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事事說NO的男人,
卻開始對任何大小事都得說YES的瘋狂故事
我發誓:
以前我拒絕的事情,現在統統都答應!
從今天起我要把握機會,好好過日子。
不管任何人要我幫忙、
對我提出請求、建議或邀約,
我統統都要說YES!
丹尼跟女友分手後,對人生的所有事情都提不起勁來。朋友約他出去,他總是拿些爛理由拒絕,不知不覺間他成了整天把NO掛在嘴上的人,沒事只想待在家裡,朋友還沒開口邀約就先想辦法迴避。可以傳簡訊就不打電話,可以打電話就不碰面。
直到某天晚上,他在公車上碰到一個長鬍子的神秘男人,對他說:「要多說YES!」結果這簡單的三個字母,大大改變了丹尼的人生,讓他經歷到未曾預料過的狀況,體驗到未曾想像過的事物,到達未曾踏過的土地。
丹尼決定打開心胸,擁抱這個宇宙給予的機會不久後,中了兩萬五千英鎊、升遷為BBC電視製作人……還成為令人景仰的牧師。只要有人跟他要,他就會把自己不需要的零錢給人家。他發明東西、環遊世界,而且發現其實談戀愛沒有想像中那麼複雜。
這一切都是因為丹尼下定決心,接受所有的提議、邀請或挑戰,雖然遭遇到許多波折,而且連自己都覺得受不了,覺得自己做的事很沒意義、很沒價值,而且蠢到家了,有時還荒謬得哭笑不得,但他願意去做一些以前不願意做的事,他的人生不一樣了,從此變得更豐富,更有趣。
作者簡介:
丹尼‧華勒斯(Danny Wallace)生於1976年11月16日,大學畢業後曾至英國廣播公司擔任廣播喜劇節目製作人,後來加入衛報、獨立報擔任記者,身兼作家、喜劇演員、電影製片、電視與廣播節目主持人等多重身份。曾出版過《加入我》、《說YES的男人》等書,其中《加入我》登上英國暢銷書排行榜冠軍,《說YES的男人》則於2008年被改編成電影「沒問題先生」,由著名演員金凱瑞主演,全球票房逾二億美元。
除了寫作之外,他還擔任過英國廣播公司「如何獨立建國」系列紀錄片的主持人,向觀眾介紹如何在自己的公寓裡獨立建國,包括經濟、體育、政體、教育等重大事項的決定,以及招募國民、國歌的創作等工作。該節目後來榮獲英國電影電視藝術學院兩項大獎。
譯者簡介
吳孟儒,成大外文系畢業,曾任職補教界英文講師、美語補習班班主任、美國大學華語助教等。現為自由譯者,同時於師大翻譯所進修口筆譯,合譯有《未來一百年大預測》等書。個人部落格「Avery的英語學習、翻譯事件簿」。
各界推薦
媒體推薦:
★真是╳他媽的聰明絕頂!----Playboy
★我跟作者見過面。我可以保證他是個大白痴(這是稱讚)。只是,他改變了全世界。----《金融時報》
★華勒斯是X世代的傳奇。----《威斯康辛州報》
★因為他,這世上發生了十萬件好事。----《杜拜海灣時報》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機會是一個後腦杓沒有長頭髮的人:跑過去之後,你無法從背後抓住。網路上可見到許多讀者(或電影觀眾)一致被這本書(或改拍電影)裡面的正面精神所感動,也就是我們應該勇敢說YES。尤其在職場上更是如此。就像書中的男主角說:人生就是應該多把握機會。只要我們大聲開口說YES,就會有好事發生。
本書小語錄
你不一定要對迷幻藥說YES,也不一定要對PUB裡某個覺得你在看他女朋友的大塊頭說YES,或是說YES答應要去東南亞某個小小島。可是你可以對一些小事說YES。像是對朋友說YES,說YES答應下班之後一起喝一杯,對陌生人說YES,對自己說YES。結果一定會讓你驚奇不已。
我很努力地說YES。對每一件事說YES。我學到YES是一個很有力量的字。這個字可以讓我們自由,讓我們打開自己的心胸,自由自在像風一樣地飛。
說YES可以帶來力量改變人生。有時候每天出現在我們身邊的小小機會,都可能造成大大的改變。
媒體推薦:★真是╳他媽的聰明絕頂!----Playboy
★我跟作者見過面。我可以保證他是個大白痴(這是稱讚)。只是,他改變了全世界。----《金融時報》
★華勒斯是X世代的傳奇。----《威斯康辛州報》
★因為他,這世上發生了十萬件好事。----《杜拜海灣時報》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機會是一個後腦杓沒有長頭髮的人:跑過去之後,你無法從背後抓住。網路上可見到許多讀者(或電影觀眾)一致被這本書(或改拍電影)裡面的正面精神所感動,也就是我們應該勇敢說YES。尤其在職場上更是如此。就像書中的男主角說:人生就是應...
章節試閱
序幕:這個故事的場景……
時間將近午夜十二點。我站在雨中,就站在某個富裕銀行家位於賭城拉斯維加斯的豪宅外面。
我摸摸口袋,該帶的東西都帶了。相片。車鑰匙。銀懷錶。
最重要的是,我有槍。
因為有人叫我殺人。
而我說了YES。
嗯哼。
我沒真的去殺人,沒真的動手去幹。
我想說的是,你曾經受人之託去殺人嗎?這種事很少發生在我身上。老實說,我也不確定自己有沒有辦法殺人。如果你今天問我能不能幫你殺人,我很可能會直接拒絕;就算我詢問了要殺誰等等進一步的細節,但最後還是可能決定不幹。
「NO。」我會說:「不管你和這個人之間有什麼問題,我認為一定可以用其他方式來解決。」
你一定會明白我的意思,並且說聲YES。然後我會建議你下盤棋來打敗他,於是你滿臉羞愧地走開,一邊對我的智慧佩服不已。
沒錯,我可以坦白說我從來沒殺過人。至少沒刻意殺過人。我之所以強迫你想像我人在賭城拉斯維加斯準備執行殺人任務,只有一個原因,就是要讓你感受一下這種情況:「我的人生搞不好真的會變成這樣。」這個故事的開頭搞不好真的是這樣開始的:我站在雨中,手裡還握著槍,準備執行一項可怕的邪惡任務。我是說,我很討厭下雨天,而且我拿槍的樣子很蠢,而且我也不敢在賭城的半夜十二點一個人出門。我不喜歡謀殺。我也真的不知道什麼銀製懷錶這個點子是從哪跑出來的。
幸好,真正的故事不是這樣開始的。可是在真正的故事裡,我的確去了一些奇怪的地方,認識一些奇怪的人,做了一些奇怪的事。真正的故事前後時間長達好幾個月,而且還是發生在不久之前的事。這幾個月不只改變我的人生,也改變了我生活的方式,還有對人生的態度。
我想對本書中出現的人物說聲謝謝。他們的名字都是真的,只有在為了避免當事人太尷尬等例外情況,才更動了他們的名字或者改變了細節;書中只有一個重要的角色,因為她選擇使用某個十分特別的名字,所以她在書裡面的名字跟本名不一樣。此外,某些事情發生的實際時間跟書中描述的也不一樣……不過這是為了你們讀者好,我不想讓你們讀到一半睡著。我想說的事情很重要。
我寫這本書之前,一直有寫日記的習慣。有些日記中我記錄的事情比較多,有些事情沒怎麼描繪;有些日記的內容完全沒放進來;有些一字不漏搬到本書內。我強烈建議大家寫日記。寫日記真是一件很酷的事。
最後,請幫我一個忙。在讀這本書的同時(不管你花多久時間看完這本書,不管你看完之後決定做什麼),請記錄下你可以說YES但結果卻說NO的事件,並且想一想如果你當時說了YES,局面會如何的不同。也許哪一天會派上用場。
對了,我覺得你今天看起來氣色不錯。
YES超人日記精選
【一月十二日】
我開始寫這本日記,把我人生裡發生的事情記錄下來,這樣總有一天我可以很自豪地說,我記下了所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讓以後的人看。如果你是未來的歷史學家,那就不用謝我了,不要浪費你的時間,趕快開始閱讀我的思想與哲學吧。
我手裡握著筆,我要對人生說:我準備好了!放馬過來吧!
【一月十九日】
還沒發生什麼事。
第一章 故事開始了
有時候實在很難想像,一輛毫不起眼的倫敦紅色公車,竟然改變了我的一生。
當然,改變我一生的不僅僅是這麼一輛公車而已。但至少在這整起改變我生命的事件中,這輛公車是其中的關鍵;或者應該說,真正的關鍵是公車上坐我旁邊的那個男人。那一天,男人就這樣坐在我旁邊,隨意翻著手上的《標準晚報》,看看手上的廉價黑色手錶。不過幾秒鐘前,他才剛對我說了一句話;他一定不知道,他這句話改變了我的一生。
當時的情形就好像漫畫常出現的景象:平凡角色有天突然福至心靈開了竅,天上降下一道金光籠罩全身,使他們臉色祥和寧靜,耳邊只聞千萬天使合唱的美妙樂音。
當然,真實的人生則不太一樣。首先,我正坐在一輛公車裡行經倫敦東區的,公車擠得跟什麼一樣;哪有什麼金光,籠罩我的只有一陣令人不悅的汗臭味還有咳嗽聲而已。
但神奇的事就這樣發生了。我的臉上掛著笑容,因為我聽到了真理,學到了其中的智慧。我轉頭看看車上其他人,心想他們會不會有人跟我一樣,都因那個男人的箴言而得到一記當頭棒喝。男人簡單的話語不但傳遞出希望和積極向上的精神,還有許多我從沒注意到的東西。
不過放眼望去,我好像是唯一頓悟的人(我沒看到其他人得到天啟或頓悟)。不過我想沒關係,這些人未來的路還長得很,以後總是有機會。但這個男人,他……他簡直可以說是改變了我的一生。
「他搞不好是耶穌下凡,」伊恩把啤酒杯放在桌子上,一邊對我說。我們兩人正在「灰色約克夏酒吧」喝酒,他有點醉了。「要不然就是佛祖之類的。欸,我好想親眼看到佛祖喔,他笑得那麼開心。那個男的到底長什麼樣?如果有鬍子就應該是耶穌,有大肚子就是佛祖。」
「他有長鬍子,可是不是那種耶穌鬍。」
「那他有大肚子囉?」伊恩的眼神充滿期待。「他有沒有佛祖的大肚子?」
「我很確定他不是佛祖。他是印度人,名字叫做米弟……什麼的。」
「『米弟』這兩個字聽起來跟『耶穌』很像啊。」
「才怪,他不是耶穌啦。耶穌下凡來倫敦的貝瑟南.葛林區是要幹嘛?」
「好啦,不好意思。所以你剛剛說上個禮拜坐公車遇到一個男的;他不是神,也不是神的兒子,還有……你說你的日記本怎麼樣?」
對,還有我的日記本。在這件改變我一生的大事裡,我的日記本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真要排名的話,日記本的重要性恐怕僅次於公車。因為我擔心以後會忘掉人生中最精彩、最瘋狂、最重要、最無憂無慮、最讓我想回顧的部分,所以我開始寫日記,刻畫生命中的高潮起伏,為未來的自己預留紀錄。只是當我再回頭翻閱我的日記本,才發現裡面記載的根本沒什麼好遺忘的;因為,根本沒記下任何一件值得記憶的事。
至於為什麼會在公車上跟一個陌生的男人講話,一切都是機緣巧合。
那時,我跟這個男人一起站在地鐵的月台上等車,準備從赫本搭紅線到東區。突然間,廣播系統傳出一連串淅哩呼嚕的聲音,原來是站方發出警報,要求乘客儘速離開。於是,我們回家的時間被迫增加了一個小時。站台人員把我們趕出車站,擠進沙丁魚罐頭般的公車。當時天已經黑了,正值尖峰時刻,外頭還下著大雨。
男人跟我互望一眼,挑著眉,眼神好像在說:「這是什麼世界?」但我們並沒有真的交談,只是默默走上階梯,步出車站。表現得就像個有禮而溫馴的傳統英國好公民。
「天氣不錯!」男人說。我們淋著雨跑上公車,對司機閃了一下旅遊卡。我乾笑兩聲,就化為了沙丁魚罐頭的一部份。
十分鐘之後,車子過了三站,我跟男人找到位子坐下。又過了十分鐘,我們打開話匣子。
「你要去哪?」我問他。
「阿爾加特。」他說。
一聊之下,我才發現原來他是老師。
而且他馬上就要給我上一堂人生的課。
「那他到底教了你什麼?」伊恩問。
「我快講到了,再等一下。」
「要講快講。我要知道他到底教了你什麼人生大智慧,竟然會讓你特地死皮賴臉叫我過來聽。」
「我才沒死皮賴臉。」
「喂,你可是特地寄一封電郵給我,說你的人生改變了,要跟我見面講。」
「這樣哪算死皮賴臉,我只是問你要不要出來喝酒而已。」
「既然你都說了,那就謝啦。」
我嘆了口氣,起身買酒去。
回想起來,我的人生下坡路大概是從去年秋天被甩掉的時候開始的。被前女友甩,可說是我人生的一大打擊。
不過,我可不是那種走不出陰影的人。這本書講的也不是什麼忘不了舊情人、後悔當初沒好好珍惜、用盡千方百計死纏爛打的三流故事。畢竟,我沒那個力氣去當變態跟蹤我前女友。而且,我也沒變態專用的高級望遠鏡!
只是,分手會讓人開始思考,在感情上付出這麼多時間到底有什麼意義。我並不是說我跟漢娜的交往是浪費時間,跟她在一起的這三年還是一段很棒的回憶。只是在每次分手後,想想為這段感情付出了這麼些年,你總會忍不住問自己:「然後呢?」
然後,兩個禮拜內我長大了三歲。我重拾自由工作者的身份,變成英國國家廣播公司的廣播節目製作人。我開始揹房貸,加入退休金保險,開始逛宜家家具大賣場,買了各種不同的新奇義大利麵回家實驗。我學會了燙衣服,甚至還買了一株盆栽。
這些改變看起來微不足道,但不知不覺間我變得越來越宅男,只想待在家裡東摸摸西摸摸,發呆、睡覺或是拿遙控器轉第四台。我開始找藉口逃避正常的社交活動,在人家還沒開口邀約之前就先想辦法迴避。我寧願待在家看「東區人」影集,也不想去夜店狂歡。可以傳簡訊就不打電話;可以打電話就不跟人碰面。我開始學會找藉口、說場面話。我變成了一個整天把NO掛在嘴上的人。
而且我過得很快樂:我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沒事就燙燙衣服。直到那天傍晚,在公車上遇到那個男人,我的人生才開始轉變。
「好。所以你說有個男的。」伊恩說,「然後你就坐在他旁邊。目前為止,你的故事完全沒有爆點。」
「伊恩,重點是他跟我講的話。」
「對,重點應該是在這裡。那他到底講了什麼?」
一開始,是我的朋友先注意到的。他們發現我變了,我出現的頻率越來越低,話也比以前少很多。我要是不太累,就是有我想在家看的東西,再不然就是我只想一個人;我根本不想出去。奇怪的是,我卻完全不會覺得難過,至少當時還不會。要等到後來我終於瞭解到這種宅男習慣已經對我的人際關係造成影響,我才開始覺得難過:我讓我的朋友們失望、生氣、難過,甚至消失在我的生命當中。
不過在當時,我還沒注意到。悲哀的是,說NO已經變成我的習慣。
那時伊恩發現我漸漸不想離開家門,於是有點擔心,然後決定要插手管我的事。每隔幾天他就會想出個活動,邀我去哪或是提議晚上出去玩。他會打電話、傳簡訊或是在電話答錄機上留下不耐煩的留言。
「丹尼,」他會說:「我知道你在家。為什麼我會知道?因為你永遠在家。你不接電話,因為你怕我會邀你出去,可是不管你接不接,我一樣會邀你出去。我們八點會到酒吧。我猜我大概會聽到你的老調藉口,說不好意思你不能來,然後叫我們好好玩。掰。」
然後我就會故做姿態地回簡訊:「我不在。我出去了。不好意思我不能去,你們好好玩。」然後我才會想到他留的是電話答錄機的留言,如果不在家根本不可能聽得到。想到這邊我會臉紅,然後伊恩會回訊罵我白痴。
有一天晚上,伊恩巧遇漢娜,並且告訴她說他很擔心我的情況。那個星期五晚上九點、十點左右,漢娜突然出現,還帶了一瓶葡萄酒來。
「怎麼了?」她這樣問,一邊用手撣掉撥沙發已經乾硬掉的米粒,然後坐下來。
「什麼意思?」
「我是說你。你怎麼了?」
「漢娜,我沒怎麼樣啊。」
「對,你的確是沒怎麼樣。」
「啥?」
「丹尼,我的意思就是,你的確是沒怎樣,因為你什麼都不做了。你的朋友都很替你你擔心。你這半年來到底都在哪?」
「這裡啊,」我有點疑惑:「我都在這裡啊。」
「對!你都在這裡。史提夫生日的時候你人在哪?」
「我在……忙!」我一邊撒謊,一邊努力回想那一次用了什麼藉口,「我那次去參觀女性與戰爭的展覽。」
我找到的並非永遠是好藉口。
「好,那大家都去參加湯姆告別單身派對的時候,你人又在哪?」
「一樣是在忙。漢娜,我真的很忙。妳看看我。」
我不知道要為什麼叫漢娜看自己。畢竟,我也沒有看起來特別忙。我現在看起來不過是個站著的普通男人。
「你哪有你的朋友忙?丹尼,我們都有自己的工作,可是我們也都擠得出時間做其他事。我們都很擔心你,因為你把自己跟外界隔絕了,你現在都不找樂子了。」
「我當然有!我很懂得找樂子,而且我還有很多新的嗜好!」
「譬如說?」
我努力思索答案。我當然懂得找樂子!我當然有!我只是一時想不到例子,因為漢娜突然問所以一時說不出來。可是我一定有什麼喜歡做的事。
「我……喜歡吐司。」我說。
「你喜歡吐司。」漢娜是挪威人,很講究實事求是的精神。
「對,可是我不只喜歡吐司,」我充滿防衛性地說:「我也喜歡其他東西。」
「譬如說?」
大腦急速運轉。還有什麼好玩的東西?
「主題樂園。」
「好,」漢娜說,「所以你這陣子以來一直在吃吐司,而且一直去主題樂園玩,是這樣嗎?」
「對。」
「整整六個月都這樣。」
「有時候有,有時候沒有啦。」
「你明明不喜歡主題樂園。」她說,「哪一間?」
「什麼?」
「你都去哪一間主題樂園?」
我覺得她好像警察在做筆錄。我環顧四周,尋找靈感。
「櫃子……遊樂園。」
「你說什麼?」
我清了清喉嚨。「櫃子遊樂園。」
漢娜喝了一口她的葡萄酒。我也喝了一口。我是說喝了一口自己的葡萄酒,不是她的葡萄酒。如果我喝她的葡萄酒,整個氣氛就會被破壞掉了。
「這個櫃子遊樂園根本也是你掰出來的!我就知道!」伊恩說。
「櫃子遊樂園當然是我掰出來的!櫃子裡是要怎麼遊樂啊?」
「我在網路上根本查不到。漢娜一定也知道你在說謊。」
「大概吧。」我說。
「然後接下來呢?」
「丹尼,拜託,」伊恩說:「你就直接跟我說這個男的到底跟你講了什麼。還是你要跟我約改天?」
「好,我告訴你。」
我放下啤酒杯,看著伊恩的眼睛。「他說:多說YES。」
我再度拿起啤酒杯喝了一口。我挑挑眉毛,示意伊恩這時應該裝作一副啥都瞭了的樣子,可是不知為什麼,他看起來好像還在等我繼續說。MTV世代就是這樣,永遠不滿意,永遠不滿足。
「就這樣?」他說:「多說YES?」
「對,」我微笑著說:「就這樣。」
那個男人口裡講出這句話時,聽起來就好像他一輩子都在說這句話似的那麼自然。
「多說YES。」他說。
「多說YES。」我跟著重複了一遍;這三個具有強大力量的字。
「缺乏熱情的人,永遠都在說NO。」男人提到「多說YES」之前,還講了這樣的話。於是,我轉身,呆呆聽他說話。
「可是世界上最快樂的人都瞭解,想要有好事發生,就必須先允許好事發生。」
就這樣。
就這樣,我的人生從此轉了個大彎。僅僅是因為某個完全不認識的陌生人講的這幾句話,而且這個陌生人還是在公車上遇到的,還有鬍子。一切完全違背我所相信的常理。如果說我小時候曾經學到什麼教訓過,那就是絕對不要相信滿嘴鬍子的陌生人。我覺得自己就像電影《小子難纏》裡的丹尼,就坐在良師米雅各先生旁邊,漫無目的地隨意聊著,聊這禮拜做了什麼之類的,然後突然間,瘦瘦的鬍鬚男開始講出一番人生大道理來。
我不知道這到底是不是純粹巧合,也不知道他的話是不是針對我說的,到底跟我們談的有沒有關係,或是說這只是公車上陌生人的一陣胡言亂語。如果當時我的心情不是那樣,我可能只會一笑置之、低頭看報,或禮貌地裝作沒聽見。可是偏偏這陣子剛好我朋友都很擔心我,又發生了這麼多事(或者說這麼多事沒發生),於是他說的話聽起來顯得特別奇特、特別重要。
「我從來沒聽過比這個更爛的屁話!」伊恩毫不掩飾地說:「只不過是公車上有人對你亂放話,你就宣稱這些話改變了你的一生?真是夠了。那我每次喝醉酒說的話你怎麼不聽?」
「因為你一喝醉酒,就常說我們買一台露營拖車然後搬去多爾斯鄉下。」
「喔。可是想想,我們是該搬去多爾斯。光是想想……」
「不管怎麼樣,反正那個男的根本沒醉。我們那時候本來一直在聊那個星期做了什麼事,他好像對這個話題滿有興趣的。」
「那你跟他說了什麼?」
「我跟他說我常常待在家,沒做什麼,很早就上床睡覺。」
「就這樣?」
「差不多就這樣。」
真的就這樣,這個男的搞不好根本就不知道他說的話影響力會這麼大。我知道自己也想下定決心,內心深處也想要做出改變,只是他的話像催化劑,讓我真正開始行動。我但願我可以宣稱他是什麼上天派來的靈媒或心靈大師,特地前來拯救我,但就算我再怎麼胡思亂想,他很可能真的就只是個普通公車上的普通人。只是他比較多話,也比較有智慧。
「聽起來他不可能是耶穌。」伊恩說:「只有鬍子像耶穌而已。」
「我什麼時候說他像耶穌了!」
「也不像佛祖。如果是佛祖,頂多只會對你笑笑,或是帶你去高級餐廳吃好料的。你知道佛祖就是這樣,總是知道該怎麼享受人生。」
「伊恩,聽我說,對方不是耶穌,也不是佛祖,只是公車上一個普通人。」
「既然是這樣,那你幹嘛把他的話當真?」
「因為他說得對,你說得對,漢娜說得也對。問題是,你們沒一個知道自己說的話到底有多對!」
「所以你到底想說什麼?就是以後你會多說YES?如果只有這樣,那根本沒什麼大不了的。」
「我要對每一件事都說YES。」
「每一件事?你說『每一件事』是什麼意思?」
「我是說,從現在開始,我要對每一件事說YES。」
伊恩一臉震驚的樣子。「那你什麼時候開始?」
「其實,」我喝光杯裡的啤酒,定定地看著他,「我已經開始了。」
序幕:這個故事的場景……時間將近午夜十二點。我站在雨中,就站在某個富裕銀行家位於賭城拉斯維加斯的豪宅外面。我摸摸口袋,該帶的東西都帶了。相片。車鑰匙。銀懷錶。最重要的是,我有槍。因為有人叫我殺人。而我說了YES。嗯哼。我沒真的去殺人,沒真的動手去幹。我想說的是,你曾經受人之託去殺人嗎?這種事很少發生在我身上。老實說,我也不確定自己有沒有辦法殺人。如果你今天問我能不能幫你殺人,我很可能會直接拒絕;就算我詢問了要殺誰等等進一步的細節,但最後還是可能決定不幹。「NO。」我會說:「不管你和這個人之間有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