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ques Verq|譯者:陳瑩雪
出版社: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8-08-01
ISBN/ISSN:9789862958773
語言:繁體中文
裝訂方式:平裝
書況:良好
備註:無畫線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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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判的數量遠比我們所以為的還要多。「成功」的誤判就如同「完美犯罪」(crime parfait)一般,是肉眼看不見的。無辜者疾聲喊冤,卻無人相信。要讓大眾看見誤判,需要可遇不可求的機緣。
我們無法使錯誤消失,但卻有可能減少錯誤,或是當錯誤發生時,立即加以修正。我們完全不需要為此進行一場司法革命,因為現在就有救濟管道:從初步調查到上訴最高法院,甚至是再審聲請,每個階段都必須依循法律。唯一需要革新的是人心。
喬瑟夫.雷敘爾克某日因陪偶遇的兒時玩伴前往巴黎法院。雖然雷敘爾克在此之前從未離開過巴黎,當時剛好正在法院的證人,卻主動指認他,最終他與庫里歐及另一名男子,一同被判處死刑。庫里歐寫信給當時的督政府:「難道只因為雷敘爾克長得像某個罪犯,就應當被送上斷頭台嗎?」
──里昂郵車案(L'affaire du courrier de Lyon)
即使侯莎莉.德瓦茲終於擺脫錯誤的指控,在司法眼裡,她仍是有罪的,只因為她有能力犯下該罪行!在監獄中,她失去了一個孩子,她也失去了對她作出不利證詞的丈夫。
被釋放後,她失去了理智。
──侯莎莉.德瓦茲案(Rosalie Doise)
辯護人:針對瑪莉生母棺木所採集到的糊狀殘餘物,3次的檢驗得出3種不同的結果:16毫克、22毫克,以及48毫克。然而我們在最終的鑑定報告裡讀到什麼數據?90毫克!
鑑定專家:我們取的是平均。
辯護人:這是加總吧!
──瑪莉.貝納爾案(L'affaire Marie Besnard)
作者簡介:
Jacques Vergès (1925?~2013)
雅各•韋爾捷思
留尼旺島人,法越混血,前法共黨員,二戰時期曾加入當時的流亡政府自由法國從事游擊戰。對法律沒興趣,但為了生活,在1955年正式宣誓為執業律師,反殖民,於1950年代支持阿爾及利亞獨立運動,為阿爾及利亞獨立運動炸彈客辯護後聲名大噪,阿爾及利亞獨立後,轉而為巴勒斯坦敢死隊辯護。1968年出版《訴訟策略》(Stratégie judiciaire)一書,側重於政治案件的審判。1980年代起則持續為「全世界最受鄙視」的被告們辯護。2007年,以他生平為傳的紀錄片上映,片名為L'Avocat de la terreur,其意思為「恐怖主義的辯護人」。
譯者簡介:
譯者:陳盈雪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公法學暨法國史特拉斯堡大學歐洲人權法碩士,現為法國巴黎南特爾大學政治暨法律學院法理論暨分析中心博士生。
校訂:陳郁雯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基礎法學組碩士,現為專職法文譯者。
監修:吳宗謀
法國高等社會科學院 義大利羅馬第三大學歐洲法律文化博士,現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研究領域為法律史(重點領域:十九至二十世紀中葉法國與德語地區、日本、臺灣)、法律史學史、新歷史法學、原住民族習慣規範與法律多元主義、法國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