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傳達的是一個關於『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造成的悲劇。
很多讀者都留言告訴過我相同的話──這本小說的結局令他們淚流滿面。」
──亞馬遜Kindle 、Audible 暢銷總榜 雙榜冠軍 布萊恩‧弗利曼 催淚懸疑力作
★Edgar Award Finalist – Best Paperback Original
2020年愛倫坡獎決選-最佳平裝本小說
★作品翻譯成 22 種語言、行銷 46 個國家
曾獲麥卡維提獎和國際驚悚獎,並入圍愛倫坡獎、安東尼獎、巴瑞獎和金匕首獎四項國際大獎
被陸德倫家族欽點下一個《神鬼認證》系列小說的執筆者。
★名人推薦
各界作家媒體好評
「在這個時代你能找到最富文學性與風格兼具的作品之一。」──傑佛瑞‧迪佛,全球暢銷作家
「弗利曼再次展現了他在心理懸疑領域的大師功力。」──麗莎‧賈德納,暢銷作家
「這傢伙很懂得怎麼說故事。」──麥可‧康納利,全球暢銷作家
「布萊恩‧弗利曼是一流的說故事高手。」──尼爾森‧迪麥爾,暢銷作家
「從第一頁榭爾比講述自己的身世背景開始,就被那種隆冬將至雪鴞降臨的畫面深深吸引,以及在冰冷的暗夜之中隱藏著小小的希望,進而改變了那對原本人生沒有交集的中年男子與女嬰,從此成為父女相依相偎的開場所打動。」──提子墨,暢銷作家
「引人入勝⋯⋯弗利曼把所有角色描繪得栩栩如生,將每個人的特長與黑暗面同時強調出來,並利用角色的動機替故事點綴出不確定性。一旦打開這本書,大概就很難放下來了。」──出版人週刊
「《那年雪深幾呎》是一本值得與好友分享、推薦給讀書會,出門隨身攜帶以便閱讀第二遍的好書。這個故事就是這麼好看。」──明尼蘇達星論壇報
「暢銷書作家布萊恩‧弗利曼為我們帶來了一位令人難忘的女主角,她發現死者有時比活人更容易獲得救贖,在這部跨越十年的小鎮日常當中,這種激烈、情緒化的謎團發生了。」──紐約時報
「榭爾比‧雷克是一名了不起的角色……弗利曼冒了一點風險,讓這個故事持續了好幾年(書中有一個明顯的時間跳躍),但它得到了回報,時間跨度增加了這個謎團,與榭爾比自身故事的戲劇性重疊。」──書單雜誌
【故事大綱】
這個謎團是在十年前開始,那天是七月十七日,
一個完美的夏日午後。我當時二十五歲。
在那一天,另一隻雪鴞出現在我的生命裡,宛如信使歸來。
對我來說,雪鴞的出現,只可能意味著一件事。
我受到呼召,要去救一個孩子。
榭爾比‧雷克是美國北方米特爾郡小鎮的警察,她原本是棄嬰,被警長湯姆在漫天大雪中救回一命──以「榭爾比湖」替她取名。這天她收到報案,十歲的傑瑞麥失蹤了,他走入附近的森林便下落不明,唯一留下的證據是被丟棄在路上的自行車。湯姆指揮警方與鎮上的居民沒日沒夜地搜索,仍然一無所獲,他們抽絲剝繭,逐一追查可能的線索:男孩的爸爸疑似外遇、餐廳的女服務生似乎和很多人過從甚密,同時鎮上還有幾件悲劇:總是從安養院逃走的失智老人陳屍河邊、被懷疑槍殺妻子的中學老師和傑瑞麥不知有什麼關連,還有鄉野傳說的吃人怪物「厄蘇利納」,到底是真是假?
小鎮的氣氛在各種指責與懷疑的壓力下瀕臨決裂,榭爾比發現每個人都在隱藏祕密──她的養父、她最好的朋友、她過往熟悉的居民們,甚至她自己也都隱瞞可能危及她事業的錯誤。然而揭開大家對於傑瑞麥的謊言,並沒有讓警察與聯邦調查局更接近找到他……一轉眼十年過去了,榭爾比擔心這個案件將永遠埋在深深的雪下,但即使是最深的雪也會在春天融化,如同湯姆曾經說過,這個案子不會是外來人士犯下,凶手必然是鎮民,一切都有合乎邏輯只是非常悲劇的解釋。重新回顧所有案件,一切突然清晰了起來……
層層翻轉,令人嘆為觀止!
麥可‧康納利、傑佛瑞‧迪佛等多位名家齊聲推薦!
作者簡介:
布萊恩‧弗利曼Brian Freeman
紐約時報暢銷作家,擅長撰寫心理驚悚類的犯罪小說。作品售出四十六國以及二十二種語言,以複雜角色關係、人性描寫、結尾多重轉折的故事獲得各界盛讚。曾榮獲「國際驚悚小說作家獎」與「麥卡維帝獎」,並入圍過英國犯罪作家協會的「金匕首」、美國推理作家協會的「愛倫坡獎」、鮑查大會的「安東尼獎」與《Deadly Pleasures》雜誌的「巴瑞獎」。
2020年在勞勃‧陸德倫(Robert Ludlum)與艾瑞克‧范‧勒斯貝德(Eric Van Lustbader)之後,被官方欽點為「神鬼認證系列」新一代的續寫作者,,在歐美掀起一波的弗利曼旋風。
譯者簡介:
甘鎮隴
從事翻譯多年,工作內容涵蓋各種領域。小說譯作包括:《星河方舟》、《完美世界》、《闇黑之心》、《玻璃王座》、《魔獸世界》、《星際大戰》、《骸骨季節》系列,《魔獸:崛起》電影小說等。
章節試閱
你對我首先該有的瞭解,是我相信「徵兆」這回事。預兆。預感。我從小到大都相信事情不會無緣無故地發生。
只有這種說法才能解釋我為什麼還活著。
其實,我花了很多時間思考我是誰,因為我不知道我從哪來。我對我自己來說就是一團謎。
我是在十月底或十一月初出生,但我不知道究竟是哪一天。我在五歲那年,選了十月三十一日這一天辦我的慶生派對。那天是萬聖節。我覺得這樣能讓我的生日顯得很酷。
不管我究竟是哪天出生,總之我是在大約出生一星期後,被放在湯姆‧金恩的門階上。他的屋子原本是間教堂,屋頂是白色的尖塔,牆上裝有彩色玻璃窗。在那天晚上,在黑夜下,我的生母八成以為那棟建築是教堂。我猜一般人如果想拋棄嬰兒,大概都會選教堂。
說來奇怪的是,她把我裝在一只老舊的復活節籃子裡,裡頭鋪滿捲曲的綠色紙條,就像用來盛放白色的巧克力兔。我穿著佈滿褪色粉紅條紋的棉質連身衣,頭上戴著嬰兒帽,帽子兩邊的布料在下巴底下綁成蝴蝶結。當時的氣溫不到攝氏四度。我當然不記得那晚的事,但我有時候會好奇,孤單地躺在那裡忍受酷寒,嚎啕大哭,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做了什麼而被拋棄,那究竟是怎樣的感受。她也沒留下字條告訴我原因。
湯姆‧金恩當時不在家,而是在四十哩外的榭爾比湖,在無雲無月的晴朗夜空下,在他最喜歡的一個釣點釣魚。你必須親身體驗過那種夜晚,才會意識到天上竟然能高掛那麼多星光。湯姆在岸邊搭了帳篷,用攜帶式的瓦斯烤肉架烤著他從湖裡取得的食材。那天是個星期六,是他連續工作四週後第一次休假,他原本打算在湖邊紮營過夜。
他如果真的履行這項計畫,我就會丟掉小命,要麼凍死,要麼被動物拖走。我們家附近的森林裡到處都是狼、浣熊、熊,還有狼獾。我們甚至相信森林裡有一頭名叫「厄蘇利納」的神祕怪獸,鎮上許多居民都發誓牠真的存在。總之,其中任何一隻掠食者,都可能把身為小嬰兒的我大卸八塊、生吞下肚。現在想起這件事,我還是會打冷顫。
湯姆在平靜的湖畔享受夜色,根本不知道我在他家門前。湖面空氣清新甘甜,夾雜松樹芬芳。他乘坐的小船停泊於群樹之間的一道小灣口,全然靜止。那裡只有他、湖、荒野,還有繁星。那麼寬廣的地方,會讓人覺得自己格外渺小。他啜飲保溫瓶裡溫熱的黑咖啡,同時抖動手裡用來釣碧古魚的釣竿。他已經在湖上待了一小時,儘管一無所獲,但他並不著急。
就在這時,上帝給了他一道徵兆。
一隻雪鴞如天使般從樹冠俯衝而下,停在小船的另一端上面。湯姆震驚得甚至無法呼吸,只是張著嘴,保溫瓶依然湊在脣前。雪鴞停在原處,用眨也不眨的嚴肅雙眸看著他。牠的頭部是完美的白色,身體則是灰與白彼此摻雜。牠打破了黑夜的寂靜,發出響亮又沙啞的嘎叫聲。看湯姆毫無反應,雪鴞繼續朝他呼喊,每次都顯得焦急又不耐煩。
聽在湯姆耳裡,雪鴞每次呼喊聽起來都像同一個字。
「家」。
他後來說,他當時就知道那一刻是他這輩子很不尋常的一刻。他告訴每個人,當時呼喚他的不只是那隻雪鴞。
我也在呼喚他。
「好吧,」他終於對雪鴞宣佈:「好吧,我這就回家去。」
雪鴞展開寬大的雙翼,振翅而去,消失無蹤。湯姆當場把小船掉頭,上岸拔營,開車回到雙車道的公路上,循四十哩的原路回家,以這輩子開過最快的車速行駛。他根本不知道什麼東西正在等他,但他回到家的時候,發現了我。我這個女嬰正在向全世界哭喊,我凍得渾身發青。
他沒能找到是誰把我留在那兒。我的母親早已離去。湯姆‧金恩,當年三十歲,未曾結婚,米特爾郡有史以來最年輕的警長,因為找不到我的生母,所以決定親自收養我。他沒用自己的姓氏為我命名,而是用上帝安排我們相遇時他的所在之處──榭爾比湖(Shelby Lake)。
所以我名叫榭爾比‧雷克。
湯姆成了我的父親,養育我長大。他向來是我眼中的超級英雄,我的全世界,我的偶像,我的人生……這應該不會讓你感到驚訝。我從會走路開始,就很崇拜他。另一件不會讓你感到意外的事,是我在閒暇之餘常常在本地的猛禽中心當義工,照顧被送去那裡復健的負傷貓頭鷹。
在米特爾郡長大的我,從小就想跟父親一樣以後當個警察。我十三歲的時候,已經常常在警長辦公室幫名叫莫妮卡‧康斯登的祕書接電話。那不是父親希望我過上的生活,他認為我應該去上大學,離開這片偏僻的荒蕪之地,在離家很遠的地方追逐夢想。但我選擇留在這裡,追隨他的腳步。我也這麼做了。
我就跟你老實說吧,我向來因為自己能活下來而覺得有點愧疚。我的意思是,上帝為了讓我留在這個世上而大費周章,不是嗎?我還小的時候,聽父親描述他如何在門階上發現我,我問他:為什麼是我?我並不特別。我為什麼獲救?
他說我必須自己去找出答案,就算要花上很長一段時間。他說得對。經過了這麼多年,我終於獲得了我能接受的答案。
不過呢,這部分要留到故事的結尾再說。我現在需要帶你回到這一切開始的時間點。
這個謎團是在十年前開始,那天是七月十七日,一個完美的夏日午後。我當時二十五歲。在那一天,另一隻雪鴞出現在我的生命裡,宛如信使歸來。
對我來說,雪鴞的出現,只可能意味著一件事。
我受到呼召,要去救一個孩子。
第一部
不速之客
第一章
傑瑞麥‧史隆失蹤的那天,我正在拿莫妮卡‧康斯登的已逝愛犬取笑她。
我這麼做聽起來好像很殘酷,但你必須瞭解,莫妮卡那隻名叫穆迪的阿拉斯加雪橇犬九年前就死了,而且是過完漫長又受寵的一生才死。她火化了穆迪,這點不算不尋常,但她把牠的骨灰裝在花紋骨灰罈裡,每天裝在特製的手提包裡帶去上班,就連度假的時候也帶著。你如果問她原因,她會說如果她把穆迪的骨灰留在家裡,而家裡突然失火、夷為平地,她就沒辦法分別哪些是房子的灰渣,哪些是她愛犬的骨灰。
莫妮卡在這方面不打算冒險。
沒錯,我每次一逮到機會就會拿這件事取笑她。
在那個七月下午,我的搭檔亞當‧提里斜靠在通往停車場的門邊,嘴裡叼著雪茄。我父親當時看不到他,這就是為什麼他敢在辦公室抽菸。暖風從外頭湧進,把他的雪茄煙灰吹撒在發黃的油氈地板上。
「莫妮卡?」我喊道,指向地板上那一小片煙灰。「穆迪好像想出門。」
說來也妙的是,莫妮卡每次都被我這種冷笑話逗得咯咯笑。
「榭爾比,我究竟該拿妳怎麼辦?」她邊說邊微微搖頭,還是那種老奶奶的語氣,她從我小時候就用這種口吻對我說話。
我和莫妮卡是老交情了。跟曾經幫我換尿布的人一起工作,這種感覺是有點怪。她高中一畢業就來警局當祕書,這三十年未曾在別的地方工作過。這就是米特爾郡這種小鎮的特色。這種地方很看重「忠誠」。這裡的人一旦找到了自己該待的地方,就會待上一輩子。
總之,她笑完後,繼續向我們朗讀最新的警方報告。我和亞當都穿著巧克力色的制服。我們平時這時候會一起開車出去巡邏,但這個星期五格外平靜。聆聽莫妮卡報告的時候,我其實心不在焉,因為我父親在他的辦公室裡,門雖然關著,但裡頭的模糊談話聲越來越響亮。
「唉,這真令人難過。」莫妮卡瞇眼盯著電腦螢幕,用鳥兒般的尖銳嗓音宣佈:「可憐的老保羅‧納德勒又在斯坦頓走丟了。他們要我們留意他的行蹤。」
叼著雪茄的亞當悶哼一聲。「留意他的行蹤?斯坦頓離這兒有一小時的路程。納德勒幾歲了?九十四?他們以為他去跑馬拉松之類的嗎?」
「別這樣,亞當,」我責備他:「他有阿茲海默症。」
「是啊,我知道,可是這大概是他第六次走出那間安養院卻沒人注意到。他們應該在那隻貓身上繫個鈴鐺,不然就是想辦法把門鎖好。」
亞當這話說得有道理。斯坦頓是我們的鄰郡,所以其實不歸我們管,但我還是為納德勒先生感到遺憾,也氣那間安養院為什麼就是沒辦法保障他的安全。一般來說,他們會在一、兩個小時裡把他找回來,但這段時間對老人來說已經危險重重。有一次,他走進兩條街外的一戶陌生人家中,在衣櫃裡睡著。還有一次,他竟然爬上了斯坦頓當地一座有一百呎高的防火瞭望塔。他再這樣下去遲早會受傷。
「繼續說下去吧,莫妮卡。清單上還有什麼?」
我對她講話的口氣有點粗魯,但坐在辦公室另一頭的莫妮卡只是對我綻放同情的微笑。她猜到了我的心思。令我心煩意亂的,不是納德勒先生的失智症。我擔心的是,我有一天會發現我父親也出現同樣的問題。
「馬丁角有一輛皮卡車失竊,」她說下去:「白色的福特F-150。這種車型真棒,我一直很想要。」
想像個子嬌小的莫妮卡‧康斯登駕駛巨無霸級的卡車,我忍不住露齒而笑。她滔滔不絕地說出車牌號碼,我和亞當都拿出筆記簿抄下。這是這個月第四起車輛失竊案。現在是暑假,米特爾郡的孩子們不用上學,而其中一些就是喜歡偷車兜風。馬丁角是位於南方五十哩的一座湖濱小鎮,意思就是很多人攜家帶眷去當地度假,而討厭跟著家人出遊的青春期孩子們很快發現,當地人常常不鎖車門。
「還有別的案件嗎?」我問。
「噢,有。諾瑞斯太太說她昨晚看到一名男子,在她的臥室窗外鬼鬼祟祟。她說他『色瞇瞇地死盯著她看,處於沒穿衣服的狀態』。」
「處於沒穿衣服的狀態?」我問:「沒穿衣服的是他還是她?」
「應該是她。」
「所以我們要找的那名男子是個瞎子,」站在門口的亞當調侃道:「這下子應該很容易。」
我忍不住哈哈笑。亞當在這方面也說得有道理。視力正常的人不可能會想盯著諾瑞斯太太看。「她有描述那名男子的模樣嗎?」
「沒有,她沒看到他。她臥室的窗戶當時開著,她說他發出某種鼻音,像是沉重的呼吸聲。她認為他是來自公路另一頭的汽車旅館。」
「好吧,我們晚點會過去看看。我相信蘿絲不會感到驚訝啦,這不知道是諾太太第幾次對她的房客提出抱怨。還有別的嗎?」
還有沒有別的案件並不重要,因為莫妮卡還來不及說話,我父親的辦公室門突然砰一聲甩開,打斷了我們的談話。我看到一名身形高䠷苗條、美麗得惹人厭的女子站在門口,她則是看到我坐在我的辦公桌前。
「薇莉特。」我冷冷道。
「榭爾比。」她的口氣也同樣冷若冰霜。
從高中開始,我和薇莉特‧羅卡就處於亦敵亦友的狀態。我在米特爾郡唯一有名的是──好吧,除了我身為「復活節籃子裡的嬰兒」這件事之外──我在高四那年跟著女子排球校隊參戰,贏得了州冠軍。相信我,這種事對小鎮來說是大事,公路路邊至今還有一面看板這樣頌揚我們。薇莉特在高三那年跟著全家搬來這兒,不久後就參加了校隊選拔,我在隊裡的摯友因她獲選而被迫退隊,所以我跟她當然處得不好。我和她都是很頑固的類型,也因此成了隊裡的死對頭,但擔任教練的崔娜設法讓我們相信,我們倆合作絕對好過單打獨鬥,所以我和她放下私人恩怨,直到贏得獎盃而歸。在那之後,我和她的關係一直不算好。
你對我首先該有的瞭解,是我相信「徵兆」這回事。預兆。預感。我從小到大都相信事情不會無緣無故地發生。
只有這種說法才能解釋我為什麼還活著。
其實,我花了很多時間思考我是誰,因為我不知道我從哪來。我對我自己來說就是一團謎。
我是在十月底或十一月初出生,但我不知道究竟是哪一天。我在五歲那年,選了十月三十一日這一天辦我的慶生派對。那天是萬聖節。我覺得這樣能讓我的生日顯得很酷。
不管我究竟是哪天出生,總之我是在大約出生一星期後,被放在湯姆‧金恩的門階上。他的屋子原本是間教堂,屋頂是白色的尖塔,牆上裝有彩色玻璃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