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探討我國之入出國法制與人權保障之相關議題。
國際之間,因各國的國境相互開放,形成廣泛交流及互助互利的結果。另一方面,國家之入出國與移民法制,亦必須做相對應之整備,以符合安全與利益之要求。人才往有需要的地方流動,是一種自然的現象,依國家法律,外來移民進入我國,須具備一定之條件與程序。
因此,本書之編排,依序從國家之入出國境規範對象,包括我國人民與一般入出國程序、大陸地區(含港澳)人民、新移民、外國人、外國法制等等加以探討。
在本書第三版中,對於近期入出國相關法規新修正部分,加以訂正。另加入移民輔導政策與人權保障之新的作為計畫,以供讀者參考。
作者簡介:
許義寶
現職: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教授
學歷:
中央警察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日本一橋大學研究
經歷:
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
作者序
三版序
入出國法制處於國際化、資訊化、科技化的時代,面對國際間移民日益頻繁情況下,必須加以因應調整。我國入出國法制,近年來隨時代變化需求之修正,主要考量在於配合國家經濟發展、與各國制度接軌、保障移民人權等。
在移民人權保障方面,近來有司法院大法官第708號解釋,提出對於移民收容保護之憲法要求,並限期改善我國不符之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另在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10號解釋中提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於強制其出境前,得召開審查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惟上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就因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秩序而須為急速處分以外之情形,於強制經許可合法入境之大陸地區人民出境前,並未明定治安機關應給予申辯之機會,有違憲法上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不符憲法第十條保障遷徙自由之意旨。此規定與本解釋意旨不符部分,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亦屬對於移民人權保障之解釋,可見我國對於此方面之重視。
總括近期入出國法制之修正,包括:1.國籍法的修正,以放寬高科技移民,可以取得雙重國籍的待遇。2.為加強延攬及僱用外國專業人才,以提升國家競爭力,特制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該外國專業人才在中華民國從事專業工作、尋職,原則依本法之規定辦理。3.預告「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在於因應國內人口少子化與高齡化趨勢,延攬與補充國家經濟發展所需人才與人力,強化產業升級,進而改善人口結構,促進國家生生不息之發展。
在本書第三版中,對於近期入出國相關法規新修正部分,加以訂正。另加入移民輔導政策與人權保障之新的作為計畫,以供讀者參考。但因個人學植未深,仍請方家不吝指正。
三版序
入出國法制處於國際化、資訊化、科技化的時代,面對國際間移民日益頻繁情況下,必須加以因應調整。我國入出國法制,近年來隨時代變化需求之修正,主要考量在於配合國家經濟發展、與各國制度接軌、保障移民人權等。
在移民人權保障方面,近來有司法院大法官第708號解釋,提出對於移民收容保護之憲法要求,並限期改善我國不符之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另在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10號解釋中提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於強制其出境前,得召開審查會,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惟上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就因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
目錄
三版序
初版序
第一篇 本國人民與一般入出國程序
第一章 人民之入出國及其規範
第二章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之入出國
第三章 我國之移民政策與法制
第二篇 大陸地區(含港澳)人民
第四章 大陸地區人民(含港澳)之入出境及居留規範
第五章 香港及澳門居民之來臺居留與定居
第三篇 外國人
第六章 外國人之相關基本權利保障
第七章 我國之禁止外國人入國規範
第八章 禁止外國人出國之法定程序與事由
第九章 外國人合法居留期間之相關法定義務
第十章 外國人之個人資料保護與國家之蒐集利用
第十一章 外國人之權益保護與行政救濟
第四篇 新移民
第十二章 入出國法制與新移民之家庭團聚權
第十三章 新移民之工作權與財產權保障
第五篇 國外法制
第十四章 日本永久居留權之取得法制
第十五章 人口販運被害人之保護─日本法之引介
三版序
初版序
第一篇 本國人民與一般入出國程序
第一章 人民之入出國及其規範
第二章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之入出國
第三章 我國之移民政策與法制
第二篇 大陸地區(含港澳)人民
第四章 大陸地區人民(含港澳)之入出境及居留規範
第五章 香港及澳門居民之來臺居留與定居
第三篇 外國人
第六章 外國人之相關基本權利保障
第七章 我國之禁止外國人入國規範
第八章 禁止外國人出國之法定程序與事由
第九章 外國人合法居留期間之相關法定義務
第十章 外國人之個人資料保護與國家之蒐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