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推薦:
精彩萬分,充滿閱讀樂趣的一本書……故事緊湊,讓史上最偉大的偵探再次出場,奇蹟似的展開前所未見的大冒險。──《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
吸食過量古柯鹼產生妄想,堅信牡蠣即將占領地球的福爾摩斯……身手矯健打網球、鏟煤進火車頭的佛洛依德……趣味十足。──《紐約每日新聞報》(New York Daily News)
珍品……適合所有人的輕鬆閱讀。──《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
如果你今年只能看一本推理小說,毫無疑問,選這一本。──《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
【推薦序】
跨越世紀的無盡英華,神偵福爾摩斯傳奇再現/余小芳
我們都知道福爾摩斯探案系列有多麼受人愛戴,長期以來,不僅翻譯成多國語言,流傳於不同的國度及口耳之間,更改編成電影、電視劇、漫畫,甚至還出現各式各樣的贗作(Pastiche)和仿作(Parody)。除了直接讓福爾摩斯以原本的樣貌現身,模仿其言行的角色亦不在少數,另有以動物、電腦或外星生物等形象顯現者。夏洛克.福爾摩斯的魅力或影響,自此可見一斑。
對於福爾摩斯探案系列有基礎認知和聽聞的讀者,大抵上都知曉作者柯南.道爾本業為醫生,因為陷入開業行醫、無人求診的窘境,才運用空檔時間進行創作,作品內容意外地受到讀者們熱烈的歡迎和喜愛,造成前所未有之風潮。然而隨著創作名氣逐日加溫,作者對於其題材漸感煩膩與不耐,並為筆下偵探之名凌駕於自己之上一事,深覺無奈和震怒;為此,他決心結束該角色的性命,於〈最後一案〉內讓大偵探福爾摩斯和宿敵莫里亞提教授雙雙墜落瀑布,不料此舉卻遭致各地讀者和自己母親的嚴正抗議。之後,迫於排山倒海而來的輿論壓力,作者只得讓咱們偉大的偵探福爾摩斯歷劫歸來,使其重新出現於讀者眼前。
作者有生之年也未能預料得到,他所催生的福爾摩斯探案系列足以跨越時間和空間的限制,成為相關類型作品中的經典和傳奇,並培養出一代又一代的忠實讀者。
福爾摩斯強調物證的重要性、神乎其技卻又有線索可循的推理能力、絕對有條件驕傲自大的個人特質等,使他成為名偵探的代名詞,而他的得力助手兼朋友的約翰.華生醫生,充當事件詳實記錄者的同時,亦以高階知識份子的身份陪伴在旁,藉以顯現福爾摩斯過人的聰明才智及出人意表的行徑。
或許當夏洛克.福爾摩斯與約翰.華生醫師相遇之初,道出精準無比的「你從阿富汗來」即啟動命運的鎖鑰,讓他們彼此搭配,成為無可取代的完美雙人組合,也註定讓貝克街221號B隨之聲名遠播。
除了約翰.華生醫生以外,仇敵莫里亞提教授和福爾摩斯相互對照,呈現出正邪對立之感;安樂椅神探類型的兄長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的誕生,則顯露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意義。
獲得高度評價的仿作作家
前述提及贗作及仿作,尼古拉斯.梅爾為當中的佼佼者,雖然他創作的福爾摩斯探案系列僅有三部,卻獲得空前未有的高度評價。其處女作《百分之七的溶液》(1974)榮獲英國犯罪小說作家協會年度最佳小說的金匕首獎,是本沒看過福爾摩斯系列之作可輕易入門,而先前已有閱讀經驗者,樂趣和餘味將更佳的福爾摩斯探案系列仿作。另外,梅爾所寫的《The West End Horror》(1976)和《The Canary Trainer》(1993)兩部福爾摩斯仿作,水準亦相當整齊。
本書以公開華生晚年所寫之手稿為開端,內容自然有些他對於先前讀者疑惑的解釋,有趣的地方在於它巧妙地融入先前福爾摩斯探案中的諸多角色和關鍵對話,部分情節令人會心一笑或感到驚喜。再者,置入心理學大師西格蒙德.佛洛依德一角,讓他與推理史上聞名的名探福爾摩斯及華生醫生共同聯手和冒險,從中揭示〈最後一案〉之後的福爾摩斯行蹤,探索其何以和莫里亞提教授結下深仇大恨,並回推福爾摩斯的童年經驗,藉以解釋他不近女色、焦躁易怒的種種特質。
知道太多,便會讓閱讀時失去興味,因此且讓筆者暫時擱筆,交由您自行悠遊於情節之內,心領神會福爾摩斯探案的魅力吧。
福爾摩斯永垂不朽/呂仁
〈推薦序〉福爾摩斯永垂不朽
呂仁
※神探風采:為什麼人們讀福爾摩斯
自從柯南.道爾爵士創造出福爾摩斯這一角色以來,福爾摩斯成為了神探的同義詞,風靡世界各地無數讀者。福爾摩斯形象之鮮明立體,甚至讓讀者認定他是真實存在的人物;故居倫敦貝格街221B的福爾摩斯博物館,成為全世界福爾摩斯迷必定前往朝聖的地點。瑞士麥靈根的萊辛巴赫瀑布,福爾摩斯與宿敵莫里亞提的墜落處,也成為知名的推理觀光景點。
福爾摩斯鋒頭甚健,比他的創作者還要出名,柯南.道爾爵士的母校愛丁堡大學醫學院留有一塊向其致敬的圓牌,上頭寫著「醫學系畢業生,福爾摩斯的創造者與作者」;就連同樣位於愛丁堡的Picardy Place(他出生與求學的地方),有座柯南.道爾紀念碑,上頭僅用一塊石版刻字安於石座旁,石座之上卻是福爾摩斯雕像,看來正如同作者被角色踩在腳底下。真的要找作者雕像,那得跑到倫敦南方的Crowborough,柯南.道爾在這住了二十三年,死後也葬在這裡,總有一座他的雕像紀念他了。
※重現神探風采:為什麼作家續寫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探案的正典,就四長篇、五十六短篇,印得精緻一點的,印成九本,有些版本甚至一本就可以印完全部探案故事,換言之,翻快一點不久就讀完了,讀完就沒有了,書迷坐看福爾摩斯退休養蜂,那有何樂趣可言,要是福爾摩斯就此不再活躍豈不可惜。
那不如就找個案子給福爾摩斯破破吧!舉例而言,道爾在正典中並未處理同時代的「開膛手傑克」案,這是相當令人納悶的一點,好在美國推理小說大師艾勒里.昆恩解決了這個困擾,《A Study in Terror》是一部福爾摩斯的電影化小說,由昆恩擔任小說化的工作。
無數作家寫福爾摩斯仿作:受限於語言因素,台灣讀者較為熟悉的應該就是島田莊司《被詛咒的木乃伊》、雅德里安.柯南.道爾(Adrian Conan Doyle)與約翰.狄克森.卡爾(John Dickson Carr)合著的《福爾摩斯的功績》(The Exploits of Sherlock Holmes, 1954)與由愛德華.霍克(Edward D. Hoch)等十一位作家合著的《貝格街謀殺案》(Murder in Baker Street, 2001)推理短篇集了。
為何就連已成名的推理大師都願意寫福爾摩斯仿作?我想對所有的仿作者而言,或許可以借用洪納(E. W. Hornung)題詞獻給柯南.道爾的一句話來說明:「這是我真誠的阿諛形式」(To A. C. D., this sincere form of flattery),簡單地說,就是「我太愛福爾摩斯了,非模仿他、成為他,否則不足以表達我的喜愛」。
※如何重現神探風采:如何寫得像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廣受愛戴,所以大家都讀過福爾摩斯,因此要在筆下胡謅出一個福爾摩斯探案自然不是難事,粗淺的寫皮毛、進階的寫神髓。只要掌握以下幾點,至少就是滿足了最基本的表象。
舉例來說,福爾摩斯的偵探術廣為人麼熟知:他觀察,進而推敲出來訪者的身份背景,毫無例外來訪者必須大吃一驚,以為他會通靈。他擅於變裝,往往連華生都騙倒了。福爾摩斯探案中最戲劇性的變裝秀,莫過於在《空屋歷險記》中從駝背舊書商搖身一變還原成福爾摩斯的過程,還讓華生以為見鬼了,唉呀一聲便暈倒了。
福爾摩斯的外型則有著鷹勾鼻、獵鹿帽、抽煙斗等等特色。福爾摩斯的經典名言:「這是要抽足三斗煙才能解決的問題」,並要求華生在五十分鐘之內不要打擾他(出自〈紅髮聯盟〉, The Red-Headed League, 1891)。朱利安.西蒙斯(Julian Symons)有部福爾摩斯仿作,書名就叫做《三隻煙斗的難題》(A Three Pipe Problem, 1975),從書名就看得出來是仿作。
雖然獵鹿帽與獵裝是在〈博斯科姆比溪谷祕案〉(The Boscombe Valley Mystery, 1891)中,經插畫家席德尼.帕吉(Sidney Paget)繪製後才確認此一形象,而非柯南.道爾自己所提出,但卻成為福爾摩斯神探形象的永恆經典。後繼者只要提到這個裝扮特徵,就知道是福爾摩斯,哪怕只是一個剪影都好。
在觀察福爾摩斯的生活癖好之後,可以寫出他會拉小提琴(福爾摩斯最風雅的時刻)、他吸食古柯鹼(福爾摩斯最背德的惡習)、他在起居室做實驗(福爾摩斯最有科學精神的體現)、他沒事拿槍轟牆壁(福爾摩斯是個怪人毋庸置疑)等等的場景。
或是舉舉幾句福爾摩斯名言來穿插其中,儘管有些在原著中沒有這麼說過。
「You see, but you do not observe.」(你看見了,卻沒有觀察。)「Elementary!」(這很簡單。)比較誇張、彆足的模仿會再加上「My dear Watson!」實際上福爾摩斯未曾將Elementary! My dear Watson! 這句話連在一起講過。
眾多的福爾摩斯仿作者們,只要提到上述的種種外在形象之一,不管是不是僅粗淺地寫寫皮毛,大抵就能在讀者心裡植下「啊!這是福爾摩斯探案」的印象。
有些作者則以福爾摩斯的生命史做文章,把「原著中沒說的」空白處填滿。舉例來說,Laurie R. King的《養蜂人的學徒》(The Beekeeper's Apprentice, 1994)則是從福爾摩斯隱居之後開始下筆。迦納一朗榮獲日本推理作家協會獎的作品《ホック氏の異郷の冒険》(1983)則是以福爾摩斯在〈最後一案〉(The Final Problem, 1893)案件之後,輾轉到日本探案的故事。電影《出神入化》(Young Sherlock Holmes, 1985)就以福爾摩斯在求學時期與華生相遇當開頭,透過案件的解決,賦予了福爾摩斯終身不娶、使用菸斗等等在原著中出現的形象。
以生命史做文章還有另一種方法,就是把「原著中說一半的」空白處填滿,就是在正典中提到相關事件,但並未在正典裡正式被解決的案件。雅德里安.柯南.道爾與約翰.狄克森.卡爾合著的《福爾摩斯的功績》正是此類,而且本書兩位作者一位是柯南.道爾的兒子,一位是密室推理小說之王,他們極盡所能地模仿原著的風格,使這部作品在語言結構與神韻上充滿了原著的精神,想要重溫維多利亞時代的福爾摩斯探案,這也是相當不錯的選擇。
以上的模仿方法,不論初階或進階,目的都在於說服讀者「我這是貨真價實的福爾摩斯探案喔!請把我當成正典的一部分,瞧瞧我學得多像!」
而除了外在模樣與內在精神的偽裝之外,更有甚者,乾脆假裝是在舊閣樓裡發現了華生遺稿!這不啻是在向讀者宣告「別管仿作了,我就是原著!」而這部《百分之七的溶液》的作者尼可拉斯.梅爾就是這類作品的箇中好手。
※尼可拉斯.梅爾的《百分之七的溶液》
梅爾以「編輯」之名創作了一系列福爾摩斯探案的仿作,他聲稱發現了華生遺稿,然後以編輯的身份重新整理這份遺稿,進而出版,還煞有介事地寫了一篇序來說明遺稿發現經過。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說法有點問題,如果是真的作者遺稿,那也應該是柯南.道爾遺稿,而非華生的遺稿,換句話說,梅爾是站在福爾摩斯的故事裡說這件事的,因為只有在故事裡,華生才是作者。
這或可推論梅爾樂於活在故事中,而非現實裡,不然他不會這麼寫。然而這種寫法似乎騙倒了早期台灣的出版社,梅爾的系列作品在民國六十年代引進台灣之時,封面大喇喇地寫著「福爾摩斯最新探案」,還註明是「華生遺著.梅耶編輯」(台灣舊譯Meyer為梅耶),顯然就是上了梅爾的當。
既然說是華生遺稿,那麼梅爾在行文之際就更必須要以華生為依歸,前述福爾摩斯的仿作法自然是缺一不可。若以對正典的外在表象的模仿來一一檢視此書,吸食古柯鹼?有,這部《百分之七的溶液》的目的就是解決福爾摩斯的毒癮問題;變裝?有,福爾摩斯變裝成一位街頭賣藝的盲人歌手,照例嚇了華生一大跳;小提琴?有,他拉了無數首的世界名曲,華生則在一旁跳舞;擅長擊劍?有,他與故事裡的大壞蛋展開生死搏鬥;福爾摩斯如同通靈般的偵探術?有,福爾摩斯的兄長邁克羅夫特與福爾摩斯都各展現了一番;甚至在《四個人的簽名》(The Sign of the Four, 1890)中出現的嗅覺靈犬「托比」,在本作中都協助跨國追蹤莫里亞提教授了。
以對正典的內在精神模仿來說,正典提及邁克羅夫特比福爾摩斯聰明,本作中邁克羅夫特確實略勝福爾摩斯一籌;本作也在福爾摩斯破解一樁國際陰謀之外,解釋了正典中未曾明確說明的現象,如福爾摩斯為何沉迷於古柯鹼、福爾摩斯為何對女人如此厭惡、為何莫里亞提教授被福爾摩斯認定是宿敵。
簡單地說,這部《百分之七的溶液》由內而外完全透露出作者對於福爾摩斯探案的熟稔,正典裡的典故運用可謂駕輕就熟,是一部風味極佳的福爾摩斯仿作。而這部作品不僅只是模仿致敬而已,在創新上也有相當突破。梅爾將同時代的精神分析大師佛洛伊德寫入小說,讓兩位真假人物在書中相遇,並肩瓦解國際陰謀。
但福爾摩斯是小說人物,佛洛伊德是真人,兩人怎麼可能真的一起出馬辦案呢?仿作就是這樣有趣,作者梅爾把故事說的跟真的一樣,還說這是華生醫師未發表的案件,讀者也明知正典就僅僅六十篇,就在這種將信將疑的閱讀趣味裡,一路隨著福爾摩斯在維也納展開大冒險。本作並於出版隔年(1975)獲得英國推理作家協會金匕首獎,足見所受肯定。
※福爾摩斯永垂不朽
近年來由電影《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 2009)開始,帶動一股福爾摩斯熱潮,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也製播了《新世紀福爾摩斯》(Sherlock, 2010)一季三集的影集,推出後皆反應熱烈,兩部福爾摩斯的影片都開始進行續集的拍攝。前者是借用正典中的角色,發展出與原作同時代的新冒險故事;後者則是除借用角色之外,將場景拉到現代,讓現代的福爾摩斯偵辦現代的犯罪。
對台灣讀者而言,福爾摩斯一直都在(君不見書市多年來出了多少版本的福爾摩斯探案),而近來這股福爾摩斯熱潮的重現,更為推理讀者、福爾摩斯迷所樂見。不論是正典重新翻譯出版、影視作品的改編播出、仿作的價值漸受出版社重視,都是讀者一大福音,推理迷們可以跟著福爾摩斯重溫、或者展開新的冒險故事,大家準備好了嗎?
The game is af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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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仁,推理小說家,1978年生,曾為暨南大學推理同好會與中正大學推理小說研究社成員,現隱姓埋名於楊梅壢老人坑,著有短篇推理小說集《桐花祭》。部落格:《呂仁茶社話推理》http://lueren.pix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