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書卷獎當爸媽過了65歲張忠謀村上春樹韓江蔡康永讀冊選讀聯經暢銷66折起長期買進不婚孫翠鳳心靈工坊全書系屁屁偵探絕望者之歌神奇柑仔店假仙女郝明義周品均
放入購物車

民法總則(二手書贈品)

商品資料

作者:王惠光、黃碧芬

出版社:書泉

出版日期:2012-05-25

ISBN/ISSN:9789861217574

語言:繁體中文

裝訂方式:平裝

頁數:192

書況:普通

備註:無畫線註記

書況影片(商品之附件或贈品,請以書況影片為準)

放入購物車
文字字級

 民法是國民日常生活中所應遵循的基本大法,本書特以簡明的用詞,為讀者解讀艱深難懂的法律條文,方便讀者瞭解民法在我們實際生活中所體現的涵意。
  民法總則於2008年5月23日大幅修正,本版亦以最新修正法條來進行解析與說明,提供讀者來掌握最新的法律動態。


本書特色
民法是國民日常生活中所應遵循的基本大法,本書特以簡明的用詞,為讀者解讀艱深難懂的法律條文,方便讀者瞭解民法在我們實際生活中所體現的涵意。
  民法總則於2008年5月23日大幅修正,本版亦以最新修正法條來進行解析與說明,提供讀者來掌握最新的法律動態。

作者簡介:

王惠光

現職:福匯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司法官特考、律師、外交官特考及格

   行政法制人員高考及格

   東吳、淡江大學兼任講師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

   僑務委員會訴願委員、法規委員

黃碧芬

現任:義理法律事務所負責律師

   民間公證人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75年律師高考合格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委員

   外交部性騷擾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縣性騷擾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委員

   新女性聯合會理事長

   台灣婦女會法律顧問

   消基會義務律師

   中小企業協會榮譽律師

著作:《中德美附條件買賣之比較研究》

   《侵權行為與損害賠償》

   《兒童福利與保護》

   《民法-親屬.繼承》

   《家庭暴力防治法》

   《女人法律智典》

章節試閱
第753條之1

因擔任法人董事、監察人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而為該法人擔任保證人者,僅就任職期間法人所生之債務負保證責任。

解說

本條於民國99年5月7日新增公佈。明訂法人擔任保證人之董事、監察人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如已卸任,則其保證人之身分與義務自應隨之解除。

現行銀行實務上要求法人借貸時,法人之董監事須擔任連帶保證人,其責任與主債務人一樣大,法人之董監事卸任時,是否得解除卸任董監事之連帶證人責任,又繫於銀行是否同意,或者卸任董監事亦疏於要求銀行解除其連帶證人責任,實務上衍生許多卸任董監事仍遭銀行追索保證...
顯示全部內容
目錄
第一編 總 則
  第一章 法 例
  第二章 人
  第三章 物
  第四章 法律行為
  第五章 期日及期間
  第六章 消滅時效
  第七章 權利之行使
內容簡介
章節試閱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