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始流浪之前,我是一個不修邊符的電腦工程師,長得有點高但是卻不帥,喜歡穿著拖鞋和短褲約會,女孩總是嫌我邋遢,總是說我不會有女人喜歡我這樣的男人,笑起來是個瞇瞇眼,女人總是笑我色瞇瞇的,我一直搞不搞,女人到底是喜歡男人這個人呢,還是男人身上的衣服,我一直想抗拒這樣的論點,我相信總有一天,會有女人喜歡我這樣邋遢的男人,不過事實證明,我錯了,哈哈,不過我還是不想為此改變,我依舊很固執。
我有一輛破舊的中古車,這台車子最神奇的地方,就是我的大燈,我的金魚缸大燈,水進了一半,留在車燈裡,竟然還能發亮,正常工作,仔細看還有幾隻不明生物在其中,朋友說那看起來像魚呢,雖然是這樣我還是不喜歡買新車,還有我的門鎖是不鎖的,我常告訴我的朋友說,小偷來的話,直接進去吧,別弄壞我的車門,反正也沒什值錢的東西,有時愈破爛的東西反而是最安全的。
朋友總是勸我說,該換個車吧,這麼破爛的車怎麼泡妞呢,然後我就會對我的朋友說,別小看我的車呢,我也用它載了不少女孩呢,所以對我而言,衣服能穿就好華麗對我而言不是那麼重要,車子嗎能發動就好,好車對我這樣的人太浪費也太奢侈了,雖然我沒有這些光鮮的外在,不過我人倒是有著一股莫名的臭屁,我總覺得我不需要這些就能吸引女孩子,我覺得我有著一段特別的特質,能吸引女孩子,至於到現在沒有那是因為時機未到。
在工作上,我是個偷懶的員工,喜歡發呆,和同事打打屁,每天像是沒睡醒的樣子,領錢領得有點對不起老闆,記得我剛進這家公司時,瘦長的身材,想不到才沒幾年,在鏡子面前,我的肚子愈來愈大,已經有點老態,頭髮也漸漸少了,我能感受到我的生命是無趣的,人生的樂趣就是等下班,等放假,等領錢,既不富有,也不貧窮,房子對我而言是遙不可及的夢,我想我這一輩子大概註定要過這樣的生活一輩子,而我也沒有能力掙脫這樣的宿命。
雖然我在工作上不努力,不過在玩樂上倒是蠻認真的,每個周末總是會去爬山,在山裡度過了我的許多美好時光,有時季節對了,還能看到滿山滿谷的螢火蟲,或是一朵朵白雪般的油桐花轉著轉著落到地上,然後也去玩潛水,白天欣賞著像魔幻般的海洋世界,各種奇怪的海洋生物,晚上則是和一群潛友吃龍蝦螃蟹,甚至我還去考了救生員的執照,那時我每天四點起床天還沒亮就去游泳池受訓,到了公司幾乎是在打瞌中度過。
這就是我,直到有一天我看見了我那赤裸裸的靈魂,非常消瘦,有一種說不出的憂鬱,想不到我的靈魂竟然是如此可憐,我以為它過得很好,但是它卻如此無助,或許我是快樂的,但是我的靈魂卻是痛苦的,我能隱約聽到那靈魂在我心裡哭泣的聲音,有幾分熟悉,看來我的靈魂哭泣已久。
我不知道為何我的靈魂是如此的模樣,如此不堪,最後我終於明白,我的靈魂生病了,而這個病只有一個解藥,那就是自由,看來是時候了,該放棄一切,工作、金錢、愛情,我要讓我的靈魂流浪,我要讓它自由。
原來,我有翅膀,我能飛翔,
不知不覺,我早己忘了如何飛翔。
只要放下一切,捨下那世上的慾望。
我就能像老鷹一樣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飛。
我以為我是自由的,其實我並未真正地擁有自由,
小的時候,我們努力讀書為了成績而活,
長大以後,我們努力工作,是為了錢而活,
然後到了談戀愛,為了自己喜歡的人女人而活。
如果人一生的壽命只有七十多歲的話,那我這一輩子,活了快一大半了,
我想我沒有多少時間能為自己而活,我想通了,該是時候為我自己而活。
我要一個完全屬於我自己的旅行,
不在乎這路有多長,因為在夢想的世界裡,距離沒有長度,
想去那就去那,就連老天爺也無法左右的我的自由,
我想只有這樣,我才能感受到我的生命是屬於我自己的。
其實不是我在旅行,
其實真正在旅行的是我的靈魂。
直到有一天,
我再也拴不住它。
我就讓它好好一次飛翔,
我說好,讓你飛一年,
想不到,它竟然給我飛了一千個日子。
我的十二隻腳
我的十二隻腳,就這樣不知不覺中,它帶我走過了許多地方。
聊聊我的十二隻腳,
我命裏有十二隻腳,
我為什麼有十二隻腳,
說起來也奇怪,活了三十多年竟然沒發現這樣的秘密,
想不到就在我要準備我的旅行之前,
我發現了這個秘密。
而這秘密就藏在我的名字之中,
我的名字第一個字是蕭,有五隻腳,
我的第二個名字是偉,這個字有兩隻腳,
第三個字是儒,這個字又有五隻腳。
一直以來我很討厭寫我的名字,
因為在小時候每次寫名字時,
我的名字總是要寫的又久又長的,
導致我從小就不愛寫字,
寫字對我而言是個惡夢。
活了三十多年,都沒發現我的名字裡有這麼多一根根的腳,
我想這就是我的宿命吧,
記得小時候參加國小的田徑校隊,
我不是跑的很快的那種選手,
我是那種能跑的很久都不休息的人,
看來這樣的特質,三十年後顯現出來,
看來,我的這雙腳,不甘心只在田徑繞圈圈,
它要把世界走在它的腳底下,
繞上這世界一大圈。
就這樣,我告訴我媽,
我說這是我的命中註定,
這是「天公伯」早就安排好的,
在我出生時就決定好的事,
就這樣,她也沒有反對,
即使她反對,也無法阻擋我的道路,
就這樣,我背起了我的背包,
開始了我的流浪之旅,
我告訴我媽,
因為我有十二隻腳,如果一隻腳是一個月的話,
算下來就是要走一年,
可是這一走,不只走了一年,
我竟然走了一千個日子,
我以為我能掌握宿命,看來我錯了:
真正的宿命,是你無法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