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動保人、事、情的歷史片段,忠實呈現「零撲殺」修法倡議過程。
【本書簡介】
這是一本介紹台灣NGO組織—「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簡稱:動督盟)倡議公立動物收容所「零撲殺」修法過程的紀實。本書拋卻艱澀的理論與說教,描述了一些台灣動保人、動保事、動保情的歷史片段,適合所有動物保護的熱心人來看。 這本書最主要的內容,就是動督盟在倡議「零撲殺」過程的策略、遊說與行動。這些行動的創想,既來自於倡議人長期以來行政監督的專業積累,也有不少來自於千鈞一髮時的果斷抉擇,一衝一撞之間,公理也愈加昭彰。監督政府、關心議題雖是高度專業的社會活動,但故事中靈魂人物何宗勳、王唯治等「公民家」的成功也表明,只要用心用力,公民就一定能成為推動適合社會良善的巨大力量。
本書除了描述倡議過程,也專訪了與本議題有關的關鍵人物。台灣佛教界重要導師釋昭慧法師的理念指引,NGO人物張章得先生的長久支持,何宗勳、王唯治持續而強力的實踐,學者吳宗憲教授的理論支持,立法委員陳曼麗、吳思瑤、王育敏等在立法院的縱橫捭闔,以及政府官員農委會動保科江文全科長、新北市政府動保處長陳淵泉的行政落實。正是這些動保人的親力參與,才讓「零撲殺」的理想在台灣成就,多年來以百萬計的殺戮終於告一段落。這些不同角度的動保人的心路歷程與動保思考,值得後來的動保人借鑒學習。
最後,對動物的保護也來發乎於一個「情」,如果沒有對於動物的一份悲憫與同理心,台灣就不會是今天這樣如此地尊重生命,如此地以愛以善為寶。這本書為了能忠實呈現修法倡議過程,並沒有刻意渲染情懷,但這些人、這些事又無一不感召著我們成為動物保護的新力量。
作者簡介:
田智雄
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生畢,陸生,江蘇南京人。2018 年 9 月將前往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攻讀傳播學碩士。
高中畢業後,因為深受慈濟證嚴上人的感召,來到「以愛以善為寶」的台灣讀書。也因為在台灣的學習生活,因緣際會,結識了昭慧法師、何宗勳理事長、王唯治大哥這
樣的良師益友,從而有機會參與到「動物保護」與「公民參與」的活動。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推薦序》
歎為觀止的動督人與事
文:釋昭慧
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主任、關懷生命協會創辦人、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榮譽召集人
「動保行政監督」的理念與構想,出自社運奇葩宗勳老弟。他以這項理念與構想,及其過往在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以下簡稱「公督盟」)擔任執行長期間,所厚植的「評鑑專業」實力,成功地說服了關懷生命協會主事者張章得先生(現任理事長)與筆者,以及兼具公共管理學術專業、行政經驗與動保熱情的吳宗憲教授與王唯治先生(現任動督盟召集人),並於2012 年 1 月,邀集不同領域的專家學者、社運人士,正式成立了「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即「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前身,以下簡稱「動督會」)。 動督會一開始就推出了「動物福祉」、「組織再造」、「公開透明」、「公民參與」與「課責機制」等五大訴求,希望結合公民團體、學者專家、立法委員、地方民代與愛心志工的力量,共同監督中央與地方的動物管理行政業務,並將評鑑結果公諸大眾。這在台灣的動物保護運動史上,邁開了前所未有的新步伐。 即使擴大範圍,縱觀台灣的社會運動,到目前為止,依然很難做到公民參與式的「行政監督」。一般而言,社會運動大體著眼於思想改革、法規建置與制度改造。在思想面,必須紮根於群眾教育與文化傳播;在法規與制度面,大都從源頭上推動法案、修訂規制。針對行政部門,社運團體大體只能就單點項目或單一事件進行評議,提出訴求,卻很難展開全面性、常態性的評鑑作業。即使是早此五年(2007)成立的公督盟,監督對象也只能鎖定立法委員。畢竟中央部會或地方政府的業管範圍太大,民間團體的人力與財力有限,要作好全面性的行政監督,確實力有未逮。 宗勳曾任公督盟執行長,擁有推動「國會評鑑」的豐富實務經驗,他將這套專業知識運用到動保議題,鎖定從中央到地方的動物管理相關部門,作為行政監督的對象。他有「以小搏大」的精神,善於運用廣告行銷的長才,將有限的社運資源發揮到極致。他巧運心思地設計了諸如「人體彩繪的行為藝術」等容易「搏眼球」的活動,公佈地方政府動保業務的評鑑排名,頒獎給動物收容所管理最佳的市縣首長,將長期不作改善的縣市長封為「屠狗之王」),這樣一來,「動保行政監督」這道「冷得不能再冷」的議題,竟然被他炒得火熱,引起了政府部門與廣大民眾的高度重視,這實在是出人意料之外! 他在首次召開動督會時,即提出了「倡議『收容所零撲殺』政策」,作為工作計畫之一。就現實面來評估,推動這項計畫,必然十分艱鉅。筆者擔心他把目標訂得過高,未來難免失望過大。但是,各地方政府轄下的動物收容所,長期而大量地進行動物撲殺,這委實令人寢食難安,吾人不能不為收容所動物的「生命權」奮力一搏。於是幾經討論,我們審慎地將它當作「十年計畫」。即使如此,十年是否就能讓「收容所零撲殺」的目標達陣?個人依然不敢樂觀,而只能用「取法乎上,所得乎中;取法乎中,所得乎下」的古諺,來為團隊打氣。然而誰也沒有料到,對這項「幾近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宗勳與諸動督志工,竟然如此地鍥而不捨,在五年內讓「夢想成真」。雖然在後續的執行面,依然爭議紛紛,困難重重,然其進度之神速,效益之鉅大,確乎令人歎為觀止! 本書作者田智雄同學,是另一位令筆者「歎為觀止」的人。他來自江蘇南京,以「陸生」身份就讀台大新聞所,竟然在忙於學業的同時,以有限的時間完成了本書的寫作。不僅如此,他以「收容所動物零撲殺」之訴求,作為全書軸心,以「動督事」為經,以「動督人」為緯,展開了多重向度的記述與評論。此中之「動督事」,包含創會歷程、議題倡議、草根行動、事件行銷、政策遊說、各界迴響與績效評估;「動督人」則包括創會者、大力支持動保的立法委員與農委會官員──他對這幾位代表性「動督人」進行訪談,並以流暢的文學手法,將訪談內容納入書中。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以顯著的篇幅,記述七位動保實習生的培訓、分工、實習見聞與心得體會,並指出這些青年學生的參與,「為動督會帶來了青春的活力,也持續吸收著養分,為台灣動保的未來注入新的活力」。由此可見,作者對台灣動保運動的期待,絕不止於已完成的「過去式」,更著眼於薪火相傳的「未來式」。 筆者近年因大學教學、研究、行政諸事繁冗而分身乏術,早已自社會運動場域退居「二線」。拜讀本書初稿,讓筆者得以復習動督會的成立史,更可貴的是發現:在宗勳領銜之下,動督會委員、志工與實習生通力合作以澆灌心血,竟然在短短五年期間,累積了這麼豐富而多樣的動督成果!爰遵囑以草就此序,對動督人表達殷重的感佩之情。 釋昭慧──2018.6.23凌晨,完稿於瑩恩樓
《推薦序》
以身相許的志業
文:江明修
國立政治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院長
好友宗勳近日新書不斷,繼「改變:12位公民實踐者的故事」之後,在他的策劃與奔走之下,一本記錄我國動保政策立法過程的大作又即將問世。有幸先睹為快,並為之序;對於這群可愛的動保人,從立法者、民間NGO工作者、媒體人、作家到普通民眾等等,心中滿是敬佩與感恩。 尤其是本書作者田智雄先生,是一位從中國大陸來台就讀的陸生,我與他素未謀面,但從字裡行間卻感受到,他對於台灣動保運動的熱情與參與程度,以及對於台灣這片土地的愛。在其台灣生活的五年歲月,特別是參與動保運動的點點滴滴,也潛移默化影響著他,並造就了這本具有象徵意義的大作誕生。 一些台灣民眾對於動物保護的意識,也許和2013年那部熱血電影《十二夜》有些密切關聯。電影監製、小說家九把刀提到:「要讓觀眾感動簡單,要讓大家帶一點責任走很難」。誠哉!電影不能改變社會,但每一個公民的行動卻可以。這本「台灣收容所『零撲殺』立法紀實(暫)」便是記錄這群關心動物權益、心存悲天憫人情懷的動保人,如何集結力量、透過有效的策略與行動,影響與改變政府政策與行政作為。這正是台灣公民社會蓬勃發展的小小縮影。 動保運動在台灣的發展歷程雖已有二十餘年,但動物保護並非少數動保團體或愛心人士所應獨自承擔的責任,而是可以深植於國人每天的日常生活中,距離這一天的到來,前路無比艱辛,但卻是充滿希望的。 我從1990年代起在政大開設第三部門相關課程,也參與不少NPO的發起與服務工作,後又在政大EMBA非營利事業管理組教授非營利組織領導課程,結識了很多國內第三部門實務界的靈魂人物。從這本書中,我感受到NPO的領導者,尤其是對於像宗勳這樣的「動保新人」來說,所承擔的重責大任、以及面臨的種種困境。然而,他們從沒有放棄,而是日漸純熟地平衡各方力量,並結合適宜的政策倡議工具,推動政策和體制的改革。 英國政治家與文學家John Morley曾說:「光做善事是不足的,你必須按正確的方式做善事。」這本書不僅可以讓一般民眾對動保議題有更加深入的瞭解,更是一本天然的個案教學範本。從真實的事件記錄中,我們勾勒出公民團體行使公民權利、進行政策倡議的一幅完整圖像。 在此,期待台灣的公民社會,有越來越多這樣可愛的人,跳脫藍綠的窠臼,為「公益」(public good)也為「公義」(justice),以身相許,奉獻心力! 江明修 序於指南山城
《推薦序》
是情懷,也是志業
文:王唯治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召集人
或許有人會質疑動物真有那麼重要嗎?牠們與我們社會的關聯度有那麼高嗎?何況本書報導多集中狗貓部分,並未涵蓋全部動物,就此問題,我想從一些數據及觀點來說明。依據農委會民國106年的統計推估,不包括澎湖、金門及連江縣在內,台灣的家犬數有1,777,252隻,家貓數為733,207隻。且與104年度相較下家犬成長3.68%,家貓成長29.10%,平均每個家庭飼養犬或貓一隻。從此數據我們不難感受到犬貓在台灣現代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且此一數據尚在持續成長,尤其是貓的部分特別明顯。
另外,從較嚴肅的環保角度解析動保問題,現今環保面對的不僅是汙染物的排放,生態的破壞也益形嚴重,瀕臨滅種的動物愈來愈多,我們若不從身邊最易親近的狗貓開始學習關注動物的生存權、動物的福利,那麼對一些遠在天邊的野生動物就更不易有感,更難以期待了。
如果說過去的歷史是君王炫耀戰爭勝利或歌功頌德統治成果的宣傳,那麼進入民主時代,歷史應該如何寫?由誰來寫呢?過去歷史的記載固然有助於了解人類社會發展的骨架,但缺少了人民生活面向豐富完整的呈現,會使人感覺不到血脈的流動,缺少溫度的東西不易使人親近,也不易感受到生命價值的存在。
本書除了整理了2015年動保法修正,終止動保機關以空間不足宰殺流浪貓狗的條文,前後這段期間以「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運作為主的資料,由作者以第三者的立場加以談論及記載,除了可以為參與這段過程的人及組織保留記憶外,也希望有助於動保人士或關心研究歷史者有機會多瞭解台灣在動保問題上,面對的情境及相關成員努力的足跡。
先進國家關注動保議題已有百年以上的歷史,例如英國。而我國則相對較短,且可以說是在國際壓力下才開始的。可能與我們傳統上將狗貓廣泛歸屬為「牲畜」有關,但我們文化中強調惻隱之心,人道精神也漸深植人心,而作為文明社會指標的動保也逐漸為社會關切,更有愈來愈多的動保人士及組織投入此一領域。
雖然翻開過去的動保歷史,可說充滿了無知、殘暴,動保法立法前,流浪狗貓被視為製造髒亂的源頭,立法後則陷入隨時被捕捉進入動物墳場-收容所的險境。「零撲殺」修法上路後,台灣流浪動物之處境能否就此步上坦途,進而重視動物福利且全面邁向友善動物的社會,尚有待努力。
在記錄之餘,我也由衷感謝當初發起「關懷生命協會」,具有先知先覺智能的動保先進,他們搭建的平台,讓許多關心動保的人士得以在此做出奉獻,筆者也有幸參與其中。動督盟自2017年5月後承續「動物行政監督」的工作,也希望發揚過去的傳統,能繼續在此面相有所貢獻。
王唯治
名人推薦:《推薦序》
歎為觀止的動督人與事
文:釋昭慧
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主任、關懷生命協會創辦人、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榮譽召集人
「動保行政監督」的理念與構想,出自社運奇葩宗勳老弟。他以這項理念與構想,及其過往在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以下簡稱「公督盟」)擔任執行長期間,所厚植的「評鑑專業」實力,成功地說服了關懷生命協會主事者張章得先生(現任理事長)與筆者,以及兼具公共管理學術專業、行政經驗與動保熱情的吳宗憲教授與王唯治先生(現任動督盟召集人),並於2012 年 1 月,邀集不同領域的專家學者、社運人士...
章節試閱
1動保窘境 收容所安樂死的善意惡果
台灣的《動物保護法》(簡稱《動保法》),第一條開宗明義便宣示:「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然而,部分法條的制定卻與其立法精神自相矛盾。
首先,《動保法》並沒有為台灣現在普遍存在「流浪動物」下定義。《動保法》第三條,對動物定義如下:「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而寵物是指犬、貓及其他 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飼主是指動物 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
此外,《動保法》第十九條則規定寵物應辦理登記並植晶片。第二十條規定:「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這也就是說,在官方的認知體系中,犬、貓都是寵物,必須有飼主。那被飼主、繁殖場棄養與原本在山中、街頭流浪的動物怎麼辦呢?
為了回應這個嚴肅的現實問題,《動保法》第二十條規定:「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協助保護送交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也就是俗稱的「公立動物收容所」。
收容,是一個相當能引發人們美好想像的詞彙,而收容所也常常冠以「動物之家」、「中途之家」、「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的名號,彷彿一派祥和之景。然而,真正隱藏在收容所背後的,卻是無止境的殺戮與死亡,當然,它們也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安樂死。
根據《動保法》第十二條規定,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這條規定卻包含了一個例外條件,即:「收容於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經通知或公告逾十二日而無人認領、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
此外,第十三條為宰殺手段亦作了規定:「宰殺動物時,應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之人道方式為之……」也就是說,在街頭的流浪狗,倘若被人通報,便會被抓到收容
所。一旦確認沒有主人,並且在十二天內沒人認養或無適當之處置,收容所就有權力對動物進行安樂死。而因為收容所的條件往往不甚理想,狹窄的空間與緊張的人力、財
力,以及部分官僚的便宜行事,所謂適當之處置,就等同於安樂死的操作。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以下簡稱:動督盟) 根據農委會提供的統計資料分析,自1999 年至2016 年,十八年來,台灣官方收容所流浪動物所內死亡高達一百二十四萬多隻(1,244,099)。換算一下,這樣的數 字會變得更加怵目驚心,也就是平均每天有 214 隻動物死 亡,平均每 7 分鐘就有一隻死亡。這份數字是帶著鮮血與生命的、沈重的事實,這警示著關心動物的人們,實質上台灣的動物收容所已然成為動物墳場,一部分官僚的不作為、亂作為,使他們淪為動物墳場的劊子手。
政府官僚體制的僵化與不作為,徒使部份法令不合時宜,動物的處境依然艱鉅。很多動物保護人士都意識到要改變動物處境就需要更多政策與法令制定,同時能有效積極督促。台灣過往民間團體在議題倡議與政策施壓上都能發揮一定影響力,然而過去運作都處於被動或議題發生之後才積極行動。隨著資訊化、多元分眾化,監督政府的機
制如果無法創新與改變、有效改善,那麼效果將相當有限。
印度聖雄甘地曾說:「一個國家的偉大和文明,可以從他們如何對待動物來衡量。」然而在台灣,一個以民主自由享譽世界的已開發的國家,其官方主導下對待流浪動物的態度,卻是違反尊重生命與人性的。由於台灣動物保護法立法的瑕疵,導致十數年來流浪動物上百萬隻死亡,同時因為政府並未積極因應,已經形成一股很大的民怨。
二十多年來,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人民從無法也不懂參與公共事務到可以爭取自己的權利。伴隨公民意識的抬頭,動物權、動物福利也日漸受到重視,各種動保團體也紛紛成立,而關懷生命協會一直以來都是其中相當具有歷史與影響力的民間動保團體。
關懷生命協會為了能有效監督政府落實動物保護法規,真正尊重生命、保護動物的立法精神與價值觀念,讓 流浪動物免於一死,從2012 年關懷生命協會邁向二十週年之際,成立了「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簡稱:動督會),希望動物保護的觀念與行動倡議能邁向公民行動參與的形式,積極結合公民團體、學者、地方民意代表等
等力量一起來監督中央與地方行政。
動督會期許透過「公民參與、行政監督」來讓動保政策擴大參與面,並能獲得積極正向的改善。動督會認為,唯有透過健全監督機制,讓公民都有管道、方法與策略進
行長期的公共參與,發揮監督政府與民代的機會。在此願景下,成熟的公民社會、真正主權在民則指日可待。
2各界集結 催生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
有鑑於台灣動物保護問題層出不窮,相關主管機關態度消極,許多無辜的生命因此而被剝奪。為了能有效監督政府落實動 物保護法規,2012 年 1 月,在關懷生命協會邁向二十週年之際,協會邀集不同領域學者、公民團體代表與宗教等組織成立了「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以「動物福祉」、「組織再造」、「公開透明」、「公民參與」、「課責機制」為五大訴求;希望結合公民團體、學者、地方民意代表之力量一起來監督中央與地方行政,避免政府執法怠惰。
「行政監督」是透過公民力量讓政府施政達到民眾期待,透過「公民參與」之「行政監督」才能達到民主鞏固與深化之最終的精神。以台灣民主進步而言,國人逐漸參與公眾議題,但在發聲或抗爭的時候缺乏對話基礎,產生政府和民眾各說各話的情形。
因此,需要「以證據為基礎」的公民審議觀念,根據證據監督政府。近年來,民眾的動保意識逐漸被喚醒,而流浪動物管理問題更一度名列行政院的第八大民怨,是不可忽視之重大公共議題,需用公共審議方式來研討解決方法。因此行政監督的重點就是讓公民參與、徹底解決問題。
2012 年 2 月 18 日「動督會」在台北市蓮池閣素齋 館召開第一次委員會議,當時的會議雲集了台灣社運界、動保界的先進賢達,堪稱一時之選。第一屆會議由時任召集人釋昭慧法師主持,出席委員有副召集人張章得(關懷生命協會副理事長)、吳宗憲(臺南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林雅哲(關懷生命協會常務理事)、高茹萍(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秘書長)、張宏林(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陳建志(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學系所主任)、裴家騏(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劉湘瑤(臺灣師範大學科學教育研究所教授)等。
而這次會議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通過了委員會設置辦法、組織願景、目標、計畫案、宣言及現況問題架構討論。並決議聘請何宗勳(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前執行長、台灣環
境保護聯盟前秘書長)擔任動督會執行長。
這次令人相當激動的集結,為後來動督會真正推動廢除「安樂死」(零撲殺)條款、落實動物生命權的保護 埋下了相當堅實的基礎。協會於同年3 月 18 日假臺北市NGOs 會館舉辦成立記者會,正式對社會大眾宣告了這個 消息。當然,回顧當時的情景,除了激奮,何宗勳和他的團隊也深深明白自己所肩負的責任與即將接踵而來的巨大
挑戰。
在談及創立動督會的初衷時,釋昭慧法師也曾表示:「在台灣動物保護運動上除了立法外,我們也發現行政才實際整握了動物生殺大權,有很多事情需要跟行政部門溝通,因此成立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不只是監督動保施政,也要關心整個行政架構,讓行政體系發揮效用,讓任職動保行政的公務人員也能善盡職守。」
動督會正式開始運作後,也開始有系統地將動保議題,從中央到地方的專責行政機構列管。透過願景勾勒、目標設定,結合公民參與及民意代表力量,每年定期評鑑監督,
以督促其進步,達到願景與目標,讓台灣動物保護運動邁向新的里程碑。「動督會」六大願景分別是:一、同伴動物:不離不棄(給他一個溫暖幸福的家)。二、流浪動物:讓牠活下去(以絕育代替撲殺)。三、野生動物:尊重野生動物生存權(拒吃、拒買、拒養)。四、實驗動物:反對動物實驗(減量、替代)。五、經濟動物:落實動物福利(改
善飼養環境)。六、展演動物:反對動物表演(終止動物戲謔)。
此外,「動督會」還設定了五大訴求分別為:一、動物福祉:以尊重生命為依歸,持續修改、落實動保法令。二、組織再造:各級政府應將動保機關與生產單位分立,並提升位階。三、公開透明:所有動物保護機關之行政資訊,須公開透明。四、公民參與:政府政策制定過程,應該建立公民參與機制。五、課責機制:動保行政機關及動物利 用機構定期全面評鑑。
為了能有效達成訴求,「動督會」分別採取了四大策略,包括:一、擴大結盟對象,除了學術界,也擴大連結 跨領域之 NGO。二、與地方民意代表合作,成為地方議題 解決與監督者。三、與地方NGO 連結並建立夥伴關係, 即時掌握訊息脈動與議題串連。四、定期公佈評鑑結果,建立公信力與專業性。
而在行動方向,「動督會」也擬定了五個最主要的政策,包含:一、監督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之落實。二、相關動保法令之修訂。三、各級政府動物保護施政績
效之評鑑。四、議題調查、揭露、追蹤考核。五、選民變公民,關注動保公共政策教育。
「動督會」雖然願景宏大,積極關注同伴動物、野生動物、實驗動物、展演動物四領域,但是由於經費、人力與時間限制,在此期間,還是將主要的重心放在同伴動物的議題上,其他領域議題則根據時事需要即時反應。
1動保窘境 收容所安樂死的善意惡果
台灣的《動物保護法》(簡稱《動保法》),第一條開宗明義便宣示:「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特制定本法。」然而,部分法條的制定卻與其立法精神自相矛盾。
首先,《動保法》並沒有為台灣現在普遍存在「流浪動物」下定義。《動保法》第三條,對動物定義如下:「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而寵物是指犬、貓及其他 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 飼主是指動物 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
此外,《動保法》第十九條則規定寵物...
作者序
和共業和解 文:田智雄 當我終於完成這本書的定稿,我在台灣已經學習和生活了五年。 這五年間,我在中國大陸的朋友們常常驚訝於我的變化,事實上我也有些意外:在台灣找到了信仰,選擇了素食的人生方式,人生觀、價值觀也都有了很大的改變,姑且可以稱之為一種成長吧。 有機會參與台灣動保,完全是仰賴何宗勳老師的提攜。而結識何宗勳老師,則是因為採訪昭慧法師的緣故,因緣不可思議。後來能有機會對台灣動保有一些深入觀察的機會,特別是向王唯治大哥、陳曼麗委員的深入學習,一直到這本書的完成與出版,也都是從這個因緣開始的。
另一方面,在台灣社會關於身分認同反覆地討論與求索的時候,作為一個陸生,我對於自己的身分並沒有選擇的權力。中國人的身分,讓我在兩岸深重的歷史共業中,常常感到困擾與掙扎。我嘗試過掩藏自己,但是我的口音、我的習慣、我的思維模式,沒有一點能夠順利配合我的表演。直到我接觸了佛教,才知道這其實就是因緣,這是我的責任。 當我有一天能夠直面這些問題,和自己的和解、和歷史共業的和解成了我關於成長最真切的感受。 我是何其幸運的人,能夠在這樣特殊的歷史環境下來到台灣,並且在這裡找到了志同道合的夥伴,以及時刻提攜著我的良師益友。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我笨拙的語言並能不把我全部的感恩書寫出來,但也正是這份感恩,讓我決定做一些能夠促進理解與和解的交流。 所以在我參與主辦的「匯文國際中學生模擬聯合國大會」中,多年來一直把促進兩岸青年交流作為重要的使命。當我真正組織起這些交流,才發現真正阻礙著我們交流的,其實是我們奉為圭臬的,那些意識中「對的部分」。 我們都有自己的舒適圈,生活如此,思考問題也是如此。有時候,我們甚至將他們冠以所謂常識的名義,拒絕有效的溝通與思考,堂而皇之地將它供奉在信仰的神壇,期待放諸四海而皆准,也期待千秋萬代而綿長。 但我們也知道,如果想要進行有效的溝通,常常需要先達成一些基礎的共識,就好像我們推導出數學的定理,也常常需要借助一些基礎的、無法也不用證明的公理,或者說是常識。如果我們所想像的常識出現了偏差,那麼無效的溝通常常讓我們在理解的道路上漸行漸遠。所以我們需要的,是真正開放、多元、包容、尊重地去瞭解彼此真實的想法,或許,這可以讓我們和自己達成和解,彼此都得到解脫。 很多事情,其實並沒有對錯之分,只是我們認識的角度不同罷了。我喜歡舉這樣的一個例子來解釋:人之所以能看到大千世界的顏色,無非是因為我們的眼睛有對紅、綠、藍三種顏色的感知。但如果我們閉上眼睛靜靜思考,我們會發現世界上沒有一樣事物沒有顏色,而我們也永遠不可能格物致知出一種從未見過的色彩。我們對於所有未知的認識,無非是建立在我們已知的基礎之上。 但現代科學已經證明,有些動物能看到更多的原色,這意味著他們所看到的世界其實是我們窮盡一生的氣力都無法想像的。事物最表面最表面的顏色都是如此,何況我們對於萬事萬物的理解呢?如果我們所認定的常識、原則、主義,都是神聖而不可討論的,那麼我們也許永遠,都沒辦法走上我們一開始所期待的那條道路。 對於學生活動的觀察如此,對於台灣動保的觀察實際也是如此。在許多的爭執與對抗中,無論是許多的動保團體、愛心媽媽、住戶還是政府,都以把持著真理自居,如果沒有耐心的解套與化解,動保問題這個共業就只會越來越積聚。 證嚴上人曾說過,「發好心,就有正確的方向;立好願,就有付出的力量。」很欣慰的,台灣有動督盟這樣的團體,也有一群這樣可愛的人。祝福台灣,我愛台灣。
和共業和解 文:田智雄 當我終於完成這本書的定稿,我在台灣已經學習和生活了五年。 這五年間,我在中國大陸的朋友們常常驚訝於我的變化,事實上我也有些意外:在台灣找到了信仰,選擇了素食的人生方式,人生觀、價值觀也都有了很大的改變,姑且可以稱之為一種成長吧。 有機會參與台灣動保,完全是仰賴何宗勳老師的提攜。而結識何宗勳老師,則是因為採訪昭慧法師的緣故,因緣不可思議。後來能有機會對台灣動保有一些深入觀察的機會,特別是向王唯治大哥、陳曼麗委員的深入學習,一直到這本書的完成與出版,也都是從這個因緣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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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 歎為觀止的動督人與事 釋昭慧 推薦序 以身相許的志業 江明修 推薦序 是情懷,也是志業 王唯治 作者自序 和共業和解 田智雄 導讀 倡議「零撲殺」歷程 何宗勳 1動保窘境 收容所安樂死的善意惡果 2各界集結 催生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 3因緣際會 何宗勳出任執行長 4訂立目標 零撲殺立法三步走 5首要課題 促成動保委員會(動保司) 6群策群力 論壇研商動保困境 7經營在地 連結四方對話管道 8不捨枉死 發佈枉死排行榜 9評比績效 政府正面回應三高二低 10強勢監督 農委會承諾改善指標 11數據發聲 製作資訊圖表促進關注 12民意發酵 馬英九接見動保團體 13奔走疾呼 狂犬疫情下呼籲切勿濫殺 14規劃實習 為動保未來開拓希望 15公民觀察 開拓公民監督收容所新思路 16善用公器 運用公民媒體強力監督 17守護愛心 搶救卓媽媽狗場 18網站評鑒 愛牠不要時空差 19策勵後進 拜會動保後段班地方首長 20表揚立委 頒發國會動保貢獻獎 21打破迷思 動督盟提出零撲殺配套措施 22總統選舉 關注動保政見與落實 23政黨輪替 民進黨全面執政完全負責 24回應質疑 促零撲殺如期上路 25生命教育 推廣鼓勵學校養犬貓 26在地友善 桃園成轉型典範 27釋昭慧:動保這條路就像是和空氣戰鬥 28張章得:核心價值守護長久堅持 29何宗勳:串連公民 動保監督向前行 30王唯治:樂做動保大公民 31吳宗憲:從公共政策關心台灣動保 32陳曼麗:在不同的場域關懷生命的價值 33吳思瑤:相信教育會帶來善的循環 34王育敏:不合理就該被改變 35江文全:我的成長就是台灣動保的縮影 36陳淵泉:推動動保大和解 37動保之路 盼更多提燈照路人 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 大事記
推薦序 歎為觀止的動督人與事 釋昭慧 推薦序 以身相許的志業 江明修 推薦序 是情懷,也是志業 王唯治 作者自序 和共業和解 田智雄 導讀 倡議「零撲殺」歷程 何宗勳 1動保窘境 收容所安樂死的善意惡果 2各界集結 催生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 3因緣際會 何宗勳出任執行長 4訂立目標 零撲殺立法三步走 5首要課題 促成動保委員會(動保司) 6群策群力 論壇研商動保困境 7經營在地 連結四方對話管道 8不捨枉死 發佈枉死排行榜 9評比績效 政府正面回應三高二低 10強勢監督 農委會承諾改善指標 11數據發聲 製作資訊圖表促進關注 12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