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恩典人生
我似乎天生就是經過特殊設計來鶴立雞群的。紅髮人口不到百分之二,我就是其之一。身長近七呎,左手生來就沒有手掌和前臂。不僅如此,我的眼睛是棕色的,臉上不長雀斑。我後來還知道,我根本是個左撇子,這意思是,我無法使用我的慣用手。
做為一個人,我可真夠稀有。我的故事也跟我被設計得一樣,特別得很。長大以後,我媽告訴我:「上帝在你身上有特殊的計畫,他會恩帶你。」從我所處的環境來看,我才不信那是真的。小男孩要出頭已經很難,而我,還常常受到排擠。
1990年,我出生於加州的聖荷西。滿週歲以前,我們家搬到普萊森頓,這是個位於舊金山灣的小城市,在奧克蘭以東大約二十五英里的地方。由於緊鄰矽谷,我的家鄉成為美國最富有的城鎮之一,不過我卻是生於儉樸鄉村家庭之中。
家裡有大我兩歲的姐姐艾史莉,與大她兩歲的哥哥麥可。我的外婆茱蒂住在布蘭特伍德附近,她是位退休警探,有著一身超炫的故事。
我老爸喜歡賽車,最起碼,在他的孩子出生前是如此。接著,他就必須以一種更穩定的,更認真負責的態度,去找份差事來養家活口。他到灣區的丘珀蒂諾電子公司去做電工,但對我而言,他更像是個有想像力的工程師。他可以裝配任何東西,用於任何用途。他的雙手的確靈巧,如果哪個我們認識的人需要裝配什麼東西,他三兩下就能搞清楚該怎麼做。老爸有雙電工的手,一個工程師的腦。
我媽在一家製造工廠管理幾個部門,工作勤奮,一直上班到我八、九歲的時候。
從一開始,我的父母親對於如何養育我就常常意見相左。我爸是男人中的男人,身高六呎九吋,體內流淌著他最喜愛的「奧克蘭突擊者」(Oakland Raiders)美式足球隊的血液,吼聲可比他所賽的車子聲。韋恩‧勞伊一心想將自己的兒子變成大人,儘管那時我實在太小了,力未能逮。
我媽,裘蒂,則是用一種比較屬靈的方式,來教養這個總是特別凸顯的男孩。她教導我,我的生日代表著某種特殊的意義。四月十三日 - 4/13 - 在她腦中喚起一段聖經經文,<<腓立比書>>四章十三節是這樣說的:「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母親深信,事情必然如此,她要確定將來我長大以後,能夠體會其中深意。
結果證實,我甚至在出生前就已經展現出那股力量了。當臍帶威脅要纏繞住我還沒長成的脖子的時候,我就用左臂制止了它。臍帶將左臂手肘以下切斷了,不過,我生出來就缺少的那段肢體,看來是救了我的命。
我常跟人說,我命中注定了要嘛失去我的手臂,要嘛失去我的頭 – 我確信我做了正確的選擇!
在我出生的最初幾年,我想,我們家是標準的美國家庭,過著標準的美國生活。人們幾乎都記不起四歲以前的事,我當然也不例外。等我四歲的時候,父母親的婚姻走到了盡頭,我的第一個確切記憶,是他們離婚。
我媽帶著我們搬進了一間公寓房子,距離老爸只有幾英里遠。不知道事情到底是怎麼安排的,總之,我有整整半個星期跟著老媽,半個星期跟著老爸。部份時間我還是住在老家屋子裡,但新的生活安排為他們,也為我們造成許多問題。他們現在要付兩個家的一切開支,這意味著為了維持家計,老爸要多多加班,我媽也一樣,如果她要付房租的話。為了三個孩子、兩個家,他們必須拼命的、長時間工作。正因他們兩人都想撫養我們,所以花在工作上的時間就更多,在家的時間相對就更少。老媽常常帶著我們搬家,短短幾年內,我們住過普萊森頓、佛利蒙特、烈治文和布倫特伍德。
這樣的結果就是,麥可、艾史莉和我許多光陰都耗在臨時托兒的地方,我們是那種被丟來丟去的孩子,放學,就去不同的鄰居家。我們很難知曉隔天又要去誰家,那要看誰家有空幫忙,也許是敏茨家、佐根森家、卡農家,或者史密斯家。有一位名叫瑪格麗特的女人有時候在她家提供托兒服務,還有一為臨時保姆是貝絲。從一早到晚上七、八點,我們就這樣被別人,而不是父母親養育著。終於,老媽或老爸結束了長長一整天的工作,就去領我們回家,餵我們吃飯,送我們上床。
那些日子父母親之間唯一的區別是,由於老爸的交通問題,跟著他,就得早起晚歸。早上五點他就叫醒我們,五點四十五分就把我們放在臨時托兒處。
儘管雙親勤奮幹活,讓我們過好日子,對一個小男孩來說,那卻不是個安定的景況。我的兄姐都長我幾歲,總還撈到幾年像樣的家庭生活的好處。他們兩個都是優秀學生,早已養成良好習慣,打下堅實基礎,而我呢,連最基本的讀書技巧都沒有。
老爸也會威脅我。那是發自內心深處的一種感覺,那種當你常被斥喝時就會出現的感覺。自始麥克和艾史莉就是拿「A」成績的好學生,在班上總是名列前茅。談到學校功課,他們兩個根本無須家規伺候,而我可是個問題小孩,不知道該怎麼念書。老爸希望我能迎頭趕上,所以,當我連最簡單的功課都不會做時,他常常會對我失去耐性。
我的雙親根本不瞭解我在學校裡的問題。他們期待我能像兄姐那樣超越別人,但他們老是弄不清哪裡出了差錯,我察覺出他們的無奈。新的生活型態是我失敗的主要原因。我們老是遊走於這個地方、那個地方,我常常將老師規定的功課遺忘在臨時保姆家,或者課本可能放在自己另一頭的家裡面,而我又不敢說出來。這樣的挑戰時在太大了,尤其我還沒有像我兄姐那樣培養出讀書的好習慣。我所知道的就是,父母親對我很失望。
在學校裡我無法融入,在家裡,我也飽受霸凌。兄姐也要經歷這種煎熬。但我是家庭食物鏈的末端。我的兄姐愛我,但他們也有自己的奮戰,有時候他們會將對父母親的憤怒轉向我。我討厭這樣,但我理解,抱怨與頂撞是我那兩個身心俱疲的單親父母最不想聽到的。
受到老爸與兄姐兇巴巴的對待,對自己的能力又毫無自信,我變得愈來愈退縮。我仍很想知道,何以我只有一隻手臂、超高的身長,以及一頭火紅的頭髮,在任何場合,我都像鶴立雞群。不過我真正想要的,是讓父母親開心。
就在心煩亂之際,上帝將一位非常有關懷心的人帶入我的生命。史凱爾小姐是我一年級的老師。她跟我的雙親聊天,知道他們離婚,以清楚我們的生活狀況。從教桌後頭,她看出了其他同學怎麼待我,以及我所陷入的困擾是甚麼。
她也觀察出我是個難教的孩子。史凱爾小姐常常會將班上同學排成一個閱讀圈,大家讀同一本書。我們一人獨一段句子,然後輪下去。等輪到我的時候,我讀不出來。我感到受傷、忿怒。有一回,我扔了書本,衝出教室。校長在派出一位同學說服我回教室以前,必須要在校園各處先找著我。我感到既挫折又尷尬。不過,我還是回到了教室。
這位特別的老師從來沒有失去耐性,她是我可以信賴的人。當她問道,為什麼我不交作業時,我會承認,我不知道書本或作業放在哪裡。我會解釋,那個星期我去了四個不同的家庭,我根本不知道作業擱到哪兒去了。
她清楚我需要特別的關懷,她也會注意我是否已經得到了關懷。我是個難搞的學生。而她卻在學校課程之外,真正幫助了我。她還在<<青蛙與癩蛤蟆>>(Frog and Toad)這本書上簽名,然後送給我做紀念。她希望我能夠欣賞書中所有的故事,以增進我的閱讀能力。
儘管老是遺失課本,<<青蛙與癩蛤蟆>>這本書我仍保存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