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閱讀與紙閱讀之愛》
人總會停在令自己舒適的地方,每個看似無用的細節,
都可能成為儀式般地溫暖慰籍。
對男人來說,世上最漫長的時光莫過於出門之前,等著女孩子對鏡端詳、款款整妝。看她遷延不走,一邊滿嘴「來了來了急什麼」,一邊上下左右三百六十度自我挑剔,如花美眷罔顧似水流年。嘴損一點、好為人師的男人就會忍不住開口教育,從挑剔是種變相的自我強迫症,說到心靈美才是真諦—— 但通常這些河漢大論還沒來得及展開,就會被姑娘一句話噎住:
「你出門前挑書,不也是這樣的?」
好讀書者出門前挑書,和女孩子出門前挑衣服顏色、選手包款式相去不遠。人在程途未必來得及看書,一如女孩子提著包不為裝東西。但手裡有書,你多少心裡有底,哪怕遇到等位、排隊、坐車、等女伴試衣、試鞋、討價還價,也不會無聊。書中自有顏如玉,選書如選美人,有些書適合陪著喝下午茶;有些書適合帶出去飆車。老一輩的翻譯作品圓潤溫和些,像下午茶;民國時過來的諸位老先生的散文,似鮮而不膩的鱔魚湯麵;香港和臺灣幾位上年紀的前輩的歷史小說像瘦而不柴、入味三分的大肉。好詩集如茶盞,妙短篇似糕點。所以最後總不免歎恨:你們帶 iPod的,可以把千把首歌揣褲兜裡,偏我只能帶一本書!
這種苦痛,料來如波赫士這樣以書為飯的人,體會得最深刻。他老人家這輩子寫過許多夢,許多夢裡都有圖書館,著名的短篇《沙之書》描繪了一本前不見頭、後不見尾,拿起來有形,翻起來無限的書。意思姑且不論,但如果我跑去告訴他:「老先生,現在學生我就有這麼面鏡子,灰色如您眼眸、大小如您手掌,這裡有無限遼闊的圖書館,繁密如水中倒映的星星……」我料他決然抵抗不了這誘惑。絕大多數愛讀書的人,都受不了這誘惑。
但如果我說出答案 —— 電子書閱讀器,比如亞馬遜 Kindle —— 的話,閃爍如星的
眼睛又會黯淡下來。
熱愛紙閱讀的人對電子書有種奇妙的反抗情緒。對某些仁兄來說電子書會剝奪他們炫耀滿壁藏書的機會,「再也沒法故作不經意,摸出幾本作者簽名題贈本來了!」
但大多數的人會很務實地跟你列舉優、缺點。對熱愛健康的人來說,讀電子書簡直是對眼睛的慢性施毒;對愛做筆記的人來說,讀書時沒辦法密密麻麻、浩如煙海地做讀書筆記,簡直是見到好姑娘卻不能摸,撓不到癢處。
最感性的愛書人會如痴似醉地向你解釋:一本好書的書脊、花紋、題字如何觸動眼睛;一本好書的書頁可以撫慰你的手指;書頁翻動的唰啦聲如何必不可少;書本身的香味仿若蘅芷清芬。一本翻熟的書又如何與新書不同,熟書的書頁會不那麼挺括但襯貼手指,就像徐娘半老、風韻猶存的女人。
總之,買書如同找女朋友,而書架如衣服。如果你有個圖書館,就像後宮佳麗三千似的—— 你不一定去看,光想像一下都春色浮動,而電子書與之比起來簡直是充氣娃娃。所以,哪怕有一個電子圖書館可以帶到天涯海角,但對紙閱讀愛好者來說,圖書館依然無法被取代—— 就像韋小寶永遠都存著心思,要開家麗春院。
重度紙閱讀愛好者也會嘗試聆聽你談論電子書的好處,聽到「這麼一個東西裡可以藏一輩子看的書」,聽到「可以隨意變換字體大小和排版方式,還能全文檢索」,也會偶爾眉宇一動。他們或者會勉為其難、不好意思拒絕似的,接過你的閱讀器,滿臉表情像特級點心師抵不過好意嘗一口鄰居興致勃勃送來的糕點。他們會承認這玩意確實有些好處,但是……你總會聽到這樣、那樣的回答:
「手機讀電子書?螢幕太小了,傷眼睛!」
「iPad(蘋果平板電腦)讀電子書?功能太多了,讓人分心;看著眼睛累;太重了!」
「Kindle讀電子書?嗯,視覺上還挺像書的,但讀PDF格式的可以嗎?還有,可以拿來看漫畫嗎?」
當然,最後,一切理由都抵不過這句:「這個再好,畢竟不是紙書!」
《六人行》裡,羅斯曾經試圖在兩個姑娘—— 新歡茱莉,舊愛瑞秋之間取捨。典型書呆子,拿兩張紙,分別列出兩位姑娘的優劣。列罷瑞秋一堆缺點後,他轉向茱莉,只想出一個缺點:她不是瑞秋。這聽來很不公平,但這就是愛,不怎麼講道理。
對電子書的大多數批評都從一個出發點開始:它不是紙書,無法百分之百提供讀書的感覺,這就是原罪。好的閱讀器都在竭力製造紙的質感。這沒辦法,就像電影裡的女主角,可能並無過人之處,但恰好長得像男主角的舊情人,其他女配角只好自認倒楣—— 這種事沒什麼道理可講。這就是愛。
閱讀與飲食、散步以及世上大多數需要感受的事情一樣,永遠沒辦法客觀。走在路上,雲的形狀、樹的排布、牆的顏色、身旁疾馳過的車子頻率、耳機裡播放的是木管樂還是大提琴,都可能影響你的心情。一個餐廳的裝修色調、播放的音樂、器皿是否整齊、桌子的材質,可能讓人食欲變化—— 魯智深這樣豪邁的漢子去吃酒時,也要跟店小二叮囑:「要個齊楚閣兒。」
閱讀也是如此。這個行星上的這代人都是在紙閱讀時代過來的,人生裡所有最好的閱讀體驗都來自於紙閱讀,人總會停在令自己舒適的地方。每個看似無用的細節,比如書頁的撫觸、書本的分量、可以用來打折做記號的頁角,都會成為儀式般的溫暖慰藉。你當然可以說這些儀式很虛空,但人類的心情就是被儀式般的小玩意左右的。人心如此敏感,所以閱讀器們總得試圖假扮成書的樣子,一如安眠音樂總會模仿空山鳥語,讓你放鬆心緒,走回記憶裡最熟悉、最安適的那把座椅,一切才能開始。
數位音樂一代的人很難理解聽CD那一代人的情愫,就像聽CD的一代也會覺得聽磁帶的人奇怪,還要翻AB面!歐洲有印刷術幾百年後,英國還是有爵爺愛收藏小牛皮手抄本。
每個時代都擁有一個「已流逝的黃金時代」。那個時代健康、唯美、優雅、知性,大家都崇奉一些古老的藝術,像一片色彩斑斕、風裡流轉的羽毛。相比起那個時代,現在的一切雖然便利,但太機械、太快、太現實,諸如此類。對紙閱讀愛好者來說,紙閱讀就是那黃金時代的產物,而電子書雖然非常便捷,但是功利而機械。
世界大勢無非如此:緩慢與懷舊流風不死,但務實與效率不停演進。現在依然有人留戀筆墨紙硯、鐘王張褚,但時代自顧自沿著鉛筆、鋼筆、圓珠筆、鍵盤、虛擬鍵盤一路前行。習慣的力量會永久留存,但時間緩慢流逝時會千磨萬蝕,吃掉一切。電子書或者說非紙類閱讀器,最後總會站到那裡的,它們千變萬化,可以模仿紙,輕而且快。當一代又一代羅斯們,慢慢退去對瑞秋的愛,以紙閱讀為第一視角的人總會慢慢減少—— 但這個過程不會太短。
現代科技的美妙之處在於無數富有人文精神的設計師,在努力把電子閱讀器設計得像書,但習慣的力量,強大到這個地步:
無論是Kindle的電子墨水、iPad下閱讀應用的擬物化介面、各家閱讀頁面對羊皮紙、木版宣紙的質感模擬,都竭力讓你覺得,這不是一個冷冰冰的機械,這是個色彩和悅、溫暖舒適和書差不多的玩意。然而電子閱讀器對紙書模仿得越出色、越招人喜歡,越能證明紙書及其閱讀習慣的強大。這就像如果一個女孩子得不斷模仿你的前女友來取悅你,那只能證明你的前女友真的很了不起。
到最後,如果志在「讀完一本書」,而不是購物一樣搜求了許多書;給自己設了個雲端圖書館,卻發現讀書不如攢書快,那麼最趁手、最自然的也就是拿起一本紙書來讀, 至少對於讀紙書長大的一代將依然如此。
很多年後,當一些新東西出現,比如全息投影、空氣閱讀、腦內晶片閱讀,還是會有那麼一批人站出來抱怨這些閱讀方式不行:它們沒有電子閱讀器的手感!沒有按翻頁鍵或手指點觸的細膩!沒有實體螢幕的視覺厚實!沒有電子閱讀器皮套那種溫存的感覺……電子閱讀器、電子書、平板、智慧手機的讀書應用,總有一天也會像今時今日的紙閱讀。問你為什麼喜歡?因為習慣了,愛上了,就這樣。
可是到了那時,必然還有一些人堅守著紙閱讀,為一些無法言表、只有他們才能感受的理由—— 說到底,閱讀就是這麼件私人的、主觀的、沒什麼道理可講的事情。喜歡舊書的人甚至喜歡書頁翻到熟爛的感覺,遠勝過新書頁的清爽潔淨。有道理嗎?
沒有。就像《白馬嘯西風》末尾所說的:
「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歡。」
大多數事情本來就無關好壞,只是各人心裡、手頭那點習慣或不習慣、喜歡與不喜歡、愛與不愛罷了。