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名人崇拜與希臘人早料想到的八卦頻道
名人崇拜與宗教信仰間的曖昧關聯
你若想要知道古代的八卦雜誌長成什麼模樣,看希臘人就行了。如果說現代人只要跑一趟家附近的超級市場,走一回結帳台前由雜誌封面組成的「星光大道」,你就能完全掌握哪位知名帥哥又把哪個當紅正妹的肚子搞大了(或哪個美女又跟哪個猛男睡了)的話,那西元前三百年的雅典公民就必須要諮詢最近的祭司來止偷窺癖的癢。
綜觀希臘神話,宙斯睡過的人或「東西」大致如下:
1.天鵝一隻(宙斯當時也是隻天鵝,這說來話長)。
2.姊姊狄蜜特(Demeter)。
3.波瑟芬妮(Persephone),宙斯跟狄蜜特生的女兒。
4.月之女神歐羅巴(Europa),宙斯「上」她的時候不知什麼原因,先變成了一隻白色的公牛。
這張清單當然不可能只有這麼短,我停在這裡是因為以本書的篇幅應該列不完, 但我的意思你應該明白。古代的宗教跟今日的八卦雜誌文化至少有幾個共通點顯而易見。回想二○ 一三年, 我在《 聯合學者雜誌》(United Academics Magazine)上讀到卡莉安.塔斯(Carian Thus)所撰的〈宛若禱者: 名氣是新的宗教嗎?〉(Like a Prayer-Is Fame the New Religion?)一文,她納悶的是在宗教逐漸退潮的二十一世紀,名人崇拜是不是趁勢補上了百萬顆人心的空虛。
華府的非營利組織「宗教新聞社」(Religion News Service)把美國從一九五二年到二○一二年的宗教活動製成表格,上帝看了可能也會大嘆「時機歹歹」吧。
二○一一年西北大學(North -western University)所做的研究發現「無特定宗教信仰」(r e l i gious nonaffiliation)是世界上成長最快速的一個族群。二○一二年的一份蓋洛普民調顯示平均而言,世界上有百分之十三的人自認是無神論者,比二○○五年高出九個百分點。我不打算在這點
上死纏爛打,反正意思我表達到了。宗教性的崇拜在全世界都一路下跌。宗教除了在美國沒有銷路,放眼全球也一樣是個「慘」字。
除非你拜的是名人。名人崇拜不但不跌,而且還漲得讓人憂心忡忡。這一漲一跌之間絕對有跡可循。我們已經確定的一點是人會沉迷於名人偶像,會為了更像偶像一點而不惜去整形。所謂的「更像」名人,也包括想要跟偶像一樣出名。這種想法相當常見,特別是在輕易可從教會跟信仰中出走的年輕族群之間。
宗教的一項傳統「功能」是撫慰信徒對於死亡的恐懼。相信上帝存在,就等於在某種程度上相信來世存在。那既然真心相信有來生的人愈來愈少了,大家就只好開始尋求另外一種「不死」的慰藉,而名氣就是一種「永生」。
針對實驗的受訪者,學者設計了兩句話來激起他們所稱的「死亡的凸顯性」。說「死亡的凸顯性」可能太學術了,大家聽不懂。翻譯成白話,意思就是「讓人確切感覺到自己某天會死」。一旦經過這兩句話的「洗禮」……
1.請形容一下想到自己有一天會死,你心中會產生什麼樣的情緒?
2.盡可能明確地寫下你覺得自己正在死跟死透了的時候,生理上會發生哪些變化?
……受測者就會深刻地體認到自己在等死,自己某天會死的事實被「凸顯」到極致。這樣的他們會老老實實地向你招出死亡的必然給他們什麼感受。《自我與認同期刊》(Journal of Self & Identity)在二○○七年刊出的一項調查中指出死亡的凸顯性會讓人益發想出名,就算是像花錢讓小行星以自己為名,這種很「鳥」的名氣也沒有關係。但死亡不僅會讓人想要出名,死亡還會使人想跟他們原本就崇拜的名人產生聯繫。死亡認知獲得喚醒的個體會更加表達出對現代藝術的愛好,但僅限於創作者是名人的現代藝術。
一邊是宗教崇拜在降溫,另一頭則是名人崇拜在升溫。事實上這種現象並非首見於當前的美國社會。如果能信任古代研究學者艾瑞克.道茲(Eric Dodds)的話(沒有在酸他,是認真的),那西元前三百年左右的古希臘就有過這種事了。由於兩千多年前還沒有超好用的蓋洛普民調,所以艾瑞克只好改參考屍骨已寒(很久)的希臘平民墓碑來評估他們對於宗教的態度。他注意到隨著「希臘化時代」(Hellenistic Period)向前推進,神明或來世被提到的次數也愈來愈少。伴隨著當時這種大家愈來愈「鐵齒」的現象,有粉絲基礎的名人崇拜也隨之而起。包括一統馬其頓的開國者得米特里一世(Demetrius I),都躋身當時的偶像之列。
雖然沒圖,但有真相,真相就在一首獻給得米特里一世的頌詞裡。這篇作品主要是讚揚他拯救雅典於同名的征服者之手:「其他的神祇不是離我們好遠,就是沒有耳朵可以傾聽我們,他們或許不存在,或許不把我們當回事兒。但在您身上,我們看到的是此時此刻,我們看到的不是木材或石頭,而是實實在在的真人。」
第四章
喝醉的雙方如何創造(破壞)文明
一如我在引言中所提,你可能之前就在別的地方讀到引用自海登博士的文章了。海登博士的文章在二○一三年登出來時,網路爆發出一陣類似文章的旋風,這當中就包括《紐約時報》上的《啤酒為文明之母》跟《富比世》雜誌上的《啤酒如何創造出了文明》(How Beer Created Civilization),但海登博士覺得這些文章都有過於簡化的問題,而且還遺漏了一樣非常酷的東西。
飲宴聚會之於納吐斐文化,就如同聯合國之於我們。部落會邀請鄰居,甚至是敵族來訪,然後利用慶典來當作一個機會來誇耀自身的強大。飲宴是投射力量、鞏固結盟、化解政治紛爭的一種方式。海登博士對我描述了飲宴的整個過程:
飲宴文化裡有一種輪轉的系統,所以這一周可能是某個家族設宴,下星期又會是另外一
個家族作東……這種輪流甚至是以家戶為單位,一家家接棒下去,沒有終點。要說社交生活
的活躍程度,這些社會遠勝現今的工業社會。而且他們所有的社會關係都與啤酒息息相關。
相對於那是一個「基於啤酒而建起」的社會,海登博士在他的筆下提出了另外一種角度的速寫:「愈是複雜的社會群體,飲宴的頻率就愈高,酒代表對(社交)資源的一種投資,因此酒的地位高、價值也高。而為了釀出更多的酒,其中一個結果就是農業規模的擴大。」
我很納悶的一點是網路上只見「啤酒立農」的角度,卻沒有人去炒作海登博士那個「炫炮」很多的觀點:派對是國際性政府的基礎。釀酒不是經營農業的唯一目的。但因為酒的人氣旺,又是地位的象徵,所以確保酒的產量就成了國家級的要務,這點早在一萬四千年前就已經是如此。
考古學已知最早的釀酒食譜出自蘇美人之手, 形式上是一篇寫給啤酒女神寧卡西(Ninkasi)的頌詩(「寧卡西」直譯是「填滿嘴的女士」。〈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但當時還沒有發展出這種色色的聯想〉)。總之,這份食譜詳實地記載了古蘇美人釀製啤酒的過程。
釀啤酒要從烤麵包開始,而麵包的原料包括大麥麵粉、大麥麥芽與蜂蜜。看著這些字眼,你可能會覺得「好像很好吃耶」,但這種名叫「巴皮爾」(bappir)的麵包,並不是烤來吃的。這種麵包會烤兩遍,然後儲放一段時間,最後才拿出來壓成麵包粉,加到碾碎的椰棗裡加水混合,以此釀出豪邁的啤酒原液。這應該不會人類最早的啤酒,但這絕對是人類最早有食譜可循的啤酒─事實上這應該就是人類最早的食譜。
古蘇美人真的超愛啤酒的。啤酒不是他們偶一為之的放縱,而是維繫他們社稷與生產力於不墜的「絕緣膠帶」。家家戶戶大都會自己釀平常要喝的啤酒,而政府也會固定釀酒,並且每天發一公升的量給蘇美的「公務員」。我忍不住想說要是美國政府也能比照辦理,公務員天天都有公家的酒可喝,那各州監理處的日常業務一定會順暢許多,不再大排長龍。退休金計畫是什麼,能
喝嗎?對吧。
蘇美人多半是跟親朋好友聯手釀酒,然後釀出來也有福共享。飲酒最早的歷史紀錄,可上溯至西元前四千年,這項紀錄雖然相隔數千年,但現代人也能一目了然:他們就是在開趴,就是在灌酒。上層那些人可不是在抽水煙,那是一個大酒瓶裝滿啤酒,旁邊的人一個個插著吸管在喝。這有點像一人一個水龍頭的概念,只不過稍微不衛生一點。這幅圖完全說明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喝到別人的口水,是個幾千年前就有的問題。
各位「好捧油」讀到這裡,應該都很了解我了,所以應該不會驚訝於我接著要做的事情:沒錯,又到了做實驗的時候了。
第一次○○就上手:學蘇美人喝酒
我自己先招,我不是第一個想到要測試這份古代食譜的人。我連邊都沾不上。早在一九八九年,海錨釀酒公司(The Anchor Brewing Company)就開發了現代版的蘇美麵包啤酒。而在為本章的書寫做功課的時候,我還發現到一份鉅細靡遺的蘇美啤酒食譜,赫然出現在二○○七年《釀酒雜誌》(Brew Magazine)上,作者是丹.茂爾(Dan Mouer)。
這兩個現代版本的根據,都是西元前十九世紀那首頌詩的譯文,但詩中教的釀酒法可說相當粗略。橫看豎看,那都不是個一百分的食譜,當中有好幾個步驟都丟給釀酒的人判斷。但我的計畫仍舊是盡可能按照字面意義去複製四千年前的東西。如此一來,我們首先需要的就是椰棗酒。話說除非你住在埃及或家旁邊就有一家貨源特別多元的全食超市,否則你連椰棗酒都得自己動手做。
材料:(每五加侖,約十九公升)
一個食物級塑膠桶或木桶,容量五加侖
一個金屬材質大碗,容量兩加侖(約七點六公升)
一個氣閥鎖(釀酒材料行或網路上都買得到)
三點五磅(約一點五九公斤)的椰棗
一包麵包酵母(bread yeast)或葡萄酒酵母(wine yeast)(釀酒材料行有賣)
做法:
頌詩並未細談椰棗酒是怎麼釀出來的,只簡單說椰棗酒會混入最終的啤酒裡。很多椰棗酒的食譜都提到大量的糖,還提到紅茶等材料。我在此想盡量把事情單純化。蘇美人應該還生不出紅茶來,同時他們應該也還沒從「哇,水果爛掉變成的東西也太狂了吧」的震撼中恢復過來,我合理推測他們還沒有足夠的理智去管太多跟基本原理有關的閒事。
拿出搗馬鈴薯泥的傢伙,把弄來的椰棗搗爛。又或者真的很講究的話,你可以去找古董級的杵臼來用。搗得差不多了,就加水以文火熬煮到水分完全吸收椰棗的顏色為止。煮出來的東西,全部倒進你那五加侖的釀酒桶裡,然後加入足量的水,大概滿到比四加侖(約十五點一四公升)少一點就行。
再來輪到酵母登場。古蘇美人應該是不小心用到了搭椰棗外皮便車的天然酵母,而我的椰棗(跟你的椰棗)在拿來釀酒之前都必須洗掉外層的殺蟲劑―和所有的東西―若不想看到辛苦買來的椰棗「放水流」,畢竟椰棗並不便宜,我們就得在酵母的使用上作點小弊。為此我用上的是「香檳酵母」(champagne yeast),但其實「蘋果酒酵母」(cider yeast)或甚至一點「傅萊許曼麵包酵母」(Fleischman’s bread yeast)也就夠用了。
把酒桶封住,裝上氣閥鎖,然後就把整桶原料「放生」一星期。但你只能休息三天,因為進入第四天,你就要開始烤巴皮爾麵包了。
***
材料:
三磅(約一點三六公斤)大麥麥芽
一磅(約四百五十三公克)大麥麵粉
一點二五磅(約五百六十七公克)生蜂蜜
水
做法:
烤巴皮爾麵包會麻煩一點,因為我們得多動點腦筋,才能思考出該如何將頌詩的內容當成食譜執行。獻給寧卡西女神的頌詩按照米蓋爾.西維爾(Miguel Civil)先生的譯文,講了下面這些東西:
妳是處理麵團的人,(且)妳手握大鏟,
在凹洞裡混入,帶著甜香的巴皮爾麵包
寧卡西,妳是那人,妳在處理著
麵團,(且)妳手拿大鏟
在凹洞裡混入,帶著(椰棗)蜂蜜的巴皮爾麵包
妳是在大烤箱裡烤巴皮爾麵包的人,
把去殼的穀物一堆堆放整齊囉
寧卡西,妳是那人,妳在烤著
巴皮爾麵包,在那大烤箱
把去殼的穀物一堆堆放整齊囉
各位朋友,這只是兩段,但整首頌詩都是這個調調。製作啤酒的每一「動」都是寧卡西的功勞,好像辛苦在釀酒的那些都不是人,都是空氣。好像賦予甜香的香料都會自己往麵團裡跳,而麵團本身也懂得自己鏟自己。但話說回來,這頌詩雖然繞得有點花俏,但這份「食譜」大致上講得還算是白話,整理一下就是拿鏟子把麵團混入坑洞中,摻入蜂蜜,最後送進「大烤箱」。
這樣搞出來的東西,看起來有點像蛋白質棒(protein bar),而且吃起來其實口味不差―我拿了兩塊去配咖啡當早餐,吃得算是相當開心。除非是時機歹歹到一個程度,否則蘇美人應該是沒有把巴皮爾麵包當食物的習慣,只不過我自己還蠻愛這一味的(事後證明比蘇美啤酒好入口多了)。
等麵包烤好,椰棗酒釀好,我們就可以開始想辦法來做蘇美啤酒了。再來讀詩找線索吧!
妳是把水加到地上那些麥芽的人,
尊貴的狗兒讓貴為君王者也不得靠近,
寧卡西,妳是澆灌麥芽的人
地上的那些麥芽,尊貴的狗兒讓貴為君王者也不得靠近。
妳是把罐子裡的麥芽浸溼的那人,
不分潮起潮落
寧卡西,妳是那個浸溼麥芽的人
罐子裡的麥芽
不分潮起潮落
我大膽假設頌詩裡說要用狗兒去擋掉某些大人物,指的是有些大官會犯了酒癮而跑來打擾釀酒師傅工作,不用狗狗嚇嚇他們不行。
麥芽傳統上指的就是發芽的大麥,但頌詩/食譜裡用上的是以大麥麥芽做出來的巴皮爾麵包。把巴皮爾麵包壓扁,放進大約一加侖水的罐子內,然後把浸溼的巴皮爾麵包以小火慢燉。罐子裡的「麵包糊」會慢慢變厚、變黏稠,並慢慢呈現出一種白中有棕的顏色。這樣弄出來的麥芽汁(wort)攤開在「大面積的蘆葦蓆子上」,或者找不到的話就用現代的碗篩代替也可以。總之把麥芽汁的水分濾掉,然後把剩下的麥芽汁一股腦兒倒進椰棗酒的桶裡,然後重新密封。
讓這整團東西「靜一靜」,不要管它,就讓它去發酵個兩週,讓它去發泡發個夠,直到完全「冷靜下來」為止。到了那個時候,你就把這團開始有點像啤酒的東西再拿去濾(我剛剛有叫你碗篩先不要收起來嗎?),至少把大一點的固體濾掉。頌詩裡是說要用大濾桶,但其實隨便一種濾網都行得通。要是濾了半天,最後的成品喝起來還是比市售品「渣」很多,也不需要大驚小怪,因為本來就應該這樣。
終於進入最後一個階段,就是喝,我們要按照蘇美人的方式來享用這酒:拿吸管從容量有好幾加侖的大花瓶裡喝,而且還要跟三五好友一起這麼做。第一批有此榮幸的親友團由我的未婚妻瑪珍塔跟我的室友戴夫組成。我們倒了大約兩加侖的蘇美啤酒到一個大金屬盤裡,並且裁切了約好幾根長約兩到三英尺(約六十到九十公分)的塑膠管來充當吸管使用。
喝完感覺如何呢?嗯,不太好喝,但也不到很難喝。這酒有一點甜甜的、一點酸酸的味道,有點讓人想到比利時藍比克自然發酵啤酒(Belgian Lambic),酒精濃度則是還算有點勁道的百分之五到六。喝的方式也影響很大。跟朋友一起排排坐,斜躺在椅子上用吸管有氣質地喝酒……我發現自己好像還真的把蘇美酒當成水煙在抽,只要沒聊天就會不停地喝酒。
學蘇美人喝酒,真的非常像是一種「長時間悶燒」的過程。我們很快就醉了,然後就這樣醉了一整夜都沒醒。通算下來,我們三個人用差不多五個小時喝了約兩加侖(約七點六公升)的蘇美啤酒。這樣的量已足以讓作為「主力」的戴夫跟我一整晚都很嗨,但還不足以讓我們醉到狂吐一地。
這次經驗最主要的收穫,對我來說是蘇美人的啤酒趴是怎麼開的,而不在啤酒本身。但別誤會,啤酒本身也沒有那麼慘烈(我讓四個人試喝,只有一個人抵死不從),但沒有超越百威淡啤酒的水準。但蘇美人喝酒時的擺設真的太妙了,方便聊天也方便喝酒,又不至於讓人喝得太過火。
所以我會建議烤些巴皮爾麵包當成派對上的點心,準備個數加侖容量的大腳桶裝買來的好啤酒,插好吸管,然後「落」些朋友過來。我想你應該不難體會蘇美人喝酒的某些智慧,值得我們學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