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我的未來,但過去卻是一片空白……
一則撼人的心理故事,一場動人心弦的愛情,一個創意十足的發想。
即將搬上大螢幕!
由曾獲奧斯卡提名的新生代演員,海莉.史坦菲德
(Hailee Steinfeld,《真實的勇氣》)主演
傑伊.艾夏(《漢娜的遺言》作者)
蓋兒‧吉爾斯(美國圖書館協會最佳書籍得獎作家)
戴西‧惠特妮(美國圖書館協會最佳書籍得獎作家)
臥斧 張妙如 銀色快手
微笑推薦[謎樣的記憶]凌晨4:33,我的腦子會重新設定,徹底抹除記憶。
我擁有未來的記憶,卻遺忘了過去。
我的記憶,無論是壞的、無聊的或美好的,都尚未發生。
莫名其妙的記憶結構,讓我每一天都充滿了冒險。
擁有未來記憶的好處是:
知道自己會越來越美,而班上最漂亮最受歡迎的女生卻正好相反。
擁有未來記憶的壞處是:
看到自己的好友為了已婚的男老師吞藥自殺,卻也無能為力。
我心中有兩個煩惱:
為什麼我會不記得路克?那個帥得要命的轉學生。
無論我怎麼搜尋,就是找不到他的蹤影。
他不在我的記憶裡,也就是說,他並不在我的未來中。
另外的一個大煩惱就是,頻頻出現在我夢裡的葬禮,究竟是誰的?
[內容介紹]噢,老天爺呀求求你,讓我記起他。
我翻著腦海中的相本,搜尋一年又一年的面孔,卻怎麼也找不到他。十六歲的蘭登.朗恩每夜入睡後,一到凌晨4:33,當天的記憶便會刪除。到了早上,她僅能記住的,只有未來的事件。蘭登已習於依賴筆記去提醒自己,仰賴可信的朋友幫忙她度過一天。然而當學校轉來一名帥得令人發昏的男生後,事情就變得複雜起來了。路克.亨利是個令人難忘的男孩,然而蘭登搜索枯腸,卻無法在未來的記憶中找到他。但透過筆記,蘭登得知路克的的確確存在她的生活中。難不成與他的那段記憶太過悲傷,導致她的腦子自動選擇遺忘?
天啊!不論事實究竟如何,請試想,每天對同一個人一見鍾情的感覺,這對心臟有多傷啊?!擁有如此特殊體質的蘭登,每一天對她來說都是一種挑戰,這樣的她還能夠像一般高中女生墜入情網,盡情的談戀愛嗎?
更別提每晚侵入她腦中的噩夢,那些陰暗悲痛的畫面,是否在暗示她應該開始發掘不斷被她遺忘的過去,以免她的未來受到破壞?
作者簡介:
凱特.派翠克 Cat Patrick
在一個飄雨的十一月早晨,新手媽媽凱特被寶寶吵得一夜無眠,根本想不起自己在做什麼。她循序回想,結果沒想起來,倒是生出了「未來記憶」的點子。
凱特與先生住在西雅圖附近,生有一對雙胞胎女兒,幸好她們現在已能睡一整夜了。《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是凱特的第一部小說。
[作者問與答]
本書的構想從何而來?
一個飄雨的十一月早晨,我完全想不起自己在做什麼,我毫無概念地站在廚房裡,覺得有失憶症一定很恐怖,然後又想到,如果上高中時得失憶症,一定又更恐怖。我靈機一動,想到未來記憶與一般記憶之別,於是《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便誕生了。我從沒想起那一次到底要做什麼,但由於那回的經驗,讓我得到絕佳的小說靈感,所以還是挺不錯的。
這部小說花了多久時間完成?
我從二○○八年十一月的第一周開始寫,在二○○九年二月二日把初稿寄給經紀人;所以寫了三個月。不過在那之後,又修改了很多遍,才成為今日所看到的小說。
《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會有續集嗎?
我非常喜歡小說的結局,希望能維持那樣,所以沒打算寫續集。
會拍成電影嗎?
但願如此!派拉蒙公司在二○一一年二月買下《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的電影版權了,由《真實的勇氣》的海莉.史坦菲德飾演蘭登。
會有其他小說嗎?
我的第二部小說,將於二○一二年暑期,由Little, Brown Books青少年出版社發行。到時會有更多詳情。
妳寫作多久了?
一直都在寫吧,我八成在娘胎裡就已經開始編故事了,不過你聽聽就好了。
妳若不當作家,會做什麼?
會哭。我很愛寫作,無法想像自己還能做別的,也許我會去當室內設計師吧,可是我得先去修點課才行。
妳的寫作靈感從何而來?
到處都可以找到靈感,在車陣裡、雜貨店、音樂,或對著牆壁發呆。閱讀是汲取靈感最棒的方法之一,一本好書能刺激你生出自己的故事,為自己發聲,真的非常神奇。
妳如何騰出時間寫作?
我就是可以,你會挪出時間做自己在意的事,很多人告訴我說,他們想寫書,可是沒有時間。其實只要在一天中留出一段空檔,放手寫就對了。即使不完善,至少有個開始。
妳還擅長什麼?
PowerPoint.
妳不擅長什麼?
唱歌。
妳一天中寫作最有效率的時間是何時?
早晨,我一過下午三點就當機了。我常在早上六點起床,穿著睡衣寫作。
妳最喜歡的書是?
這問題很難回答,因為好書實在太──多了,不過要說哪本小說令我久久難忘,我大概會選馬格斯‧朱薩克(Markus Zusak)的《偷書賊》(The Book Thief)吧。讀那本書時,我老覺得有隻大象坐在我胸口,但我還是能呼吸,甚至偶爾大笑幾聲……通常是又哭又笑。那本書不容易念,卻寫得極美,而且非常非常具有份量。我永遠也忘不了。
譯者簡介:
柯清心
台中人,美國堪薩斯大學戲劇研究所碩士,現任專職翻譯。著有童書《小蠟燭找光》;譯有《鄰家女孩》、《不怕小孩問》、《8的秘密》等數十部作品。
各界推薦
媒體推薦:
[媒體推薦]
讀者絕不會遺忘凱特.派翠克的首部作品,《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這是一部令人愛不釋卷,動人神祕且充滿失落的愛的小說……並且擁有對未來的記憶。千萬別錯失這部佳作。
──得獎作家蓋兒‧吉爾斯(Gail Giles),著有《黑暗之歌》(Dark Song)、《粉碎玻璃》(Shattering Glass)
一則撼人的心理故事,一場動人心弦的愛情,一個創意十足的發想。《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劇情曲折離奇,令人難以料想。
──得獎作家戴西‧惠特妮(Daisy Whitney),著有《知更鳥》(The Mockingbirds)
我一口氣讀完這部充滿驚奇的作品。凱特.派翠克的動人首作,《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令人讀完後低迴不已。
──紐約時報暢銷作家傑伊.艾夏(Jay Asher),著有《漢娜的遺言》(Thirteen Reasons Why)
媒體推薦:[媒體推薦]
讀者絕不會遺忘凱特.派翠克的首部作品,《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這是一部令人愛不釋卷,動人神祕且充滿失落的愛的小說……並且擁有對未來的記憶。千萬別錯失這部佳作。
──得獎作家蓋兒‧吉爾斯(Gail Giles),著有《黑暗之歌》(Dark Song)、《粉碎玻璃》(Shattering Glass)
一則撼人的心理故事,一場動人心弦的愛情,一個創意十足的發想。《擁有未來記憶的女孩》劇情曲折離奇,令人難以料想。
──得獎作家戴西‧惠特妮(Daisy Whitney),著有《知更鳥》(The Mockingbirds)
我一口氣讀完這部充滿驚奇...
章節試閱
星期五
十月十四日星期四
服裝:
● 直筒牛仔褲
● 藍色小碎花長衫(不髒──在衣櫥裡)
● 會打腳的紅色娃娃鞋
學校:
● 帶英文課用書
● 請老媽簽歷史課請假單
● 明天西文小考(不在課綱上)
● 早上讀歷史作業……太累了……
注意事項:
● 今天吃了很多碳水化合物(老媽買了薄荷巧克力碎片冰淇淋!),要運動!
● 訂購萬聖節穿的緊身褲
1
周五不是一向都很棒的嗎?
但這個星期五從一開始就爛透了。
我床頭几上的筆記一點屁用也沒有;我不想張開眼皮;最喜歡的牛仔褲還待在洗衣籃裡,而且冰箱裡也沒牛奶了。
最慘的是,我的手機壞了:就是那支亮紅色、被我掉到水溝裡的手機;那支有行事曆和提醒鈴聲,基本上,等於本人的攜帶式社交安全毯的手機。
「妳不會有事的。」老媽今早開車送我上學時說。
「妳怎麼知道?」我問,「說不定我今天要數學大考,或學校裡有集會。」
「不過就是一天而已嘛,蘭登,一天沒手機又不會怎樣。」
「妳說得倒輕鬆,」我咕噥著望著車窗外。
此時此刻,站在此處,我就能證明老媽是錯的──我真的不能一天沒有手機。
今天是我得穿新T恤上體育課的日子。若不是手機壞了,它一定會用小小的字體,提醒我今天要帶體育課的T恤。老媽和我在年初時,便合力將這類重要事項的提醒功能一起輸進去了。
所以啦,今天我只好穿著體育短褲和冬季厚運動衫,不知所措地站在這裡。
我不能穿厚運動衫打籃球(據置物櫃門邊的板子所示,今天我們要打籃球),因此便問佩姬有沒有多的衣服。我們兩個從來不投緣,不過她還是誇張地回應道:「當然有,拿去吧,妳又忘記帶乾淨衣服來啦?」
又忘記?
我叮嚀自己,待會兒記得寫到筆記上,不知為什麼今天的筆記沒提到要帶體育服。
佩姬打斷我的思緒,面帶笑容地遞上一件豔黃的超大T恤,上面有隻笑得很瞎的貓咪,寫著:「祝你有美喵的一天!」
「謝了,佩姬。」我吶吶地從她手上接過衣服,火速套上,身上的短褲幾乎快被蓋過去了──短褲!我真搞不懂,為什麼我的置物櫃裡放的是短褲,不是其他更保暖、更可愛的運動褲。
千萬記住:筆記上得加一筆「要帶褲子」。
我覺得佩姬好像在盯我,便瞄她一眼,沒錯,她的確是在看我。兩人互相點過頭後,我把便服扔進置物櫃,用力關上,朝體育館走去。
我邊走邊蹦出兩個念頭。第一,不知馬汀涅茲老師肯不肯讓我去保健室貼OK繃,把腳後跟那個每走一步,就在布鞋上磨得痛死人的水泡貼起來。第二,我忍不住感謝上蒼垂憐,只有第一堂體育課的十二個倒楣鬼,會看到我穿成這副鬼德性。
可惜馬汀涅茲是個鐵石心腸的女人。
「不行。」我問能否在球賽開打前去保健室時,她說。
「不行?」我不可置信地問。
「不行。」她用黑眼珠瞪著我重申一遍,賭我不敢回嘴。老師拿著哨子準備要吹了。
我又不是呆子,便沒再多說,慢慢走回長凳邊,跟隊友在一起,並發誓要咬牙忍痛地打球。
這場高中運動史上最低分的籃球賽進行到一半時,一記響聲刺過回音旋盪的體育館,害得我臂上狂冒雞皮疙瘩,耳膜發脹,牙齒打顫。
一時間,我不知道出了什麼事。
馬汀涅茲老師朝出口處猛揮手,同學們開始慢慢朝門口走去。
那時我才恍然大悟。
原來是消防演習。
我們,也就是全盛高中的學生,都會走到戶外,一共九百五十六人。而我,蘭登.朗恩,竟然穿著寫「祝你有美喵的一天!」的豔黃貓T恤,以及短到不行的短褲,供全體學生觀賞。
是滴,這個周五可真夠嗆了。
2
體育館離出口很近,所以我們班是最早撤到教職員停車場的一批。四周車種混雜,從旅行車到豔紅的保時捷都有,我看著學生們從高中部的水泥大樓裡懶懶散散地晃出來,彷彿不怕火燒。
倒不是我相信真的起火了。
我猜八成是某個白癡想搞笑,拉動火警鈴,結果沒料到自己會被迫在寒風中罰站一小時,等消防車抵達,消防隊員清查大樓後,才把刺耳的警鈴關掉。
風很大,感覺好像看到細雪了。風陣陣吹來,我把自己縮成球狀保暖。
可惜效果不彰。
我把脖子上的髮結打開,想把頭髮當圍巾用,結果風立即灌向我那淡褐色的頭髮,害我啥也看不到,而且臉上不斷地被髮絲鞭撲。
當學生集聚成群時,我聽見有人在竊竊私語,暗暗發笑,應該是針對我的衣服而來吧。我發誓我聽到手機的拍照聲,可是等我從一堆髮絲中望出去時,拍照者已把證物藏了起來。不過那群咯咯發笑的啦啦隊員,還是搞得我神經緊張。
我瞪著她們的背,直到愛莉克.摩根把一頭烏亮的黑髮往我的方向甩來,與我四目交接為止。看起來,她在離開大樓前,還好整以暇地多塗了一層黑眼線。
愛美不怕死。
她對我露出傻笑,然後擠回啦啦隊裡,眾人又是一陣哄笑。
這種時候,真希望我的好友潔美也在。潔美雖有缺點,但面對啦啦隊的嘲弄時,絕不會退讓。
我獨自光著腿,穿著貓T,聽大夥零零落落地談論周末的計畫、「結果現在沒法考試了」,以及「咱們乾脆翹頭,開車去雷奇的店吃早餐,反正都已經出來了」。我把身體抱得更緊,一來想禦寒,二來想把貓遮住。
「好讚的T恤。」有個柔和的男聲略帶戲謔地說,我用左手當髮箍,握住所有頭髮,然後朝聲音方向轉過身。
接著時間靜止了。
我先是看到那戲謔之餘、隱含著無限溫柔的笑容,還沒看到對方眼睛,心防便已經開始瓦解;看到眼睛後,連最後一丁點防禦都融掉了。那對揉合淡淡紫藍與深藍色的閃亮眼眸,有著令任何女孩都妒羨的漂亮睫毛。
正望著我。
直直地對著我瞧。
他不僅嘴巴在笑,連眼睛都在笑。
如果旁邊有個東西──一件家具或路人甲什麼的──能讓我伸手抓住站穩就好了,因為在他面前,我覺得自己快倒了,幸福地倒了。
哇哩咧!
接下來一切都消失了,貓T、手機、籃球、愛莉克.摩根。
天地間只剩下眼前這名男孩。
他看起來屬於好萊塢或天堂,我可以整天看他也不厭倦。
「謝了。」不知過了多久我才回應,我逼迫自己眨眼,他的臉看起來有點眼熟,但大概只是我自己的心念在作祟吧。
等一等,我記得他嗎?
噢,老天爺呀求求你,讓我記起他。
我翻著腦海中的相本,搜尋一年又一年的面孔,卻怎麼也找不到他。
這件事讓我難過了一下下,但隨即我的樂觀性格就蹦了出來,搞不好我記錯了,他一定在相本裡某個地方。
我們剛講到哪裡了?噢,講到衣服……
「我想引領新的風潮。」我開玩笑說。
我挪動身體,讓風把頭髮從我眼上吹開;並硬逼自己看點別的東西,別老是盯著他的眼睛瞧。
「我喜歡你的鞋子。」我補了一句。
「噢,謝謝。」他也低頭看著自己深棕色的Converse帆布鞋,尷尬地說。由於鞋子沒啥好講的,他拉開拉鍊,脫下連帽外套。
我還搞不清怎麼回事,男孩已把衣服披到我肩上了,不單阻去了冷風,更讓我瞬間覺得自己百毒不侵。衣服內的刷絨布還留著他的體溫、淡微的皂香和軟衣精香,那是……男生的味道。好個完美的男生。
就一名陌生人而言,他站得離我有點近,此時他身上穿著自己的T恤,衣服看起來很高檔,但我從沒聽過那個牌子。
「謝謝。」我又說了一遍,好像那是我僅知的十個英文單字之一。「可是你不冷嗎?」
他哈哈大笑,彷彿聽到世上最可笑的問題,然後簡短地答道:「不冷。」
男生都不會冷嗎?
「好吧,嗯,謝謝。」我在兩秒鐘內不知說了幾百遍謝字了。
我今天是怎樣啦,老講這個字?
「真的沒什麼,」他說,「我想妳應該用得上,妳都快凍紫了。」他朝我的腿點點頭。「對了,我叫路克。」
「蘭登。」我只會講這麼多。
「好名字。」他輕鬆地笑說,半邊臉上露出淺淺的酒窩。「很好記。」他又說。我心想,真好笑。
一記尖聲將我從路克的魅力中喚醒。
「蘭登,妳穿的是什麼東東啊?」潔美.康納叫得超大聲的,至少有五個人停止談話,頭轉過來看我們。「請跟我說,妳身上有穿褲子。」
我不再希望潔美出現了,現在她可以走了。
「噓,潔美,別人在看啦。」我把她拉近身邊,要她住嘴,我聞到這位至友往後慣用的香水。
「對不起,」她說,「可是妳的樣子實在太遜咖了。」她邊笑邊說,我對她皺著眉。
「早上不順心哪?」她勾住我的手說。
「嗯。」我靜靜答道,仍清楚地意識到站在一旁的路克。「我又忘記帶運動服了。」
潔美同情地用肩膀推我一下,然後話鋒一轉。「我可不想問是哪個天兵借妳衣服的。妳在這邊有沒有看到安東尼?」她逡巡著人群問。不過當她看到路克,看到我的路克時,對安東尼便興趣頓失了。
「嘿。」潔美對路克說。
「嘿。」路克回應道,不肯直接看著潔美,害我有點竊喜。
「你是哪位?」潔美像隻好奇的貓,抬著頭問。
「路克.亨利。」他終於瞄她一眼說,「今天是我在全盛高中的第一天。」他又將眼神調開,看著人群,好像越來越不耐煩待在這兒了。我發現他一直低著頭,似乎不想引人注意。
潔美不習慣男生不看她,而且老實講,我很訝異路克竟然對她的短裙與緊身上衣視而不見。潔美把重心挪到另一隻腳上,翹著一側臀部,繼續接著問。
「你讀幾年級?」
「高二。」路克答說。
「酷喲,我們也是。」潔美說,我以為她已經問完了,可惜沒有。「你幹嘛挑星期五開始上學啊?」
路克看了潔美一眼,然後再看著我,原先的神情又回來了。
他又恢復原樣了。
「反正我今天也沒什麼事做。」他理所當然地說,「我們東西還沒拆,所以乾脆來上學。」
「了解……那你是從哪兒來的?」
別再問了。
「我剛從波士頓搬來。」
「那你怎麼沒有波士頓腔。」潔美打破砂鍋地問。
「我不是在那裡出生的。」
「了解。」潔美說,一邊撥開眼上的金髮,這是她的招牌動作之一──等她上了大學,還有以後都會一直這樣──管她是不是我的摯友,我已經開始冒煙了。
我的姿勢顯然變得很僵硬,因為潔美稍微拉開距離,打量我的臉。她看看路克,再看看我。
「嗯。」她喃喃說,我好怕她會說出實話,不過她又繼續窮追猛打地問:「在波士頓之前,你在哪……」
潔美的話被突來的寂靜打斷了,警報已經解除,菲羅爾校長拿著擴音器,用深惡痛絕的語氣要大家進教室,好像巴不得大夥立即消失似的。
潔美和我互看一眼,對著矮小的菲羅爾校長發出的擴音聲哈哈大笑,至少我是在笑這件事。
等笑完後,我回頭看路克。應該說,我想再回頭看看路克。
但他已經走了。
我狂亂地掃視人群,但五顏六色的人海裡,只看得到豔紅、白色和黑色的啦啦隊運動服,那都不是我要找的。我開始發慌,感覺像丟失一件非常珍愛的東西,好比最喜歡的手錶、筆或牛仔褲之類的。
潔美和我勾著手,開始移動,事實上,我是被潔美硬拖著走的。
終於,我看到他了。
瞥見路克的T恤往教室走去時,我心裡雀躍不已。他低垂著頭,步履緩慢而堅穩,散發出一種無可名狀的帥氣。看到他,我好興奮,但接著又一陣失望。
他怎麼可以就這樣走了呢?
我們有點來電,不是嗎?
我們有點來電,他把衣服借給我,然後就啥事也沒發生地走回教室了,好像他從沒遇見一名雖然嬌小、但頗為風趣的紅髮女生。
我們互有好感,但波士頓來的路克.亨利此時已緣盡情了,而我卻還癡望著他的背影,緊揪著好友的臂膀,痛得她瞪我一眼,把手抽開。
我的上午突然再次摔落谷底,心情比發現手機壞掉時還糟。可笑的是,美夢讓人如置雲端,現實卻讓人頭破血流。
我在二十呎外望著路克的背影,看他大步走過體育館走廊,穿過置物間、駕駛訓練室及儲備軍訓教室,朝主樓區走去,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天曉得,也許真的什麼都沒有吧。
可是當路克.亨利繞過轉角,離開視線時,有件事我倒可以確定。這件事給了我一絲希望,我們兩人應該會再見面。
因為我身上還穿著他的運動衫呢。
*
「今天還愉快嗎?」老媽問著跳上車的我。
「還好。」我轉開收音機。
「妳沒有手機好像也能活嘛,有發生什麼趣事嗎?」老媽把車開出學校停車場,轉往回家的路。
我聳聳肩,「今天新來一個男生。」
媽媽瞄我一眼,然後又看著前方,我知道她在忍笑,可惜功力太差。
「很可愛的男生嗎?」她問。我也忍不住微微發笑。
「是啊。」
「叫什麼名字?」
「路克。」
「有跟他講到話嗎?」媽問。
「聊了一下。學校消防演習,結果我們剛好站在一塊兒,他挺酷的。」
媽媽安靜了片刻,大概意識到我不想再多談吧,不過八卦成性的她還是忍不住追問。
「妳今早的筆記上有他嗎?」她故作輕鬆地問。我想換個話題,或把收音機再開大聲點,但她是我唯二能談這問題的人,我只好在座位上轉頭回答她。
「怪就怪在這裡!」我表示。
「什麼意思?」老媽興奮地問。
「我今早的筆記裡並沒有他,但我卻跟他講了半天話,等等之類的。」我說,「真是太奇怪了。」
「也許妳只是忘記提到他而已。」老媽說,車子已經轉入我們的社區了,我搖搖頭。
「也許吧。」我不想再討論這個人了,老實說,我知道自己不可能忘記提到路克.亨利。
媽媽的手機在車中置物箱裡作響時,我們已快到家了。「對不起,寶貝,我得接個電話。」
「沒問題。」我很高興可以自顧自地做白日夢。
*
深更半夜,我拿著筆,覺得希望越來越渺茫了。路克的連帽衣還在洗衣籃裡,但他的臉幾乎消失了。我花了整整三個小時,想把他擠進我未來的記憶裡。我搜索枯腸:我們有一起上課嗎?會不會出遊?未來幾年我會認識他嗎?可是時鐘就快走到凌晨四點三十三分了──到時候我的腦子會重新設定,徹底抺除記憶──我不得不承認,我完全搜尋不到路克.亨利這個人。
他不在我的記憶裡,也就是說,他並不在我的未來中。
等終於接受事實後,我還挺難過的,不過我沒有時間多想了,而且我只有兩種選擇:在筆記中,寫下這個不會參與我未來的人,或乾脆不寫,省得明天又要重來一遍。
夜已深,我的記憶再幾分鐘就要「重新設定」了,看來已別無選擇。我咬咬牙,抓著筆,做了一件該做的事。
對自己說謊。
星期五
十月十四日星期四
服裝:
● 直筒牛仔褲
● 藍色小碎花長衫(不髒──在衣櫥裡)
● 會打腳的紅色娃娃鞋
學校:
● 帶英文課用書
● 請老媽簽歷史課請假單
● 明天西文小考(不在課綱上)
● 早上讀歷史作業……太累了……
注意事項:
● 今天吃了很多碳水化合物(老媽買了薄荷巧克力碎片冰淇淋!),要運動!
● 訂購萬聖節穿的緊身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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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不是一向都很棒的嗎?
但這個星期五從一開始就爛透了。
我床頭几上的筆記一點屁用也沒有;我不想張開眼皮;最喜歡的牛仔褲還待在洗衣籃裡,而且冰箱裡也沒牛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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