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十一版修改重點
1.第一篇第二章法源部分增加若干內容;第三章關於依法行政原則除引述新的解釋裁判加以補充外,最大改幅是「行政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一節,幾為全部重寫,並提出新的觀點,至本編第四章行政法關係則暫予刪除。
2.第二編增加因管轄變動而引發之爭議事件,公務員法則因公務人員退休法、撫卹法修法程序完成,有關部分自應述其修改要旨。
3.第三編第六章行政規則之種類由向來之四種增加為六種(第一編第二節法源部分亦有說明);此外第七章增列行政處分之新分類,行政契約則彙集不少新案例以供參考。
4.第三編改變最大者當推第九章新提出各種非定型化行政行為,俾與事實行為有所區隔。其餘行政罰,行政程序及行政執行各章均有小幅增刪。
5.第四編有關之行政訴訟法在九十九年一月部分條文修政公布,此次增訂自應將之納入。至於公法損失補償部分,亦增加許多內容。
6.增訂第十一版參考不少新出版之德文書籍,均將之列在參考文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