐵臂弓從鞘翅底下的黑洞升起,托起一個類似亮光烤漆硬殼登機箱的東西,緩緩向車頂延伸。坐在車裡的女人抬起頭,目不轉睛看著這個登機箱變成兩塊弧形鋼板往自己的頭頂蓋下。她這一瞬間的表情頗令人詫異。在車身開始變形的前一秒鐘,她還像個經驗老道懂得利用自身條件優勢的交際花,企圖以嬌嗔口吻和媚嫵姿態來讓男人回心轉意。但是當她抬起頭,看著這個昂貴的雄性玩具開始發生她可能罕於見到的變化時,她那張明豔勾人的臉龐也跟著產生了轉變。一種不帶任何裝飾的興奮,自她厚撲撲的粉底中昇華而出,藏在密黑捲翹假睫毛底下的眼睛也透出光亮,被口紅塗得鮮豔欲滴的雙唇則輕輕張成一個O字。
我不認識車上的這個女人,但我熟悉這樣的表情。每當我在菱菱面前拆開一盒新買的玩具,或一袋她愛吃的餅乾,她就會像這樣仰著頭,眼睛緊追著那個讓她極感興趣的東西,露出同樣的興奮表情。跑車由敞蓬變成硬頂的過程對我來說固然新鮮,我的目光卻有百分之九十投在女人的臉上,不想錯過這個我所熟悉但此刻才發現其價值的表情。
但是,弧形鋼板已變成車頂和後擋風玻璃,鞘翅降下變回行李廂蓋。車窗黑色玻璃升起。我什麼都看不到了。
三年不見,那天阿煌給我的感覺卻沒有半點生疏感,好像我們昨天才見過面喝酒到天亮然後又趕赴殯儀館似的。他果然說話算話,匆匆奔進人已快走光的靈堂,沒多久就又氣喘吁吁跑出來。
「怎麼來的?」阿煌對我說。
「坐公車來的。」
「上車,我載你一程。」阿煌拉開右側車門,朝車裡說:「下車,妳坐計程車回去。」
敞蓬車搖晃了一下,我猜可能是女郎在裡面重重跺了一腳。不過那只是我的猜測而已。下車來的她,儘管身長足足比阿煌高出一個頭,卻順服站在一旁,還客氣對我這位搶了她位置的人微微一笑。
我趕緊上了車,關上充滿肌肉感的車門,想把尷尬隔絕在外。我坐的位置上仍留有從那女人裸露的大腿傳至皮椅的體溫,冷氣送風口濃濃吹出在車內不斷循環的香水味。單憑這間接依附在我身上的溫度和味道,我知道回去後已不好向杏娟解釋了,但現在我得先苦惱該講些什麼,才能打破那被我關進車門的,屬於兩個成年男性被安全帶綁在同一輛車裡,卻又無話可說的另一種尷尬。
阿煌載我離開殯儀館,把跑車開上高架快速道路。他大腳踩下油門,我立刻感覺到貼背感,宛如坐上一架保持在起飛狀態卻一直離不開地面的飛機。這種我們十八、九歲時用光陽豪邁機車破錶也飆不出的速度,讓尷尬的感覺稍稍淡去了一些,讓我不再急著想找什麼話來破除沉默。我說過,即使三年不見,即使阿煌已不是阿煌而是現在的煌哥,我和他之間卻毫無生疏的感覺。我們過去實在太熟了,就算分別三十年再見面,恐怕也不會搬出客氣寒喧那套東西。車內的尷尬感是因為沉默而生的,但沉默和生疏沒有半點關係。兩個男人之間不一定要用話語黏合,尤其此時的阿煌最重要的是握緊方向盤在車流中穿梭,是在測速照相機前猛踩剎車讓貼背感變成俯衝感,開不開口說話倒是其次。
不過,在我瞥見儀表板上顯示速度的指針已大於我的身高數字時,阿煌突然開口了。
「我早就知道了,」他凝視著前方,臉上沒有任何表情。「我早知道會有這一天。」
我沒有回應阿煌,因為我不確定這句話是不是對我講的。我感覺翊亞好像也和我們在一起。儘管這輛跑車只有兩個座位,但我總覺得他也在車上,也許就藏在車後鋼鐵蓋板下的黑洞中,像以前那樣三個人一起窩擠在狹小的樹屋裡。我也沒有告訴阿煌他已經錯過了去我家該下的出口。這輛寶藍色的跑車隆隆向前奔馳,前方的車輛不斷倒退,好像全定住不動似的被我們超越,讓人產生一種時光暫停、甚至要開始倒流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