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明
出版社:學稔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18-04-01
ISBN/ISSN:9789862958315
語言:繁體中文
裝訂方式:平裝
書況:良好
備註:鉛筆畫線註記
書況影片(商品之附件或贈品,請以書況影片為準)
本書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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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姚明
台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現為執業律師
加入NBA的第二年,面對記者詢問這兩年英語水準是否有所提升,姚明回答:「我學會了『Next Question.』」
八版序
本書再度改版,除了感謝各位舊雨新知的支持,真的要特別感謝學稔團隊的努力與鞭策,要不是學稔團隊照三餐的催稿,還有細心的糾錯提醒,本書大概也沒有持續出版及精進的機會…
大法官作為憲法的守護者,其所作成的解釋自然也是憲法考題最愛的考點,每當新的大法官解釋一出現,總是欣喜與哀號聲遍起,有的考生彷彿在汪洋中抓到一片浮木,看見考前猜題方向的曙光,有的考生煩惱書已經念不完了,又多了新的東西要記憶。
本書作為一本解題參考書,希望能幫助考生以精簡卻又不失論理邏輯的文字將答案呈現給改題老師看,各位考生可以參考本書中擬答的寫法(是參考「寫法」,不是希望考生背誦我的「答案」),將不斷新增的大法官解釋內容融入其中,這樣的話,只要背誦一小段文字,後續就算有新的大法官解釋,也只要改寫其中一小部分即可,以節省許多記憶背誦的時間。
最後照慣例,誠摯祝福各位考生早日榜上有名,日後能將所學貢獻社會,服務大眾!
姚明
2018.4
目錄
Ch.1 基本權總論
第一節 基本權基礎概念
第二節 解題思考流程圖
題型 1-2-1 外國人人權之保障【92 司法官第4題】
題型 1-2-2 第三人效力理論(言論自由、大學自治)【97 律師第4題】
Try again 【91司法官第2題】
題型 1-2-3 法律保留原則【93 律師第1題】
第三節 基本權利之功能
題型 1-3-1 基本權之主、客觀面向功能【103司法官第4題】
題型 1-3-2 國家保護義務與第三人效力理論【94 律師第1題】
題型 1-3-3 制度性保障【91 律師第3題】
第四節 違憲審查標準-美國模型與德國模型
壹‧美國模型:三重審查基準
貳‧德國模型:比例原則+審查密度理論
參‧司法違憲審查之審查基準與密度
Ch.2 基本權利各論
第一節 人性尊嚴
壹‧人性尊嚴之定位
貳‧人性尊嚴之要求
題型 2-1-1 人性尊嚴與隱私權【95 司法官第2題】
第二節 平等權(平等原則)
壹‧平等權之意義
貳‧平等權案件之違憲審查重點
參‧德國模型與美國模型之差異
題型 2-2-1 平等權與婚姻自由權、社會經濟管制事項【94 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2-2 平等權與社會經濟事項【100 司法官第3題】
Try again 【92台大第2題】
題型 2-2-3 平等權與財產權【93 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2-4 性別平等與第三人效力【89 司法官1第1題】
題型 2-2-5 平等權與應考試服公職權【96 律師第1題】
題型 2-2-6 平等權與參政權【98 政大第1題】
題型 2-2-7 同性戀者之平等權【98 政大第2題】
題型 2-2-8 平等權與性行為自主權【93 台大第1題】
題型 2-2-9 平等權與婚姻家庭權【104 司法官第4題】
第三節 人身自由
壹‧人身自由之意義與保護範圍
貳‧人身自由相關考點
題型 2-3-1 人身自由與正當法律程序【98 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3-2 人身自由與隱私權【96 律師第2題】
題型 2-3-3 人身自由與人格權【98 台大第2題】
題型 2-3-4 人身自由與法官保留【99 律師第1題】
題型 2-3-5 非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102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3-6 大陸地區人民之人身自由等限制【102律師第1題】
第四節 居住遷徙自由
壹‧居住遷徙自由之意義與保障範圍
貳‧相關大法官解釋及考試重點
題型 2-4-1 入出境自由【92 司法官第3題】
第五節 表現自由
第六節 言論自由
壹‧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
貳‧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
題型 2-6-1 集會自由、象徵性言論與環境權【95 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6-2 象徵性言論與人身自由【104律師第1題】
題型 2-6-3 象徵性言論與基本權第三人效力【93 台大第2題】
參‧言論自由的保障架構及考試重點
題型 2-6-4 對言論之事前限制【105 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6-5 高價值言論【90 律師第1題】
題型 2-6-6 商業性言論及不表意自由【93 司法官第4題】
Try again 【91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6-7 誹謗性言論【91 律師第4題】
題型 2-6-8 仇恨性言論【99 台大第2題】
Try again 【96台大第1題】
題型 2-6-9 通訊傳播自由【89 律師第4題】
題型 2-6-10 新聞自由【101 司法官第1題】
第七節 學術自由
壹‧學術自由之意義
貳‧學術自由之保護法益
參‧大學自治
肆‧國家、大學與其內部成員之關係
題型 2-7-1 學術自由、學習自由與大學自治【92 成大第1題】
題型 2-7-2 大學自治與基本國策【100 司法官第4題】
Try again 【92台大轉學考】
Try again 【105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7-3 大學自治與人民聲請釋憲之管道【103 司法官第1題】
第八節 秘密通訊自由
壹‧秘密通訊自由之意義與保障範圍
貳‧釋字第631號解釋之整理
參‧釋字第756號解釋之整理
第九節 宗教自由
壹‧宗教自由之意義與保障範圍
貳‧宗教自由相關重要考點
題型 2-9-1 信教自由【94 律師第2題】
題型 2-9-2 信教自由【103 律師第1題】
題型 2-9-3 國民教育義務與信教自由之衝突【90 台大第1題】
第十節 集會結社自由
壹‧集會自由
題型 2-10-1 集會遊行自由【106司法官第1題】
貳‧結社自由
題型 2-10-2 對結社自由之事前限制【88 司法官第2題】
題型 2-10-3 外國人之集會結社自由【94 司法官第1題】
第十一節 社會權總論
壹‧社會權之概念及歷史背景
貳‧社會權不同於給付請求權
參‧我國相關規定
第十二節 生存權
壹‧生存權之意義與保障範圍
貳‧生存權相關重要考點
題型 2-12-1 生命權與生存權【96 政大第1題】
第十三節 工作權
壹‧工作權之意義與保障範圍
貳‧工作權相關考試重點
題型 2-13-1 一般人民及公職人員之工作權【91 律師第1題】
Try again 【102律師第3題】
題型 2-13-2 生存權與工作權【92 律師第2題】
題型 2-13-3 對職業自由之限制【98 政大第3題】
題型 2-13-4 營業自由與平等權【99 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13-5 營業自由與法官聲請釋憲【101 律師第4題節錄】
題型 2-13-6 職業自由與應考試權【99 律師第2題】
第十四節 財產權
壹‧財產權之意義與保障範圍
貳‧對財產權之限制及補償
參‧相關大法官解釋
題型 2-14-1 財產權保障與損失補償請求權【98 律師第4題】
題型 2-14-2 財產權與特別犧牲【102律師第4題】
題型 2-14-3 財產權與信賴保護原則【103律師第4題】
第十五節 權利救濟請求權
壹‧權利救濟請求權之意義與保障範圍
貳‧相關考試重點
題型 2-15-1 訴訟基本權【91 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15-2 訴訟權之保障【95 台大第2題】
Try again 【100律師第4題】
第十六節 參政權
壹‧參政權之概念
貳‧參政權之保障範圍
題型 2-16-1 選舉權─平等原則【97 司法官第1題】
Try again 【100台大第1題】
題型 2-16-2 公投審議委員會【93 台大第1題】
第十七節 人民之憲法義務
壹‧納稅義務
貳‧服兵役義務
參‧受國民教育義務
題型 2-17-1 受教育之權利【95 律師第4題】
第十八節 概括(非列舉)基本權
壹‧概括基本權之意義
貳‧相關考試重點
題型 2-18-1 基本國策與概括基本權【90 律師第4題】
Try again 【10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18-2 一般生活事務或細節事項之決定【100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18-3 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98 律師第3題】
題型 2-18-4 資訊隱私權(釋字第586號解釋)【97 台大第2題】
題型 2-18-5 身體健康權【101 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18-6 主觀公權利與精神安寧權【103 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18-7 講學自由、專業自主權及罷教權【102 司法官第1題】
題型 2-18-8 環境權(接近自然權)【104 司法官第3題】
Ch.3 權力分立總論
第一節 權力分立原則概說
壹‧權力分立原則之內涵與機能
題型 3-1-1 權力分立之內涵【92 律師第4題】
題型 3-1-2 垂直分權【90 律師第3題】
貳‧權力分立理論-國家權力如何劃分?
參‧相關大法官解釋之整理
題型 3-1-3 法定預算停止執行之爭議【90 司法官第4題】
題型 3-1-4 獨立機關與人事決定權【97 司法官第2題】
Try again 【98台大第1題】
肆‧權力分立下國家權力之平衡
題型 3-1-5 憲法機關忠誠義務【91 律師第2題】
Try again 【105政大第2題】
題型 3-1-6 行政立法兩權間之制衡機制【98 司法官第3題】
題型 3-1-7 行政組織權以及預算編制執行權【90 律師第2題】
第二節 政府體制總介
壹‧內閣制
貳‧總統制
參‧雙首長制
第三節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
壹‧1997修憲前的中央政府體制
貳‧1997修憲後的中央政府體制
題型 3-3-1 內閣制與半總統制(雙首長制)【93 律師第3題】
Ch.4 權力分立各論
第一節 總統
壹‧總統之職權
題型 4-1-1 總統與行政院長之權限劃分【97 律師第2題】
貳‧相關考點
題型 4-1-2 總統之行政院長任命權【96 司法官第2題】
題型 4-1-3 總統之國安大政方針決定權【96 律師第3題】
第二節 行政院
壹‧行政院之重要職權
貳‧相關考點
題型 4-2-1 覆議制度【93 司法官第1題】
題型 4-2-2 行政院院長去職之原因【98 律師第1題】
Try again 【105台大第1題】
第三節 立法院
壹‧立法院之職權
題型 4-3-1 立法院議案議決權【99 律師第4題】
題型 4-3-2 人事同意權以及權力分立原則【95 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3-3 出席立法院備詢之義務【92 司法官第1題】
題型 4-3-4 國會調查權【95 律師第2題】
題型 4-3-5 言論免責權、國會調查權以及彈劾發動權【91 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3-6 言論免責權【93 司法官第2題】
貳‧立法院議事原則
參‧修憲後之立法院地位
題型 4-3-7 立法權對行政權之監控【94 司法官第3題】
肆‧附論-代議民主制
第四節 司法院
壹‧司法院之定位
題型 4-4-1 司法院定位【92 律師第1題】
Try again 【90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4-2 一元單軌制與法官人事問題【99 律師第3題】
貳‧相關考點
題型 4-4-3 大法官之地位【92 司法官第2題】
參‧我國之違憲審查制度
題型 4-4-4 三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聲請釋憲【105 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 4-4-5 人民聲請釋憲【96 司法官第1題】
題型 4-4-6 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97 律師第3題】
題型 4-4-7 政黨違憲審查【95 律師第1題】
題型 4-4-8 法官聲請釋憲【97 律師第1題】
題型 4-4-9 法官聲請釋憲【106司法官第2題節錄】
題型 4-4-10 違憲審查之客體【101 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 4-4-11 違憲審查保全制度【106 律師第1題】
題型 4-4-12 違憲審查之裁判方式【91 司法官第4題】
題型 4-4-13 「定期失效」的違憲宣告方式【100 台大第2題】
題型 4-4-14 聲請人就不同違憲宣告方式之救濟途徑【104司法官第1題】
題型 4-4-15 大法官解釋對立法院之拘束力(一)【96 律師第4題】
題型 4-4-16 大法官解釋對立法院之拘束力(二)【97 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4-17 大法官解釋對立法院之拘束力(三)【101 律師第1題】
題型 4-4-18 違憲審查集中制與合憲性解釋【99 司法官第2題】
題型 4-4-19 大法官解釋對人之效力【100 律師第3題】
題型 4-4-20 違憲審查之界限─司法自制【100 律師第1題】
第五節 其他重點
壹‧監察院以及考試院
題型 4-5-1 司法院大法官、監察委員與考試委員【94 律師第4題】
貳‧地方自治
題型 4-5-2 地方自主權核心領域【93 律師第4題】
參‧基本國策
題型 4-5-3 憲法前言、基本國策以及憲法基本原則【90 司法官第1題】
題型 4-5-4 多元文化國【99 司法官第3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