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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綁架了文化創意?(二手書贈品)

商品資料

作者:勞倫斯‧雷席格|譯者:劉靜怡

出版社:早安財經文化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2008-03-05

ISBN/ISSN:9789867458933

語言:繁體中文

裝訂方式:平裝

頁數:36

書況:普通

備註:略有黃斑,不介意再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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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字級

本書作者有「網際網路時代最重要的智慧財產權思想家」之稱(《紐約客雜誌》〔The New Yorker〕語),亦經常被視為文化環境主義者(cultural environmentalist)的領袖。此書中,他關注的焦點在於「科技與法律繞著『創意』所創造的環境」──不只是「市場權力集中化」,還有「因法律的實際影響範圍出現巨大變化而導致的權力集中化」。

我們的文化是從「自由文化」(free culture)的傳統中產生。藉由賦予智慧財產權,自由文化直接支持並保護創作者和創新者。但自由文化也間接限制了這些智慧財產權所轄範圍,從而盡量保證後繼的創作者和創新者能擁有自由、不受過去所控制。但法律正在改變,此變化正在改變我們的文化產生方式,眼看「許可文化」(Permission Culture)──亦即創作者只有在取得擁有權力者或過去的創作者的許可,才能進行創作──有取代「自由文化」的態勢。作者的目的,便是在呼籲眾人捍衛一個在「無政府」和「控制」之間取得平衡的自由文化。

書中作者旁徵博引諸多發明(柯達相機、新興媒體、校園網路,甚至電影、唱片工業等等)的簡史及發明問世時的法律環境,引導讀者審思「若當時的法律規定並非如此,該發明的命運會怎麼樣?現今的人們又會蒙受什麼樣的損失?」進而檢視「自由文化」傳統轉變為「許可文化」的軌跡。作者告訴大家,自由文化就像自由市場一樣,充滿了財產/財產權,而且不是(像許多反對人士以為的那樣)所有東西都免費──自由文化並不會令藝術家得不到報酬,它的「自由」毋寧是在確保後來的創意得以發揮、也在確保智慧財產能為更多人享有。

作者簡介:

勞倫斯‧雷席格(Lawrence Lessig)

美國史丹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史丹佛大學網路與社會中心(Stanford Center for Internet and Society)創辦人,著有《網路自由與法律》(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和The Future of Ideas(簡體譯本名為《思想的未來》)等,也是Creative Commons計畫(http://creativecommons.org)的主席。雷席格曾於賓州大學、劍橋大學和耶魯大學就讀,先後擔任過美國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的理查‧波斯納(Richard Posner)法官及聯邦最高法院安東尼‧史卡利亞(Antonin Scalia)大法官的助理。

【關於譯者】 劉靜怡

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律組副教授。專攻網路規範和法律經濟分析,多年來,積極推廣Lessig所主張的「知識共享」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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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逼上梁山──從一個摸索科技的孩子談起二○○二年秋天,來自紐約州Oceanside的傑西•喬登(Jesse Jordan)在位於紐約州Troy的壬色列理工學院(Rensselaer Polytechnic Institute, RPI)註冊成為新生。在壬色列理工學院,他主修資訊科技。雖然他不是程式設計師,但在那年十月,他決定開始摸索研究壬色列理工學院校園網路上就能取得的搜尋引擎科技。壬色列理工學院是美國最重要的科技研究機構之一。它提供涵括建築、工程和資訊科學等領域的學位。該校五千名學生中,有超過六五%在所就讀的高中以排名前十%的成績畢業。因此,這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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