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深刻的愛情,一首歌的時間就能發生
《細數生命中的小奇蹟》紐約時報暢銷作家,驚艷群倫代表作
芝加哥公共圖書館「最佳精選青少年圖書」、洛杉磯圖書館「最佳青少年圖書」、青少年圖書館服務協會「最佳圖書」、費城自由圖書館「青少年文學作者精選圖書」、荷蘭金書單獎、出版人週刊、號角書評、學校圖書館學報、書單雜誌、goodreads書評網、青少年支持之聲……等各大獎項書評,一致肯定!
星子超人氣小說家‧晨羽暖淚系青春愛情天后感動推薦
You and I must make a pact
We must bring salvation back
Where there is love, I’ll be there
這首全世界都熟悉的經典歌曲〈I’ll Be There〉,開啟了一場深入青春靈魂的愛情,以及關於人與人之間命運連結的故事。
愛蜜莉.貝爾相信命運,但到了十七歲這年,她才見識到自己的命運。儘管她歌喉不好,她父親還是強迫她在教堂獨唱,而就是在獨唱時,她遇見了山姆。兩人眼神交會的那一刻,他們的心相連了。
山姆.柏德和他的弟弟謎兒從小就居無定所,因為他們的父親是個喪心病狂的逃犯。山姆被困在這樣的生活處境中,找不到出路。直到山姆遇見愛蜜莉,一切從此改變。
當山姆和謎兒受到貝爾一家人的厚待,他們才第一次感受到家的溫暖安適。但不幸的事情發生了,這對兄弟流落到荒野中,艱困求生。就算茫然迷失,就算人生千瘡百孔、支離破碎,仍有股意念牽引著他們,走上尋找歸宿的旅程。
作者簡介:
荷莉.戈柏.史隆Holly Goldberg Sloan
出生於密西根,童年時跟著教授父親和建築師母親在世界各地遷徙,住過加州、荷蘭、土耳其(她在那裡上高中)、華府和俄勒岡。曾做過廣告文案企畫、電影編劇和導演。她寫過《棒球天使》(Angels in the Outfield)、《奶爸教練》(The Big Green)、《精子也瘋狂》(Made in America)等多部賣座電影的劇本;執導過改編自兒童文學經典、讓狗兒粉墨登場的電影Heidi 4 Paws。
她的小說代表作除了《我會在你身邊》,還有紐約時報暢銷書《細數生命中的小奇蹟》(Counting by 7s),皆獲無數青少年圖書獎項。
她是運動迷,熱愛烹飪(還是美食網站One for the Table的特約寫手),對狗狗毫無招架之力。現在是兩個孩子的媽,與同為作家的丈夫Gary Rosen住在加州的聖摩尼加。
譯者簡介:
楊佳蓉
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畢業。現為自由譯者,背負文字橫越語言的洪流,在翻譯之海中載浮載沉。譯有《14天的約定》、《一百個名字》、《在妳身邊90天》、《別讓我消失》、《每,一天》、《舒芙蕾人生》、《喚魔者》系列、《借物少女》系列等書。
各界推薦
得獎紀錄:
2011芝加哥公共圖書館最佳精選青少年圖書
2011洛杉磯圖書館最佳青少年圖書
2012青少年圖書館服務協會最佳圖書
2012南加州兒童文學會佩吉米勒青少年文學獎
2011費城自由圖書館青少年文學作者精選圖書
2012荷蘭金書單獎
南達科他州2012-2013年度青少年讀物
密蘇里州2013-2014年度門口圖書獎入圍
阿肯色州2012-2013年度青少年圖書獎入圍
2012密爾瓦基郡青少年圖書獎入圍
2014科羅拉多州藍雲杉圖書獎入圍
2014康乃狄克州肉豆蔻圖書獎入圍
2014華盛頓州常青樹青少年圖書獎入圍
名人推薦:
各界好評
一部暖心的作品。對幸福的渴求,以及想活下去的意志,是故事中最動人的光輝。
──晨羽,作家
悽愴動人,懸疑曲折,頌揚生命價值,充滿驚奇魔力──跟我所讀過的任何書都不同。
──蓋兒.芙曼,《如果我留下》作者
精采呈現了對社會邊緣生活的觀察:刺激、浪漫,且完全猜不透情節,惹得我忍不住偷看結局。山姆和謎兒是多年來所見最有魅力和原創性的兩個人物。
──娜塔莉.史丹佛,《機器女孩與幽靈男孩》作者
史隆讓我心碎,讓我心跳加速,又在我胸中燃起火焰。《我會在你身邊》提醒了我們,同理心是一種強大無比的力量,也許也是我們最美妙的力量。
──馬修.魁克,《派特的幸福劇本》作者
故事裡的那些細緻卻堅韌的連結線交織成複雜的網絡,裡面有人、有地點、有時間,還有愛,將山姆和謎兒的世界繫牢,如同繫住我們所有人的世界。
──Sara Zarr,作家
史隆創造了一個完整具體的世界──存在著許多討人喜愛的人物,構成豐富的關聯性,滿溢著希望、幽默感和情感。是富含許多層次的感人愛情故事。
──Matt De La Peña,作家
一部令人屏息的傑作。史隆用愛情、忠誠、手足之情和悲劇創造了一場令心臟狂跳的冒險,並帶給讀者一段感動、難忘的旅程。
──A.S. King,作家
長久以來我所讀過最成功的小說處女作之一……史隆在當代美國文壇是個引人注目的耀眼新秀,她的第一部小說就讓人驚豔。
──Henry Louis Gates Jr.,哈佛大學教授、文學評論家
青少年讀者們將會深深迷上這本書。
──Laura McNeal,作家
肯定生命價值,探索了愛情、同情心及人際關係的微妙之處……就如本書用以命名的那首歌,它會令你無法忘懷。
──《號角書》(The Horn Book) 星號書評★
呈現了我們所有人之間或重大或細微、或正向或負面的連結關係……精采的故事將令讀者興味盎然,猜不透會怎麼結尾。
──《學校圖書館學報》(SLJ) 星號書評★
史隆建構了層次豐富、栩栩如生的人物……這本書是一部極品,能迅速抓住讀者的心,並且讓他們在心中哼唱那段旋律。
──《青少年支持之聲》(VOYA) 星號書評★
這本書有錯綜複雜的情節,還具有電影般的鮮明活力,讓人不停翻頁,直到最終的圓滿結局。
──《書單》(Booklist)
從十七歲的山姆和愛蜜莉之間那段意義重大的戀情,到精巧描繪出的小人物,史隆優越地塑造出令人難忘的角色和關係。
──《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得獎紀錄:2011芝加哥公共圖書館最佳精選青少年圖書
2011洛杉磯圖書館最佳青少年圖書
2012青少年圖書館服務協會最佳圖書
2012南加州兒童文學會佩吉米勒青少年文學獎
2011費城自由圖書館青少年文學作者精選圖書
2012荷蘭金書單獎
南達科他州2012-2013年度青少年讀物
密蘇里州2013-2014年度門口圖書獎入圍
阿肯色州2012-2013年度青少年圖書獎入圍
2012密爾瓦基郡青少年圖書獎入圍
2014科羅拉多州藍雲杉圖書獎入圍
2014康乃狄克州肉豆蔻圖書獎入圍
2014華盛頓州常青樹青少年圖書獎入圍
名人推薦:各界好評
一部暖心的作品。對幸...
章節試閱
1.
今天星期幾對他來說,沒有任何意義。
除了星期日。
因為星期日他要去聽管風琴跟鋼琴。
如果運氣好,還有手搖鈴、鼓,或是其他隨著歌聲震盪的電子打擊樂器。人們不只是唱歌,有時會拍手,甚至踩踏穿上好鞋子的雙腳。
在星期日,無論人在哪裡,只要趕得上,山姆.柏德一定會起個大早,穿上最乾淨的髒衣服,外出找一間教堂落腳。
他沒有宗教信仰。
除非音樂可以當成一種信仰。因為他知道上帝──若祂真的存在──就是不會站在他這邊。
山姆總是在禮拜開始後進教堂,總是在儀式結束前離開。他坐在最後排,因為他只是來此體驗具象化的音符,或許在離開前順手拎個糖霜甜甜圈或麥芽糖餅乾。
如果有人跟他搭話,他就點頭打招呼,在必要時拋下一句「願你們平安」。不過他的隱身術已經練到爐火純青,而且啊,從他還小的時候開始,就幾乎沒有人理睬他。
***
想到幾十座曾經居住過的城市,他能記得的就是聲音。
就連堪薩斯州的姜欣城也一樣,他在那裡度過一個冬季,交到一個朋友,但是在他的記憶中,只剩雨水啪啪打在公寓金屬屋頂上的聲響,旁邊的巷弄停了整座城市的喧囂卡車。
那時跟今天隔了三年,隔了十五座城市。是另一段人生。
在姜欣城之後,他們到內華達州的雷諾市外待了一陣。接著搭上一輛拖車,車上的每個螺絲釘跟相連的破爛金屬板似乎隨時都會解體。
拖車停在墨西哥的下加利福尼亞,感覺就像住在紙箱裡,這是他心中諸多不斷重演的夢魘之一。但他很喜歡那五個月的國境之南生活。
身為美國人,他自動成了外人,因此在他對自己支離破碎的人生的模糊印象中,他第一次覺得能夠放鬆。他跟別人就是不一樣。這是可以預期的。
然而,這種因為格格不入而得以融入的生活狀態也維持不了多久。
他父親帶他們離開美國,然後又回到美國,那時山姆正在學西班牙話,才剛抓到游泳的訣竅。
那幾個禮拜,山姆趁弟弟跟父親睡覺時溜出門,踏入剛失去陽光照耀的破碎浪花。自學技藝並不容易,學習一項可能會害死你的技藝更是如此。
起先,他只走到水深及膝處,接著,漸漸迎向巨浪,學著他從遠處觀察到的泳客姿態,在冰冷的浪花間移動手臂。
他確信自己看起來是個不折不扣的白痴。
但他總能回到堅實的海灘上,即便是那天早上,海洋突然改變動向,拖著他沿海岸線橫移。他揮舞手臂破浪前進,雙腿拚命掙扎,吞下一口口冰冷的鹹水,似乎這樣過了好幾哩。
因為就算在他好想放棄的時刻,他心中的某個力量就是不願放棄。
那天之後,山姆發覺他體驗了真正的游泳。但他猜無論從中學到什麼,終究會消失,就像被父親支配的人生中的許多事物一般,來了又走。許多事情他都不懂。如果你從二年級之後就沒去學校,必定會有這種結果。
不過有個好處,他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什麼,如此一來,就不用惋惜了。
***
愛蜜莉.貝爾是個收藏家。
她所收集、分類、珍視的東西,她會帶在身上,走到哪裡就帶到哪裡。
因為愛蜜莉對於其他人的人生懷著執念。
她奶奶曾說愛蜜莉會是全世界最厲害的間諜,但前提是間諜挖出祕密之後,不需要費那麼大的工夫去保密。愛蜜莉心中那堵自我防衛的牆是一片透明。她沒有隱瞞自己的任何事,那其他人為什麼要隱瞞呢?
這就是讓人卸下心防的能力。
愛蜜莉對於個人生命史的興致使得她有辦法探知人們最深刻的情緒。彷彿她擁有某種磁鐵,可以吸引旁人的靈魂,通常是在對方最意料不到的時刻。
這個磁鐵一定是馬蹄形的吧,透過它,旁人只要看著她,就會想把壓力釋放出來。
這是她無以名狀的天賦。
即使她無法理解這意味著什麼。
愛蜜莉就是知道雜貨店店員的表妹在浴室腳踏墊上滑倒,從敞開的二樓窗戶跌出去,恰好落在某人丟棄的床墊上撿回一命。
可是愛蜜莉對這件意外最感興趣的部分是那個表妹後來在物理治療時,遇見了一個男人,對方把自己的妻舅介紹給她,最後兩人結婚了。一年後,經過一次激烈的爭執,她開自己的車子撞他,結果發現她的丈夫就是先前把床墊丟在她家院子裡的人。
他救了她,好讓她把自己撞成殘廢。
愛蜜莉沒感到諷刺,只覺得耐人尋味。
因為她相信一切都是互相關聯的。
現在十七歲的她心中的疑問是,在萬事萬物的相連網絡中,她究竟扮演什麼角色。讓她人生的主線轉移方向的小事在哪呢?目前為止,一切都是按照計畫進行。善良的父母。乖巧的弟弟。全世界最棒的狗狗。忠誠的摯友。
她的路途上沒有戲劇性的髮夾彎,甚至沒有值得一提的顛簸。
可是她一直住在這裡,見識過小事是如何改變大事。她眼中的每個人都是漣漪效應的一個環節。
因此,她相信命運。
至少後來她是這麼告訴自己的。
***
愛蜜莉咬了一口全麥土司,往窗外看去。她沒有美妙的歌喉,光是不走音就已經是極限了。
所以她為什麼要在教堂獨唱?
答案就在她對面,喝著咖啡。
提姆.貝爾是大學音樂教授。不過在星期日,他也身兼教會合唱團指揮一職。愛蜜莉一邊咀嚼一邊思考,倘若他打算靠著她演繹的〈我會在你身邊〉(I’ll Be There)來驚豔全場,那他一定對這個新職位不怎麼在乎。
因為這甚至不是她該唱的教會歌曲。
這首歌是傑克森五人組 (The Jackson Five) 唱紅的經典流行旋律,大家都聽過,也觀賞過其他人演唱;大家都知道它聽起來該是什麼樣子。
這讓她的演出更顯拙劣。
她父親有個理論──他對什麼事情都能說出道理──情歌能夠使用在禮拜上,重新展現出靈性的特質。身為教師,他知道音樂的情緒感染力關鍵在於熟悉度。
從愛蜜莉的角度來看,這根本就是詐欺。
他利用大家已經覺得悅耳的歌曲,而這場騙局中唯一的問題就是她。要她挑起大梁絕對是大錯特錯。
愛蜜莉花了整個禮拜的時間向母親懇求,她一向是家中理智的聲音。但黛比.貝爾是急診室護士,她曾說她負責傷痛,而他負責吟詩作對,也就是說,音樂的事情全都交給她的丈夫處理。
到了窮途末路,愛蜜莉甚至對才十歲的弟弟傑瑞下功夫。他小她七歲,往往對她言聽計從,然而就連傑瑞也不認為要她唱歌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愛蜜莉閉上眼睛,聽見自己的歌聲快轉,突然變得像是卡通裡的花栗鼠一般:
I’ll be there. Just call my name. I’ll be there.
我會在你身邊。只要呼喚我的名字。我會在你身邊。
這是徹頭徹尾的惡夢。
她只能咬牙撐過去。
可是啊,咬著牙有辦法唱歌嗎?
2
山姆的父親克萊倫斯.柏德聽得見聲音。
但那些聲音並不是來自只存在他腦子裡並在奇怪時間出現的人。那些聲音主要是警告危險出現的聲音──有時是真正的危險,不過大多都是想像出來的。
第一眼見到克萊倫斯.柏德,你一定會知道眼前這人很焦慮。他瘦稜稜的身軀彷彿竄流著劈劈啪啪的電流。他說話時手指會彈動,彷彿正在彈奏一架橫放在枯瘦大腿上的隱形鋼琴。
那些動作不像是抽搐。他沒有那麼失控。他擁有在轉瞬間逃跑的天賦。
也把你一起帶走。
克萊倫斯長得很好看,留了一頭黑髮,下顎線條剛硬。要是穿上總是乾乾淨淨的黑色牛仔褲,旁人就不會看見盤據在他左小腿內側的黑蛇刺青。那是他自己刺的,看起來也是如此。
克萊倫斯六呎高,一眼就看得出他知道要如何揮拳打人──也看得出讓他走到這一步並不困難。
他的嗓音低沉而穩定,你或許會覺得這是個不錯的特質,可是不久之後他的手指就會開始活動,感覺像是接收來自遠處的訊息,而不是疑似不正常的前額葉神經迴路所造成。
山姆父親的人生曾經有過許多可能性。他可以待在阿拉斯加,住在自己生長的老舊木屋附近,打獵、捕魚,偶爾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去賣錢,以此謀生。不過,就在他試著卸下一部船外馬達時,被下班的巡警逮個正著。
他落網後,警方揪出一連串的過往惡行,於是克萊倫斯從二十二歲那年開始坐了三年牢。出獄之後,他離開阿拉斯加,只知道自己絕不要再回到鐵窗後,將這點深深銘記在心。
這並不代表他將過著正派的生活。差得遠了。克萊倫斯.柏德的誓言並不是坦坦蕩蕩、正正當當的那一種。那是一種以自保為目標、在走投無路的處境下立下的誓言。只要能避開政府的捉拿,他敢對任何人做任何事。
他曾在蒙大拿州度過一段沒有大風大浪的日子,山姆就是在那裡出生的。克萊倫斯在巴特雷食品藥物超市遇見雪莉。她踏上那條走道時,他正準備將一盒起司口味的金魚餅乾塞進厚重的冬季大衣後頭。
雪莉比他年長十歲,而且他一眼就看穿她喜歡他。她胸前掛著名牌,所以他只需要問到她的電話。沒等他開口問,她便自動報了出來。
六個禮拜後,雪莉懷上山姆,跟克萊倫斯一起住在她爸媽家的車庫樓上。他在她家人的灼灼目光之下四處打零工。雖然這整個情況說不上順利,但至少不算太慘。
雪莉的父親唐恩是一名水電工,要是過去他有更多機會就能當上工程師。他不只精通電線、電流,以及各種機械方面的學問──他也了解作業系統。
第一次跟克萊倫斯.柏德見面時,唐恩知道他的女兒迷上了脫離常軌的男人。他努力儘早示警,但雪莉在他來得及挽救前懷孕了。
唐恩修改策略。他要教這隻捉摸不定的毒蛇專業技能。幾個月過去,新計畫漸漸成形。如果沒辦法讓克萊倫斯學會電工,唐恩可以靠著電擊解決他,事後八成能夠平安脫身。
然而毒蛇率先出擊。
他無法忽略腦中的聲音。在他張牙猛咬的那天早上,那些聲音告訴他必須要制裁辜負他的人。
兩人在貨車上時,唐恩不讓克萊倫斯抽菸;到魏斯砂石公司也一樣,那裡的工作區域高掛禁菸標誌。
克萊倫斯一邊卸下工具,一邊氣得七竅生煙。一定要有人為了他的憤怒付出代價。
雪莉的父親在屋頂上,將新的變壓器裝上電線杆,這時克萊倫斯解開接地線。唐恩被一道電流烤熟,直直飛過半個屋頂,落入公司的碟形電視天線。他的身體冒出煙。
克萊倫斯沒別的事好做了,只盯著禁菸標誌,感到心滿意足。
***
在那之後,雪莉跟克萊倫斯從車庫搬進主屋。雪莉的母親悲痛萬分,不再跟他說話。回顧那段日子,他認為那是集中精神的時光。
當山姆將近四歲半,雪莉再次懷孕,稍後,小謎兒提早一個月出世。謎兒從一開始就哭個不停,虛弱的啼哭聲逼得克萊倫斯躲到屋外,搬回車庫二樓。
這孩子有疝氣,還有其他問題。他的鼻水流啊流的,眼睛只要被陽光照到就會瞇起來,即使是在下雨天。因為他有一張紅彤彤的臉蛋,雪莉替他取名叫魯道夫,不過從他剛被父親抱起、發出第一陣呻吟的那一刻起,大家都叫他謎兒。
山姆跟謎兒長到七歲和兩歲那年,屋子遭到扣押,債主不只打電話找人,他們還親自上門。
雪莉的媽媽無法再忍受下去,即便她跟兩個小男孩已經有很深的情感,還是搬去路易斯安納州跟她失聰的姊姊同住。臨行前,她說會寄錢過來,可是沒有人相信她。克萊倫斯很長一段時間沒工作,他的妻子終於回到巴特雷超市做補貨的工作。
某個寒冷的三月雨天,雪莉上了八小時的班後回到家,發現前門大開。貨車沒停在家門口的車道上,車庫旁的澆花水管不見了。克萊倫斯帶走了兩個小孩、幾件電工工具、一行李箱的衣物,還有她的印第安人頭幣(原本是她叔公的收藏)。
當時山姆二年級,是班上的頂尖學生,看得懂五年級程度的書。十年後,他依舊能在腦中描繪教室的情景。
他再也沒有見過別的教室。
***
離開蒙大拿州後,山姆的父親總是訴說同一個故事。他的妻子在生下次子時過世,他的事業一敗塗地。謎兒看起來不是感冒快好,就是剛得了感冒。他一直瞇著眼睛看世界,人們自然而然會為這個少了媽媽的家庭深感遺憾。
克萊倫斯說他原本是做汽車零件的生意。沒有多少人會跟他問起汽車零件的事情,這樣很好,因為他懂的也不比他們多。
他解釋自己付不起員工的健保費,但是他選擇支持手下工人而犧牲利益。他盡力苦撐,最後政府人員找上門,迫使他走入第十一章,也就是申請破產保護。
謎兒首次聽到這個故事時,還是個蹣跚學步的小小孩,以為他父親被困在什麼書裡。但這個暴君不知道用了什麼辦法逃出來。想必這就是克萊倫斯如此討厭老師跟任何形式的學習的原因,一定是的。
山姆跟謎兒的父親相信生活經驗。他是這麼對兩個男孩說的。所以上路以後,他再也沒讓他們上過學。
不過他們沒去上學的真正原因是,克萊倫斯不只討厭所有的老師,他更憎恨這整個體系。
***
數年來,兩個男孩天天晚睡。等到他們長大一些,他們的父親甚至沒打算花心思餵飽他們,兩人幾乎每天都是餓醒的。
克萊倫斯要山姆跟謎兒在上課時段躲好,因為要是有人看見他們在街上閒晃,一定會想知道原因。而且在他們走進這個世界前,最好先讓速食餐廳好好營業、堆積廚餘。
他們養成了不在大白天上街的習慣,也知道若是被人問起,就要說他們是在家自學。但星期日不一樣。在星期日,他們隨時讓人看見都沒關係。
而且星期日有音樂。
山姆穿好鞋子,盯著他年幼的弟弟。謎兒正睡在沾滿汙漬的床墊上(他們沒有床架,床墊就放在角落),呼吸和平常一樣沉重,新染上的支氣管炎使得他總是阻塞的鼻子發出嘶嘶聲。
山姆考慮要不要拿枕頭把他的腦袋墊高一些,有時候這樣挺有效的,不過他只是從地上撿起原子筆,拿了張廢紙用斗大的字體寫下:
馬上回來。
***
剛來到這座城鎮時,山姆看到了第一唯一神教堂。
有第二、第三唯一神嗎?這是某種競賽嗎?
因為現在他站在珍珠街的這幢磚砌建築物前,看得出這間禮拜堂比他以前去過的地方都還要高級許多。這些第一唯一神教徒贏了。停車場幾乎沒有空位,車輛全都嶄新而乾淨,讓他感覺不適應。
這座教堂位於城裡的精華地段,每個地方都毫不含糊。他不會踏進這種地方。
就他所見,人們愈是貧窮,演奏的樂器就愈豐富,施捨的食物就愈多。他們也更容易接納他。
可是山姆已經踏遍住處周圍的教堂,現在沒有謎兒做跟屁蟲,他可以走得更快,往更遠的地方探索。
他聽見街尾傳來管風琴的樂聲,太讓他好奇了。而且現在他看見第一唯一神教堂正面的厚重木門開著。
他可以溜進去再溜出來。
說不定還能夠瞄一眼發出那種美妙聲響的樂器。
不過事情可沒有那麼容易。
第一個問題發生在山姆進門後沒多久,一名男子憑空出現,闔上巨大的門板。聽起來像是地窖的入口被人關上。
山姆悄悄溜到最後一排長椅。管風琴幾乎在同時停止演奏,牧師踏上講壇。他身穿長袍,卻也打著領帶,湊向麥克風說了幾句話。山姆從不聽這些人說話,他用這個空檔打量寬廣的教堂內部。
對他來說,這麼乾淨、隱約帶著花朵與蠟燭味道的地方簡直就像外國。好恐怖。現在他把全副注意力都放在周遭環境上。
覆蓋牆面的木板看起來像是一塊塊柔軟的皮革,前方天花板掛著龐大的吊燈,插上一排排小蠟燭,不過它們不是真正的蠟燭。他想,如果換成真蠟燭會更好看。但如果真是如此,那就得爬上大梯子才能點燈了。蠟油也會滴在人們頭頂上,一定很痛。
長長的木椅坐起來不太舒服。反正哪裡的教堂都是一樣。要讓人集中注意力的話,就絕對不能讓他們覺得安穩。他父親不是這麼教他的嗎?
臺上的講者終於閉嘴,唱詩班從側邊站起。成員年紀體型各異,身穿長袍,山姆覺得他們好像一群鳥兒。他對鳥類的名稱知道得不多,不過他看過不少,相信在某個地方一定有這種大型的白鳥,羽毛潔淨,腦袋毛茸茸的。
管風琴再次奏起,山姆看到一個女孩在其他歌手間穿梭。看得出她跟他年紀相當。也看得出靠向麥克風的她萬分緊張。
***
愛蜜莉覺得身上不斷冒汗,同時又有點發冷。太荒謬了。她的父親站在一旁,揮舞右手,大概是某種信號。他一定不打算跟她目光交會。
來到麥克風前,她決定堅守擬定的策略。
她要把注意力放在後頭。
最後面。
因為坐在那裡的人都會檢查電子信箱、查看球賽分數。教堂後頭都是心不在焉的人。沒有在聽的人。
那些人就是她的目標。
或者該說是那個人。
因為當她的視線從地板往上移,她看見最後一排今天只坐了一個人。
愛蜜莉抬起下巴,張嘴直直對著他唱:
You and I must make a pact
We must bring salvation back
Where there is love,
I’ll be there
你和我一定要立下約定
我們一定要帶回救贖
只要是有愛的地方
我會在你身邊
她聽見自己的聲音。但聽見的又不是自己的聲音。這是今天唯一的好事。愛蜜莉對這首歌很熟。她熟記每一字每一句:
I’ll reach out my hand to you
I’ll have faith in all you do
Just call my name and I’ll be there
I’ll be there to comfort you
Build my world of dreams around you
I’m so glad that I found you
I’ll be there with a love that’s strong
I’ll be your strength, I’ll keep holding on
Let me fill your heart with joy and laughter
Togetherness, well that’s all I’m after
Whenever youneed me, I’ll be there.
我會向你伸手
我會對你做的一切抱持信念
只要呼喚我的名字,我會在你身邊
我會在你身邊安慰你
在你周圍建構我的夢想世界
很高興我能找到你
我會以堅定的愛陪伴你
我會做你的支柱,我會堅持不懈
讓我在你心中填滿喜悅與笑聲
相守不棄,這是我唯一的願望
在你需要我的時刻,我會在你身邊
她只唱給那個自己從沒見過的人聽。
看得出那人又高又瘦,頂著一頭狂野的深棕色亂髮。感覺像是剪壞了。
她唱歌的對象有著古銅色的皮膚,似乎常在屋外跑,儘管現在還是晚冬。
她發現他很不安,好像不屬於此地。正如她不屬於歌唱席的最前排。
他正凝視著她。
每個人八成都盯著她瞧。
但是突然間,他的注視成了唯一重要的事。
因為她一心只想注視著他。現在她已下定這個決心,就再也無法中斷。
她顯然給了歌詞嶄新的意義。她父親想要的不就是這樣嗎?發自內心的重新詮釋?
她是不是體驗到了靈魂出竅?
她的口脣移動,聲音飄出,但這一切都失去了意義。
唯一的意義在最後一排的座位上。
***
她不太會唱歌。
這是事實。
但同樣可以肯定的是,她專心投入。她生澀嬌嫩,音唱得不準。可是她對著他唱。
為什麼是他?
這不是他的幻想。
這個留了長棕髮的女孩在身側緊緊握拳。或許是因為她唱得很糟,也或許是因為她正看著他,似乎正對著他唱歌,令他無法移開目光。
她說她會在他身邊。
可是從沒有人陪在他身邊。一直是如此。她是什麼人,竟會對他說這種話?
太親暱了,頓時讓人心痛。
不只是為她心痛。
現在也為他自己心痛。
好痛。
3
有好一陣子,山姆確信他的母親會來救他跟謎兒。
當她發現他們不見了,她一定會馬上報警,或是通知消防隊(他們不是會把小貓從樹上救下嗎?)或是聯絡他的二年級導師霍爾辛女士。甚至是鄰居。住在街尾那幢藍色屋子的納特維一家人每次看到他走過都會揮手打招呼。大家會來找他們。以前他對此堅信不移。
一開始當然就像他所想的那樣。然而他母親並不是個有始有終的人。她不只缺乏決心,也沒有統籌領導的能力。這不是她的錯。
雪莉還是嬰兒的時候,她母親剛從超市回來,把她放在廚房流理臺上。才轉過身一下子,小娃娃就從塑膠凹背椅裡扭出來,那是汽車安全座椅的前身。束帶太複雜了。誰需要用那些帶子?
雪莉一頭撞在地上,砰然聲響猶如球棒敲上西瓜。她昏迷了整整五分鐘,在他們家的旅行車停入急診室停車場時醒過來。
醫生讓小雪莉住院一晚,說大概沒有什麼事。她的雙親無法否認她是個充滿愛心的孩子,沉穩、好照顧。可是在那天之後,她失去了能培養出父親的聰慧或母親的音樂天分的潛力。假如把她的腦袋比作某種電腦,那次摔倒將她的硬碟整個消除了。
山姆的父親一帶走雪莉的孩子,她開始光顧「我的辦公室」酒吧。那間酒吧的獨特之處是旋轉式的入口。鎮上別的店家可沒這種裝潢。這片金屬與玻璃的門板是從丹佛的一間儲蓄貸款大樓拆來的,讓人覺得自己要踏入什麼經典景點。
事實上,酒吧內部只是當地小型購物中心的一個角落,唯一有辦公室風味的裝潢是堆成吧檯的老舊檔案櫃。
雪莉下班後直接過去,這樣可以幫她度過那天最難熬的時光。她在晚餐時段最想念兩個兒子,要是沒喝酒,她就會不知不覺替不復存在的家人煮晚餐。
在「我的辦公室」,雪莉總是坐在面對大門的位置,啜飲以知名童星命名的雪莉譚寶雞尾酒,因為這款酒會讓她想起孩子。不過她的雪莉譚寶是兩烈酒杯分量的伏特加搭配紅色糖漿。
克萊倫斯才離開了六週,她就被車撞了。根據警方報告,當時她喝了六杯甜滋滋的飲料,走路回家途中直接衝到馬路上。無法判斷這究竟是自殺、過馬路不小心,或者兩者皆是。她當場死亡,但他們還是送她到醫院。
認出她屍體的護士在四十多年前也曾照顧過還是小嬰兒的雪莉。當年她還很年輕,才剛從學校畢業。現在她六十多歲,膝蓋患了關節炎。
可是她還記得。
她在死亡證明書寫下「頭部傷害」,在最後一刻用括弧標注「既存疾病」。她認為資訊完整透明才是對的。
六個月後,鎮上的警長退休了,新上任的警局負責人不是本地出身,光是應付居民急迫的請求就忙得團團轉了。既然沒有人追問,男孩失蹤案的優先順序就不斷往後挪。
次年,雪莉的母親中風過世,之後就算警方找到兩個男孩,他們也不曉得要回到哪裡去。柏德兄弟的失蹤案就這樣不了了之。
山姆當然不知道這些。
他想像母親在老屋子裡等待。即使在他的幻想中,雪莉也從未出來找過他。她總是坐在電話旁等待,盯著窗外,期盼他走進前門,投入她懷中。
幻想隨著時光消逝,他心目中母親的影像也是如此,最後當他偶然想起她時,她總是蒙在深深陰影中,面目模糊。過了幾年,回憶中的老家變黯淡,難辨它原來的樣子。
但現在,他緊緊貼坐在第一唯一神教堂的最後一排長椅上,感覺過往的情感湧上心頭。山姆的母親就在那裡,在某個地方,向他伸手。她試著替他指引回家的路。
她以前不是播放過這首歌嗎?她不是曾對著他唱〈我會在你身邊〉嗎?所以他才會對這旋律如此熟悉?
過去與此刻連接起來了,一直在他肚子裡纏捲的那個結終於鬆開了。
***
愛蜜莉知道她臉紅了。
紅透了。她跟朋友說那是化學反應──因為她的雙親之一有北歐血統──還說一定是血壓影響。她最要好的朋友諾拉在某本雜誌上讀到,臉紅的人晚年罹患咽喉癌的機率更高。
說不定是她瞎掰的。
真是想不透。不過現在一切都讓人想不透。
那傢伙,那個人,那個坐在教堂後方的陌生人是這些異樣感覺的起因。是他,還是她的問題?那是真正的感覺,還是情感的投射?可是唱歌不是最能表露靈魂的行為之一嗎?她的靈魂還表露得不夠徹底嗎?
輪到唱詩班了,「我會在你身邊」這句的和聲迴盪不已。
歌曲突然結束。
管風琴奏出最後一個音符。她沒有轉身回到原本的位置,而是擠過唱詩班其他成員走到臺階,離開聖壇。
她走過隱藏在祭壇後的幽暗通道,打開小小的後門,衝入刺眼的陽光下。
***
山姆看著她逃跑。
他完全理解她的感受。
他這輩子不是一直在逃跑嗎?那個擁有光滑棕髮跟水汪汪雙眼的走音女孩消失了。
唱詩班繼續高歌,順暢地接上另一首歌。可是山姆也站了起來。他才不在乎巨大的木門會發出噪音。他扳下黃銅門把,走了出去。
沒過多久,他繞到教堂後方,站在那個陷入低潮的女孩身旁。他一手按住她的肩膀。她的雙眼泛起水光。他不希望她哭。要是她哭了,他可能也會哭出來。他們怎麼會陷入這種境地?
但他早就學會要如何驅趕情緒。他是箇中高手。那為什麼現在他要回到教堂後面呢?他應該要隱形的,對吧?
對吧?
然後,他聽到自己說:
「不會有事的。真的……沒事的……」
他在安撫她。這個不會唱歌、在眾人面前暴露內心的女孩。她的唱詩班長袍敞開,她把它脫下,他看見她穿著黑色長褲,很襯她那雙纖瘦完美的腿。還有皺巴巴的白色襯衫,緊緊貼住她汗流浹背的嬌小身軀。
山姆突然好想一把抱起她,跳上摩托車,帶她離開。只是他不會騎摩托車,不過他曾在電視上看過一部電影,片中的小伙子身穿軍服,女孩認識他,也想被他帶走。
她一直盯著他,直到再也無法承受。她猛然別過身。
就在這時,她早餐的土司、蛋、培根再次見到早晨的太陽。
這個女孩不認識他,要是她知道他是誰,她絕對不會想跟他有任何瓜葛。這個女孩剛才注視了他很久,又加上她的演唱,這兩件事害她反胃。他出於直覺地伸手撥開她的長髮,不讓髮絲被第二波嘔吐物噴到。
他真希望手邊有條抹布還是毛巾什麼的,讓她可以擦擦嘴巴。可是他手上什麼都沒有,這時教堂側門突然打開,一名女子站在門口,說:
「愛蜜莉,你還好吧?」
山姆鬆手,放開她的頭髮,走開到一旁,結束了。
斷了。
就這樣了。
他轉身離開,腳步迅速,但沒有跑起來。
離開。
離開她。
***
愛蜜莉的母親朝她走來,她往母親左肩上看去,然後又望向右肩後方,視線總算落在那男孩身上,隨即意識到他正愈走愈遠,愈走愈遠,不見了。又一波焦慮襲來。他去了哪裡?但眼下更重要的問題是,他是誰?
然後母親來到她身旁,撿起地上的唱詩班長袍,擦拭女兒汗水淋漓的熱燙臉龐。
You and I must make a pact
We must bring salvation back
Where there is love, I’ll be there
可是她不知道他的名字。她什麼都不知道。
愛蜜莉閉上眼睛,隔著眼皮下的橘色與紅色閃光,她看見停車場和唯一神教堂。或許這都是她的幻想。她擁有無中生有、編造故事的能力。看見別人臉上的表情,她會想像出各式各樣的事件。她就是這種人。好奇?生來就太會幻想?有些異於常人的傾向?
不過她又睜開了眼睛,遠方通往科爾街的上坡路段人行道上有一個漸行漸遠的人影。他是真的。
他來過這裡。
1.
今天星期幾對他來說,沒有任何意義。
除了星期日。
因為星期日他要去聽管風琴跟鋼琴。
如果運氣好,還有手搖鈴、鼓,或是其他隨著歌聲震盪的電子打擊樂器。人們不只是唱歌,有時會拍手,甚至踩踏穿上好鞋子的雙腳。
在星期日,無論人在哪裡,只要趕得上,山姆.柏德一定會起個大早,穿上最乾淨的髒衣服,外出找一間教堂落腳。
他沒有宗教信仰。
除非音樂可以當成一種信仰。因為他知道上帝──若祂真的存在──就是不會站在他這邊。
山姆總是在禮拜開始後進教堂,總是在儀式結束前離開。他坐在最後排,因為他只是來此體驗具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